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夫妻一方借錢炒股算夫妻共同債務嗎
炒股,指倒買倒賣股票。炒股的核心內容就是通過證券市場的買入與賣出之間的股價差額,獲取利潤。
網友咨詢:
夫妻一方借錢炒股算夫妻共同債務嗎?
律師解答:
一方借錢炒股不一定屬於夫妻共同債務。
夫妻共同債務的認定主要是看所負債務是否用於家庭共同生活所需,以及是否是因對共有財產的管理、使用、收益或處分而產生的債務。夫妻雙方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分權,一方非因生活需要在處分重大夫妻共同財產時應當與另一方協商一致。在一方不知情的情況下,另一方擅自借錢炒股所欠下的債務,屬於個人債務,應當由一人承擔。夫妻中有一方借錢去炒股所形成的債務,夫妻明確有約定且第三方知情的,一般情形下視為共同債務,應由夫妻雙方共同償還債務。
律師補充:
隨著經濟和社會的發展,經濟活動的范圍越來越寬廣,夫妻財產的內容也越來越豐富。一般來說,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不宜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這種情況下,如果債權人能夠進一步舉證證明,該債務用於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經營或者是基於夫妻雙方共同的意思表示的,可以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同時,夫妻離婚協議中關於財產的約定,系雙方的內部約定,不具有對抗外部第三人的效力。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四條 夫妻雙方共同簽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後追認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負的債務,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屬於夫妻共同債務。
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不屬於夫妻共同債務;但是,債權人能夠證明該債務用於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經營或者基於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