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技術入股最多可達多少股權比例
技術入股最高可達公司注冊資金的70%。
《公司法》第二十七條規定:「全體股東的貨幣出資金額不得低於有限責任公司注冊資本的百分之三十"。
技術入股是以技術人員的知識或知識產權、技術訣竅、設備、工廠廠房等作為資本股份,投入合資經營或聯營企業,從而取得該企業的股份權的一種行為。
技術入股和資本入股一樣享有按股份比例對企業所有權和按股分紅的權利。對企業的經營管理權,一般不是根據股份比例的大小承擔,而是由各方協商確定。
第一條:為了規范公司的組織和行為,保護公司、股東和債權人的合法權益,維護社會經濟秩序,促進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發展,制定本法。
第二條:本法所稱公司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國境內設立的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條:公司是企業法人,有獨立的法人財產,享有法人財產權。公司以其全部財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以其認購的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第四條:公司股東依法享有資產收益、參與重大決策和選擇管理者等權利。
第五條:公司從事經營活動,必須遵守法律、行政法規,遵守社會公德、商業道德,誠實守信,接受政府和社會公眾的監督,承擔社會責任。
㈡ 網路公司 技術入股的股份是多少
沒有具體標准,但有個大致的指引。
技術入股要看技術評估出來的價值是多少,還要根據股東會決議來確定所佔有的股份,對小型科技公司而言,核心技術人員(帶項目,專利等實際指標)一般是佔20-25%,核心市場人員(有銷售承諾或對賭)約佔25-30%,剩下的是資本。
新的《公司法》未規定非貨幣出資比例,理論上可以全額非貨幣出資。
第二十七條股東可以用貨幣出資,也可以用實物、知識產權、土地使用權等可以用貨幣估價並可以依法轉讓的非貨幣財產作價出資;但是,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不得作為出資的財產除外。
對作為出資的非貨幣財產應當評估作價,核實財產,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價。法律、行政法規對評估作價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二十八條股東應當按期足額繳納公司章程中規定的各自所認繳的出資額。股東以貨幣出資的,應當將貨幣出資足額存入有限責任公司在銀行開設的賬戶;以非貨幣財產出資的,應當依法辦理其財產權的轉移手續。
㈢ 技術入股上市股市的問題
入股公司,是雙方的事,雙方商定好了以後,才能辦理相關的手續。
㈣ 請教:技術入股能占公司多少股份
首先,關於公司法關於技術入股的規定。 《公司法》第27條第三款規定:全體股東的貨幣出資金額不得低於有限責任公司注冊資本的百分之三十。 也就是說,技術入股所佔的份額以70%為限。你可以在合同中明確約定:入股的技術的評估方式、評估價值和在公司注冊資本中所佔的份額。
其次,關於朋友出你交納的現金的10%。依據法律的規定,我認為只要你們的出資達到最低注冊資本額,與現行法律規定並沒有沖突之處。
第三,關於你說得法人的問題。我認為你說得應當是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由董事、經理擔任。
第四,關於技術是否需要股東掌握的問題。技術入股後,技術的所有權為公司,公司的股東,如果不是公司的管理人員,比如董事、監事以及經理等身份時,不能因為股東的身份而掌握公司的技術。
以上意見,僅供參考。
㈤ 公司叫我入股(技術股),具體應該如何操作
技術入股最多隻能占公司股權70%
最好有第三方的驗值證明
入股後工資按照以前一樣計算
分紅一般為年度分紅,也有公司季度分紅,看公司怎麼操作。
賬單查詢是最基本的權利,股東入股看分配的股權怎麼樣,可以對公司運營有一定的決策勸,最大的股東有一票否決權。
資金入股有很多種方式,對企業來說,如果直接進行超出實際注冊資本的入股,就要徵收很多稅金,所以要綜合考慮,這方便找個公司幫你策劃。
㈥ 技術入股一般占公司多少股份
這個技術入股,他的技術要經過評估作價。
一般作價也就是3-30萬
㈦ 技術入股一般佔多少股份
新的《公司法》未規定非貨幣出資比例,理論上可以全額非貨幣出資。
第二十七條股東可以用貨幣出資,也可以用實物、知識產權、土地使用權等可以用貨幣估價並可以依法轉讓的非貨幣財產作價出資;但是,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不得作為出資的財產除外。
對作為出資的非貨幣財產應當評估作價,核實財產,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價。法律、行政法規對評估作價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二十八條股東應當按期足額繳納公司章程中規定的各自所認繳的出資額。股東以貨幣出資的,應當將貨幣出資足額存入有限責任公司在銀行開設的賬戶;以非貨幣財產出資的,應當依法辦理其財產權的轉移手續。
(7)技術入股型公司股票代碼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一條為了規范公司的組織和行為,保護公司、股東和債權人的合法權益,維護社會經濟秩序,促進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發展,制定本法。
第二條本法所稱公司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國境內設立的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條公司是企業法人,有獨立的法人財產,享有法人財產權。公司以其全部財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以其認購的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第四條公司股東依法享有資產收益、參與重大決策和選擇管理者等權利。
第五條公司從事經營活動,必須遵守法律、行政法規,遵守社會公德、商業道德,誠實守信,接受政府和社會公眾的監督,承擔社會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