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如果一家法人公司從一家合夥企業取得投資收益是否是免稅收入
居民企業參與合夥企業生產經營,一般僅限於與其合夥人組成的有限合夥企業。有限合夥企業由普通合夥人和有限合夥人組成,普通合夥人對合夥企業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有限合夥人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合夥企業債務承擔責任。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合夥企業合夥人所得稅問題的通知》(財稅【2008】159 號)規定,「合夥企業以每一個合夥人為納稅義務人。合夥企業合夥人是自然人的,繳納個人所得稅;合夥人是法人和其他組織的,繳納企業所得稅」、「合夥企業生產經營所得和其他所得採取『先分後稅』的原則」、「合夥企業的合夥人是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夥人在計算其繳納企業所得稅時,不得用合夥企業的虧損抵減其盈利。」
根據上述規定,假設居民企業(也稱法人企業)A與自然人張某組成一個有限合夥企業K,K企業當年實現可供分派的利潤100萬元,利潤分配比例是五五分成。
K企業在分給張某50萬元利潤時,應當實施代扣代繳個人獲得生產經營所得稅納稅義務,扣繳稅款160250元(500000×35%-14750)。
張某如果還有與他人經營的合夥企業,且當年也有分得的利潤,依據《關於個人獨資企業和合夥企業投資者徵收個人所得稅的規定》(財稅【2000】91號)第十二條規定:「投資者興辦兩個或兩個以上企業的(包括參與興辦,下同),年度終了時,應匯總從所有企業取得的應納稅所得額,據此確定適用稅率並計算繳納應納稅款。」此時,對實際分回的339750(500000-160250)元,應當首先還原成稅前的利潤500000元,與從其他合夥企業分得的還原後的利潤合並,計算繳納生產經營所得個人所得稅,可以減除在各個合夥企業被代扣代繳的稅款之和。
K企業分給A企業利潤50萬元,不需要代扣代繳企業所得稅,A企業應當將分回的利潤與當年企業自身實現的利潤合並計算繳納企業所得稅,如果A企業自身經營虧損,其從合夥企業分得的利潤還可以用於彌補虧損。
由於K企業是合夥企業,分給A企業利潤50萬元,沒有實施在所得環節繳稅,A企業利潤50萬元也不是所得稅稅後利潤,談不到免稅的問題,更不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第二十六條規定:「符合條件的居民企業之間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為免稅收入。」
因此,居民企業從投資合夥企業取得的利潤分配,不能作為企業所得稅的免稅收入享受免稅。
『貳』 合夥企業減持股票個人所得稅
法律分析:一、納稅額確定:合夥企業的投資者按照合夥企業的全部生產經營所得和合夥協議約定的分配比例確定應納稅所得額,合夥協議沒有約定分配比例的,以全部生產經營所得和合夥人數量平均計算每個投資者的應納稅所得額。
二、稅率:個人獨資企業和合夥企業(以下簡稱企業)每一納稅年度的收入總額減除成本、費用以及損失後的余額,作為投資者個人的生產經營所得,比照個人所得稅法的「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所得」應稅項目,適用5%~35%的5級超額累進稅率,計算徵收個人所得稅。
三、申報機關:投資者應向企業實際經營管理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繳納個人所得稅。投資者從合夥企業取得的生產經營所得,由合夥企業向企業實際經營管理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繳納投資者應納的個人所得稅,並將個人所得稅申報表抄送投資者。
法律依據:《個人獨資企業和合夥企業投資者徵收個人所得稅的規定》 第六條 凡實行查賬征稅辦法的,生產經營所得比照《個體工商戶個人所得稅計稅辦法(試行)》(國稅發〔1997〕43號)的規定確定。但下列項目的扣除依照本辦法的規定執行:
(一)投資者的費用扣除標准,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地方稅務局參照個人所得稅法「工資、薪金所得」項目的費用扣除標准確定。?投資者的工資不得在稅前扣除。
(二)企業從業人員的工資支出按標准在稅前扣除,具體標准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地方稅務局參照企業所得稅計稅工資標准確定。
(三)投資者及其家庭發生的生活費用不允許在稅前扣除。投資者及其家庭發生的生活費用與企業生產經營費用混合在一起,並且難以劃分的,全部視為投資者個人及其家庭發生的生活費用,不允許在稅前扣除。
(四)企業生產經營和投資者及其家庭生活共用的固定資產,難以劃分的,由主管稅務機關根據企業的生產經營類型、規模等具體情況,核定準予在稅前扣除的折舊費用的數額或比例。
(五)企業實際發生的工會經費、職工福利費、職工教育經費分別在其計稅工資總額的2%、14%、1.5%的標准內據實扣除。
(六)企業每一納稅年度發生的廣告和業務宣傳費用不超過當年銷售(營業)收入2%的部分,可據實扣除;超過部分可無限期向以後納稅年度結轉。
(七)企業每一納稅年度發生的與其生產經營業務直接相關的業務招待費,在以下規定比例范圍內,可據實扣除:全年銷售(營業)收入凈額在1500萬元及其以下的,不超過銷售(營業)收入凈額的5‰;全年銷售(營業)收入凈額超過1500萬元的,不超過該部分的3‰。
(八)企業計提的各種准備金不得扣除。
『叄』 有限合夥企業買賣二級市場股票差價需要征稅嗎
需要。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6〕36號)附件《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有關事項的規定》第一條第(三)項第3點規定,金融商品轉讓,按照賣出價扣除買入價後的余額為銷售額.有限合夥企業比照個體工商戶生產經營所得征稅根據財稅[2020]91號文,合夥企業比照個人所得稅法的「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所得」應稅項目,適用5%—35%的五級超額累進稅率計算徵收個人所得稅。但各地對有限合夥形式設立的股權投資企業制定了地方性政策。不執行有限合夥企業合夥事務的自然人有限合夥人,其從有限合夥企業取得的股權投資收益,按「利息、股息、紅利所得」應稅項目,依20%稅率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因此符合條件的有限合夥企業,自然人有限合夥人可以享受20%優惠稅率,自然人普通合夥人,仍然適用五級超額累進稅率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肆』 合夥企業可以投資股市嗎需要上稅嗎
1)合夥企業可以投資股市。
《證券登記結算管理辦法》第十九條,將所涉及的投資者界定為「包括中國公民、中國法人、中國合夥企業及法律法規、行政法規、中國證監會規章規定的其他投資者」。
2)合夥企業不上稅,根據《合夥企業法》第六條「合夥企業的生產經營所得和其他所得,按照國家有關稅收規定,由合夥人分別繳納所得稅」之規定,以及《企業所得稅法》第一條第二款「個人獨資企業、合夥企業不適用本法」之規定,合夥企業並無所得稅納稅義務,其所得由各合夥人按照相關規定申報繳納所得稅。
『伍』 合夥炒股合法嗎我想成立一家像巴菲特合夥人公司似的的企業,專門做股票投資,不只這合法嗎
合夥炒股合法。去工商局辦理營業執照。
『陸』 合夥企業在買賣上市公司股票的時候需要叫營業稅嗎
根據《營業稅暫行條例》第五條第四項規定,納稅人從事的外匯、有價證券、期貨等金融商品買賣業務,以賣出價減去買入價後的余額為營業額,計算繳納營業稅,所稱外匯、有價證券、期貨等金融商品買賣業務,是指納稅人從事的外匯、有價證券、非貨物期貨和其他金融商品買賣業務,貨物期貨不繳納營業稅。因此從2009年1月1日起,企業(包括金融機構和非金融機構)在證券市場上的股票買賣行為均應繳納營業稅。
另外,所得稅:《企業所得稅法》第六條規定: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應當組成企業所得稅收入總額。連續持有居民企業公開發行並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超過12個月取得的投資收益,應並入企業所得稅應稅收入,即應當依法徵收企業所得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