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分析预测 » 民信国际控股股票走势图
扩展阅读
长数据手机股票软件 2024-10-06 22:11:15
重钢股票停牌可以交易吗 2024-10-06 22:04:39
百秋 2024-10-06 21:36:52

民信国际控股股票走势图

发布时间: 2021-05-13 17:31:45

㈠ 政府控股的股票有哪些

国有控股企业一览:

中核科技
火箭股份
航天科技
航天长峰
航天通信
风华高科
中航精机
哈飞股份
洪都航空
昌河股份
南方摩托
江南重工
沪东重机
广船国际
北方创业
北方国际
长安汽车
中国嘉陵
中国石化
国电电力
华能国际
内蒙华电
北海新力
桂冠电力
华银电力
大唐发电
华电能源
华电国际
国电电力
长源电力
吉电股份
漳泽电力
九龙电力
上海电力
长江电力
中国联通
长城电脑
深科技
湘计算机
夏新电子
南京熊猫
中电广通
上海贝岭
深桑达
中国软件
一汽夏利
一汽轿车
一汽四环
长春一东
东风汽车
东风科技
阿继电器
东方电机
东方锅炉
鞍钢股份
宝钢股份
武钢股份
山东铝业
兰州铝业
包头铝业
焦作万方
中远航运
中远发展
中集集团
中海海盛
中国国航
东方航空
S南航
中化股份
中粮地产
丰原生化
华润生化
五矿发展
中技贸易
武汉健民
中海地产
招商地产
招商轮船
招商银行
万科
东阿阿胶
国能集团
高新张铜
华联股份
S酒鬼酒
天地科技
轴研科技
中工国际
ST盛工
天地科技

吉林炭素
中钢天源
美利纸业
安泰科技
金自天正
黄海股份
兰太实业
华纺股份
S中服
中材国际
天山股份
四川金顶
福建水泥
天山股份
大同水泥
北新建材
中国玻纤
中色股份
有研硅股
北矿磁材
中房股份
时代新材
南方汇通
*ST方向
中铁二局
路桥建设
振华港机
上海邮通
成都电缆
南京普天
东方通信
波导股份
东信和平
上海普天
中卫国脉
大唐电信
高鸿股份
中水渔业
中牧股份
ST中农
天房发展
中纺投资
外运发展
中纺投资
中成股份
天坛生物
林海股份
常林股份
国药股份
保利地产
深南光A
海诚股份
新兴铸管

㈡ 112家央企名单 股票代码

打不赢。 就算刘备不归附曹操,作壁上观,仅凭东吴一隅之力也根本无法与百万之师(演义)抗衡,第一,北方多战骑,而且士卒众多,作战勇猛,而东吴听到曹操来袭,早已经人心大乱。 第二,曹操有北方大部领土作后援,而东吴只有江东一地,后勤补给和长期消耗战是问题。 第三:当时东吴已经有很多大臣准备收拾包袱另寻新主。

㈢ 如何处理股民诉某港股份公司虚假证券信息案

宓雪军厉健

案情简介

2002年1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关于受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侵权纠纷案件有关问题的通知》。之后,有关中级法院受理的证券民事赔偿案件达900多件,其间涉及大庆联谊、圣方科技、ST同达、嘉宝实业、渤海集团、ST九州、三九医药、红光实业、银广夏、sT天颐、sT东方、某某港等12家上市公司。

同年11月11日,上海股民彭淼秋女士诉嘉宝实业公司等作出虚假陈述赔偿案在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调解结案。彭淼秋的诉讼请求为1312.32元,实际获赔800元。彭淼秋由此成为我国证券民事赔偿诉讼案中获赔第一人,该案也因系中国证券民事赔偿诉讼第一案而在中国证券市场发展中抹上浓重的一笔。

2003年1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颁布《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证券界将其简称为《1·9规定》)。

《1·9规定》指出,如果上市公司虚假陈述,曾被证监会或财政部处罚或是被法院判定有罪,因此受到损失的股民可以向上市公司索赔。

上述规定甫出台,立刻一石激起千层浪。自2003年2月1日起,受害股民纷纷再次拿起法律武器把作出虚假陈述的上市公司告上法庭,而各地方法院也为证券官司大开绿灯。

此前的2002年9月至12月,财政部对某某港2000年及前一年度的检查表明,某某港多确认收入3.6717亿元人民币,少计财务费用4945万元人民币,少计主营业务成本780万元人民币,多列资产1.1969亿元人民币。

随后,某某港被财政部作出行政处罚:予以通报,并处以罚款10万元。2002年10月21日,公司董事会对被检查和处罚问题进行公告,某某港A股、某港B股股价随之大幅下跌。

2003年2月8日,成都市3名股民起诉某某港,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随后立案。这是《1·9规定》实施以后全国第一例证券民事赔偿案,也是第一件起诉B股上市公司的赔偿案,第一起以财政部行政处罚为前置条件的案件。

在该案的被告名单中,国际五大会计师事务所毕马威的名字也赫然在列。

斯时,浙江的小股民从媒体上看到消息激动不已,但又无可奈何。激动的是索赔有了“领头羊”,有了“前车之鉴”;而无可奈何的是,成都3名股民总共索赔8万多元,赔偿多少仍是未知数。而扣除各种费用,即使是全赔也所剩无几。有人开始打消索赔的念头。

2003年2月,宓雪军作为法律咨询专家参与杭州武林广场的一次免费法律咨询现场活动。许多小股民把索赔的问题抛给了他,他做了一一解答。之后,宓雪军借助媒体称可以先期垫付差旅费,为股民状告上市公司做代理。

截至2003年6月16日,57名股民委托裕丰律所状告某某港,其中“某某港A股”有14名,“某港B股”有43名。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予以立案,并依照原告人数、损失类型分为6个案件,索赔总额185万元。

起诉的被告不仅有某某港股份有限公司,还有亿万富豪张某某(时任某某港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A省证券公司、B证券有限公司、C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D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

2005年4月,浙江82位“某某港”、“某港B股”股民按诉讼标的额的65%最终获赔176万元,这一赔付比例在全国各地“某某港”系列案件中是最高的,外省股民“某某港”案的赔付比例大致在30%一55%之间,相比之下本所律师的代理成效非常显著,《青年时报》评价该案为“浙江小股民索赔第一案”。

争议焦点

原告的损失是否应当扣除大盘系统风险因素。

被告某某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某港公司)依据《规定》第19条第四款规定提出抗辩,提出“大盘系统风险扣除论”,要求对每位原告的损失求偿额分别扣除大盘系统风险因素,即按诉讼标的额的30%赔付。

律师认为《规定》第19条第四款规定存在缺陷,坚决反对“大盘系统风险扣除论”。本所律师引用“老鼠屎理论”予以驳斥,并举出实例据理力争。

审理判决

2005年4月,浙江82位“某某港”、“某港B股”股民按诉讼标的额的65%最终获赔176万元。

经典评析

最高人民法院《规定》第19条第四款规定:被告举证证明原告具有以下情形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虚假陈述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损失或者部分损失是由证券市场系统风险等其他因素所致。

由于上述条款仅对“证券市场系统风险”作了原则性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虚假陈述案件司法解释理解与适用》对“证券市场系统风险”也未详细阐述,因此在司法实践中引起很大争议。

被告某某港公司依据《规定》第19条第四款提出抗辩,虽然某某港公司存在虚假陈述问题,但如果不是大盘大跌,股民根本不会遭此重创。因此,每位原告的损失求偿额应当分别扣除大盘系统风险因素。

被告某某港公司举例论证:因国务院2001年6月12日出台减持国有股方案,造成股市暴跌,使上证指数从2222.96点跌至最低点1339.20点,跌幅高达39.76%。受此影响,某港A股大幅下跌,股价从11.55元跌至最低价7元,跌幅高达39.39%。由此可印证,由于系统风险造成某某港股价下跌,此期间某某港A股股东损失与某某港虚假陈述之问没有因果关系。

因国务院2002年6月24日停止减持国有股方案,造成股市上扬,上证指数涨幅高达9.25%,受此影响,某某港A股涨幅10.07%。直至2002年10月才跌回宣布停止减持国有股方案之前的股价。由此可见,由于系统风险造成某某港股价暴涨,此期间因高价购买某某港A股造成损失与某某港虚假陈述之间没有因果关系。

据此,被告某某港公司认为原告损失求偿额的70%是由于大盘系统风险因素造成的,只同意按损失求偿额的30%赔付。

律师认为,《规定》对“证券市场系统风险”的规定,仅仅是原则性地规定在第19条中,缺乏可操作性。被告某某港公司据此提出“大盘系统风险扣除论”抗辩,显然是缺乏充足的法律依据。

假设沈阳中院采纳被告某某港公司提出的“大盘系统风险扣除论”观点,那么,大盘指数涨跌幅度的起止时点是无法确定的,而计算起止时点的不确定性必然导致涨跌幅度结果不一致,每位原告扣除的金额可能出现好几个计算结果,无论取舍哪个计算结果都会产生重大争议。比如说,大盘指数的起算时点按被告虚假陈述实施日起算还是按原告第一笔买人股票的时间起算?是按照符合因果关系的股票买入时起算还是按照多次买入的平均指数计算?假设大盘指数涨跌幅度起算时点从被告虚假陈述时起至抛售日或基准日止。举例说明:“锦港B股”于1998年5月19日上市,根据上交所历史数据查询:1998年5月19日-2002年12月23日,B股指数历史行情累计涨幅148.9%。“某某港”A股于1999年6月7日上市,根据上交所历史数据查询:1999年6月7日-2003年4月4日,A股指数历史行情累计涨幅16.41%。

假设大盘指数涨跌幅度的起算时点从揭露日起至基准日止。举例说明:根据上交所历史数据查询:2002年10月22日-2002年12月23日,B股指数历史行情累计涨跌幅-11.94%。2002年10月22日-2003年4月4日,A股指数历史行情累计涨幅0.08%。

由此可见,如果法院认定“证券市场系统风险”,那么,如何精确计算原告的损失额将是法院面临的重大难题,在司法实践中将会产生更大的争议。

同时,律师认为,大盘综合指数只是表明所有股票的涨跌趋势和幅度,不能代表任何个股的风险。在大盘综合指数上涨的情况下,“大盘系统风险扣除论”将成为谬误。相对于“大盘系统风险扣除论”,“老鼠屎理论”显然更有说服力。

“系统风险扣除论”只是假设了大盘下跌时,原告的损失必须扣除系统风险因素,那么,如果大盘上涨时会是怎样的情形呢?假设在涉及虚假陈述的公司股票下跌50%期间,大盘却上涨了20%,根据“系统风险扣除论”,是不是应该赔偿投资者50%+20%的损失呢?如此,原告不但没有亏损,相反还可以赚20%?但是,侵权损害赔偿的基本法理是没有实际发生的损失不能获得赔偿,否则便是不当得利。

对此,“大盘系统风险扣除论”又作何解释呢?很显然,《规定》第19条第四款对此也是无法作出合情合理的解释。

事实上,即使在资本市场较为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中,也没有一个国家在审理证券市场民事侵权损害赔偿案件时,考虑所谓的大盘系统风险。

为了更形象生动地驳斥“大盘系统风险扣除论”,律师引用了“老鼠屎理论”:在饭店吃饭可能会碰到这样的情况,即在最后吃汤的时候,发现碗里有一粒老鼠屎,于是大家不仅不会再喝,还会让服务员将汤碗端走。这时,老板却阻止说,这汤还可以喝,只要把老鼠屎剔除,大家继续喝吧。试问,有人继续喝吗?有人仍然为此买单吗?答案显然是显而易见的。汤是否可口好比是系统风险,正常情况下只要点了汤就应当付钱。老鼠屎好比是个股的特殊风险,这是事先不会考虑到的。如果汤里出现老鼠屎,那么有过错的饭店一方将承担全部的风险,而不再考虑汤是否可口的系统风险,汤里有了老鼠屎就不买单是社会普遍接受的公理。

根据上述理由,本所律师认为被告某某港公司依据“大盘系统风险扣除论”减免赔偿责任的理由不能成立。

通过对上述观点的具体分析,可见《规定》第19条第四款法理依据不足,且缺乏可操作性,原告的损失不应扣除大盘系统风险因素。

“某某港”案虽已调解结案,寥寥几百字的调解书中并没有提及如何适用《规定》第19条第四款,但“证券市场系统风险”如何认定对于各地法院在审理其他证券虚假陈述案件时是无法回避的,建议最高人民法院以个案批复的形式或出台新的司法解释予以明确。

㈣ 在美国纳斯达克借壳上市意思就是说在OTCBB上市吗在纳斯达克上市对持有公司股份的员工有什么利益

第一:不是的。在美国纳斯达克借壳上市不是说就在OTCBB上市。

第二:OTCBB即场外柜台交易系统(Over the Counter Bulletin Board),又称布告栏市场,是由NASDAQ的管理者全美证券商协会(NASD)所管理的一个交易中介系统。OTCBB带有典型的第三层次市场的特征。OTCBB与众多的创业板相比具有真正的创业板特征:零散、小规模、简单的上市程序以及较低的费用。

第三:OTCBB与纳斯达克的区别在于以下几个方面:
1、没有上市标准;
2、不需要在OTCBB进行登记,但要在SEC登记经NASD核准挂牌;
3、挂牌审批时间较短;
4、上市费用非常低,无需交纳维持费
5、在股价、资产、利润等方面没有维持报价或挂牌的标准。
与纳斯达克相比,OTCBB以门槛低而取胜,它对企业没有任何规模或盈利上的要求,只要经过SEC核准,有三名以上做市商愿为该证券做市,就可以向纳斯达克申请挂牌。挂牌后企业按季度向SEC提交报表,就可以在OTCBB上面上市流通了。

第四:关于借壳上市:
1、因为OTCBB上市门槛低,一直以来受到中国民营企业的追捧。国内民营企业为达到在美国上市,进入资本运营的渠道通常选择与一个在OTCBB挂牌的美国壳公司,以反向收购的方式借壳上市,但有些企业并不知道在OTCBB市场上也可以直接上市。
2、通过直接上市,可以减少现有股份的缩股比例,同时,可以最大限度地保护现有股份持有人,不受原壳公司的客观影响,以及壳公司股份持有人在本公司进入后,抛售股份等而伤害本公司股份持有人的利益。但在OTCBB以IPO方式发行股票,对公司的要求比较高,并要通过比较繁杂的审计、审核过程,所以通常所花费的时间也要比买壳多。
3、借壳上市还是IPO,可以根据不同企业的情况,证券市场行情等多方面因素综合考虑。
4、只要公司业绩保持持续增长,按照规定及时进行相关内信息的披露,是可以被广泛的投资者认同,顺利融到资金,等公司发展到一定规模,还可以转板到更高层次的资本市场进行融资。

第五:对于上市公司的持股员工有三个好处:1、工资福利收入的上升;2、公司股票的升值,个人的财富升值;3、抛售后的获益。

㈤ 证券投资 股票分析

http://..com/question/24847706.html

600005:武钢股份
1.公司基本面以及经营状态
武钢作为中国三大钢铁龙头之一,其主要经营范围涉及冶金产品及副产品、钢铁延伸产品的制造;冶金产品的技术开发。主要从事冷轧薄板(包括镀锌板、镀锡板、彩涂板)和冷轧硅钢片的生产和销售。
主营业务包括冷轧薄板、镀锌板、镀锡板、冷轧无取向硅钢片、冷轧取向硅钢片及彩色涂层板等冷轧板材的生产和销售。其中其拳头产业就是冷轧无取向硅钢片、冷轧取向硅钢片及彩色涂层板等冷轧板材的生产和销售。
08年过去的前3个季度,武钢在铁矿石价格上涨,国际经济动荡,钢材价格下跌的种种不利因素之下,通过降低经营成本,提高生产效率,走高端发展业务,成功实现了业绩的稳定增长,其前3个季度业绩同比增长50%左右。
|★最新主要指标★ |08-09-30|08-06-30|08-03-31|07-12-31|07-09-30|
|每股收益(元) |0.9150 |0.6270 |0.2610 |0.8320 |0.6370 |
|每股净资产(元) |3.7790 |3.4920 |3.5010 |3.2880 |3.2080 |

公司整体经营面良好,运营稳定。

2.消息面
利好因素:国家加快钢铁行业重组步伐,武钢股份在08年重要的项目就是重组广西钢铁集团,投资建设防城港项目,同时联手平顶山煤炭,通过打开沿海通道,保证成本稳定和储备资源稳定的方式,为今后武钢的长远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国家投资2万亿铁路建设,武钢作为中国4大铁路钢轨供应商,将获益匪浅。
不利因素:铁矿石价格上涨,成本压力加大 ;今年4季度,钢铁行业进入萧条,钢铁滞销 。影响公司年终业绩

3.技术面。
从今年年初到现在的K线图来看,武钢股份从去年年底到今年1月一路走高,创造了历史新高之后出现了回落,在2月底创出短期小高点之后,进入了整体的下降通道。该股从3月跌破60日均线之后,一直处于其压制轨迹下的下探中,虽然该股在4.24日反弹行情中曾经突破60日均线的压力位,但是大盘整体走势依旧偏弱,该股随之再次跌穿60日均线,随之进入了漫长的下跌过程之中。

中国政府今年采取了3次大的就是政策,第一次是4.24日,降低印花税。第二次是9.19日单边征收印花税,第三次就是不久前政府出台10条刺激经济政策。其中3次救市措施,前2次的性质基本一致,主要是直接涉及证券市场;第三次属于救经济,受惠于未来股市的发展。因此这几次救市措施产生的效果都是不一样的。
第一次4.24:受到降低印花税的影响,大盘整体出现反弹,该股随大盘而动,出现了小幅度的反弹,由于随后发生了地震,由于对重建涉及到钢材建设,武钢也经历了一次小的炒作之后,随后进入了漫漫的下跌行情。
第二次9.19:这次救市措施改印花税单边征收,同样刺激了大盘强烈反弹,同时武钢增持本公司股票,受到利好影响,该股也仅仅反弹了2个交易日,随后回落。虽然有利好刺激,但是9月份已经出现了钢铁滞销,钢铁行业困难的局面,对钢铁的后市普遍不看好,正因为如此,十一之后,资金大量抛售钢铁股票,该股一路下跌到最低点4.14元。
第三次,政府出台经济刺激政策,这对武钢来说,利好的刺激影响远远大于前两次,前两次主要都是随大势,但是这次武钢感受到了真正的实惠。第一,政府在未来投资灾后重建,对钢铁需求大,第二,政府未来投资2万亿在铁路建设上,武钢作为中国四大铁路钢材供应商,将在未来获得相当可观的利益。因此该股从11月3日以来,持续的强烈反弹,并且反弹之后没有出现下跌,而是横盘整理走势,这说明这次救市对武钢是真正意义上的实质性利好,并非前2次那样普遍性的就是措施。因此反弹的走势和幅度都不一样。

从该股走势上可以看出,在经过前2次反弹之后中途经历了3个快速下跌阶段,一个是6月到7月,大盘跌破3000点的时候,一个是8月初奥运行情破灭的时候,另外一个就是9.19反弹之后,由于四季度钢铁板块的整体进入萧条,钢材滞销,该股连续被资金大量抛售,短短6个交易日之内出现了3次跌停,资金大量流出,经过了连续的杀跌之后,该股在10.28日探底企稳,短线资金开始逐步进场操作,形成了目前看到的一轮反弹行情。所以第三次救市民房反映出来和以前不一样

该股目前目前K线图上趋势:围绕5日均线做横盘整理,下方有30日均线的支撑,上行面临60日均线的重要压力位,突破60日均线可以继续看多,否则可能面临回调。短期KDJ均线出现粘合,后市有待方向的选择。中期MACD走势逼近零轴。总体来看,武钢12月的走势可以在下周见分晓,如果下周大盘上行突破60日均线的压力位,武钢突破60日均线应该问题不大,KDJ短期趋势将选择掉头向上,MACD反抽上零轴,意味中期向好。如果下周大盘未能突破60日均线,选择了掉头探底,那么武钢很有可能进入有一次的探底走势。
0回答者: 02303119 - 董事长 十六级 11-23 23:15
我来评论>>
提问者对于答案的评价:谢谢!相关内容
• 08年9月到09年4月国内外重大事件?
• 国内房地产救市与不救
• 假如美国7000亿救市计划通过.会对国内经济造成什么影响?
• 美国今天的印钞救市周一对国内股市有什乥
• 为什么说证监会不断批准新基金入市也是一种救市行为?
查看同主题问题:有价证券 08年 行为
其他回答 共 4 条
你可以把分给我吗?

我正准备写一篇关于安利的罪恶,关于安利给我们带来的害处的文章。现在有很多关于安利的东西还不很清楚。现在需要分来提问。你可以把分给我吗,让我多提问几次,写一篇救人的文章。
现在做安利的人都可以说是疯的了。
希望我小说能救人!

我也没有做过安利,但有几次差一点给人骗过去,也过去听过安利的课程,发现安利就是合法的传销!——罪恶的传销。

而且安利的人都是唯利是图,骗亲人、骗朋友、骗陌生人、骗有钱人.....
回答者: 赖天荣 - 试用期 一级 11-23 19:42
600106重庆路桥,今天顺市上涨9.94%是很强势的股票,从盘面看该股走势很好,该股从10月27日放大量以来,成交量一直是比较理想的,股价从新低的4.19元缓慢盘升到今天的5.86元,二个交易周的涨幅达到71.5%,属于典型的价量配合良好的形态走势,短线指标KDJ形态良好,K、D、J三线向上分散以45度角的趋势发开,是强势走势的明显特征之一,趋势指标MACD也在均匀缓和向上盘升攀升之中,DIF和EDA的值分别为-0.09和-124,即将突破弱势0.00的轴线,今天股价一举突破5/10/20日三重均线的压制,股价稳站在均线之上,这就说明了主力是坚决做多的,这样的股票现在是很少的啊;
如果明天没有太大的意外,该股股价仍会继续上攻60日均线的,今天盘面总成交量21.2万手,成交金额达到1.21亿元,五天的换手也很充分,达到率达到53.84%,数据显示主力的资金已经进入了,一旦进入就没有那么快就能出来的,该股票股价上方压力是6.1元左右,那时今天买入股票的已经获利17%左右,作为短线操作是到了可以考虑出票的时候了。

有利股价攀升的信息:
1、重庆路桥是川渝建设龙头,受益灾后重建政策扶持,经营的"三桥两路"资产优良,收入稳定且现金流充沛.公司拥有的"三桥"收费到期还有4~15年的时间,而其重大投资项目嘉华嘉陵江大桥将增加公司路桥收费收入, 保证了公司经营业绩持续稳定.公司参股重庆建工,重庆渝涪高速公司等,为公司带来了新的利润来源.
2、公司参股西南证券将受惠于融资融券, 巨资入股重庆银行将享受新股上市带来的巨额溢价. 公司拟将持有的益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1900万股股权(占益民基金19%的股权)转让给重庆国际信托有限公司,转让总价为5225万元,预计交易产生收益约3325万元左右,同时拟将余下的的600万股益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股权转让,转让总价为1650万元,预计交易产生收益约1050万元左右,此两项将给公司带来收益4375万元的纯利润.
3、该股自2007年6月高点下跌至今, 整体跌幅达85%,在业绩稳定的情况下,股价严重超跌.该股自10月中旬探底以来,走势逐步强于大盘,且温和放量,显示有部分长线资金开始介入.在近期基建类板块及银行券商类股走强的情况下,该股主营突出且有实质金融题材,值得重点关注.

最新财务报表:
重庆路桥公布2008年三季报:基本每股收益0.23元,稀释每股收益0.23元,每股收益(扣除)0.23元,每股净资产3.53元,净资产收益率6.39%,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84628749.25元,营业收入298314762.92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84669473.82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1323999250.15元。

结论:该股票是基础建设板块的,受益于国家7万亿的投资项目,这个题材很大也是有半年的炒作机会的,所以在这个题材下仓促卖出股票是错误的,建议坚决持有此股票,没有获利就不要出票票哦。
回答者: nannan5568 - 首席执行官 十四级 11-23 19:42
摘要:1:中石化上半年经营困境和目前局势。
2:国家责任和股东利益的博弈
3:燃油税的历史性机遇
4:500强之首应有的地位
5:资本市场的定位

内容:
1:中国石化最近半年净利润下滑严重,上半年年报显示其营业利润为-237亿,国家财政补贴333亿,才得以盈利93亿元。中国石化在上半年亏损的原因很简单,因上半年CPI指数居高不下,发 改委没有根据原油价格来调整成品油价,只6月20日有一次调价,上调汽油、柴油价格每吨1000元。在7月原油价格在147美圆/桶见顶后,一直回落到目前的60-70美圆/桶的区间内,中国石化的炼油业务已经能正常盈利。

2:中国石化上半年承担的是国家责任,但作为一个上市公司,股东利益也是中国石化需要考虑的,因此国家不可能一直让中国石化赔本卖油,然后财政补贴,保持不亏损略有盈利的状态。发 改委目前控制成品油价格可以说是走计划经济时代的老路,扭曲了市场供求关系,因此在原油价格猛涨而国内成品油不提价之际,国人经常会看到闹 油荒的现象,这种现象很好解释,因为炼油企业的炼油成本高于其销售价,所以以检修的名义停产,来对政府施压,从2006年开始,哪一次发 改委上调成品油价之前,没有闹过油荒?我相信时代是进步的,发 改委不可能长时间控制成品油价格,成品油市场价格迟早会市场化,这样中国石化的炼油垄断地位就会产生巨大的垄断利润。

3:费改税,燃油税的推出已经拖了数年,涉及各部门之间的利益,导致一直难产。但2008年国家提出节能减排的口号,燃油税不推出,这个口号基本是空喊。燃油税推出的前提是,国内油价和国外油价接轨,怎么接轨?这是一个摆在决策部门面前的难题,2007年初原油在50-60美圆/桶的时候,决策部门犹豫了,错过一个接轨的最好时机,结果原油一路高涨,最高涨到147美圆/桶,决策部门已经没有接轨的大环境了,因为高油价的时候接轨,老百姓的生活压力将急剧增大。目前原油跌到60-70美圆/桶,国内已经有声音在呼吁这是最后一次机会推出燃油税了!一旦决策部门拿出燃油税的时间表,那么成品油价格体系必然有所松动,可能以后每月根据国际原油价格做一个调整,这些都是可以预见的。这样的话,中国石化就不会出现亏本卖成品油的困境了。

4:中国石化作为2007年中国企业500强之首,当年营业收入1.2万亿元人民币。但其净利润才549亿元,比中国石油差了1345亿元净利润少了一半还多,而中国石油的营业收入为1万亿元人民币。出现这种情况的原因就是,中国石油偏重于上游业务,也就是开采原油,在成品油价格受到发 改委管制的年代,中国石油的盈利能力比中国石化强很多。但中国石化有营业收入1.2万亿元人民币如此大的基数,只要稍微提高一下毛利率,其营业利润就能增加很多,相应的每股收益也会增厚,再传导至其股票价格。

5:个人预计中国石化2008年的每股收益有0.38元,而2009年的每股收益会有0.7元以上,如果发 改委理顺成品油定价机制,那中国石化的每股收益还可能更高,而且每年的每股收益会成几何级数增长。相对应的,如果10倍的市盈率在目前的环境下是合理的,那中国石化的股价从2008年的每股收益上来看,3.8元会是它的一个强力支撑,但2008年马上结束了,2009年的业绩将恢复增长,所以跌到3.8元的可能性极低,在2009年的每股收益上来看,7元会是一个弱支撑。如果把目光再放远一点,2010年以后,中国石化在弱市的环境下,A股价格不会低于3.8元,而在7元以上的可能性非常大,大盘一旦走好,市场就会给出更高的市盈率,股价也会上涨,因此我建议目前可以逢低建仓,在3.8元-7元这个区间内战略建仓,持有至2010年以后。

写于11月6日

㈥ 股票市场上有一个琼民源事件,是怎么回事呢/

《国际融资》2002年8月号

“琼民源”从股市“最大黑马”渐渐现形为“最大骗局”,股价全年涨幅高达1059%,被指控制造虚假财务会计报告而受到查处,“琼民源”董事长马玉和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中国证监会在公布的“琼民源”案调查结果中共提出三项重大违规问题:虚报利润、虚增资本公积金、操纵市场。
“发起设立、定向增发、等量换股、新增发行”是中国证券市场的创新,展
示了一种全新的重组模式,原公司的债权、债务关系存续,不发生变动,换股方式方案兼顾了各方利益,解决了重组面临的难题。请看 《国际融资》报道文江、 海生所著

震惊国内的“琼民源”重组事件

“琼民源”,全称海南现代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曾经是中国股市1996年最耀眼的“大黑马”之一,股价全年涨幅高达1059%。因被指控制造虚假财务会计报告而受到查处,公司股票也从1997年3月1日起停牌。在经过一年多漫长而痛苦的等待和期盼之后,1998年4月29日,中国证监会公布了对“琼民源”案的调查结果和处理意见。调查发现,“琼民源”1996年年报中所称5.71亿元利润中,有5.66亿元是虚构的,并巳虚增了6.57亿元资本公积金。鉴于“琼民源”原董事长兼总经理马玉和等人制造虚假财务数据的行为涉嫌犯罪,中国证监会旋即将有关材料移交司法机关。

1998年6月10日,此案在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正式开庭,受审者即是“琼民源”董事长马玉和。从1996年初至1997年2月底,“琼民源”从股市“最大黑马”渐渐现形为“最大骗局”。11月12日,北京市中院做出判决:“琼民源”董事长马玉和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至此,中国股市有史以来最大的股市神话落下帷幕。

“琼民源”在1996年因虚假年报严重误导投资者,使股价在短时间内扶摇直上,大批股民高位套牢,构成中国证券史上最严重的一起证券欺诈案。因此对该公司的重组成为中国证券市场上一次艰难的实验。

“琼民源”事件使10万余名“琼民源”股东成为股市一幕幕场景的无奈看客,他们当中,几乎所有的人都经历了期望、祈望、失望、无望的精神熬炼过程。作为创始人的马玉和是如何成为数万人噩梦的制造者?这一切是怎么开始的?

平地升腾,“股市神话”

1996年初,深圳市场尚在熊途未尽的阴影中徘徊,成指一度被打到1000点之下,之后就开始了全面的反转行情,并以3倍涨幅列当年世界各股市升幅之首。由于香港回归临近,深市倍受投资者关爱。而且宏观经济转好,通货膨胀逐月回落,出台金融利好已成定局……

随着股市转暖,指数慢慢攀升,大量普通人开始涌入股市。深市不失时机地树起深发展的大旗,携大盘不断越过历史上的成交密集区。与此同时,一批多年被视做“垃圾”的股票也开始踏上“价值回归”之途。一天百分之几十,不过数日翻倍的股票比比皆是。人们需要赚大钱,市场需要大黑马。

正当人们一方面追捧绩优,一方面苦寻黑马之时,一只在众多垃圾股中埋没已久的股票,在被某些看不见却是强有力的手掌悉心把玩之后,突然闪出了光亮。这便是被市场人士称之为“创造1996年中国股市神话”的“琼民源”。

之所以被称为“神话”,完全在于一种简单直观的比价关系。“琼民源”在1996年4月以前深指处于低谷之时,其股价仅在2元左右。而市场转好进入牛市后,“琼民源”随着大盘一起“价值回归”,到6月份,股价已翻出一倍之多。由于熊市数年,市场中这类被“低估”的股票不在少数,涨出一两倍并不稀奇。然而,经过一个月的盘整,从7月1日开始,“琼民源”以4.45元起步,在近四个月的单边上涨中,其股价已然指向20元,翻了数倍。这时的“琼民源”俨然从一只无人光顾的垃圾股一跃而成为备受人们追捧的绩优股,甚至取代了深发展的龙头地位,成为启动深市走强、“低价股革命”的先导。至此,一个为人瞩目的“股市神话”被造就出来。

市场炒作,“价值发现”

1996年上半年,在深发展“价值回归”的示范效应下,几乎每只股票都无一例外地从低谷走了出来。此后一段时期,市场炒作题材似乎一时进入了真空,市场急欲寻找一个同样能激发人气的新“龙头”。几乎与此同时,在主力策动下,市场又扯起了“价值发现”的大旗。任何一个可资利用的题材都可能被套上诱人的光环。

主力在处心积虑编织各种概念的同时,也在不遗余力地寻找着资质尚可的“黑马”。在“琼民源”被挖掘出来后,套在它身上的光环也就最多,最为光耀。诸如“扭亏概念股”、“首都概念股”、“农业概念股”、“房地产概念股”、“高科技概念股”、“政策倾斜概念股”、“高速成长概念股”,乃至令人费解的“关系概念股”等等。可以说,任何一种概念都无不显示“琼民源”所独具的“优势”和可能带来的“高额回报”。

“琼民源”在一连串惊人之举中,又添上了更为醒目的一笔。1997年1月22日,公司率先公布1996年年报。这份被冠以“闪亮登场”的年报中赫然列出:每股收益0.867元,净利润同比增长1290.68倍;分配方案为每10股送转9.8股。年报一出,市场无不震撼,股价当即创出26.18元的新高。欢呼者有之,顿足者有之,恨无慧眼者更是将手心捏出了汗,也有一部分头脑清醒者表示不解:“琼民源”如此骄人的业绩,利润从哪儿来?

三项重大违规问题

中国证监会在公布的“琼民源”案调查结果中共提出三项重大违规问题:虚报利润、虚增资本公积金、操纵市场。

——关于虚报利润。公诉人认定,“琼民源”在未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情况下,通过与关联公司及他人签订的未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合作建房、权益转让等无效合同,编造了5.66亿元的虚假收入,这些虚假收入均来自于北京民源大厦。民源大厦是“琼民源”与北京制药厂、香港冠联置业公司、京工房地产公司、北京富群新技术开发公司等四方合作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其中,北京制药厂提供地皮,香港冠联置业公司作为出资合作的一方,另一合作方富群公司则是“琼民源”的第二大股东。民源大厦项目现已停工。就是这个未完成的项目,在1996年末给“琼民源”带来疑点重重的共三笔总计5.66亿元收入。

——关于虚增资本公积金。“琼民源”1996年年报宣称,其资本公积金增长6.57亿元,主要来自对部分土地的重新评估。公诉人认为,所谓6.57亿元资本公积金,是“琼民源”在未取得土地使用权,未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立项和确认的情况下编造的对四个投资项目的资产评估,违反了有关法规,构成了严重虚假陈述行为。

——关于操纵市场。据中国证监会调查,“琼民源”的控股股东民源海南公司曾与深圳有色金属财务公司联手,于“琼民源”公布1996年中期报告“利好消息”之前,大量买进“琼民源”股票,1997年3月前大量抛售,获取暴利。

重组过程

数据表明,“琼民源”调账后,总资产由原来的近26亿元变成了10亿元左右,净资产由原来的20多亿元变成了近8亿元。这表明,对“琼民源”进行任何方式“资产重组”的可能性已经为零。

案件审理结束后,“琼民源”开始进入了重组阶段:

一是股权转让。1998年11月20日,北京市政府批准将民源海南公司持有的“琼民源”38.92%国有法人股股权划拨给北京住宅开发建设集团总公司(以下简称“北京住总”)。

二是召开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1999年1月5日,“琼民源”临时股东大会在深圳召开,选举产生新一届董事会、监事会,聘请北京京都会计师事务所和德威资产评估公司对“琼民源”资产财务状况进行核查及授权新一届董事会进行公司重组。

三是召开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确立公司重组“发起设立、定向增发、等量换股、新增发行”方案。

四是“琼民源”终止上市,北京住总与其他法人股东共同对“琼民源”进行“二次创业”。本次公司重组换股工作完成后,由“琼民源”董事会向中国证监会办理“琼民源”终止上市申请。“琼民源”终止上市后,在北京市政府和其他政府主管部门的支持下,进行“二次创业”。

重组整体方案评价

“发起设立、定向增发、等量换股、新增发行”是中国证券市场的创新,展示了一种全新的重组模式。本次重组保留了被重组公司的法律主体延续性,原公司的债权、债务关系存续,不发生变动,避免了当前普遍采用的资产置换方式中遇到的债务转移和再融资难题,为重组后拥有不良资产的企业继续发挥作用、切实改善经营提出了可行的发展思路和具体措施。换股方式方案兼顾了各方利益,解决了重组面临的难题。

第一,“琼民源”社会公众股东获得补偿。通过“等量换股”,将社会公众股东由可落实每股净资产仅为0.032元的“琼民源”换到1998年预计每股净资产2.21元的新设公司股票。考虑二级市场中关村定价,社会公众股得到了较好的补偿。

第二,北京住总获得如下益处。一是通过本次重组实现上市,投入优质资产,开辟融资渠道,实现控股上市公司中关村,实现集团通过资本运营取得进一步发展的战略目的。二是大幅提升企业知名度。三是为政府分忧,为社会稳定出力。作为本次公司重组主体,北京住总承担着巨大的风险,重组方案设计一直将保护和补偿社会公众股东利益、维持社会稳定放在首位,这为北京住总、中关村塑造了良好的社会形象。

第三,对于中关村发展,既构建了中国资本市场的“中关村硅谷”高新技术龙头概念,又由七大知名企业共同发起设立公司,为良好的法人治理结构的构筑和高科技项目的引进埋下了双重伏笔。

但是,本次重组也暴露了中国证券市场的一些深层问题。企业虚假上市、虚假信息欺诈行为所形成的损失如何在上市公司、监管者、中介机构、投资者等市场参与者之间分摊?各方的责权利如何科学界定?等等。“琼民源”虽保留了法律主体地位,但是通过换股,“琼民源”股东成为中关村股东,获得了投资补偿。优胜劣汰是证券市场配置资源的结果与形式。不能真正退市,让投资者承担投资风险,无疑会严重影响证券市场配置资源的效率。

“琼民源”一案终于落下帷幕,但其对我国证券市场的影响远未结束,如何看待、思考和吸取“琼民源”的教训,是规范我国证券市场必须面对的课题。

编 后
市场上极少数人的违规(已被证监会等机构确认)、犯法(已受到检察院起诉)行为,已经使多数人付出了饱含血与泪的沉重代价。尽管监管机关已经而且还会为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做出种种努力,但“琼民源”的悲剧很难在一夜之间迅速终结。
马玉和被判刑三年,这是我国适用法律规定的最高量刑。长久以来,中国股市中一直有着上市公司虚报业绩或与某些庄家联手操纵股价的传言,市场中也一直有着将这一毒瘤挖去的强烈呼声,但始终雷声大雨点小。
“琼民源”重组面临着如下难题:一是流通盘巨大,对重组操作主体利润要求高;二是平均持股成本高,重组压力大;三是社会公众股东人数过多,保持社会稳定是首要目标;四是停牌时间长,重组具有紧迫性。
另外,重组也暴露了中国证券市场的一些深层问题。企业虚假上市、虚假信息欺诈行为所形成的损失如何在上市公司、监管者、中介机构、投资者等市场参与者之间分摊,各方的责权利如何科学界定?等等。“琼民源”虽保留了法律主体地位,但是通过换股,“琼民源”股东成为中关村股东,获得了投资补偿。
虽然10万余投资者为此付了学费,但中国股票市场应有所获益,学费终于没有像以往那样白付。股市或许会记住这充满创伤的一页,而后更加规范地继续前行。

㈦ 股票的问题

来我空间看看,也许对你有用
建议先看看<股票与烧饼>
常看看<每日荐股><每晚看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