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我要購買一個公司10%的股份,但是錢不夠,朋友出資金以我名義買,他分享利潤程度風險,該簽署什麼協議
你用朋友的錢出資購買股票對於你沒有風險,而朋友承擔了較多的風險。你與朋友簽訂協議需要約定以下內容:
1.本金。錢是他的,股份是你的,所以你欠他這部分本金。
2.分紅。按照你的表述,你們會以某個比例共同承擔公司的收益和損失,那麼假設你承擔30%他承擔70%,則分紅1萬就是你3千他7千,股票市值虧損1萬相當於你虧3千他虧7千。這個部分相當於買多買空,如果要合法,只能打擦邊球,以達到一定的經營成果為目標,約定收益報酬。
3.保密條款。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協議涉及的任何內容。
協議主要內容大致如下:
甲乙方、時間地點有效期,仲裁單位司法單位
借款總額、償還本金日期;約定經營成果如何判斷(比如以公司審計報表為准,或者以公司所得稅額倒算等等)、約定利潤分配比率、約定損失承擔方式。
終止條款,約定退出機制,是否可以撤資;違約條款,如果一方反悔,如何補償雙方損失;
保密條款,對任何第三方保密。
簽名,印章/手印。
另請注意,對於你而言要避免寫成固定利息的借條,因為首先如果公司經營出現問題,股票可能貶值,而借條要還的錢是固定的,所以這種情況下朋友沒有承擔風險,與你的期望不符;其次,固定利息有可能很高,會觸犯國家高利貸紅線,被裁定借款協議不合法,雖然表面對你有利,但朋友可以進一步控告你非法集資,他是受害者,所以可能會被沒收非法所得。因此建議以指定經營成果共擔風險利潤為好。
B. 朋友借我錢去炒股票,失敗了沒錢還我怎麼辦
怎麼辦?涼拌唄,早日今日何必當初呢,當下最流行的一句話是什麼來著:NO ZUO NO DIE吧。每每看到或是聽到投資有風險,入市需謹慎的提醒彷彿都如同在說的是別人,好像與自己無關,等什麼陪個精光輸的連底褲都沒有的時候才想起問哪有賣後悔葯的。
在朋友管你借錢,並且你明知道他是去炒股的當下還借了錢給他的話,我認為這能說明兩點問題,一是說明你太對自己有信心了,二是還有你太把他當股神一般相信了。不然呢?你覺得是個人都能從股市上掙個金山啊銀山啊什麼的嗎,那要真是這樣的話哪來的那麼多工薪階層,全跑去炒股得了唄,你說是不是?
事已至此,後悔晚已。還一借就是十萬塊,好吧,如果你是真不缺錢,那也就乾脆別擔心他還不了了的問題了,還包票呢,這年頭那個借錢的之前不是信誓旦旦的說沒問題的,不然你怎麼能放心把錢借給他呢。即便是白紙黑字的都不見得有多大的約束力,碰上耍賴皮的了,一句愛咋咋地,你可咋整?關系再好也要量力而行,如果我手裡借給你影響到了我的正常生活,那抱歉我不能借給你;即便是關系再好,你也不能為了幫助別人自己吃不上飯了吧。
話說回來,失敗了沒錢還這得分兩種情況說。一是,不管你怎麼要,他就是沒錢還給你了,如果你不是急用或是等救命,那也不要逼人太甚了,誰都有走窄了時候,風水輪流裝,三十年河東三十年河西,說不定什麼時候人家翻了身,想起當初你窮追猛打追債的面孔能還我也拖死你了,更何況還是朋友。二是一種人,失敗了從此一蹶不振,破罐子破摔,虱子多了不咬,債多了不愁的滾刀肉這號的我覺得就可以採取一些非常手段了,合法追債的那麼多,那就僱人給費費勁兒,如果想上門找上他爹娘的話,前提是老人身體沒毛病,你就曉之以情動之以理,天天擱那上班去,軟磨硬泡,他不心疼爹娘你管他呢,如果他還有良知的話,如果是爹娘有病的,你就止步另想他法吧。
C. 別人拿你的賬號炒股,現在虧了,有合同可以打官司嗎虧了一半按合同月底是要補足資金的,昨天說沒錢補上
有合同應該是可以打官司吧,但你們這個合約守不受法律保護就不知道了,有些事是違規操作,本身不受法律保護,簽了合約也沒用,你這個用你賬號炒股,不知法律上如何認定。如果認定為是經過你授權的合法炒股,你可能贏官司很難,說到底這個風險你授權給他時就要有心理准備
D. 炒股賠了,欠了網貸4萬多,想跟朋友借錢,他們會借我嗎
那要看你借錢幹啥了。如果你的朋友炒股賠了跟你借錢,想要加杠桿繼續炒股翻本,你會借嗎?肯定不會啊,這一看就是有去無回的。但如果你要是借錢還網貸,就要看你怎麼借了。如果就是借錢,很有可能不借,怕你不還啊。但如果你帶著借條去借,朋友一看,這么有誠意,借條都寫好了,一心軟就很有可能借給你了。我推薦你一個小程序,叫簽個條。可以線上寫借條,借錢的時候,直接把借條也轉發過去,借到錢的成功率就很大了。跟朋友借錢,比跟網貸借錢靠譜多了,以後別玩股票,別借網貸了,小心一失足成千古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