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公司股東減持,出售公司股票意味著什麼
在股票市場中很多主要的股東都會在適當的時機選擇減持所持股份,有的是為了改善自身的生活,還有的是為了投資其他公司需要資金,也有就是對於股價自身過高的擔憂向市場投放需要冷靜的信息一面給大部分投資者造成更大的影響。總歸來講就是要麼是資金的需要,要麼就是對於市場釋放相應的信息。
還有就是限售的股份,很多企業在上市後存在限售的股票,需要一定的時間才能夠被解禁出售,一般來講為3年的時間。
而這些股份在資金手中除了占股以及享有股東權利以外並沒有其他作用,有的股東就去質押股份然後換成金錢來運轉,但是質押股份並不是白白質押後拿資金出來,而是需要付出利息代價。
而並不是每位股東都認可這樣的事情,就存在出售自己的股份來獲取資金來源,也就形成了當大量解禁潮來時,很多大股東在減持自己的持股以獲得資金。
(1)買股票遇到公司減持擴展閱讀
1、大股東減持股份及減持數量大小與第一大股東持股比例、其他股東持股比例等相關
2、減持多發生在業績差的公司;
3、減持多發生在成熟期或衰退期行業的公司(成熟型公司或衰退型公司),對於成長型公司,很少發生減持;
4、公司估值過高不利於公司發展,創業板的高發行價發揮了反作用力,減持的高額收益減弱了高管們推動公司持續發展的動力。但辯證來看,高管減持在一定程度上能夠幫助創業板市場擠掉泡沫,加速創業板估值的理性回歸。
5、財務投資者看重的是短期盈利,戰略投資者看重的是公司長遠發展。戰略投資者減持,往往是因為對企業長期不看好,這也會成為股價的負面信號。
『貳』 購買上市公司股東減持股票什麼時候能賣
首先你這個問題沒說清楚太多東西,一是到底是二級市場購買的股東減持股票還是直接從投行購買的承銷股票?二是,到底購買了多少股。
簡單回答下,如果是二級市場購買的股票並且低於5%,基本上任何交易時段都可以賣出。如果是超過5%的二級市場購買的股票,則提前三天披露。至於直接從投行購買的,則看當時的協議如何,一般都有時間限售。簡言之,超過5%需要披露,低於5%,則無需披露。
『叄』 股東對公司減持股票.有什麼影響
所謂股東是指比較大的股票機構或是組織。減持股票可以看市場情況來確定,其實組織或機構也是為贏利目的而來的,假如你是股東我想你也不願意做賠錢買賣。還是多動動腦筋吧!
『肆』 為什麼可以隨便減持公司股票.如果我是管理
一賺,二平,七虧,這就是股市的真實寫照。只要是市場就有賺錢的可能,只是看你如何執行操作罷了。如果你是一個有紀律的交易者,恭喜你至少你已經具備成長為高手的潛質,執行交易紀律是每一位高手成長的必經之路。什麼盤感,對熱點板塊的敏感度,方法這些都是可以通過不斷的學習經驗積累到一定程度之後後天成長起來的,唯有執行交易紀律這一點,太多的人知道卻做不到如果你的股份數不太多的話,可以通過二級市場進行減持,但是容易造成股價的大幅波動。因此最好的辦法就是通過大宗交易進行。2、禁止短線交易,即買入後六個月內不得賣出,賣出六個月內不得買入;3、禁止敏感期買賣股票,即定期報告披露30日前,重大事項公告後兩個交易日內。意思是:經歷去年的股改洗禮,越來越多的「大非」「小非」已經或即將解禁流通,這些大股東們增持還是減持公司股票,能相當程度地反映公司是否具有投資價值增持:證券業中的一句行話,顧名思義就是增加持有,也可以叫加倉。無論是對股票、期貨、基金、其它可以上市交易的證券、商品等在原有的基礎上再添加買入都可以叫增持。也就是說你原有了一定的倉位,再添加買入就是增持——加倉。我原持有的股票今天又買了100股,也可以說加倉100股,或增持100股。減持,股市與期貨市場專用術語。非流通股可以流通後,他們就會拋出來套現,叫減持。5%已經夠多了。大股東減持上市公司股份,通常被普通投資者認為是一種利空,習慣上認為「連大股東都不看好公司前景,股票肯定下跌」,然而,證券市場的最大魅力就是沒有鐵律,沒有死規,近一段時間以來,一些有大股東減持公司股份的股票,不但沒有下跌,反而卻走出了凌厲的上攻行情,這也是股市的詭異之處。第一種情況:大股東也有急需用錢的時候,這種情況通常必需在短時間內,有時甚至一兩天出清。問題是,大股東持有的股票數量多,在二級市場的交易中就沒有辦法及時甩出去,因為普通散戶沒有這么多錢去買,尤其是行情低迷時,沒有人買,大股東怎麼會賣出?因此張三股東可能與李四(有實力者,一般都是游資)商量好,我賣你買,可省去你慢慢吸貨的時間,也是對你資金成本的一種節省,證券市場現規定的大宗交易制度,大大的方便了這種合作方式。新接貨的主力如真的有實力,又是急性子果斷發起短線的上攻是可能的。第二種情況:大股東承諾在其後多少天以內減持股票,提前告知股民,我要減持,而且不會馬上減持,讓股民思想上也做好隨時撤離的准備。對於這種情況股民要會站在大股東的角度去想,一定要清楚大股東也不會做賠本的事情,也不會等到減持那一天,股票反倒下跌了很多,試問,哪一個大股東愛做這種讓自已倒霉的事情,如股價翻番後,我再減持是多麼得意的事。對於這種減持關健是要把此股主力或大股東的持股成本想辦法摸清,如確信股票不上漲,大股東減持根本就沒有利潤,你就堅定跟之,必有所獲。
『伍』 上市公司股東減持股票意味著什麼
上市公司大股東減持只要是合法合規的都是很正常的,而且只要公司有潛質對於投資者其實是機會,當然肯定有一些公司資質不怎麼好,股東們在減持窗口竭力套現並可能會造成股票的持續暴跌。
『陸』 股票問題,什麼是「自禁減持」急!!!
「自禁減持」是指大股東把股改時被限制規定時間內不得賣出的股票,規定時間到期後可以在二級市場上出售的股票自己又承諾延長不得賣出時間,在承諾的時間內不賣出!「三一重工」大股東(實際上也是國有股)承諾2年內不賣出股票,低於50多塊錢也不賣出,按照現在的股價也有差不多一倍的價差,此舉不一定說明兩年內三一重工的股票會怎麼樣,只是向市場發出一個信號:三一重工的大股東與廣大中小投資者在一起,你現在持有或買入「三一重工」的股票絕對不會遇到來自大股東的拋盤!
風險提示:股改時對大股東的限售規定是有法律保障的,但是諸如「三一重工」這樣的出自大股東自己的承諾是沒有任何法律保障的。
『柒』 上市公司股票減持要什麼條件
減持以後才會出公告的。 相關規則如下:
一、本意見中的存量股份,是指已經完成股權分置改革、在滬深主板上市的公司有限售期規定的股份,以及新老劃斷後在滬深主板上市的公司於首次公開發行前已發行的股份。 二、轉讓存量股份應當滿足證券法、公司法等法律法規以及中國證監會對特定股東持股期限的規定和信息披露的要求,遵守出讓方自身關於持股期限的承諾,轉讓需要獲得相關部門或者內部權力機構批準的,應當履行相應的批准程序。 三、持有解除限售存量股份的股東預計未來一個月內公開出售解除限售存量股份的數量超過該公司股份總數1%的,應當通過證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統轉讓所持股份。 四、解除限售存量股份通過證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統轉讓的,應當遵守證券交易所和證券登記結算公司的相關規則。 五、上市公司的控股股東在該公司的年報、半年報公告前30日內不得轉讓解除限售存量股份。 六、本次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轉讓後導致股份出讓方不再是上市公司控股股東的,股份出讓方和受讓方應當遵守上市公司收購的相關規定。 七、證券交易所和證券登記結算公司應當制定相應的操作規則,監控持有解除限售存量股份的股東通過證券交易所集中競價交易系統出售股份的行為,規范大宗交易系統的轉讓規定。 八、持有或控制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東及其一致行動人減持股份的,應當按照證券交易所的規則及時、准確地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捌』 公司減持股票是好是壞
當然,不能一言以蔽之。
有好有壞,具體到某個公司,要具體分析。
不少減持是壞的,比如私人大股東逢高套現,用於自己消費。盡管無可厚非,但也是與民爭利的行為。
(反過來,大股東在低位增持,市場效果往往正面得多。)
對於大股東持股比例過大的上市公司,主要股東減持,利於提高流通在外的股票比例,減輕投資者對大股東減持壓力的預期,提高股票的活躍度。
某些國有大型上市公司,根據上級要求,配合抑制市場過熱的減持,往往是難說好或者壞,更多是一種管理市場預期的手段,對公司的經營,對投資者的影響中性。
對於某些隱瞞公司潛在風險,已經減持在先,再暴露公司問題的公司,就不僅僅是道德敗壞,很可能觸犯規條。這種減持,投資者就要警惕了。
不少公司即使減持了,股票依然漲個不停,原因是公司業績太好了。短期負面,很快被市場消化。
所以,公司的業績走向也同樣要一起參考,不少被市場解讀為利空的減持,往往轉化為進場機會。
『玖』 上市公司股東減持股票對股民是有利多還是利空
減持常規意義來講肯定是利空。但凡出現大股東公告減持消息,你持有的股票都要引起足夠重視,因為你正面臨股價真正大跌或快速上漲或快速回落一兩周後絕地反擊股價翻番的風險與利好!
①利空出現時股價的位置價格不高甚至都很低,而且低位橫盤很久,技術上跌不動了,出利空消息是配合主力收集籌碼,所以要當成利好對待。盯緊了,看它是屬於快速上漲還是快速回落後絕地反擊的類型,跟著莊家完成最後收集籌碼的買進,享受上漲的快樂。
②股價在高位出重大消息,無論利空還是利多的消息都要作為利空賣出信號。 消息永遠是催化劑!
這要從兩方面看:第一如果是基本面有變化當然是向不好的方面變,減持肯定是不好的消息,那就要考慮自己是否還有持有的必要。 第二如果沒有甚麽特別不利的消息而大股東減持可能是大股東自身的一些原因和上市公司關系不大,可考慮按原計劃操作。
不管是上述甚麽原因最起碼證明現在股價的價位不低,可能會是一個階段性的頂部,持有者可考慮做做差價調調成本。
(9)買股票遇到公司減持擴展閱讀
相關規定
一、自2016年1月9日起,上市公司大股東此後任意連續3個月內通過證券交易所集中競價交易減持股份的總數,不得超過公司股份總數的1%。
二、上市公司大股東減持公司人民幣普通股票(A股)、人民幣特種股票(B股)時,減持比例 中的股份總數 按照境內外發行股份的總股本計算。
三、上市公司大股東通過協議轉讓方式減持股份的, 單個受讓方的受讓比例不得低於 5% 。協議轉讓價格範圍下限比照大宗交易的規定執行。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及本所業務規則另有規定的除外。
四、上市公司大股東通過協議轉讓方式減持股份,減持後持股比例低於5%的股份出讓方、受讓方,在減持後6個月內應當繼續遵守《減持規定》第八條、第九條的規定;減持後持股比例達到或超過5%的出讓方、受讓方,在減持後應當遵守《減持規定》的要求。
五、本所結合上市公司大股東、董監高減持預披露計劃及其實施情況以及協議轉讓情況,定期對其減持行為進行事後核查。發現存在違規行為的,將按照《 減持 規定》和本所業務規則的規定予以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