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炒股票賺的錢要交稅嗎
你好 目前我國炒股票 期貨等投資贏利是免稅的,前段時間財政部還專門解釋過 但是,你在進行股票買賣時需要交證券公司手續費,印花稅,上海市場還要交1元每筆的過戶費,就是這些都是必須交的,你的贏利不需要交其他稅
2. 股票賺錢要繳稅嗎
要的,但是是以印花稅的形式收取,當前交易費由三部分組成:傭金、印花稅、過戶費(僅上海股票收取):
1.不同的營業部的傭金比例不同,極個別的營業部還要每筆收1-5元的委託(通訊)費。
2.交易傭金一般是買賣金額的1‰-3‰(網上交易少,營業部交易高,可以講價,一般網上交易1.8‰,電話委託2.5‰,營業部自助委託3‰),每筆最低傭金5元,印花稅是買賣金額的1‰(基金,權證免稅),上海每千股股票要1元過戶手續費(基金、權證免過戶費),不足千股按千股算。
3.每筆最低傭金5元,所以每次交易在1666.67元以上比較合算。(1666.67*3‰=5元)
4.如果沒有每筆委託費,也不考慮最低傭金和過戶費,傭金按3‰,印花稅1‰算,買進股票後,上漲7‰以上賣出,可以獲利。
5.買進以100股(一手)為交易單位,賣出沒有限制(股數大於100股時,可以1股1股賣,低於100股時,只能一次性賣出。),但應注意最低傭金(5元)和過戶費(上海、最低1元)的規定.
3. 通過股票獲得的錢需要繳稅嗎
目前,炒股規定的繳稅科目為兩項:一證券交易印花稅,二紅利所得稅。稅率分別為:交易印花稅率0.1%,所得稅率20%。並分別由交易所、上市公司代扣代交。
做股票的收益分為二部分:一股東因公司送股派現的紅利所得,二股票買賣中的溢價收益。按規定,目前股票溢價收益暫時不收稅。
4. 請教:炒股賺的錢怎麼納稅
炒新股、炒股票、銀行理財產品、買基金均不納稅。
企業債券盈利5000元:
屬於「利息、股息、紅利所得」項目,應納個人所得稅=5000×20%=1000元。
投資理財收益怎麼納稅
1、按照國家規定,目前市場上很多投資品種,哪些是不需要納稅的?能否舉例說明?
國債:我國稅法規定,國債收入免稅。綜合免稅因素,其收益率高於同期銀行存款,受到眾多投資者青睞。
基金:基金向個人投資者分配紅利、個人投資者購買基金獲得收益時不扣繳個人所得稅,因為基金獲得的股息、紅利以及企業債的利息收入,已經由上市公司在向基金派發時代扣代繳了20%的個人所得稅。
教育儲蓄:作為零存整取的形式出現,存款最高限額為2萬元。 銀行理財產品:由於有關部門還沒有出台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的政策,因此,這類銀行理財產品暫時也是可以避稅的。
信託產品:暫無征稅規定。
保險:我國的稅法規定「保險賠款免徵個人所得稅」。
買賣股票:財政部規定從1994年起,對股票轉讓所得暫免徵收個人所得稅。國家稅務總局去年12月15日發布的《關於明確年所得12萬元以上自行納稅申報口徑的通知》明確了股票轉讓所得的自行申報標准。
2、按照國家規定,目前市場上很多投資品種,哪些是需要納稅的?能否舉例說明?這些品種的稅收如何計算?
銀行存款:利息按「利息、股息、紅利所得」項目,適用20%的稅率,計征個人所得稅。由銀行代扣代繳。 企業債券:利息所得,屬於「利息、股息、紅利所得」項目,應由兌付機構在兌付利息時適用20%稅率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轉讓價差收入,應按「財產轉讓所得」應稅項目繳納20%的個人所得稅。
上市公司股票分紅所得:屬於「利息、股息、紅利所得」項目,由公司在發放時,按照應納稅所得額的50%適用20%的稅率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
3、作為普通投資者,有哪些方式手段,可以合理避稅?可以舉例說明?
對於普通投資者,資產配置中低風險投資產品的選擇可以傾向於國家明文規定免稅的國債產品,或者暫無征稅規定的銀行理財產品及信託產品。
如:近期建行推出的2007年度第三期利得盈理財產品的年預期收益率為3.45%,期限一年。相比目前一年銀行普通存款利率為2.52%,扣除20%所得稅後收益為2.016%,與理財產品相比還是有一定的差距。
至於基金,沒有起到避稅的目的,因為其自身得到股票分紅、債券利息時候已經繳稅,但是由於其風險分散的產品性質,決定了其較高的投資價值。
4、假設一位本地居民,今年工資總收入6萬元,房屋租金年收入3萬元, 房屋買賣今年初賺了20萬元,股市炒新股賺取5萬元,股市炒股票賺取3萬元,購買指數基金賬面營收3萬元(沒有贖回),企業債券到期盈收5000元,摸彩票共計中了5000元,銀行存款扣除利息稅之後的年利息為2萬元(依然存在銀行),銀行浮動收益的理財產品年底收益1萬元。
請問這個居民今年如何繳納個稅?又如何合理的避稅,可以降低繳稅金額?
工資總收入6萬:如該居民每月4000,年終獎12000。
月工資薪金所得:適用費用扣除標准每月1600元,應納稅所得額2400,適用15%稅率,125速算扣除數,得到每月納稅=(4000-1600)×15%-125=235。
年終獎所得:先除以12,據此確定適用稅率,再以這個稅率計算納稅,12000/12=1000適用稅率10%,速算扣除數25,得到每月納稅=12000×10%-25=1175。
綜上所述,年總納稅=235×12+1175=3995。
租金年收入3萬元,平均每月2500元:
個人出租房屋以1個月取得的收入為1次,按照財產租賃所得繳納個人所得稅。計稅依據為收入減去費用扣除額後的余額,稅率為10%。費用扣除內容包括:納稅人在出租財產過程中繳納的稅金和教育費附加;租金收入每次不超過4000元的,減除費用800元;4000元以上的,減除20%的費用;能夠提供有效、准確憑證,證明由納稅人負擔的該出租財產實際開支的修繕費用,可以從租賃收入中扣除。允許扣除的修繕費用以每次800元為限,一次扣除不完的,准予在下一次繼續扣除,直到扣完為止。
個人出租房屋個人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當月取得的租金收入-繳納的各項稅金、教育費附加-每月最高800元的修繕費用-扣除費用。應納稅額=應納稅所得額×10%。
營業稅=2500×3%×12=75×12=900
個人所得稅=(2500-75-800)×10%×12=1950
房屋買賣賺20萬:
個人轉讓住房,以其轉讓收入額減除財產原值和合理費用後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繳納個人所得稅,稅率為20%。
個人轉讓自用5年以上,並且是家庭惟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免徵個人所得稅。
若該居民轉讓住房滿足計稅要求,則個人所得稅=20×20%=4萬 。
炒新股、炒股票、銀行理財產品、買基金均不納稅。
企業債券盈利5000元:
屬於「利息、股息、紅利所得」項目,應納個人所得稅=5000×20%=1000元。
中彩票5000元:
體育彩票中獎所得,屬於「偶然所得」項目。根據規定,一次中獎收入不超過1萬元的,暫免徵收個人所得稅。
5. 請問買股票 賺了的錢 哪些要打稅
買股票的時候:
1、交傭金(由你入戶的證券公司定,一般在0.1%-0.3%,起點5元)、
2、過戶費(只有買賣上海交易所股票才收取,每1000股收取1元,低於1000股也收取1元;只有買賣深圳交易所股票不收取)
賣股票的時候要交1、傭金 2、過戶費 3、印花稅(0.1%)。
印花稅只要賣股票的時候才收,是單向收費
6. 炒股掙得錢,要不要交個稅
這是要分情況的:
一、股票轉讓的兩種情形:
1、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個人轉讓股票所得繼續暫免徵收個人所得稅的通知》規定:
個人轉讓上市公司股票取得的所得,是不徵收個人所得稅的
2、據《關於個人轉讓上市公司限售股所得徵收個人所得稅有關問題的通知》規定:
「對個人轉讓限售股取得的所得,按照『財產轉讓所得』,適用20%的比例稅率徵收個人所得稅。」應納稅額=個人收入*20%
二、股息紅利
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 證監會關於上市公司股息紅利差別化個人所得稅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規定:
「個人從公開發行和轉讓市場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在1個月以內(含1個月)的,其股息紅利所得全額計入應納稅所得額;
持股期限在1個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暫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
上述所得統一適用20%的稅率計征個人所得稅。
兩種不同的方式,第一種是你在股市上買賣股票掙錢了,是不交個人所得稅的。
但如果是你購買了上市公司的股票,公司給你分紅了,如果持股時間《1個月,應納稅額=應納稅所得額*20%=分紅數額*20%,如果是持股時間超過了1個月,應納稅額=應納稅所得額*20%,應納稅所得額=分紅數額*50%。相當於,應納稅額=分紅數額*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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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炒股票賺了錢應不應該交稅
炒股票賺了錢應不應該交稅?針對A股、港股及新三板掛牌後的在二級市場買入再賣出的炒股個人,在境內炒股獲取收入無需交納稅款,但是在此提示大家:1)企業上市或新三板掛牌前取得的股權(限售股)在公司上市或是掛牌後轉讓的,需要交稅;2)非上市公司的股權交易,賺錢了就需要納稅;3)炒的是境外的股票獲得收入,是需要繳納稅款的。
8. 炒股的收入要交稅的嗎
不用交
根據《個人所得稅法》,股票交易所得屬於財產轉讓所得,所以不用交稅。
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個人所得稅若干政策問題的通知》,境內上市公司股票轉讓所得不繳納個人所得稅(境外需要繳納)
綜上所述,所以如果你是在國內的股市炒股的收益,是免個人所得稅的。
(8)買股票賺的錢要納稅嗎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是中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批準的中國國家法律文件。
內容全文
第一條在中國境內有住所,或者無住所而一個納稅年度內在中國境內居住累計滿一百八十三天的個人,為居民個人。居民個人從中國境內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規定繳納個人所得稅。
在中國境內無住所又不居住,或者無住所而一個納稅年度內在中國境內居住累計不滿一百八十三天的個人,為非居民個人。非居民個人從中國境內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規定繳納個人所得稅。
納稅年度,自公歷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第二條下列各項個人所得,應當繳納個人所得稅:
(一)工資、薪金所得;
(二)勞務報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許權使用費所得;
(五)經營所得;
(六)利息、股息、紅利所得;
(七)財產租賃所得;
(八)財產轉讓所得;
(九)偶然所得。
居民個人取得前款第一項至第四項所得(以下稱綜合所得),按納稅年度合並計算個人所得稅;非居民個人取得前款第一項至第四項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項計算個人所得稅。納稅人取得前款第五項至第九項所得,依照本法規定分別計算個人所得稅。
第三條個人所得稅的稅率:
(一)綜合所得,適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額累進稅率(稅率表附後);
(二)經營所得,適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額累進稅率(稅率表附後);
(三)利息、股息、紅利所得,財產租賃所得,財產轉讓所得和偶然所得,適用比例稅率,稅率為百分之二十。
第四條下列各項個人所得,免徵個人所得稅:
(一)省級人民政府、國務院部委和中國人民解放軍軍以上單位,以及外國組織、國際組織頒發的科學、教育、技術、文化、衛生、體育、環境保護等方面的獎金;
(二)國債和國家發行的金融債券利息;
(三)按照國家統一規定發給的補貼、津貼;
(四)福利費、撫恤金、救濟金;
(五)保險賠款;
(六)軍人的轉業費、復員費、退役金;
(七)按照國家統一規定發給幹部、職工的安家費、退職費、基本養老金或者退休費、離休費、離休生活補助費;
(八)依照有關法律規定應予免稅的各國駐華使館、領事館的外交代表、領事官員和其他人員的所得;
(九)中國政府參加的國際公約、簽訂的協議中規定免稅的所得;
(十)國務院規定的其他免稅所得。
前款第十項免稅規定,由國務院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備案。
第五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減征個人所得稅,具體幅度和期限,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並報同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備案:
(一)殘疾、孤老人員和烈屬的所得;
(二)因自然災害遭受重大損失的。
國務院可以規定其他減稅情形,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備案。
第六條應納稅所得額的計算:
(一)居民個人的綜合所得,以每一納稅年度的收入額減除費用六萬元以及專項扣除、專項附加扣除和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後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二)非居民個人的工資、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額減除費用五千元後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以每次收入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三)經營所得,以每一納稅年度的收入總額減除成本、費用以及損失後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四)財產租賃所得,每次收入不超過四千元的,減除費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減除百分之二十的費用,其餘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五)財產轉讓所得,以轉讓財產的收入額減除財產原值和合理費用後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六)利息、股息、紅利所得和偶然所得,以每次收入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以收入減除百分之二十的費用後的余額為收入額。稿酬所得的收入額減按百分之七十計算。
個人將其所得對教育、扶貧、濟困等公益慈善事業進行捐贈,捐贈額未超過納稅人申報的應納稅所得額百分之三十的部分,可以從其應納稅所得額中扣除;國務院規定對公益慈善事業捐贈實行全額稅前扣除的,從其規定。
本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專項扣除,包括居民個人按照國家規定的范圍和標准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失業保險等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等;專項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繼續教育、大病醫療、住房貸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贍養老人等支出,具體范圍、標准和實施步驟由國務院確定,並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備案。
第七條居民個人從中國境外取得的所得,可以從其應納稅額中抵免已在境外繳納的個人所得稅稅額,但抵免額不得超過該納稅人境外所得依照本法規定計算的應納稅額。
第八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稅務機關有權按照合理方法進行納稅調整:
(一)個人與其關聯方之間的業務往來不符合獨立交易原則而減少本人或者其關聯方應納稅額,且無正當理由;
(二)居民個人控制的,或者居民個人和居民企業共同控制的設立在實際稅負明顯偏低的國家(地區)的企業,無合理經營需要,對應當歸屬於居民個人的利潤不作分配或者減少分配;
(三)個人實施其他不具有合理商業目的的安排而獲取不當稅收利益。
稅務機關依照前款規定作出納稅調整,需要補征稅款的,應當補征稅款,並依法加收利息。
第九條個人所得稅以所得人為納稅人,以支付所得的單位或者個人為扣繳義務人。
納稅人有中國公民身份號碼的,以中國公民身份號碼為納稅人識別號;納稅人沒有中國公民身份號碼的,由稅務機關賦予其納稅人識別號。扣繳義務人扣繳稅款時,納稅人應當向扣繳義務人提供納稅人識別號。
第十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納稅人應當依法辦理納稅申報:
(一)取得綜合所得需要辦理匯算清繳;
(二)取得應稅所得沒有扣繳義務人;
(三)取得應稅所得,扣繳義務人未扣繳稅款;
(四)取得境外所得;
(五)因移居境外注銷中國戶籍;
(六)非居民個人在中國境內從兩處以上取得工資、薪金所得;
(七)國務院規定的其他情形。
扣繳義務人應當按照國家規定辦理全員全額扣繳申報,並向納稅人提供其個人所得和已扣繳稅款等信息。
第十一條居民個人取得綜合所得,按年計算個人所得稅;有扣繳義務人的,由扣繳義務人按月或者按次預扣預繳稅款;需要辦理匯算清繳的,應當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內辦理匯算清繳。預扣預繳辦法由國務院稅務主管部門制定。
居民個人向扣繳義務人提供專項附加扣除信息的,扣繳義務人按月預扣預繳稅款時應當按照規定予以扣除,不得拒絕。
非居民個人取得工資、薪金所得,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許權使用費所得,有扣繳義務人的,由扣繳義務人按月或者按次代扣代繳稅款,不辦理匯算清繳。
第十二條納稅人取得經營所得,按年計算個人所得稅,由納稅人在月度或者季度終了後十五日內向稅務機關報送納稅申報表,並預繳稅款;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三十一日前辦理匯算清繳。
納稅人取得利息、股息、紅利所得,財產租賃所得,財產轉讓所得和偶然所得,按月或者按次計算個人所得稅,有扣繳義務人的,由扣繳義務人按月或者按次代扣代繳稅款。
第十三條納稅人取得應稅所得沒有扣繳義務人的,應當在取得所得的次月十五日內向稅務機關報送納稅申報表,並繳納稅款。
納稅人取得應稅所得,扣繳義務人未扣繳稅款的,納稅人應當在取得所得的次年六月三十日前,繳納稅款;稅務機關通知限期繳納的,納稅人應當按照期限繳納稅款。
居民個人從中國境外取得所得的,應當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內申報納稅。
非居民個人在中國境內從兩處以上取得工資、薪金所得的,應當在取得所得的次月十五日內申報納稅。
納稅人因移居境外注銷中國戶籍的,應當在注銷中國戶籍前辦理稅款清算。
第十四條扣繳義務人每月或者每次預扣、代扣的稅款,應當在次月十五日內繳入國庫,並向稅務機關報送扣繳個人所得稅申報表。
納稅人辦理匯算清繳退稅或者扣繳義務人為納稅人辦理匯算清繳退稅的,稅務機關審核後,按照國庫管理的有關規定辦理退稅。
第十五條公安、人民銀行、金融監督管理等相關部門應當協助稅務機關確認納稅人的身份、金融賬戶信息。教育、衛生、醫療保障、民政、人力資源社會保障、住房城鄉建設、公安、人民銀行、金融監督管理等相關部門應當向稅務機關提供納稅人子女教育、繼續教育、大病醫療、住房貸款利息、住房租金、贍養老人等專項附加扣除信息。
個人轉讓不動產的,稅務機關應當根據不動產登記等相關信息核驗應繳的個人所得稅,登記機構辦理轉移登記時,應當查驗與該不動產轉讓相關的個人所得稅的完稅憑證。個人轉讓股權辦理變更登記的,市場主體登記機關應當查驗與該股權交易相關的個人所得稅的完稅憑證。
有關部門依法將納稅人、扣繳義務人遵守本法的情況納入信用信息系統,並實施聯合激勵或者懲戒。
第十六條各項所得的計算,以人民幣為單位。所得為人民幣以外的貨幣的,按照人民幣匯率中間價摺合成人民幣繳納稅款。
第十七條對扣繳義務人按照所扣繳的稅款,付給百分之二的手續費。
第十八條對儲蓄存款利息所得開征、減征、停徵個人所得稅及其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並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備案。
第十九條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和稅務機關及其工作人員違反本法規定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追究法律責任。
第二十條個人所得稅的徵收管理,依照本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的規定執行。
第二十一條國務院根據本法制定實施條例。
第二十二條本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9. 炒股賺了錢要交多少稅呀
炒股繳稅:
1、炒股所得不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
2、在股票買賣過程中,國家會徵收印花稅;稅率是成交金額的千分之一,在賣出時收取,買入不收稅。
3、股票送股分紅,都要收所得稅,按百分之十收稅,送1股按1元的標准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