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請問私人替人炒股,從中賺取傭金,是否合法
不合法!
國家現在對此事查的很嚴格。
一旦發展會被處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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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6月份,市民錢女士在證券市場上結識了一位炒股「高手」。之後錢女士將十多萬元交給了這位「高手」,本想藉此大賺一票,不想幾個月下來,帳面上縮水五萬。一氣之下,錢女士准備狀告這位「高手」。
錢女士以前從來沒有接觸過股票,今年入春以來她眼看身邊的人一個個因為炒股賺了錢,也大為心動。但因為自己又不大會炒股,只好先跟著幾個熟人經常在證券市場內轉轉。在閑聊中,錢女士結識了一位王先生,據熟人介紹,這位王先生可是一名炒股高手。在之前的幾個月,他買的股票幾乎只只都漲。當時聽得錢女士很是羨慕,在幾次接觸後錢女士決定將手上的十幾萬元資金交給對方,讓王先生代為打理。雙方還簽下了一份協議,大意是王先生代理炒股,收取盈利的10%作為傭金。事後錢女士十分後悔,她說自己當時光顧著賺錢了,也過於迷信這位「高手」的能力,就沒有在協議上明確萬一炒虧了怎麼辦。事實上,直到11月底,錢女士發現自己的帳戶上足足虧了五萬多元。之後錢女士找到了王先生,要求對方解釋。不想對方雙手一攤,表示「股市有風險」,要她自己承擔。錢女士一氣之下,決定委託律師向對方提出索賠要求。
錢女士的代理律師指出,代人炒股在目前的證券市場是一個突出的問題。我國至今沒有一部有關證券經紀人的法規,個人從事這種職業在我國目前仍屬於灰色地帶。合同法第四百零六條規定,有償的委託合同,因受託人的過錯給委託人造成損失的,委託人可以要求賠償損失;無償的委託合同,因受託人的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給委託人造成損失的,委託人可以要求賠償損失;受託人超越許可權給委託人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但往往這種協議的規定是非常模糊的,很多時候只規定了代理人的收益,而忽視了委託人的權益。從這方面來看,委託人的風險相對更大。
證券業內人士董先生也認為,目前類似於「帶頭大哥」的非法咨詢、非法經營,在證券市場上屢見不鮮。更有些人,以「民間股神」、「炒股大王」等名義,開設收費講座、股民培訓以及代理炒股等,大肆斂財,這些都屬於違規行為。除了督促有關部門進行大力整頓外,股民也應當注意保護自身利益,不要輕易相信一些所謂的「炒股高手」,否則在造成經濟損失的同時,個人的權益很難得到申訴。
B. 最近網上認識一證券公司的朋友,聊了一段時間,讓我幫他買股票。用他的資金,他
用他的資金,用他的賬戶買賣股票,他肯定信任你,感到你在股市能幫他賺到錢,他才會這樣,否則他就是個神經病
C. 最近網上認識一證券公司的朋友,聊了一段時間,讓我幫他買股票。用他的資金,他的賬號,讓我幫他操作
這肯定是有風險的,萬一你操作的時候造成了虧損,他讓你賠,他說是你盜用了他的賬戶,那怎麼辦呢?惹上官司可不好啊。
D. 有人給我發QQ介紹買股票的 說是盈利後抽取傭金 可以相信嗎 有經驗的說說
樓主,二樓說的沒錯:當然是騙人的。他們給兩千個個人打電話,一個人推薦一隻股票,總有漲停的,漲了就分你錢,陪了你就自己認賠,這樣的「好」事你會幹麼?
並且,從幾率上來講,推薦給你一直股票,都有百分之五十的上漲機會。
漲了,你交錢,跌了,他消失。
呵呵
管好自己的貪心哦,堅決避免上當!
E. 證券公司是靠收取投資者買賣股票的傭金賺錢的嗎那怎麼判斷一個證券公司是盈利了還是虧損了
1、是。2、影響不大,研究報告不準機構就不買他的,但占他收入的比例很小。3、研究報告一般不至於造假,但看到的不準是正常的。上市公司都有年報,上面有收益,證劵公司人員根據這些,結合實際情況,做出一些假設,比如什麼什麼情況可以降低成本,增加銷售,提高利潤,當這些假設成立的時候,收益就會是什麼什麼樣,以此來推薦。所以即使不準,他也沒造假,只是假設不對,推理有誤。企業年報,利潤也會粉飾,雖然不是造假,但可能和實際出入也蠻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