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炒外國股票,違不違法
國內居民是不準投資境外股市的;當然你可以用所持護照等到國外開立股票帳戶,當然這沒有一定的法律保護
『貳』 怎麼買越南股票
外國個人投資者在越南炒股,要提交個人簡歷一份,並經過公證。但由於中國沒有開放中國公民到國外投資,上述資料無法在越南完成。對中國公民申請交易賬號還有特別規定:上述資料要翻譯成英文,並到縣、市公證處驗證及公證。
這些資料還要送到我國外交部---領事司授權機構驗證簽字屬實,再送往越南駐中國領事館---領事司證實(領事合法化證實)。然後將證實後的資料郵寄到越南一證券公司,由該公司將資料送往越南公證處翻譯成越文並公證。
拓展資料 因為在購買越來越股票時候,我們可以看出來越南的股票的確是非常具有實質的特點的。並且有許多人他們在投資的時候會考慮到這樣的因素,要提交一份個人的簡歷,然後需要經過公證才能夠去購買這樣的一些原來的股票。而且對於很多國人來說,他們通常在購買原來的股票來說,就是會覺得越南的股票能夠給他們帶來非常大的收益。
可以通過平台購買
這樣的一些越南的股票還是能夠幫助他們自己獲得很多的利潤的,他們覺得這樣的一些越南的股票相比於中國的股票來說,要更加具有增值的這個特點。所以我們在面對這樣一個問題的時候,我們就會想感覺我們自己在越南買股票的時候,也是能夠通過這樣的一種方案去買股票的。而且通過這樣一種買股票的方式,會讓我們自己在買越南股票的時候給我們帶來更多的收益。
在互聯網上購買
因為越南的股票的確是相較於我們自己國家的股票來說,就更大的增值的特點的。同時還能夠讓我們自己感覺到市場的變化也不是日新月異的,因為股票市場如果出現了這樣的一系列的問題。就會讓我們覺得購買股票的時候也要承擔著更多的風險,但是對於越南的股票來說,卻不會讓我們自己這樣的一方面的想法。
那麼有許多人,他們在越南購買股票的時候,也會有這樣的一種讓他們自己感覺到困擾的問題。比如說在中國人去買賣越南股票的時候,也會需要去考慮諸多因素,這樣的一些因素也會造成他們自己盈利或者是虧損的最重要的一個因素,越南的股票的確能夠給他們帶來巨大的盈利,會讓他們的後期收益也增加。
『叄』 國人可以炒德國的股票嗎
個人炒國外股票的特別少,炒的也基本是港股。還是大規模的國外銀行提供資金 國人充當金融民工的 美股。如果你想晚上做點投資的話 建議你關注一下外匯吧 一天24小時都可以 靈活性強啊 不過也要注意很多外匯公司是騙子。一百100倍的杠桿比較合適
『肆』 在中國境內能投資外國的股票嗎像美國的……
中國百姓可買外國股票了
http://www.bond-china.com 2006-4-19 13:50:00 中國國債投資網
從5月1日起,中國老百姓的投資組合里,將可能出現美國股票、歐洲債券等洋玩意兒,中國老百姓購買外匯的額度,也將放寬到2萬美元了。這是中國人民銀行4月13日在新的外匯管理政策中宣布的。新政策大大放寬和簡化了國內機構和公眾購匯、投資的限制。美國《華爾街日報》評價說:這次的政策調整意義重大,「為中國居民進行境外投資開辟了一條通道……影響可能不亞於去年的人民幣升值」。
每人每年可買2萬美元外匯
新政策中,與老百姓直接相關的是,個人購匯額度提高,手續簡化。新政策規定,對境內居民購買外匯實行「年度總額管理」,每人每年可購買2萬美元或等值外匯,這個規定對於中國居民今後留學、旅遊、投資都有好處。現在出國要拿護照才能買6000美元外匯,以後拿身份證等有效證件,向銀行說明用途後就可購買2萬美元了。
公眾最關注的境外投資問題,根據已公布的政策,個人可以使用「自有外匯」,委託證券機構代理購買境外的股票、基金等,也可以通過銀行,將自己的「人民幣資金」換成外匯後投資境外固定收益類產品,但具體額度是多少,如何操作,目前還不明朗。外匯管理局官員對媒體表示,將會在5月份以後陸續出台一些實施細則。金融專家普遍認為,對機構境外投資的真正放行時間應該「是下半年、接近年底的時候」。
企業:行政審批手續大大簡化
對於企業用匯而言,變化來自於行政審批手續的簡化,沒有業務的延伸。新政策規定,企業經常項目外匯賬戶由「事前審批」改為「事後備案」,提高賬戶限額並可提前購匯;簡化服務貿易售付匯憑證並放寬審核許可權。
一位從業近30年、不願透露姓名的外貿企業老總16日在接受本報記者采訪時說,國家針對企業用匯的管理是「逐步放開的」。早些年,外貿企業貿易用匯手續很煩瑣,要先拿合同到外匯管理局審批用匯額度,然後去銀行辦理購匯,全部手續辦下來要花一個多月的時間,現在是一周左右,「五一」之後,就會更加便捷了。
銀行、證券和保險等金融機構:影響最大
相對來說,這次外匯新政策影響最大的還是銀行、證券和保險等金融機構。新政策允許符合條件的銀行,集合境內機構和個人的人民幣資金,在一定額度內購匯,投資境外固定收益類產品;允許符合條件的基金管理公司等證券經營機構,在一定額度內,集合境內機構和個人自有外匯,用於在境外進行包含股票在內的組合證券投資;允許符合條件的保險機構購買外匯,投資於境外固定收益類產品及貨幣市場工具,但購匯額要控制在「一定比例」之內。
對此,業界簡稱為QDII(符合條件的境內機構投資者)政策。最近兩年來,機構投資服務商一直在躍躍欲試,想用境內外匯到境外投資,國內高層也多次放話,將開放QDII政策。但參與國際資本市場可能帶來的巨大風險,以及這些風險可能對國內經濟帶來的沖擊等因素,是QDII政策延遲到現在才出台的重要原因。從目前的政策來看,還需要出台很多配套措施及實施細則。例如,現在的「一定額度」到底是多少?什麼樣的機構才符合QDII的條件?配套監管政策底線在哪裡?在這些問題明朗之前,機構投資者只能「繼續准備著」。
是國家「藏匯於民」政策的具體體現
外匯管理局的政策剛一出台,就受到海內外各方的密切關注。國內證券投資機構首先表達了「樂見其成」的積極態度。記者隨機采訪的三家國內知名證券公司都表示,「正在對政策進行研究」,分析相關細節和可能的業務模式。中國國際金融公司首席經濟學家哈繼銘說,新政策可為國內機構和個人提供更多投資機會,資金的有序流出也可緩解人民幣壓力。來自銀行業的金融專家譚雅玲認為,這是國家「藏匯於民」、釋放外匯儲備壓力的具體政策體現,對國內金融改革有好處。
中國社會科學院金融研究所周茂清研究員認為,這項新政策是中國實行外匯管理市場化的重要步驟,今後還要做更多的事情。針對中國外匯管理制度,周教授提出了四點建議:外匯幣種結構合理化,適當減持美元;外匯儲備實物化,如用於增加能源戰略儲備等;外匯管理市場化;國際收支平衡化。
在外匯管理市場化方面,周茂清建議,在目前的基礎上,繼續降低國內機構和個人持有外匯的門檻,增加機構和個人外匯投資工具,同時增加市場風險對沖工具,讓原來由國家獨自承擔的風險,交給公眾和機構共同承擔,也就是由市場承擔。另外,應該由政府和機構成立外匯基金,向公眾開放,支持和鼓勵國內企業到國外投資能源儲備型、科技創新型項目。「這種基金也將為國人提供很好的外匯投資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