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在股份有限公司沒有上市之前如何購買其股票
1.認識該公司人可買原始股 原始股上市3年後可賣出 但是風險是該公司不夠上市能力 上不了市股票成廢紙了
2.還有就是機構網下競價配股 參與不了
3.網上競價看運氣了跟買彩票似的 資金要被凍結4天 出結果後中的就等上市交易 沒中錢退出來
㈡ 怎樣買未上市公司股票
可以通過一級市場申購,但是中簽率很低。申購時和買股票是一樣的,要在計算機自助終端中輸入要購買的股票的代碼、數量、價格,配購時可打入申購上限,上網發行申購數量的則要根據賬上的資金而定,也不能超過申購上限。
《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
第十條公開發行證券,必須符合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條件,並依法報經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或者國務院授權的部門核准;未經依法核准,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公開發行證券。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公開發行:
(一)向不特定對象發行證券;
(二)向累計超過二百人的特定對象發行證券;
(三)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發行行為。非公開發行證券,不得採用廣告、公開勸誘和變相公開方式。
(2)沒上市怎麼買股票擴展閱讀
最高院《關於人民法院執行工作若干問題的規定(試行)》第54條規定:「對被執行人在有限責任公司中被凍結的投資權益或股權,人民法院可以依據我國《公司法》第三十五條、第三十六條的規定,徵得全體股東過半數同意後,予以拍賣、變賣或以其他方式轉讓。不同意轉讓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投資權益或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不影響執行。」
從《若干規定》中我們可以歸納出股權強制執行的方式主要是三種,第一種方式,通過拍賣實現股權轉讓。第二種方式,通過變賣執行股權。第三種方式,執行過程中由被執行人自行轉讓。但由於股權已被法院凍結,轉讓所得收益應先用於清償所欠債務。
㈢ 想買一家還沒上市公司的股票應該怎麼買
沒有上市那是沒有股票的,也就沒有的買了,只能等它成為上市公司後才可以買賣
㈣ 普通人如何購買公司上市前的股票
普通人要在公司上市之前購買公司股票,有三種途徑。一是作為戰略投資者,突擊在公司上市前入股。二是你必須有親戚是該公司的高管,而且他願意分一部分股票給你。三是在公司上市之前,通過證券公司申購該公司新股。
其實,作為普通人,通常不可能成為某公司的戰略投資者,所以突擊在上市之前入股幾乎是不可能的,否則你就不是普通人。
你有親戚是該公司高管,即便他願意分一部分股份給你,但你還是不可能成為該公司的股東。因為他的股份不可能劃轉到你的名下,相關部門會查的,搞不好會影響公司上市。
作為普通人,最靠譜的還是第三種方式。只是通過這種方式買到即將上市的公司的股票,一是需要好的運氣,此外你買到的價格就高了,不可能是一元一股了!
㈤ 怎樣買未上市公司股票
1.有內部人士,或許可以買到原始股。
2.可以申購,但是成功率很低,如果不成功會退還你的money,但是要等上幾個月才能回來!但是原始股在剛上市時不能賣出。
原始股是公司上市之前發行的股票。
在中國證券市場上,「原始股」一向是贏利和發財的代名詞。在中國股市初期,在股票一級市場上以發行價向社會公開發行的企業股票,投資者若購得數百股,日後上市,漲至數十元,可發一筆小財,若購得數千股,可發一筆大財,若是資金實力雄厚,購得數萬股,數十萬股,日後上市,利潤便是數以百萬計了。這便是中國股市的第一桶金。
㈥ 如何購買沒有上市的公司股票
沒有上市的股票我們一般稱為原始股,就是指在公司成立股份制公司時公司內部發行的股票,公司上市時發行的股票已經不屬於原始股,而是社會公眾股了。原始股以其價格低廉,受到投資者的青睞。
如何購買沒有上市的公司股票?
一般情況下的原始股都是一塊錢一股,但也因為股份制公司實行股份制時間的長短不同,價格也會不同。如果在上市之前,公司多次送轉股,那麼,原始股的每股價格極可能攤薄至每股0.20元,甚至更少。面對如此價格低廉且有盈利空間的股票,當然並不是所有人都能買到的。
一般要購買原始股的途徑只有幾個,有家人所在的公司股票即將上市,或者直接通過員工購買上市的職工股,再就是投資即將上市的公司或有上市潛力的公司。在這個過程中購股者首先要了解承銷商是否有授權經銷該原始股的資格,經過周密的調研後才銷售的原始股上市的機率才會比較大。
購股者要了解發售企業的生產經營現狀,不能給購股者帶來收益的公司,就會存在著較大的風險性,盡量避免購買這類原始股。
㈦ 未上市的公司原始股權怎麼買
法律分析:由於股票沒有上市,普通人不可能知道一個企業是否還在發行股票。除非公司公開宣布發行股票,否則將不再稱為非上市股票。等到股票上市後再買入是很自然的。因此未上市發行的股票通常是原始股票。這類股票一般是最先從企業員工和股東那裡得知消息的,股票由他們買進。可以通過增發股票獲得。但是只面對少數與公司有特殊關系的人,如合作夥伴、供應商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一百二十七條 股票發行價格可以按票面金額,也可以超過票面金額,但不得低於票面金額。
第一百二十八條 股票採用紙面形式或者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規定的其他形式。股票應當載明下列主要事項:
(一)公司名稱;
(二)公司成立日期;
(三)股票種類、票面金額及代表的股份數;
(四)股票的編號。股票由法定代表人簽名,公司蓋章。
發起人的股票,應當標明發起人股票字樣。
第一百二十九條 公司發行的股票,可以為記名股票,也可以為無記名股票。公司向發起人、法人發行的股票,應當為記名股票,並應當記載該發起人、法人的名稱或者姓名,不得另立戶名或者以代表人姓名記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