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買車會不會取消廉租房呢 買車會取消廉租房嗎
買車可能會取消廉租房,因為廉租房對租住者的審核是比較嚴格的,如果租住者的經濟狀況已經高出了入住廉租房的標准,比如已經能夠買得起小轎車了,那麼就會對廉租房租住資格的認定造成影響,從而取消廉租房。同時,在很多地方,申請廉租房時,擁有轎車或經營性機動車也是不符合條件的。
哪些情況會取消廉租房資格
(一)廉租房承租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按照合同約定支付違約金,解除合同並收回保障房:
1.無正當理由連續6個月以上未在保障房內居住的;
2.無正當理由連續2個月或者累計6個月以上未繳納租金的;
3.擅自互換、出借、轉租、抵押保障房的;
4.將保障房用於經營性用途或者改變使用功能的;
5.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租賃的保障房嚴重毀損的;
6.存款、股票基金等資產價值超過規定數額或者經審核不再符合保障條件的;
7.法律、法規規定或者合同約定的其他違法、違約情形。
(二)家庭收入(包括財產性收入)、家庭人口及住房情況變化而不再符合保障條件的,按規定一律取消保障資格;
(三)隱瞞或者虛報人口、戶籍、年齡、婚姻、收入、財產和住房等狀況,騙取廉租房保障的,將責令其退還已領取的住房補貼或退出廉租住房。並按照同期同區域同類型普通商品房的市場租賃價格補收租金,處1千元以下罰款,3年內不予受理其住房保障申請。申請人故意隱瞞、虛報或者偽造有關信息騙取城鎮住房保障,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廉租房年審需要提供什麼
(一)家庭成員身份證、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
(二)收入證明。家庭成員有工作單位的,由所在單位出具收入證明;無工作單位的,由其本人書面說明或由戶口所在地社區居委會出具無工作證明。
(三)婚姻狀況證明。年審家庭成員提供結婚證原件及復印件;離異(或喪偶)的出具離婚證及離婚協議或法院判決書(或配偶死亡證明)。
(四)其他特殊情況所需的證明材料。如民政部門核發並登記在冊的《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領取證》原件及復印件;屬重殘疾、重點優撫對象以及孤兒的,應當提供有效證件(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⑵ 被執行人住的是廉租房我可以要求法院強制執行嗎
被執行人住的是廉租房,當事人可以要求法院強制執行。
法律分析
法院可以強制查封廉租房。公共租賃住房是指由國家提供政策支持,各種社會主體通過新建或者其他方式籌集房源、專門面向中低收入群體出租的保障性住房,是一個國家住房保障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強制執行是指為了保證法院的判決、裁定等內容能夠實現,人民法院的執行組織依照我國法律法規,採取強制措施,強制義務當事人履行其應該承擔的義務的行為。在法院對案件下達判決書後,被告人並沒有進行上訴,但同時也不履行判決義務或者下落不明的,原告可以向向法院提交強制執行申請書。申請強制執行的流程如下 :
1、申請。原告向下達判決書的法院提交強制執行申請書,需要一並提交的資料包括有效的法律文書、申請人的身份證等,均需原件和復印件,有條件的也可提供被執行人的財產信息,有助於執行效果。
2、審查立案。法院部門通過審核確定符合強制執行條件的,會接受強制執行申請,立案處理。
3、通知。法院執行組織接到法院的移交執行書後,通知被告人並責令其在指定期限內履行判決義務。被告人在執行期限到期後仍未履行的義務的,或者在接到執行通知後,對財產進行轉移等逃避的,執行員可以立即進行強制執行。
4、執行。強制執行主要有以下措施:
(1)強行凍結或劃撥被告人的存款。
(2)強行扣留被告人的工資等收入款項。
(3)強行對被告人所有的財產進行變賣、或者查封、扣押。
(4)可對被告人強行查詢、搜查,確認是否有隱匿財產。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二百四十二條 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人民法院有權向有關單位查詢被執行人的存款、債券、股票、基金份額等財產情況。人民法院有權根據不同情形扣押、凍結、劃撥、變價被執行人的財產。人民法院查詢、扣押、凍結、劃撥、變價的財產不得超出被執行人應當履行義務的范圍。人民法院決定扣押、凍結、劃撥、變價財產,應當作出裁定,並發出協助執行通知書,有關單位必須辦理。
第二百四十四條 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人民法院有權查封、扣押、凍結、拍賣、變賣被執行人應當履行義務部分的財產。但應當保留被執行人及其所扶養家屬的生活必需品。採取前款措施,人民法院應當作出裁定。
⑶ 租廉租房的可以股票開戶嗎
這沒有關系,只要你有幾千元以上的銀行存款就可以開戶入場去賭了!當然,有幾百上千萬更是得到券場商們的喜愛開戶了,一入去便是上坐大戶室了!帶多些錢入去,是個高級別的捷徑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