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天海防務(300008)新設全資子公司增實力,信披違規被立案遭索賠
2021年8月10日,天海防務(300008)發布了《關於擬投資設立全資子公司的公告》,公告中表示為適應公司未來業務發展的需要,公司擬以自有或自籌資金投資設立全資子公司隆海重能(寧波)智能裝備 科技 有限公司,注冊資本為1億元,持股比例為100%。研發產品方向主要包括:無人船全向多源融合感知系統、AI駕控智能體以及集群協同系統、智能無人特種船艇、船用智能控制與通信雷達晶元應用系統、特種引信晶元模塊等。
本次設立全資子公司符合公司的戰略發展和業務經營的需要,有利於開拓防務裝備業務市場,提升防務裝備業務品類及規模,增強公司市場競爭力,符合公司及全體股東利益。也是為了順應新時期防務發展趨勢和國防裝備采購改革新態勢,根據公司五年發展戰略和防務裝 備業務發展規劃,推動公司未來業務發展的需要,提升智能防務 裝備和核心技術系統的品類及規模,打通上下游市場渠道,開拓綠色智能軍民兩用市場,進一 步增強公司的綜合實力,符合公司戰略發展規劃。
此前,天海防務(300008)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調查通知書》(滬證調查字 2021-2-007號),被調查的原因是公司涉嫌違反證券期貨相關法律法規。同時,天海防務(300008)還發布了關於公司全資子公司大津重工簽訂了價格為5357.8萬元的《莆田平海灣海上風電場三期項目風機基礎工程--風機安裝平台製作安裝項目合同》,占公司2019年度經審計營業收入的9.09%,或許是受此消息影響,次日開篇公司股價呈上升趨勢。
根據《民法典》、《證券法》及最高人民法院虛假陳述民事賠償等司法解釋,上市公司及其中介機構、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董監高人員等因虛假陳述等的證券欺詐行為導致證券投資者權益受損的,應承擔民事賠償責任,賠償范圍包括:投資差額、傭金、印花稅和利息損失等。權益受損的證券投資者可以向有管轄權的法院提起民事賠償訴訟。北京市浩天信和(廣州)律師事務所的李和亮律師表示,由於天海防務(300008)被立案調查,在2021年1月25日以前買入天海防務,並在2021年1月26日以後賣出或繼續持有天海防務的虧損股民可預先報名索賠(後續索賠條件或會隨著案件調查有所更改)。待案件調查完畢正式處罰落地,投資者民事訴訟即可開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