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股票的上市條件是什麼
股票的上市條件是什麼
公司股票上市的條件由《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上市管理辦法》進逗嘩答行規定,具體包括:1、發行人應當是股份有限公司,且持續經營三年以上.有限責任公司經過股份制改革,改製成為股份有限公司的,從有限責任公司成立之日起開始計算持續經營時間.2、發行人有健全的組織架構和治理結構,包括健全的股東大會制度、董事會制度、董事會秘書制度、監事會制度等.3、發行人應當具備較強的盈利能力,資產狀況良好,有充分現金流.發行人不應存在重大債務風險.《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上市管理辦法》第二十六條中,對於發行人的財務狀況有明確的要求,如果不能達到規定的財務要求,則不能上市.
法律依據
《首蘆則次公開發行股票並上市管理辦法》第二十六條發行人應當符合下列條件:(一)最近3個會計年度凈利潤均為正數且累計超過人民幣3000萬元,凈利潤以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前後較低者為計算依據;(二)最近3個會計年度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凈額累計超過人民幣5000萬元;或者最近3個會計年度營業收入累計超過人民幣3億元;(三)發行前股本總額不少於人民幣3000萬元;(四)最近一期末無形資產(扣除土地使用權、水面養殖權和采礦權等後)占凈資產的比例不高於20%;(五)最近一期末不存在未彌補虧損.中國證監會根據《關於開展創新企業境內發行股票或存托憑證試點的若干意見》等規定認定的試點企業(以下簡稱試點企業),可不適用前款第(一)項、第(五)項規定.
股份公司申請股票上市,一般出於這樣的一些目的山慧:
1、資本大眾化,分散風險.股票上市後,會有更多的投資者認購公司股份,公司則可將部分股份轉售給這些投資者,再將得到的資金用於其他方面,這就分散了公司的風險.
2、提高股票的變現力.股票上市後便於投資者購買,自然提高了股票的流動性和變現力.
3、便於籌措新資金.股票上市必須經過有關機構的審查批准並接受相應的管理,執行各種信息披露和股票上市的規定,這就大大增強了社會公眾對公司的信賴,使之樂於購買公司的股票.同時,由於一般人認為上市公司實力雄厚,也便於公司採用其他方式(如負債)籌措資金.
4、提高公司知名度,吸引更多顧客.股票上市公司為社會所知,並被認為經營優良,會帶來良好聲譽,吸引更多的顧客,從而擴大銷售量.
上文介紹了股票的上市條件是什麼.我們了解到其實公司公開發行的股票,須受嚴格的條件限制.我們一定要清楚,這樣才不會那麼容易出錯,相信我們財務人員已經有了一些了解,本文到此結束,歡迎持續關注本官網的資訊更新!
B. 企業上市需要什麼條件
公司要上市需要具備以下條件:1、股份公司才有上市的資格;2、公司經營必須是3年以上,在這三年內沒有更換過董事、高層管理人員、並且公司經營合法、符合國家法律規定;3、注冊資金無虛假出資,沒有抽逃資金的現象;4、注冊公司最少3000萬,公開發行的股份是公司總股份的四分之一以上,股本總額最少4億,公開發行的股份百分之十以上。法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 第九條 公開發行證券,必須符合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條件,並依法報經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或者國務院授權的部門注冊。未經依法注冊,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公開發行證券。證券發行注冊制的具體范圍、實施步驟,由國務院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核老,為公開發行:(一)向不特定對象發行證券;(二纖尺)向特定對象發行證券累計超過二百人,但依法實施員工持股計劃的員工人數不計算在內;(三)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發行行為。非公開發行證券,不得採用廣告、公開勸誘和變相公開方式。
【溫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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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上市公司需要什麼條件才能上市
上市公司是股份有限公司中的一個特定組成部分,它公開發行股票,達到相當規模,經依法核准其股票進入證券集中交易市場進行交易。股份有限公司申請其股票上市交易,應當向證券交易所報送有關文件。證券交易所依照本法及有關法律、行規的規定決定是否接受其股票上市交易。
1、上市公司財務狀況在較近的3個會計年度的凈利潤3000萬以上;
2、發行前的股份總額至少3000萬以上;
3、在較近的一期沒有彌補虧損;
4、較近一期的資產占凈資產的比例20%以上;
5、較近的3年會計年度的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累計至少5000萬,或者較近的3個會計年度營業收入3億以上;
6、上市公司主要是募集資金,但是募集的資金之前必須要制定出嚴格的資金用途,所以重點是要嚴格核查公司是否具備上市條件。
D. 創業板上市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的條件是什麼
在創業板上市的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要具備發行人是依法設立且持續經營3年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發行人應當有持續盈利能力、發行人具有完善的公司治理結構等條件。重慶泰源律師事務所楊定潔律師解析。
創業板上市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的條件是什麼?
1、基本條件:
①發行人是依法設立且持續經營3年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責任公司按原賬面凈值折股整體變更為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續經營時間可以從有限責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計算。
②最近2年連續盈利,最近2年凈利潤累計不少1000萬元,且持續增長;或最近1年盈利,且凈利潤不少於500萬元,最近1年營業收入不少於5000萬元,最近兩年營業收入增長率均不低於30%。凈利潤以扣除非常性損益前後孰低者為計算依據。
③最近1期末凈資產不少於2000萬元,且不存在未彌補虧損。
④發行後股本總額不少於3000萬元。
2、發行人應當有持續盈利能力,且不存在下列情形:
①發行人的經營模式、產品或服務的品種結構已經或者將發生重大變化,並對發行人的持續盈利能力構成重大不利影響;
②發行人的行業地位或發行人所處行業的經營環境已經或者將發生重大變化,並對發行人的持續盈利能力構成重大不利影響;
③發行人在用的商標、專利、專有技術、特許經營權等重要資產或者技術的取得或者使用存在重大不利變化的風險;
④發行人最近1年的營業收入或凈利潤對關聯方或者有重大不確定性的客戶存在重大依賴;
⑤發行人最近1年的凈利潤主要來自合並財務報表范圍以外的投資收益;⑥其他可能對發行人持續盈利能力構成重大不利影響的情形。
3、對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的要求:
發行人的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了解股票發行上市有關的法律法規,知悉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法定義務和責任;最近2年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沒有發生重大變化;發行人的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具備法律、行政法規和規章規定的任職資格。
4、其他條件:
①發行人具有完善的公司治理結構,依法建立健全股東大會、董事會、監事會、獨立董事、董事會秘書、審計委員會制度、相關機構和人員能夠依法履行職責。
②發行人的注冊資本已足額繳納,發行人或股東用作出資的資產的財產權轉移手續已辦理完畢,發行人的主要資產不存在重大權屬糾紛。股權清晰,控股股東和受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支配的股東持有的發行人股份不存在重大權屬糾紛;資產完整、業務、人員、財務、機構獨立,具有完整的業務體系和直接面向市場獨立經營的能力,不存在同業競爭。
③發行人主要經營1種業務,其生產經營活動符合法律、行政法規和公司章程的規定,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及環境保護政策;最近2年主營業務沒有發生重大變化,實際控制人沒有發生變更。
④發行人依法納稅。各項稅收優惠符合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發行人的經營成果對稅收優惠不存在嚴重依賴。不存在重大償債風險,不存在影響持續經營的擔保、訴訟以及仲裁等重大事項。
⑤發行人會計基礎工作規范,財務報表的編制符合企業會計准則和相關會計制度的規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發行人的財務狀況、經營成果和現金流量,並由注冊會計師出具了無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
⑥發行人及其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最近3年內不存在損害投資者合法權益和社會公共利益的重大違法行為。
E. 只有上市公司才能發行股票嗎
不是只有上市公司,才能發行股票。只要是股份有限公司,都可以發行股票,但是非上市公司發行的股票,是不能進入到市場上自由流通交易的,只能通過場外交易的方式進行。
股份公司申請股票上市必須符合哪些條件
1、經國務院證券管理部門批准股票已向社會公開發行;
2、公司股本總額不少於人民幣5000萬元;
3、公司成立時間須在3年以上,最近3年連續盈刊;
4、持有股票面值達人民幣1000元以上的股東人數不少於1000人,向社會公開發行的股份不少於公司股份總數的25%;如果公司股本總額超過人民幣4億元的,其向社會公開發行股份的比例不少於15%;
5、公司在最近3年內無重大違法行為,財務會計報告無虛假記載;
6、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及交易所規定的其他條件。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二十七條
股票發行價格可以按票面金額,也可以超過票面金額,但不得低於票面金額。
第一百二十八條
股票採用紙面形式或者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規定的其他形式。股票應當載明下列主要事項:
(一)公司名稱;
(二)公司成立日期;
(三)股票種類、票面金額及代表的股份數;
(四)股票的編號。
股票由法定代表人簽名,公司蓋章。發起人的股票,應當標明發起人股票字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