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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市场上机构投资者分析

发布时间: 2021-05-09 19:22:29

1. 中国股市中机构投资者间的博弈分析

中国股市始于1990年上海证券交易所成立,至今已经历了31 年,中国的证券市场发展速度惊人,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随着股 市的高速发展,也有越来越多的资金聚拢到股市,形成了不同的利 益主体,政府、上市公司、机构投资者、证券商和散户都参与其中, 投资各方都想使自己的利益最大化,但参与其中的个体追求利益 最大化,不一定就能达到群体利益的最优。各方都观察对方的行动 来制定自己的措施,其实质就是进行博弈,最终的股价就是信息汇 总的综合反映。在参与博弈的市场主体中,政府利用“看得见的手” 来调控市场,通过对市场参与者的影响来影响股价。而在市场投资 者与政府之间也存在博弈,观察和预测对方的行动来制订计划。不 可否认,中国的股市还有巨大的潜力空间,但是很多人都不建议散 户在中国的股市中进行投资,特别是靠退休金生活的老年群体和 低收入群体不宜参入其中,而应该采取风险更低的理财方式。在这 样的股市环境下,为什么会有这种说法?本文尝试通过博弈论中的 经典模型“囚徒困境”来分析股市中机构投资者之间的博弈。 机构投资者之间的博弈1.1 关于“囚徒困境” “囚徒困境”讲的是警察在审讯犯人时,为了防止犯人篡供, 将两名罪犯置于不同的房间。警察知道罪犯有罪,但缺乏证据,对 两名罪犯开出的条件是:如果一人招供一人抵赖,则抵赖的人被 判十年,招供的人马上释放;如果两人都招供,则各判八年徒刑; 如果两人都抵赖,则各判一年。在以上情况中,很明显最好的情况 是两个人都抵赖,但从每个罪犯的角度来考虑,如果自己抵赖有 可能面临十年的监禁,坦白则有可能直接释放,对自己有利的决 策是招供。 “囚徒困境”表现出了一个很深刻的内涵,即个体理性与集体 理性的矛盾。个体为了自身的利益最大化,不愿意改变决策,从而导 致整体利益变小,并且受到了很大程度上的损失。博弈通常是建立 在行为理性基础上的非合作博弈,即对弈各方各自采取最优决策, 以达到个体最大的效益。但由于采取了非合作的方式,没有一个共 同遵守的规则来约束博弈行为,个体理性往往并不一定会达到自 己的预期目标。 1.2 关于股市中的机构投资者 机构投资者不同于个人投资者,是指职业化和社会化进行金 融意义上的投资的机构或者团体,主要包括一些金融机构,如银 第五,绿色信贷产品创新不足。我国商业银行的绿色信贷产品 仅仅局限在对环境污染企业的信贷制约,产品种类少,创新力度不 足,各银行间的绿色信贷产品具有较强的同质性,不能满足企业的 多样化需求。 对策第一,落实激励机制。我国可以借鉴德国的政策,由国家参与 其中,对节能环保项目给予信贷优惠,差额由政府贴息补贴,出台 激励机制鼓励绿色信贷的创新与发展。例如,可以加大对节能环保 技术研发的资金支持,对绿色信贷业务实施差别化的监管政策,适 当提高对其的风险容忍度等。 第二,完善监督约束机制。一是加大环保执法力度,提高违法 成本;二是可以通过加快设置和征收碳税、环境污染税,大幅提高 污染排放的收费标准,迫使当事人提高资源利用效率,降低生产经 营活动的环境风险和社会风险;三是鼓励实行环境公益诉讼,通 过环境公益诉讼动员社会力量,形成强大的社会压力,迫使企业执 行严格的环境和社会标准。 第三,培养专业人才,建立专业团队。专业化团队的建立主要 包括以下三种:一是环境和社会风险团队,具备完全的授权和专业 知识,能有效地控制或规避借款主体及其项目所面临的各类环境 风险和社会风险;二是绿色信贷产品的创新团队,具备跨领域的专 业知识和创新热情,能抓住时代的机遇,不断推进绿色信贷业务; 三是提升机构自身环境和社会表现的团队,具备多样化的知识和 强大的沟通交流能力,从整体上提升机构的社会形象。 第四,完善信息沟通机制。一方面,商业银行应加强与环保部 门的信息沟通,充分利用国家环保部与银监会两部门搭建的信息 交流与共享平台,及时获取信息。环保部门也应积极对企业进行核 查,将信息及时、准确地提供给商业银行,为商业银行的业务管理 提供依据。另一方面,商业银行应对融资的企业和项目的环保情况 进行持续观察,建立持续跟踪检查机制,将环保风险管理纳入日常 贷后的管理工作之中,不断完善、更新项目信息。此外,商业银行应 与同业、行业协会、非政府组织之间沟通,从侧面了解融资企业和 项目的执行情况,全方位管理风险。 第五,加强绿色信贷产品创新。绿色信贷应具有多样性,同时 要贴合当前的环境需求,还要便于推广。商业银行应该增加对绿色 信贷产品研发的投入,时刻关注市场的动向以及客户的需求变化, 不断开发适应时代发展的新产品并推出与之配套的服务。

2. 中国股票市场机构投资者总金额大于个人投资者的影响和解决办法

影响:机构容易操纵市场,坑害散户

解决办法:建立健全证券市场规章制度,严厉打击内幕交易

3. 跪求一篇我国金融市场中机构投资者发展分析的学年论文,要求3000字左右,时间紧急,好的话可以再提高悬赏

相关行业报告显示2009年,在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和积极的财政政策的大环境下,我国国民经济运行总体企稳向好,我国金融市场也继续保持了健康平稳的发展态势,有力地支持了国民经济建设,同时自身也在扩大市场规模、优化市场结构、市场创新和制度建设等多方面平稳快速发展。

金融市场的发展规模快速增长

在发行市场上,2009年1~11月,我国债券市场发行量较上年同期大幅增长了84.6%,股票市场ipo重启及创业板正式运行后,在6~11月,境内企业通过ipo共融资1433.2亿元,较2008年全年的ipo融资额增长了38.21%。在交易市场中,在2008年快速扩张的基础上,2009年金融市场的规模继续全面大幅扩大。1~11月份累计成交286.08亿元(含同业拆借市场、债券市场、黄金市场、股票市场和期货市场),较2008年全年的220.69万亿元增长了29.63%,达到了历史最高水平。其中,股票市场交易的增长速度最快,交易额较2008年同期增长1.01倍。金融市场规模的迅速壮大和拓展,推动了金融市场在我国经济金融体系中的地位进一步提升。在金融市场规模进一步扩大的同时,各市场行情普涨。

金融市场的发展市场结构进一步优化

一是融资结构进一步优化。2009年以来,我国债券市场中的公司信用类债券发行量大幅增加,共发行各类公司信用类债券1.78万亿元,较2008年全年的同类债券发行量增加了78%,远高于同期债券发行总量的总增长率51.7%。公司信用类债券发行量大幅增长,有效地改善了我国社会融资结构,缓解了单一的银行贷款融资渠道对企业发展的制约,有利于促进民间投资增长,并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我国债券市场发展中公司信用类债券发展滞后的问题。2009年,我国创业板正式开始运行,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取得了突破性进展,从而有助于大幅提高中小企业,特别是创新型企业的融资渠道,落实创新型国家战略的建设目标。二是市场参与者结构进一步优化。在人民银行等相关监管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汽车金融公司和金融租赁公司成为了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发行主体,基金公司的特定资产管理组合等非法人机构投资者获准进入银行间债券市场进行交易。截至2009年11月末,我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参与机构数量为9122家,较年初增加了823家,其中,非银行金融机构及企业增加了748家,债券市场投资者结构进一步多样化。股票市场、黄金市场和期货市场等市场的投资结构也得到进一步优化。

金融市场的发展创新取得重要进展

2009年以来,根据国际国内经济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特点,我国金融市场在产品创新、机构创新等方面均取得了重大突破。债券市场上,连续推出了地方政府债券、内地港资银行赴香港发行人民币债券、中小企业集合票据等新债券产品;股票市场上,酝酿了10年的创业板成功推出,是完善我国资本市场层次与结构,拓展资本市场深度与广度的重要举措;期货市场上,螺纹钢、线材、早籼稻和聚氯乙烯等新的期货品种相继上市交易,吸引了众多避险资金运作其中,促进了期货市场交易进一步活跃;基金市场上,基金专户理财“一对多”开闸,etf联结基金、央企etf、上证社会责任etf等新的基金产品不断推出,为参与基金市场运作的投资者提供了多样化选择。机构创新方面,2009年9月21日成立了中债信用增进投资公司,对扩大中小企业融资份额,推动我国债券市场持续健康发展将发挥重要作用。11月28日,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正式挂牌。设立专业的、独立的清算所,是人民银行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部署、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影响、深化金融市场改革、加强金融基础设施建设、推进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的重大举措。

金融市场的发展制度建设稳步推进

2009年,市场监管部门采取多项措施加强市场监管,防范和处置市场风险,金融市场制度建设稳步推进。债券市场方面,人民银行相继发布了《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登记托管管理办法》、《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金融债券发行管理操作规程》等重要制度,及时根据国际国内新形势对银行间债券市场进行引导和规范;其他相关监管机构也相继发布了《关于增加保险机构债券投资品种的通告》、《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委托投资通知》等相关制度,对银行间债券市场参与主体的投融资活动进行引导和规范;自律部门的作用进一步发挥,中国银行(3.33,0.05,1.52%)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相继发布了《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交易自律规则》、《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承销人员行为守则》等制度,强化了市场自律。股票市场方面,证监会发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和《关于进一步改革和完善新股发行体制的指导意见》,加强多层次资本市场的建设及股票市场完善;财政部等四部委联合发布《境内证券市场转持部分国有股充实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实施办法》,进一步规范了国有股转持。期货市场方面,国资委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央企业金融衍生业务监管的通知》,进一步规范央企参与期货等衍生品业务交易的行为,证监会发布了《期货公司分类监管规定(试行)(征求意见稿)》,进一步加强了期货公司管理。基金市场方面,证监会加大基金市场规范力度,相继出台了《证券投资基金评价管理暂行办法》、《基金管理公司投资管理人员管理指导意见》、《基金经理注册登记规则》等制度。相关制度的完善有效保障了我国金融市场的平稳规范运行。

2010年金融市场的发展展望

根据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的要求,2010年我国国民经济的发展主线是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而一个规模壮大、发达有效的金融市场能通过提供融资支持、提供资产转让平台等多种方式推进国民经济发展。展望2010年,随着我国金融市场的进一步发展成熟,我国金融市场对经济发展的支持作用将进一步增强,在加大对中小企业的资金支持力度、促进我国居民消费增长、提高金融企业防范和化解风险的能力等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同时,金融市场自身的发展也将在规模进一步扩大、行情整体上行、保持适度创新力度和稳步拓宽对外开放步伐等方面进入新的阶段。

金融市场对我国经济发展的支持作用将进一步显现

一是金融市场的发展将进一步加大对中小企业的资金支持。中小企业是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据测算,我国中小企业吸纳了约75%的城镇人口和农村转移劳动力就业,对gdp的贡献率超过60%,对税收的贡献率超过50%。因此,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助于实现我国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而发展中小企业的关键之一是增加对中小企业的资金支持。

对中小企业进行投资具有风险较大、投资周期较长和不同类型中小企业的融资需求间差异大等特点,因此,其融资需求需要通过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来满足。随着我国中小企业信用增进公司正式成立,创业板正式运行,中小企业集合票据、中小企业集合债券、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等融资工具和产权交易市场等交易平台的发展,我国金融市场将能够进一步加大对中小企业的资金支持力度,从而促进中小企业的发展。

二是金融市场的发展将进一步促进我国居民消费的增长。金融市场的发展能够增加居民的财产性收入,从而影响消费。多项实证研究表明,股票市场资产价值变动将导致同方向消费变动3%~5%。随着我国金融市场的进一步发展壮大,居民的投资意愿进一步增强,更多的消费者能够通过金融市场获得更多的财产性收入,进而提高我国消费率。

三是金融市场的发展将能够保障金融企业可用资金的稳定性。为应对全球金融危机对我国国民经济发展的不利影响,党中央、国务院决定实施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保证货币信贷总量满足经济发展需求,在这一政策的指引下,2009年1~11月,我国金融体系新增贷款9.2万亿元,高于2008年全年4.9万亿元的规模。

由于本轮信贷投放的主要是中长期贷款,资产的变现能力相对较弱,为保证宏观政策的稳定性与连续性,有必要增强信贷资产的可转让性,从而使金融企业的可用资金保持相对稳定。随着我国金融市场的发展,我国将建立集中的贷款转让平台,并积极推动各类机构投资者参与交易;支持各类信托类理财产品和资产支持证券等金融工具的健康快速发展,这些都将为金融机构提供更多的金融工具和交易平台,提高信贷资产的可转让性,为保持货币政策和信贷政策的平稳,从而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提供保障。

金融市场的发展自身的发展也将进入新的阶段

一是金融市场的规模将会进一步扩大。目前,我国国民经济发展已经企稳向好,2010年将会获得进一步的发展,这将为金融市场的发展提供更好的条件和基础,同时也对金融市场的发展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全社会的临时性资金余缺情况会增加较快。多层次资本市场的发展可为不同的投融资主体提供适合其自身特点的个性化市场平台,金融市场作为进行资金余缺管理、投融资及财富管理平台的重要性将进一步显现,进而推动金融市场向纵深发展。在过去的几年中,我国金融市场创新力度较大,随着创新的产品逐渐成熟,其交易量会以较快的速度递增,推动我国金融市场规模继续扩大。随着我国金融市场的不断发展和规范,市场结构也将进一步优化。

二是金融市场的行情将可能震荡上行。2010年,我国经济将保持平稳较快发展,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也将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这是我国金融市场行情整体上行的坚实基础。但由于全球主要经济体的经济增长中存在着较高的失业率等难题,其经济增长面临一定的不确定性,外围金融市场可能因此会产生一定幅度的波动,使我国金融市场产生震荡。2010年,我国国民经济发展中结构调整力度将会增大,对落后产能和过剩产能的调整也会在金融市场中有所反应,可能会使金融市场产生一定的震荡。

三是创新仍将是金融市场发展的强大动力。在2009年金融市场的发展过程中,创新对促进金融市场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在债券市场方面,地方政府债券和中期票据等创新品种的发行量增长幅度较大,其中,中期票据的交易活跃度在各类债券中居于前列;在股票市场方面,启动创业板拓宽了股票市场覆盖面,进一步增强了股票市场投融资功能,有利于推动我国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在期货市场方面,新期货品种不断推出进一步强化了期货市场价格发现和套期保值功能、活跃了期货市场交易。在各子市场的协调发展方面,股票市场发行制度进一步市场化改革后,股票市场ipo对货币市场利率的扰动程度明显较往年减弱。在今后的发展中,我国仍将继续以产品创新为突破口,带动市场规则体系逐步完善,促进市场参与者提高参与程度,推动金融市场的持续健康发展。

四是金融市场对外开放步伐将有所加快。加入世贸组织后,我国金融市场稳步扩大对外开放,在各个市场领域均已经或即将开放境外主体到我国金融市场的投融资业务。内地港资银行赴香港发行人民币债券,60亿元人民币国债也在香港成功发行,标志着人民币国债将走向国际市场。2010年,随着我国人民币跨境贸易结算试点的进一步发展和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的深化,境外投资者参与我国金融市场的比例和规模、国际开发机构发行人民币债券的规模将逐步扩大,境外企业在境内发行人民币债券的步伐将会稳步推进,符合条件的境外企业发行人民币股票的工作将会适时启动,我国金融市场的其他子市场也会进一步开放

4. 中国股票市场中机构投资者与个人投资者投资资金总量分别是多少

目前,机构:个人的资金 = 2:1。

这是最新统计。在去年年底的时候,机构持仓只有50%几,近期散户大幅割肉,导致机构持股比例大幅增加。

5. 机构投资者是指什么意思呀股票的!!

机构投资者(Institutional investors)
虽然机构投资者在资本市场上是一个常用的名词,但对这一名词理论上的界定却非常之少。
国外比较权威的或全面的说法主要有两种:一是按照《新帕尔格雷夫货币与金融词典》的定义,机构投资者就是许多西方国家管理长期储蓄的专业化的金融机构。这些机构管理着养老基金、人寿保险基金和投资基金或单位信托基金,其资金的管理和运用都由专业化人员完成。很明显,这个定义所包含的机构投资者是指专门投资于证券业并积极管理这种投资的金融中介机构,它把产业基金、风险投资基金以及大陆法系国家的银行都排除在外,因此这种定义是不完备的。二是按照美国的《Black法律词典》将机构投资者定义为:大的投资者,例如共同基金、养老基金、保险公司以及用他人的钱进行投资的机构等。
在中国,机构投资者是指在金融市场从事证券投资的法人机构,主要有保险公司、养老基金和投资基金、证券公司、银行等。
在证券市场上,凡是出资购买股票、债券等有价证券的个人或机构,统称为证券投资者。机构投资者从广义上讲是指用自有资金或者从分散的公众手中筹集的资金专门进行有价证券投资活动的法人机构。在西方国家,以有价证券投资收益为其重要收入来源的证券公司、投资公司、保险公司、各种福利基金、养老基金及金融财团等,一般称为机构投资者。其中最典型的机构投资者是专门从事有价证券投资的共同基金。在中国,机构投资者主要是具有证券自营业务资格的证券经营机构,符合国家有关政策法规的投资管理基金等。

6. 机构投资者的意义和作用,急!!!!

什么是机构投资者
机构投资者是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注册登记或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设立的机构。

在证券市场上,凡是出资购买股票、债券等有价证券的个人或机构,统称为证券投资者。机构投资者从广义上讲是指用自有资金或者从分散的公众手中筹集的资金专门进行有价证券投资活动的法人机构。在西方国家,以有价证券投资收益为其重要收入来源的证券公司、投资公司、保险公司、各种福利基金、养老基金及金融财团等,一般称为机构投资者。其中最典型的机构投资者是专门从事有价证券投资的共同基金。在中国,机构投资者目前主要是具有证券自营业务资格的证券经营机构,符合国家有关政策法规的投资管理基金等。
机构投资者特点
机构投资者与个人投资者相比,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1)投资管理专业化。

机构投资者一般具有较为雄厚的资金实力,在投资决策运作、信息搜集分析、 上市公司研究、投资理财方式等方面都配备有专门部门,由证券投资专家进行管理。1997年以来,国内的主要证券经营机构,都先后成立了自己的证券研究所。个人投资者由于资金有限而高度分散,同时绝大部分都是小户投资者,缺乏足够时间去搜集信息、分析行情、判断走势,也缺少足够的资料数据去分析上市公司经营情况。因此,从理论上讲,机构投资者的投资行为相对理性化,投资规模相对较大,投资周期相对较长,从而有利于证券市场的健康稳定发展。

(2)投资结构组合化。

证券市场是一个风险较高的市场,机构投资者入市资金越多,承受的风险就越大。为了尽可能降低风险,机构投资者在投资过程中会进行合理投资组合。机构投资者庞大的资金、专业化的管理和多方位的市场研究,也为建立有效的投资组合提供了可能。个人投资者由于自身的条件所限,难以进行投资组合,相对来说,承担的风险也较高。

(3)投资行为规范化。

机构投资者是一个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经济实体,投资行为受到多方面的监管,相对来说,也就较为规范。一方面,为了保证证券交易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维护社会稳定,保障资金安全,国家和政府制定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来规范和监督机构投资者的投资行为。另一方面,投资机构本身通过自律管理,从各个方面规范自己的投资行为,保护客户的利益,维护自己在社会上的信誉。

中外机构投资者比较含义比较

1.从投资者资金量大小来进行定义,将机构投资者定义为:资金量大到其交易行为足以影响一段时期某只股票价格的投资者,其中包括个人大户。

2. 从投资者身份或组织结构出发,将机构投资者限定为与个人相对应的一类投资者即法人,具体体现是开设股票账户的法人,包括三种类型:

(1)按照《证券法》和相关法规,有明确的法律规定的从事股票交易权利的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
(2)按照《证券法》和相关法规,可以参加股票交易、但操作受到限制的“三类企业”,即国有企业、国有控股公司和上市公司;
(3)在能否参与股票交易及参与股票交易的方式上缺乏明确法律规定或权利义务不具体的法人,如“三资”企业、私营企业、未上市的非国有控股的股份制企业、社团法人,等等。
3.在2002年11月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证监会联合发布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暂行办法》中,将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定义为:符合有关条件,经中国证监会批准投资于中国证券市场,并取得国家外汇管理局额度批准的中国境外基金管理机构、保险公司、证券公司以及其他资产管理机构。

对比上述关于中外机构投资者的各种含义中外机构投资者的差别最明显地体现在业务活动的专门性上,即国外强调机构投资者的主营业务应主要集中在证券投资活动方面,而我国几乎未能对此加以关注。与之相对应的是,国外的机构投资者隐含有在金融领域尤其是证券投资领域有丰厚的理性判断能力和操作技巧等先决条件,而我国对这个问题的看法则是比较模糊的。

运作实践的比较

从运作实践的角度来进行考察,中外机构投资者的差别可从以下两个方面来加以理解:

一、机构投资者的起源是基于完全不同的原因。

在西方发达国家,作为最典型的机构投资者——证券投资基金,其始祖是1868年诞生于英国的“海外和殖民地政府信托”。18世纪末英国由于经历了一场深刻的产业革命而出现资金过剩,使得许多人将资金投资于海外以谋取更高的资金报酬,但国际投资知识的缺乏以及投资国家证券市场风险的不时爆发,致使这些投资者中有相当一部分遭受到比较大的损失,这样就产生了由政府出面组建基金的市场需求,在此背景下推出的基金受到投资者的青睐也就顺理成章。紧随其后发行的几家基金,如1873年苏格兰人创立的“苏格兰美洲信托”、1926年美国波士顿马萨诸塞金融服务公司设立的“马萨诸塞州投资信托公司”等,都是基于市场需要的原因而发展起来的。由此不难看出,机构投资者发展的动力来源于市场投资者的需要,是一种市场的自发行为。

反观我国证券市场,机构投资者的产生和发展在相当程度上都是由政府出于自己的某种需要而推动的,是一种明显的政府行为。这些需要主要来自两个方面:一方面是与证券市场迅速扩容相适应,期望机构投资者扩容带来市场资金的迅速增加。如深圳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分别于1991年、1993年作出允许机构投资者入市的决定,1999年准许三类企业进入证券市场等,都是基于上述原因。另外,认为行情低迷、需要市场资金进入也一直是管理层发展证券投资基金的原始动力。早在1994年7月,针对市场情况,管理层作出的三大政策中最核心的就是:“发展共同投资基金,培育机构投资者,试办中外合作的基金管理公司,逐步吸引外国基金投入国内A股市场”。在当时市场条件并不成熟的情况下,管理层出台这类措施,很明显地表明了其希望借此刺激市场的意图。另一方面,希望机构投资者能够达到稳定和规范证券市场发展的要求,且这种意图在有关的法规中都有非常明确的表述,如1997年11月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证券投资基金“促进证券市场的健康、稳定发展”是其宗旨之一。为达到稳定和规范市场发展的目的,管理层对机构投资者提供了比较优厚的政策待遇,其最主要表现在新股申购方面,如在2000年5月18日前新股发行时可以单独向基金配售,其后基金可以作为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投资者申请预约配售等。

二、机构投资者的运作环境存在非常大的差异。

国外机构投资者的产生本质上是金融创新的产物,而且其发展也进一步推动了金融创新的发展,两者形成了一种良性互动的关系。而在我国,机构投资者的发展基本上是由政策推动,缺乏适应的生存空间,以致于“超常规发展机构投资者”成了揠苗助长的产物。

首先,国外机构投资者不仅有规模足够大的国内市场供其运作,而且在投资组合理论扩展到国际范围的背景下,可以不断将其他国家市场特别是一些有发展潜力的新兴市场纳入其投资组合,从而可以在相当程度上规避单个国家证券市场的风险。如在英国资产管理业中,对国外投资占其总比例的20%。

反观我国的机构投资者,其能够投资的范围基本局限于国内,我国资本市场情形发展的势头即股票市场发展迅速而债券市场发展相对缓慢使其运作空间十分有限,而且股票市场中上市公司呈现出的“数量多、流通盘小”的 特征进一步制约了其投资运作。

其次,国外特别是发达国家机构投资者比较普遍地使用金融衍生工具,以获得更广泛的投资机会,并提高风险管理的效能。如欧盟国家61%的养老基金公司和保险公司直接或通过外部基金管理者使用衍生工具,其中75%使用衍生工具是为了有目的的资产配置,50%是为了规避现金风险。

而在我国证券市场上,系统性风险占据了总风险的大部分,甚至达到80%左右,分散化投资对于风险规避的作用十分有限,而能够规避系统性风险的股票指数期货和期权等金融衍生工具不能按照市场的要求推出,致使机构投资者抵御风险的能力十分薄弱。

最后,国外机构投资者运作空间的日益扩展,为投资者提供了不断创新的投资对象。仅以投资基金为例,20世纪90年代以来,英国基金业推出了一系列创新品种,主要包括:

(1)个人股票计划(PEP)和个人储蓄账户(ISA)。PEP和ISA都是可以享受一定免税优惠的个人储蓄和投资计划;
(2)伞型基金与分割资本投资信托(SPLITS)。伞型基金主要通过运用“雨伞”架构来满足投资者不同的投资需求,其下可设立多个子基金,每个都有特定的投资目标和特征,投资者可以方便且低成本地在各子基金之间转换。而分割资本投资信托则是投资信托中的一个种类,通过发行对资本增长和收益具有不同权利的股份来满足投资者不同的投资需求偏好;
(3)风险投资信托VCT,主要包括创业板VCT、高科技VCT和一般VCT三种类型。尤其值得关注的是,在一些发达国家一种创新的基金品种,即“交易所交易基金或一揽子股票转托凭证(XXDR)”在近期获得了迅速发展。ETF的投资者既可以在交易所像封闭式基金一样转让ETF,也可以要求赎回ETF获得其所代表的股票,因而ETF兼具开放式基金和封闭式基金的优点,成为颇具生命力的被动投资品种。同样,曾经是专门针对富人的对冲基金,也被纳入普通投资者的组合。
而在我国证券市场上,能够供投资者购买的基金品种十分有限,不仅缺少在国外市场非常完善的三大基金即股票基金、债券基金、货币市场基金中的货币市场基金,同时债券基金也极其稀少,而且即使是发展到具 有一定规模的股票基金也有很大缺陷,集中表现在这些基金公司操作模式雷同,没有形成各自的独立风格,无法得到普通投资者的认同。

7. 机构投资者的投资管理是怎样的

机构投资者主要是指一些金融机构,包括银行、保险公司、投资信托公司、信用合作社、国家或团体设立的退休基金等组织。机构投资者的性质与个人投资者不同,在投资来源、投资目标、投资方向等方面都与个人投资者有很大差别。
机构投资者一般具有较为雄厚的资金实力,在投资决策运作、信息搜集分析、 上市公司研究、投资理财方式等方面都配备有专门部门,由证券投资专家进行管理。1997年以来,国内的主要证券经营机构,都先后成立了自己的证券研究所。个人投资者由于资金有限而高度分散,同时绝大部分都是小户投资者,缺乏足够时间去搜集信息、分析行情、判断走势,也缺少足够的资料数据去分析上市公司经营情况。因此,从理论上讲,机构投资者的投资行为相对理性化,投资规模相对较大,投资周期相对较长,从而有利于证券市场的健康稳定发展。
证券市场是一个风险较高的市场,机构投资者入市资金越多,承受的风险就越大。为了尽可能降低风险,机构投资者在投资过程中会进行合理投资组合。机构投资者庞大的资金、专业化的管理和多方位的市场研究,也为建立有效的投资组合提供了可能。个人投资者由于自身的条件所限,难以进行投资组合,相对来说,承担的风险也较高。
机构投资者是一个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经济实体,投资行为受到多方面的监管,相对来说,也就较为规范。一方面,为了保证证券交易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维护社会稳定,保障资金安全,国家和政府制定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来规范和监督机构投资者的投资行为。另一方面,投资机构本身通过自律管理,从各个方面规范自己的投资行为,保护客户的利益,维护自己在社会上的信誉。

8. 中国股票市场投资者结构分析

参与市场的很多,如上市公司,机构,券商和散户。
证券之星问股

9. 股票里“机构投资者”和“庄家”是不是一个概念~

股票里“机构投资者”和“庄家”不是一个概念。

主力:一般就是指机构投资者,他们的资金规模很大。庄家:是从赌博中引进的概念,并且能影响某一金银币行情的大户投资者。

主力是市场的主导力量,机构投资者从广义上讲是指用自有资金或者从分散的公众手中所筹集的资金专门进行有价证券投资活动的法人机构,而大户是指进出股票和金额庞大的投资人

1、市场方面:主力是市场的主导力量,有时候这股力量可能就是庄家的力量,有时候是包括庄家和散户共同的合力,有时甚至就是散户的力量。庄家是那些能主导股市、带领行情以赚取大钱的投资者。是能够影响股价、控制股价的投资者,且有意识地进行与目的相反方向的操作。

2、投资渠道:机构投资者从广义上讲是指用自有资金或者从分散的公众手中所筹集的资金专门进行有价证券投资活动的法人机构,主要包括证券公司、基金、保险资金、企业年金、符合资格的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等。除了机构投资者,私募和游资都是庄家组成形式中的一部分。

3、政策方面:而大户是指进出股票和金额庞大的投资人,是相对于股市中小投资人而言,一般由各证券营业部自行规定,配有专门的电脑等交易工具及设施,享有较为便捷的服务。

4、投资方式:大户与散户只是一个相对的概念,无丰富实战经验和专业知识的大户其资本有可能一步步缩水,最终沦为“散户”;而小资金的散户如果掌握了合理、高效的投资方法,极有可能资本倍乘放大,最终会脱离“散户”这一弱势群体,可与庄家抗衡。

(9)股票市场上机构投资者分析扩展阅读

现行环境下,参与金融衍生投资的机构投资者在国内以券商为主,相对于期货公司,机构投资者优势主要有两点:

1、资金雄厚。目前行业内资金实力较强的期货公司大部分为券商系控股或参股。券商类机构投资者资金实力要比期货公司雄厚很多。

2、券商自营发展起步较早,在投资能力和经验方面优于期货公司。但券商类机构投资者对于衍生类产品的投资专业性及品种研发能力不如专业期货公司。

同时机构投资者的资金出于追求利润的动机,更喜欢在相关品种或市场上进行投资,其资金参与跨品种、跨市场交易的流动性很强。期货公司最大的优势就是熟悉衍生类产品的交易规则及期货、期权业务,且具有针对金融衍生品这类较为特殊金融工具的内部控制制度和风险管理制度。

由上可以看出,综合类期货公司将是我国期货市场最理想的做市商主体。相对于机构投资者,其优势在于专业的投资和研发能力。

10. 中国证券市场机构投资者构成的发展与演变

●2001年“6·14”后,市场环境出现较大变化,证券市场的投资者结构也出现变化,即市场结构从以个人投资者为主体转变为以机构投资者为主体。

●1999年沪深两市月均换手率为33.97%,到2002年换手率降为20.39%。这至少反映出投资者有长期持股的趋势。

●基金作为市场最大的机构投资者之一,其持股从相对集中走向相对分散。基金过度分散化投资不但不能够起到风险防范的作用,而且有可能陷入分散化投资风险。

●今年,主流券商一般都调低了盈利预期,更加注重深入研究市场趋势、上市公司、竞争对手,采取建立适度分散、重点持有具有长期投资价值股票的投资组合模型及波段滚动操作的手法。(剖析主流资金真实目的,发现最佳获利机会!)

选择“6·14”为转折点的一点考虑

证券市场经历了从散户投资者为主体到机构投资者为主体的结构转变,是一个动态的过程。为了论述的方便,本文将2001年“6·14”沪深综指同时达到最高点这天作为市场结构转变的一个重要分水岭,但这种划分只是相对的。

散户时代市场操作特点

一、2001年“6·14”以前,市场投资者结构中的主体是散户

1991—1998年,散户是沪深证券市场的主要力量。此间,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基金公司等机构投资者不仅开户数量少,而且资金投向也不仅仅是在证券市场,有相当大的一部分资金投向了房地产等领域。到1998年,管理层意识到一个稳定的证券市场必须以机构投资者为主体。特别是1999年政府允许国有企业、国有控股企业、上市公司等三类企业资金进入股票市场,标志着中国证券市场开始了由散户投资者为主体向以机构投资者为主体迅速演变的过程。

二、散户时代证券市场的主流操作特征是投机

1、股价波动大

2001年“6·14”以前的沪深证券市场,谈的最多的是机构投资者的坐庄、散户投资者的跟庄、股评的“套住庄家”,热衷于研究庄家行为。还有一些主力机构操纵市场,引起股价巨幅震荡。(详见表1)

2、投机气氛浓厚

在以散户投资者为主体的市场环境中,一些机构投资者是市场的操纵者。部分机构通过对倒、拉抬股价,或者与上市公司联手炒作。一些机构对上市公司的重点投资和股价拔高,并不是出于对其投资价值的本意认可,而主要是为了从二级市场的炒作中获利以及扩大圈钱规模的需要。通过部分机构投资者与散户投资者的博弈,形成诸如“中科系”等许多颇具规模的机构大鳄。在市场行为表现上,“6·14”之前市场换手率极高,1996年达到最高峰时,沪深两市换手率分别为760%和950%;到2001年6月才逐渐下降为126%和132%,仍比发达国家高出许多。沪深股市换手率极高的特点,足以说明投资者持有上市公司股票时间短,存在着较普遍的炒作现象(见表3)。

3、由于信息不对称,违法操纵行为比较突出

由于当时股市深层机制存在缺陷,信息披露还不规范,上市公司造假行为时有发生。有的机构利用信息不对称,集中资金优势,凭借有利的交易地位和交易手段操纵市场。据统计,我国上市公司中三年内平均一家公司发生过两次大型的资产重组事件,个别上市公司频繁重组的目的是为了达到在二级市场配合股价炒作的需要、满足增发配股的要求、大股东将上市公司的资产更彻底地据为己有等。需要司法介入立案查处的先后有亿安科技股价操纵案、银广夏财务造假案、中科创业内幕交易和股价操纵案等。

机构投资成为主流

一、市场和监管环境出现重大变化

“6·14”后,市场和监管环境出现较大变化,证券市场的投资者结构也出现质的变化,即市场结构从以个人投资者为主体转变为以机构投资者为主体。

从监管方面来看,管理层对证券市场采取了严厉的监管措施,并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政策规定。从市场角度看,从2001年6月开始,沪深综指开始大幅度调整,到2001年12月底,沪深综指均下跌1/3以上。在市场和监管出现重大变化的环境里,证券市场结构也悄然出现变化,机构越来越成为证券市场投资的主体。

二、“看得见的手”培育机构投资者

沪深市场机构投资者的发展基本上可以分为两块:一块是政府力量推动型的机构投资者发展;另一块是民间力量推动型的的机构投资者发展。政府力量推动的机构投资者包括证券公司、基金、信托投资公司、信托公司、保险公司等。

证券公司 到今年11月底,国内证券公司数量上已经达到124家,注册资本为1043亿元。此外,一些券商还存在一些不同形式的委托理财资金。

基金 截至11月底,国内封闭式基金数量增加到54只,其规模也将近800亿元。除了封闭式基金外,到现在为止,共有17只开放式基金,其规模达到560多亿元。而且,根据目前开放式基金发行和发展态势,相信今后将有更多的开放式基金进入证券市场。

信托公司 到2002年,被保留的信托投资公司为57家。就这些信托投资公司本身的资本金而言,57家信托投资公司资本金应该在600亿元左右(平均每家10亿元左右)。根据“自用固定资产和股权投资余额不得超过其净资产的80%”的原则,简单估计其可投资于证券市场的自有资金在480亿元左右。此外,信托投资公司可以将受托资金投资于证券,其可用规模应该与自有资金相当,大约为500亿左右。

保险基金和社保资金

至2002年11月底,全国保险公司总资产达到6167亿元。以平均入市规模为10%计算,国内保险资金可投资于股市的资金大约为610多亿元。另外,还有投资理财型险种的保费,它可以100%投入股市,这个规模大概在400亿左右。合计2002年11月全国社保资金规模约为1000亿元。

三、机构投资者成为市场主流

1、国外现状及发展趋势

从国外市场来看,证券市场的潮流应该是机构占主导。美国、英国等是保险资金、共同基金和养老基金等稳定持有股市绝大部分股份;日本等则是法人机构相互持股,也是机构占据主导地位。而且随着证券市场的发展,机构投资者持股比例有增无减。美国机构投资者占美国总股本的比重由1950年的7.2%上升到2001年三季度末的46.7%-。其中,养老基金由0.8%上升到19.8%,共同基金由2%上升到17.9%,保险公司由3.3%上升到7.3%。

2、沪深开户数构成及其变化趋势

从机构数量、机构规模和市场换手率三者可以反映证券市场是否由机构占主导。目前,机构投资规模大约在10000亿元左右,是目前市场流通市值的76.65%,反映了一个机构时代的特征。

从开户数量看,目前市场也开始呈现机构占据主导地位的特征。从1995年到2002年,机构开户数占总开户数的比例一直在上升(表2),尤其是新开户的增长率更有明显的变化。

3、换手率在逐渐下降

换手率也是反映证券市场结构的一个重要的特征。表3所列是1999年至2002年间沪深市值、流通市值和换手率的一些情况。一般而言,换手率越高,资金进出就越频繁。而频繁资金的进出绝大部分是小资金运动的结果,大资金则难以频繁换手和进行频繁资金运动。从表3可见,1999年沪深两市月换手率为33.97%,到2002年12月换手率降为20.39%。当然,也不排除换手率的下降是由于市场不景气的结果。但是,这至少反映出投资者有长期持股的趋势。

种种迹象表明,证券市场结构正在出现重大变化,即从过去的个人投资者为主体转变为机构投资者为主体。

基金陷入分散化投资风险

结构发生变化,机构投资者的主流操作行为也因此发生重大的转变。基金作为市场最大的机构投资者之一,其持股从相对集中走向相对分散。

一、持股集中度降低

一般而言,持股集中度越高,机构就越有可能重仓持有某一家或者数家上市公司股票。反之,机构持股就有可能相对均匀。根据我们的分析,从1998年12月到2002年9月基金的持股集中度在不断下降。以基金开元为例,1998年12月持股集中度为76.45%,到了2002年9月基金开元的持股集中度降为42.28%。整体上,从1998年到2002年9月基金持股平均集中度总体也在不断下降,1998年12月基金整体持股集中度为61%,1999年12月为55.37%,2000年12月为60.75%,-,2001年12月为59.12%,2002年9月下降为42.96%。持股集中度的降低说明现在基金更多地不是将投资于证券市场的资金集中投资于某一只或者某几只股票上,而是采取分散策略,将资金均匀或者相对均匀地投资于各基金组合之中,这点从后面的持股数量分析中也可以看出。

二、投资越来越分散

基金操作变化之二就是投资越来越分散。考察一下基金近年持股数量,就会发现这一趋势。2000年11月,23家基金平均持股家数为66.39家,到2002年6月52家基金(含开放式基金)的平均持股家数为124.6家,将近翻了一番。持股家数的增多说明基金投资越来越分散,组合投资越来越成为基金投资的主流,同时也反映基金投资行为越来越谨慎。从相对分散和相对集中收益率来看,如果以持股的家数超过124.6家为分散投资基金,持股家数少于124.6家为相对集中投资基金,则2002年中期16家分散投资基金中有5家实现盈利,盈利比例为31.25%;反之,35家相对集中投资基金中有8家实现盈利,盈利比例为22.86%。分散投资基金盈利能力相对好于集中持股基金盈利能力。

三、过度分散化投资能不能降低风险

分散投资究竟能否降低基金的投资风险呢?根据对基金的分析,我们认为,目前的市场结构情况下过度分散投资不能降低基金的风险。

据统计,在扣除上证综指和深证综指的涨跌幅后,我们发现在持股相对集中的时期,基金的业绩明显好于持股相对分散的时期。以基金总收入同比增长比例来看,除了2001年6月30日出现指数和基金业绩增长背离外,在持股相对集中时期(1999.12.30—2001.6.30)基金业绩(收入增长率)明显好于大盘指数的涨跌幅度;反之,在持股相对分散时期(2001.6.30—2002.6.30)基金业绩则明显劣于大盘指数的涨跌幅度。据此,我们判断,2001年6月可能是基金投资行为转变的一个分界点。

从同一时期不同的基金表现来看,基金的收益与基金持股数量多少之间会得出一些不同的结论。2002年中期,16家分散投资基金中有5家实现盈利,盈利比例为31.25%;35家相对集中投资基金中有8家实现盈利,盈利比例为22.86%。分散投资基金盈利能力相对好于集中持股基金盈利能力。但是,如果仔细观察这些收益较好的基金,我们会发现持股相对分散且业绩较好的基金有相当一部分是新上市的封闭式基金,如基金丰和、基金鸿阳、基金科瑞等。由于这些基金入市时间较晚、入市时机相对较好,因而在整体业绩上好于老基金是显而易见的。如果将这些基金排除在外,持股相对分散的基金业绩未必好于持股相对集中的基金。

不难看出,无论是横向还是纵向比较,持股相对集中的基金业绩要好于持股相对分散的基金。这似乎给我们当前的基金操作一个启示:在目前的市场结构下机构投资应该还是以相对集中为主。过度分散化使基金在每只股票上的持股数量相对较少,基本上已经沦落为“大散户”,散户在股市中被动挨打的境况在基金身上也不可避免地出现了。因此,基金过度分散化投资不但不能够起到风险防范的作用,而且有可能陷入过度分散化投资风险。

机构博弈操作特征

一、机构和机构的博弈

市场进入机构博弈时代后,机构面临的主要对手也是机构,彼此相互了解,市场行为和操作手法相似。目前,各类证券投资基金并未能形成自己独特的投资理念和操作风格,机构行为散户化使各大基金投资品种雷同化,主要靠小波段、小批量、高频率来获利,侧重于短炒。证券投资基金正失却资金量大、持股集中的优势,并没有起到稳定市场的作用。鉴于沪深股市机构主要是基金和券商(目前保险类基金、私募基金基本上还是通过基金管理公司或券商委托理财的方式入市),而且真正具有长期投资价值的绩优上市公司仍不算多,基金操作采取了极度分散化持股的策略,机构交叉持股情况必然非常严重,所以可供券商选择和建仓的价值型上市公司甚少。对于券商来讲,面对机构与机构的博弈,一方面要调整好心态,在激烈竞争冲击下如何应对来自商业银行、信托、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等行业渗透的严峻挑战,已经成为关系到券商生死存亡的大问题;另一方面券商在操作手法上,既要研究券商与基金之间的博弈行为,又要研究券商与券商之间的博弈行为,在一个只有少数人赚钱的博弈中,只有坚持自身操作特色、采取与众不同手法的少数券商才会真正盈利。

二、从券商投资行为看未来机构的操作特征

目前由于机构博弈时代盈利模式尚未形成,各种操作策略和行为的对与错都还需要进行长期的实践检验。但是,从2002年强势股的表现来看,大部分强势股的筹码集中,以前券商的操作特征依然存在。只不过是根据政府监管加强、市场波幅减小、换手率降低等特点,主流券商一般都调低了盈利预期,更加注重深入研究市场、上市公司、竞争对手,采取建立适度分散、重点持有具备长期投资价值股票的投资组合模型及波段滚动操作的手法。从2002年以来证券投资基金盈利情况来看,极度分散投资十分被动,目前并不能真正降低风险。因此,在少数人赚钱的市场里,机构未来的博弈策略应该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迅速提升自己的研究能力,寻找价值投资机会,采取合理分散、适度集中的模式。这一方面可以避免沦为散户,另一方面又可以保持灵活、机动,成为市场少数盈利者。

表1 深市A股1991.12.31—2001.12.31震幅前10名股票
名次 代码 名称 最高价(元) 最低价(元) 震幅(%)
1 000503 海虹控股 80 0.4 19900
2 000008 ST亿安 126.31 3.07 4014.33
3 000534 汕电力A 14.7 0.5 2840
4 000021 深科技A 70 2.4 2816.67
5 000537 南开戈德 50.22 1.95 2475.38
6 000504 赛迪传媒 34.65 1.4 2375
7 000023 深天地A 31.6 1.3 2330.77
8 000502 琼能源 46.35 2.01 2205.97
9 000539 粤电力A 27 1.27 2025.98
10 000035 中科健A 59.2 2.95 1906.78
表2 沪深A股投资者构成(截至沪市2002.10,深市2002.11)
年份 1995 1996 1997 1998 1999
机构(万户) 5.64 7.58 12.48 14.18 18.47
个人(万户) 232 2285 3304 3879 4443
合 计(万户) 1238 2293 3317 3893 4462
机构占总开 0.46 0.33 0.38 0.36 0.41
户比例(%)
年份 2000 2001 2002
机构(万户) 21.48 31.33 35.63
个人(万户) 5081 6461 6761
合 计(万户) 5103 6482 6797
机构占总开 0.42 0.48 0.52
户比例(%)
表3 1999.12-2002.11间沪深两市换手率表
1999年 2000年 2001年 2002年
上市公司(个) 949 1088 1160 1220
市值(亿元) 26471 48091 43522 40347
流通市值(亿元) 8214 16088 14463 13047
月均换手率(%) 33.97 41.82 16.93 20.39
表4 基金收入指标与沪深综指比较
2002.6.30 2001.12.31 2001.6.30
净值收益率(%) -6.63 5.87 6.19
总收入同比 -161.5 -79.46 -73.65
增长率(%)
总资产增长率(%) -5.37 -37.66 -22.42
分红率(%) 13.65
沪市综指涨跌 5.27 -25.79 6.97
幅度(%)
深市综指涨跌 6.52 -27.7 3.55
幅度(%)
2000.12.31 2000.6.30 1999.12.31
净值收益率(%) 41.05 30.6 17.97
总收入同比 125.77 540.34 120.56
增长率(%)
总资产增长率(%) 29.15 15.11 19.17
分红率(%) 90.59 91.97
沪市综指涨跌 7.54 44.26 -19.09
幅度(%)
深市综指涨跌 5.59 47.7 -20.77
幅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