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请教发行可转债对股票走势有什么影响吗
可转债是否值得申购?可转债值得申购吗?投资者须充分了解发行人的各项风险因素,谨慎判断其经营状况及投资价值,并审慎做出投资决策。发行人受政治、经济、行业环境变化的影响,经营状况可能会发生变化,由此可能导致的投资风险应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无流通限制及锁定期安排,自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流通。请投资者务必注意发行日至上市交易日之间公司股票价格波动和利率波动导致可转债价格波动的投资风险。
公司发行可转债对公司股价影响如何?要想弄懂可转债对公司的影响,那我们先来看一下定义:可转换债券是债券的一种,可以转换为债券发行公司的股票,通常具有较低的票面利率。本质上讲,可转换债券是在发行公司债券的基础上,附加了一份期权,允许购买人在规定的时间范围内将其购买的债券转换成指定公司的股票。从走势上看,可以把可转债视为权证。而权证的走势,一般领先于正股。所以,推论可转债价格加速背离其实际价值时,就是正股突破前兆。可转换债券条款虽多,但最影响其投资价值判断的,无非是四条:利率条款、转股价格、赎回条款、回售条款。一般来说,发行可转债对公司经营是利好,但一般来说不影响公司大的基本面,是改良而不是改革,其影响弱于重组和定向增发,因为后两者往往改变公司的运营方向和策略。
Ⅱ 可转债上市对股价的影响
从目前两家先上市A股再发行可转换债券的两个公司的例子来看,转债对于公司股价的影响还是较为明显的,更准确的说是两者之间的相互作用是明显的。
从相对应的公司股票和转债价格走势看,在转债上市后,两者的波动具有了密切的相关性,特别是在转换数量没有达到一定程度之前,从原理上说,股票价格是决定转债价格的基础,主动性的变化应该更多在在股票这一边,但是由于债券固有的特性也决定了转债不可能跟随股票无限制的下跌,因为在上市债券目前尚不太可能有还本付息危险的政策背景下,债券价格下跌到一定程度就会因实际收益率的提高而得到买家的支持,但是股票价格的过度下跌也会因为公司降低转换价格而威胁到债券持有人利益,所以有可能维护股票的价格。
Ⅲ 可转债第二天还有涨跌幅限制吗
没有。可转债交易除了上市首日,其余时间没有涨跌幅限制
为减少市场波动、控制风险,上交所的转债交易设置了熔断机制。深市规定,上市首日集合竞价阶段报价幅度必须在发行价上下30%的幅度内。这就是很多深市转债开盘价最低是130元,而后就再也没有以这样的价格成交的原因。
可转债首日涨幅达到一定要求后会停牌一段时间,债券上市初始交易价格为100元,可转债上市首日停牌规则如下:沪市可转债交易价格较100元首次上涨或下跌超过20%(含)、单次上涨或下跌超过30%(含)的,首次盘中临时停牌持续时间为30分钟,首次停牌时间达到或超过14:57的,当日14:57复牌;第二次盘中临时停牌时间持续至当日14:57。深市可转债交易价格较100元首次上涨或下跌超过20%(含);临时停牌时间为30分钟;首次上涨或下跌超过30%(含)的,临时停牌至14:57。盘中临时停牌具体时间以深交所公告为准,临时停牌时间跨越14:57的,于当日14:57复牌,并对已接受的申报进行复牌集合竞价,再进行收盘集合竞价。深交所可以视可转换公司债券盘中交易情况调整相关指标阈值,或采取进一步的盘中风险控制措施。
可转债不进行转换,持有者到期时可以收取本金和利息,如果持有者看好发债公司股票发展潜力,可以在宽限期内信使转换权,投资者也可以申购新债,只需在股票软件上申购即可。在此提醒广大投资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拓展资料】
可转换债券是债券持有人可按照发行时约定的价格将债券转换成公司的普通股票的债券。如果债券持有人不想转换,则可以继续持有债券,直到偿还期满时收取本金和利息,或者在流通市场出售变现。如果持有人看好发债公司股票增值潜力,在宽限期之后可以行使转换权,按照预定转换价格将债券转换成为股票,发债公司不得拒绝。该债券利率一般低于普通公司的债券利率,企业发行可转换债券可以降低筹资成本。可转换债券持有人还享有在一定条件下将债券回售给发行人的权利,发行人在一定条件下拥有强制赎回债券的权利。
Ⅳ 转债股票如果一不卖的话第二天会怎样
新债上市后在交易时间内随时可以卖出,多数打新的投资者在新债上市的首日,有小盈就会卖出去,因为上市首日的涨幅一般比较大。深交所没有涨跌和停牌机制,首日涨幅可达到百分之几百,是比较高的价格,上交所首日有停牌机制,最高价格130,第二日价格基本是回落,但还是可以正常卖出的,只是价格可能会低一点儿。
Ⅳ 可转债 转股 会导致股价下跌吗
可转债全称为可转换公司债券。在目前国内市场,就是指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被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债券。可转债具有债权和期权的双重属性,其持有人可以选择持有债券到期,获取公司还本付息;也可以选择在约定的时间内转换成股票,享受股利分配或资本增值。当可转债失去转换意义,就作为一种低息债券,它依然有固定的利息收入。如果实现转换,投资者则会获得出售普通股的收入或获得股息收入。可转债具备了股票和债券两者的属性,结合了股票的长期增长潜力和债券所具有的安全和收益固定的优势。此外,可转债比股票还有优先偿还的要求权。
投资者在投资可转债时,要充分注意以下风险:
一、可转债的投资者要承担股价波动的风险。二、利息损失风险。当股价下跌到转换价格以下时,可转债投资者被迫转为债券投资者。因可转债利率一般低于同等级的普通债券利率,所以会给投资者带来利息损失。第三、提前赎回的风险。许多可转债都规定了发行者可以在发行一段时间之后,以某一价格赎回债券。提前赎回限定了投资者的最高收益率。最后,强制转换了风险。
投资防略:
当股市形势看好,可转债随二级市场的价格上升到超出其原有的成本价时,投资者可以卖出可转债,直接获取收益;当股市低迷,可转债和其发行公司的股票价格双双下跌,卖出可转债或将转债变换为股票都不划算时,投资者可选择作为债券获取到期的固定利息。当股市由弱转强,或发行可转债的公司业绩看好时,预计公司股票价格有较大升高时,投资者可选择将债券按照发行公司规定的转换价格转换为股票。
与一般债券相比,可转换债券的利率是比较低的,目前发行的可转换债券的票面利率多在1%上下,只具有象征意义,利率的高低对可转换债券不具有决定性的意义。从实践上看,目前的规定是可转换债券的利率不超过一年期银行存款利率,而一般债券的年利率要高于银行同期存款利率的40%左右;从另一方面看,可转换债券的利率越高,说明其债券属性上升而股票属性下降,投资者从转股获得的收益相应下降,可能反而得不偿失。总而言之,票面利率不应是投资者关注的重点。
转股价格是所有条款的核心
可转换债券的转股价格越高,越有利于老股东而不利于可转债持有人;反之,转股价格越低,越有利于可转债持有人而不利于老股东。由于可转换债券的发行公司控制在老股东手中,所以发行人总是试图让可转换债券持有人接受较高的转股价格。
目前新发行可转换债券的二级市场价格普遍低于面值,正是这种思路的体现。阳光转债发行以后,各家发行人及承销商都接受了这样的"国际化思路":可转换债券的转股价格要高于二级市场价格一定幅度,最好在30%以上。殊不知,简单的拿来主义势必造成严重的水土不服:与国际市场不同,国内市场股票的价格与流通盘的大小有相当大的关系,可转换债券全部转变为股票以后,必然造成流通盘的大幅度增加,进而必然拉低发行人的二级市场股票价格。由于可转换债券的转股价格在条款设计上,与转换前的二级市场价格挂钩,这样,一旦可转换债券的转股期开始以后,投资者就会发现,初始转股价格原来如此高高在上。这里仅仅论及流通盘的因素,更不要说可转换债券转股造成收益的稀释(在目前的A股市场,这几乎是必然的)、股性的呆滞、对当时指数位置的判断等等。
为了吸引投资者尽快把债券转换为股票,应对二级市场上股票价格的波动和利润分配等造成的股本变动,一般可转换债券都规定了转股价格的修正条款。为分配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现金分红等设计的调整公式虽然复杂,但这个公式一般是严密而周全的,对发行人和投资者都能够做到公平合理;关键在于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一般而言,由于转股价格相对保持不变,股票二级市场价格的走高能够给投资者带来收益,促使其积极转股,有利于发行人和投资者双方达到最初目的,所以转股价格一般不会向上调整;但是,如果股票二级市场价格的低迷,甚至长期低于转股价格,投资者行使转股权就要出现亏损,不利于发行人达到转股的目的,也不利于投资者获取收益。所以,可转换债券一般都规定有向下修正条款。也就是说,在股票价格低于转股价格并且满足一定条件时,转股价格可以向下修正,直至新的转股价格对投资者有吸引力,并促使其转股。应该说,向下修正条款是对投资者的一种保护。
向下修正条款是对投资者的一种保护,也是为发债公司本身利益着想留得一条后手。之所以要向下修正,主要是担心回购潮造成公司的资金链出现紧张的问题,修正后能促进转股,也解决了公司的紧张局面。
Ⅵ 债转股公告后第二天股价
摘要 一般情况下,如果上市公司想要向投资者借钱,集资的话可以以发行可转债的方式进行。可转债的另一个名字叫可转换公司债券,其实就是它既是债券,也可以在一定条件下转换成股票,借钱的一方利用这个机会也变成了股东,同时还增加了盈利。
Ⅶ 转债第二天交易涨幅是多少
可转债上市第二天没有涨跌幅限制,我国的可转债上市之后都是没有涨跌幅限制的,所以不管是其上市第一天还是第二天亦或者是多少天,都是没有涨跌幅限制的。
【拓展资料】
可转债上市之后的交易规则:
【1】上市第一天没有涨跌停限制,但是设有临时停牌机制,涨跌幅达到20%时停牌30分钟,涨跌幅达到30%时停牌至14:57分,若停牌时间超过14:57时,14:57分会自动复牌。
【2】深市,可转债上市首日集合竞价阶段报价幅度必须在发行价上下30%的幅度内。所以深市转债开盘价最低是130元,而后就再也没有以这样的价格成交的原因。
【3】成交时间,每个交易日的9:15至9:25为开盘集合竞价时间,9:30至11:30、13:00至15:00为连续竞价时间。
【4】成交原则,时间优先,价格优先。同一时间委托的,价格低的优先;同一价格委托的,时间早的优先。
【5】上市六个月之后进入转股期,可以转换成股票,也可以不转换,若是价位持续在130元,可能会被强制赎回。
股市中有一种术语叫股票转债,这一股票名词解释为一种可以在特定时间、按特定条件转换为普通股票的特殊企业债券。它是可转换公司债_的简称,可转换债券兼具债券和股票的特征。
股票转债较大优点取决于它融合了股票与债_的优势,股票的长期性提高发展潜力和债_的安全性与盈利固定不动。
股票转债作为一种低利息的债_有着固定的利息收入,投资者可以通过实现装换的方式获得出售普通股的收入或者股息收入。股票转债最大优势在于它结合了股票与债_的优点,股票的长期增长潜力和债_的安全与收益固定。
投资是一种风险活动,既然股票转债是一种投资,它也不例外会有风险,进行股票转债投资时投资者要承担股价波动的风险,股价波动对转债所造成的影响极大,直接影响了投资者的收益,同时利息损失的风险也很大,我们都知道利率对股票市场的影响有多巨大,当股价下跌到低于转换价格时,转债投资者就会被迫转为债_投资者,股票转债的利率要比同级的普通债_利率低,所以投资者编会因此受到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