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鴻發國際股票平台合法嗎
宏發國際股票平台,該是合法的擔任規模比較小,所以說參與需要謹慎
2. 京東香港鴻發國際買手店是正品嗎
是。在京東中,中國香港鴻發國際買手店都是經過了京東的嚴格的質量品質監測,還營業執照、正品保證函、海外商家入駐證明的資料,所以京東中國香港鴻發國際買手店是正品。京東是中國自營式電商企業,旗下設有京東商城、京東金融、拍拍網、京東智能、O2O及海外事業部等。
3. 有誰知道太平洋鴻發年年保險怎麼樣,可以買嗎
最大的優勢分紅比較高
產品說明書
一、保單性質本產品為分紅型保險。分紅保險是指保險公司將分紅保險的實際經營成果優於定價假設的盈餘,按較高的比例向投保人進行分配的人壽保險產品。在發達國家已發展了200多年的分紅保險,其主要優點在於投保人除了可以得到傳統保險的保障外,還可以分享保險公司的經營成果,參加分紅保險投資和經營管理活動所得盈餘的分配。本公司將每年根據分紅保險業務的實際經營情況決定紅利的分配。
二、產品特色
1、年年定投,年年領取,年年祝福盡享一生
主險每份保險費1萬元,簡單明了。自合同生效日起,客戶每年都可領到等於基本保險金額的9%的祝福金,首期祝福金於合同生效後即可領取,返還快、頻率高,客戶年年享有一筆穩定的現金流直至終身,輕松滿足客戶長期理財規劃和日常財務安排的需要。
2、保費返還,靈活可選,養老祝壽安心無憂
除年年領取祝福金之外,客戶還可選擇在年滿60、65、70、75或80周歲的某一年齡,領取到一筆等於已交保費總額的祝壽金,同時特別提供年金轉換功能,既保證了客戶的資金安全,又可以補貼養老生活支出,提高晚年生活的品質。
3、附加萬能,貼心設計,可望更高賬戶收益
客戶可以選擇購買附加財富管家年金保險(萬能型)(以下簡稱「附加財富管家」),主險的祝福金、祝壽金和紅利均可「零扣費」自動進入附加萬能賬戶,月月復利結算,可望獲得更高的賬戶收益,萬能賬戶價值足夠的情況下更可自動提取交納主險及其他附加險的續期保費,免除客戶續期交費的後顧之憂。
4、身價保障,呵護終身,盡顯周到人性關懷
一旦投保,客戶將擁有終身身價保障,在保障客戶的資金收益安全之外,還可做到身故風險的防範,彰顯周到全面的人性關懷。
5、紅利復利,抵禦通脹,分享專業經營成果
本公司每年根據分紅保險的業務經營狀況,確定紅利分配方案,客戶可以每年分享公司專業經營的成果。紅利可留存在本公司的紅利累積生息賬戶或進入附加萬能賬戶(若同時選擇附加財富管家),享受復利累積收益,助客戶抵禦通貨膨脹。
三、保障責任
本產品接受的被保險人投保年齡范圍為出生滿30天至60周歲。
本產品的保險期間為被保險人終身。
在保險期間內,本產品提供以下保險保障:
1、祝福金
自合同生效日起,如被保險人生存,本公司每年按基本保險金額的9%給付一次祝福金,直至被保險人身故。首期祝福金於合同生效日給付,以後每年於合同生效日對應日給付。
2、祝壽金
被保險人生存至合同約定的祝壽金領取日,本公司按投保人根據合同約定已支付的保險費總額給付一次祝壽金。
祝壽金領取日為被保險人年滿祝壽金領取年齡後的首個合同生效日對應日,祝壽金領取年齡可以為被保險人 60、65、70、75 或 80 周歲,由投保人在投保時與本公司約定其中一個,並在保險單上載明。祝壽金的領取年齡一旦確定,不得變更。
3、身故保險金或全殘保險金
被保險人在保險期間屆滿前身故或全殘的,本公司按以下約定給付身故保險金或全殘保險金:
(1)被保險人在祝壽金給付之前身故或全殘的,本公司按被保險人身故或全殘時投保人根據本合同約定已支付的保險費金額與保險單的現金價值較大者給付身故保險金或全殘保險金,合同終止;
(2)被保險人在祝壽金給付之後身故或全殘的,本公司按保險單的現金價值給付身故保險金或全殘保險金,合同終止。
四、責任免除
因下列情形之一導致被保險人身故或全殘的,本公司不承擔給付保險金的責任:
(1)投保人對被保險人的故意殺害、故意傷害;
(2)被保險人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採取的刑事強制措施;
(3)被保險人自合同成立或合同效力恢復之日起2年內自殺,但被保險人自殺時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的除外;
(4)被保險人主動吸食或注射毒品;
(5)被保險人酒後駕駛,無合法有效駕駛證駕駛,或駕駛無有效行駛證的機動車;
(6)戰爭、軍事沖突、暴亂或武裝叛亂;
(7)核爆炸、核輻射或核污染。
發生上述第(1)項情形導致被保險人身故的,合同終止,已交足2年以上保險費的,本公司向被保險人的繼承人退還保險單的現金價值。
發生上述第(1)項情形導致被保險人全殘的,合同終止,已交足2年以上保險費的,本公司向被保險人退還保險單的現金價值。
發生上述其他情形導致被保險人身故或全殘的,合同終止,本公司向投保人退還保險單的現金價值
五、保險金額和保險費
1、保險金額
本產品的基本保險金額根據投保年齡、祝壽金領取年齡、交費期間等確定,並在保險單上載明。
2、保險費
本產品的保險費採用限期年交(即在約定的交費期間內每年支付一次保險費)的方式支付。交費期間有3年、5年、10年和20年四種。交費期間由投保人在投保時與本公司約定,並在保險單上載明。
在支付首期保險費後,投保人應當按照約定,在每個保險費約定支付日支付其餘各期的保險費。
本產品的保險費按份計算,每份年交人民幣10,000元。
六、紅利及分配方式
本產品的紅利來源於死差和利差,即將實際經營成果優於定價假設(死亡率假設和預定利率假設)的盈餘,按不低於70%的比例分配給投保人。
在合同有效期內,本公司每年根據分紅保險的業務經營狀況,確定紅利分配方案。紅利分配是不確定的。若本公司確定本產品有紅利分配的,則該紅利於每年合同生效日對應日分配給投保人。本產品的紅利分配方式為現金紅利方式。
紅利留存在本公司的紅利賬戶,按本公司每年公布的紅利累積利率以年復利方式累積生息,並於投保人申請時或合同終止時給付。在合同終止前根據投保人的申請給付紅利的,同一保單年度內累計給付金額不超過累積到該保單年度的合同生效日對應日的累積紅利。發生身故或全殘給付、合同解除等合同終止情形的,給付累積到上一個合同生效日對應日的累積紅利,但若投保人在上一個合同生效日對應日至合同終止期間已經領取過紅利,本公司將予以扣除。
如投保人與本公司之間訂立了附加財富管家合同,紅利派發時自動按合同約定的派發時間轉入附加財富管家合同的保單賬戶,具體事項以附加財富管家合同的約定為准。
七、投資策略及資金運作
公司資產配置以資產負債匹配管理為原則。根據投資賬戶的負債特性和財務目標,考慮利率風險、信用風險、市場風險、流動性風險、集中度風險等主要投資風險,按照償付能力、負債成本、在險價值、久期等限制條件合理配置大類資產,並通過設立紅利組合、長期戰略價值投資組合、可轉債組合等風格化資產組合,最大限度提高投資賬戶的資產和負債在收益成本、期限結構上的匹配度,追求投資收益的長期、穩定增長,在風險可控的前提下努力提高投資收益。
本公司為履行合同項下的保險責任,依照國家政策和相關法律法規設立分紅保險專用賬戶進行資金運用。該賬戶由太平洋保險集團旗下的太平洋資產管理有限責任公司進行投資管理。太平洋資產管理有限責任公司具有雄厚的投資實力和廣泛的投資渠道,是國債協會高級會員,也是銀行間交易商協會的理事單位;在上海、深圳證交所擁有自營交易席位,並可在證券市場自主買賣證券投資基金。
目前可選擇的投資工具有:
1、銀行存款;
2、政府債券(國債以及財政部代理發行、代辦兌付的地方政府債券);
3、金融債券(央行票據;政策性銀行金融債券、次級債券;商業銀行金融債券、次級債券、次級定期債務;保險公司次級定期債務;國際開發機構人民幣債券);
4、企業(公司)債券(有擔保的企業(公司)債券;可轉換公司債券;短期融資券;無擔保企業債券、非金融企業債券融資工具等無擔保債券;主板市場上市公司以及大型國有企業在港公開發行的債券);
5、利率互換;
6、股票;
7、證券投資基金;
8、股權投資;
9、不動產投資;
10、間接投資基礎設施項目;
11、國務院或保監會批準的其它運用渠道。
八、猶豫期及退保
1、猶豫期
自投保人簽收合同之日起,有10日的猶豫期。在此期間,如果投保人認為保險合同與需求不相符,投保人可以在此期間提出解除合同,本公司將在扣除人民幣10元的工本費後向投保人退還所支付的保險費,但是,若受益人已領取過保險金,本公司將在受益人退還所領取的保險金後,按上述約定退還保險費。
自本公司收到解除合同的書面申請時起,合同即被解除,對於合同解除前發生的保險事故,本公司不承擔保險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