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如何判斷一隻股票的好壞 。詳解!! 謝謝
你好,怎樣判斷股票的好壞的方法:
第一,不管除權的股票有多好,建議不買它。
第二,股票在相對的高位橫盤整理並且伴隨成交量放大時建議不買!
第三,所謂的龍頭股在一輪上漲後,又再度拉升,有文章吹噓說龍頭再次啟動,盡量不碰這種股票。
第四,在年底的時候堅決不買腰部的股票,也就是高不成、低不就的股票。該類股票風險預告一出,逃也逃不了。
第五,不買下跌通道的股票和暴跌,亂跌的股票,因為這就是故事規律,跌就是跌,漲他就會一直漲。
第六,不到大盤見底企穩的時候,堅決不抄底,新手都死在抄底上。寧可少賺點,也不去做抄底的犧牲者,時刻記住「下跌不言底」「上漲不言頂」!
第七、在價值投資的前提下,選擇30日均線陡峭向上的股票。
第八、選擇沿45度角向上運行的股票,而成交量逐步遞減的股票。因為沿45度角向上的股票走勢最穩,漲幅最大,所以我把這樣的股票稱之為「慢牛股」。
選兩類股可以優選選擇:
①在弱市中尋找「慢牛股」特徵:小碎步,小陽線慢慢上漲。
②在牛市時,買漲停股,跟著莊家賺漲停,做短線。如對漲停股感到吃不準,等待機會尋找預計能有50%至100%以上漲幅股票,一年中只要抓住2、3隻就行了,切勿急躁,一步一腳印,不要想著天天都買股票,要學會控制自己。
其實最賺錢的操作方式是中短線結合:中線持股一般時間為2—5個月,短線持股時間為7—15天,合理規劃自己的倉位,長短結合,靈活操作,不要太死板於規矩規則,人是活的,規矩是死的,要根據當時盤面情況和突發事件去做最合適的決定。
風險揭示:本信息不構成任何投資建議,投資者不應以該等信息取代其獨立判斷或僅根據該等信息作出決策,不構成任何買賣操作,不保證任何收益。如自行操作,請注意倉位控制和風險控制。
Ⅱ 為什麼我買入的股票價格不對
送股造成的
Ⅲ 生縫燦爛的日子,為什麼老二沒買進就打老二
天翔一路下跌,老二拍板,先跟著拋一部分,看看大盤的情況。老三和黃總見對手上鉤,訣定繼續拋售天翔,等股價觸底再一口吞進。
天翔狂跌,老二經不住再次拋售。老三趁此幾乎全部買入,股份瞬間飄紅。老二發現自己上當,只能滿倉追買。
老二向葉琪打聽內部消息,想找出是誰在股市和。自己作對。
葉琪告訴老二這個「敵人」正是老三,老二一怒之下沖入老三的大戶室,要與老三斷絕往來。老三這才知道,原來自己的競爭對手竟是自己的親哥哥。
Ⅳ 生逢燦爛的日子裡老三老二炒股誰賠了
老三買的公司著火了,直接退市了。
Ⅳ 刀疤老二文章中的均買賣,買賣張差異大陸股市有嗎
從你的文字中,我理解沒有。
Ⅵ 為什麼老二從股市賺了一筆錢
因為歪打正著。本來是要買入,結果按錯鍵,把持有的醫葯股賣出。第二天葯廠著火,老三虧了(因滿倉持有),老二賺了。
Ⅶ 如果我跟一個人說:「我有內幕消息,這股票明天肯定大漲,買。」 結果第二天真的大漲了。但是我並沒有什
《民法通則》第68條規定:「一方當事人故意告知對方虛假情況,或者故意隱瞞真實情況,誘使對方當事人作出錯誤意思表示的,可以認定為欺詐行為。」這算是一個法定的民事上關於欺詐的概念。而刑法上的詐騙是指以非法佔有為目的,用虛構事實或隱事實真相的方法,騙取數額較大公私財物的行為。兩者的區別在於是,一是主觀惡性的程度不同;二是實現的經濟目的在數額上,民事欺詐應是較小數額的,而刑事詐騙應是數額比民事欺詐要大,這應是最核心的區別所在。從法律條文上就可以看出立法者的意圖是讓不誠信的人都要付出代價,無論是輕微的欺詐行,還是嚴重的詐騙犯罪。
Ⅷ 光大證券烏龍指,操作失誤,為什麼要處罰不懂股票,請講解
光大證券的自營業務部門是可以用自己公司的自有資金買賣股票的。這次自營部門的電腦系統出錯了,不停的以最高價格下單,最後成交了70多億,導致A股異常波動。本來烏龍指是小錯,但是,光大第一時間隱瞞了真相,同時通過期貨市場做空A股,對沖減少損失,這就形成了內幕交易。
光大第一時間應該做的是向社會公告,而不是對沖減少損失。因為當烏龍指發生之後,只有光大自己知道導致A股異常上漲的原因,它也知道A股肯定會馬上狂跌,它沒有告知大眾,反而自己套利,造成內幕交易的事實成立,必須受到處罰。
16日下午,光大證券公告稱,公司策略投資部門自營業務在使用其獨立的套利系統時出現問題,似乎表明套利交易烏龍為系統問題所致,不存在人為過失。
知情人士則透露,把買入股票數量由萬股誤操作成萬手,只是導致市場異動的表面原因,其實背後還有更大烏龍,這筆套利交易並不是光大證券的真心操作。
真實的情況是,8月16日上午11時許,光大證券策略投資部對其內部台灣團隊開發的投資模型進行測試。由於忽視了測試環境為實盤交易系統,加之測試時,把擬買入3000萬股誤搞成3000萬手。
「該部門的交易團隊成員由來自台灣的人士組成。由於大陸股市和台灣市場每筆股票交易數量單位差異,光大證券原本模擬測試交易變成實盤買賣,實際交易數量被無形放大100倍。」知情人士如此描述烏龍產生的真實原因。
具體情況為,光大證券策略投資部擬購買3000萬股50ETF,每份約1.64元,錯下單為3000萬手,此舉引發ETF基金自動購買成分藍籌股及其他程序化交易的資金迅速跟進,銀行石油等大藍籌瞬時漲停,指數旋即大漲。
光大證券策略投資部模擬交易測試下單金額230億,實際成交72億。涉及股票150多隻。這一結論已被公司寫進上報證監會的自查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