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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下跌公司破產

發布時間: 2024-10-17 16:56:36

⑴ 股票下跌會讓公司破產嗎

股票下跌的話不會直接導致公司破產,因為股價連續下跌後,公司會做退市處理;公司破產主要還是根經營者管理不善造成。股票正常情況地下跌並不會讓公司破產,股價無時無刻都在變動,其上漲和下跌均是屬於正常現象。不過股價的下跌會讓公司的市值有所減少。

股價的變動不僅隨經濟周期的變化而變化,同時也能預示經濟周期的變化。實證研究顯示,股價的波動超前於經濟波動。

往往在經濟還沒有走出谷底時,股價已經開始回升,這主要是由於投資者對經濟周期的一致判斷所引起的。通常稱股市是虛擬經濟,稱與之相對的現實經濟為實物經濟,兩者的關系可以說是如影隨形,彼此都能對對方有所反映。

(1)股票下跌公司破產擴展閱讀:

公司破產的條件:

1、不能清償(或支付不能):債務人喪失清償能力;債務已到清償期;是金錢或可以金錢評價的債務;相當時期內持續不能償還。

2、債務超過(或資不抵債):負債超過實有資產;不考慮信用、能力等可能的償還因素;債務不論是否到期。

3、停止支付:是債務人依主觀意志作出的外部行為,非財產客觀狀況;包括明示、默示等各種行為;對到期的金錢債務停止制度;持續一定期間。

⑵ 股票如果下跌到一角錢,這個公司會怎樣破產!解散!

中國證監會有規定,股票的凈資產是不能低於股票面值的,也就是一元,如果僅僅是股價跌破了面值,但凈資產沒還在面值之上,那就是破凈,象你說的那種情況不會長時間存在,因為實際價格遠低於實際價值,就是一個很好的投資標的,在國外的成熟市場里,上市公司的大股東或一些機構投資者就會進行股票回購或並購將其私有化退市,原因很簡單,這樣做比自已用錢從新成立一家新的公司要便宜,這本身就是有錢可賺的.如果股票的凈資產和股價都跌破面值,那上市公司就必須並股,與送轉增股的方式相反,例如是5股或10股並為1股,否則就要退市的了.
所以樓主所說的這種情況在實際中是不存在的,當然了,由於一些從香港回歸A股的公司面值是0.1元的,例如紫金礦業,就會出現這種可能,但結果也會是一樣的,不會長時間破凈,要麼就是回購股票,要麼並購私有化,要麼並股.

⑶ 股票跌低是否意味著一個公司的破產

一旦股價跌勢不止,這無疑就會造成大股東爆倉,意味著這家上市公司離退市不遠了。

⑷ 為什麼股票一跌就會使一個公司破產

所謂破產,是指當債務人的全部資產不以清償到期債務時,債權人通過一定程序將債務人的全部資產供其平均受償,從而使債務人免除不能清償的其他債務。並由法院宣告破產解散。
公司破產要經以下法定程序:
(1)破產的申請:破產申請,是指當事人向法院提出的宣告公司破產的請示。
(2)破產的受理:人民法院裁定或受理公司破產案件後,應當在10日內通知債務人和已知的債權人,並發布公告。債權人應當在收到通知後的30天內,未收到通知的債權人應當自公告之日起3個月內向人民法院申報債權,說明債權的數額有無財產擔保並提交證明材料。逾期申報債權的,視為自動放棄債權。
(3)破產的和解協議:
破產和解是指人民法院受理和解申請或破產申請後、宣告債務人破產前,債務人和債權人會議就債務人延期清償債務、減少債務數額等事項達成和解協議,經人民法院認定後,終止破產程序的一種制度。
(4)破產的宣告:法院對債權人或債務人提出的破產申請進行審理,確認其具備法定條件的即可宣告破產。
(5)破產的清算:公司法規定,公司因不能清償到期債務,被依法宣告破產的,由人民法院依照有關法律的規定,組織股東、有關機關及有關專業人員成立清算組,對公司進行破產清算。
(6)破產終結:破產終結是指法院裁定的破產程序的終結。
有兩種情況:
①申請破產的公司和債權人達成和解協議生效後,由申請破產的公司的上級主管機關負責主持對該公司進行整頓。整頓期限不得超過2年。整頓期滿公司能夠清償債務的,法院可終結破產程序。
②公司法規定,公司清算結束後,清算組應當製作清算報告,報股東會或者有關主管機關確認,並報送公司登記機關,申請注銷公司登記,公告公司終止。

希望滿意,祝你好運!^_^

⑸ 股票價格下跌跟公司破產有什麼關系

股價下行將影響公司的融資金額和市場形象,間接的影響公司的市場地位。公司股價下跌不一定是企業經營出現了問題,因為股市下跌除了公司的因素外還有市場因素。同時公司倒閉那麼公司的股價一定下跌。

股票價格與上市公司的經營有一定的關系:公司經營業績好,股票價格就上升或者止跌回升。
上市公司業績可以作為股民買賣股票參考的因素,但不是絕對的(股票在高位,你這時進場,恰好遇到股票正在回檔、或者下調;你就可能面臨高位套牢的風險)。
正因為業績好,股民看好的人就佔多數,參與的股民就相對會多一些(包括機構、以及超大資金:保險資金、社保資金)。這是一個朦朧概念----沒有不漲的股票,只有介入時機是否正確。股民(散戶)和大機構資金永遠處於對立的統一體:你買入,它(股票)就跌;你賣出,它就漲。或者你賺小錢,他賺大錢----只有這樣,政府開辦股票市場才有決定性的意義。
業績不好的股票,如果股票的流通盤不大,就會有炒作的機構(大資金)參與;可以用相對的資金控盤。再說業績不好,也不可能長期不好----它也有「咸魚翻身」的機會。正因為業績不好,可能沒有多少股民(散戶)願意參與,或者認為沒有賺錢的可能性。此類股票,在行情處於低迷階段:機構在低位一旦吸取了大量廉價籌碼控盤,在大勢向好的情況下,向上拉升的幅度(可觀)驚人。然後在「歌舞昇平」、「形勢一片大好」的情況下,通過「股評」將炒作後的高價垃圾股派發給「不明就裡」的散戶股民。

⑹ 上市公司股票一直跌會破產嗎

股票下跌的話不會直接導致公司破產,因為股價連續下跌後,公司會做退市處理;公司破產主要還是根經營者管理不善造成。股票正常情況地下跌並不會讓公司破產,股價無時無刻都在變動,其上漲和下跌均是屬於正常現象。不過股價的下跌會讓公司的市值有所減少。
拓展資料
上市公司是股份有限公司中的一個特定組成部分,它公開發行股票,達到相當規模,經依法核准其股票進入證券集中交易市場進行交易。股份有限公司申請其股票上市交易,應當向證券交易所報送有關文件。證券交易所依照本法及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決定是否接受其股票上市交易。
根據我國《證券法》第50條的規定,股份有限公司申請其股票上市必須符合下列條件:(1)股票經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核准已公開發行;(2)公司股本總額不少於人民幣3000萬元;(3)公開發行的股份達公司股份總數的25%以上;公司股本總額超過人民幣4億元的,公開發行股份的比例為10%以上;(4)公司在最近3年內無重大違法行為,財務會計報告無虛假記載;(5)證券交易所可以規定高於前款規定的條件,並報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批准。上市公司必須按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定期公開其財務狀況和經營情況,在每會計年度內半年公布一次財務會計報告。上述條件是為了使上市公司具有較高的素質、較大的規模、股權合理分布,能形成一定的交易量,在投資者中形成較好的聲譽。
法律特徵
上市公司具有如下法律特徵:
(一)上市公司屬於股份有限公司的一種形式
各國公司法均規定,只有股份有限公司享有股票上市交易的權利,其他任何類型的公司,包括有限公司等都不具有公開發行股票並使其股票上市交易的權利。同時,也並非所有股份有限公司發行的股票都上市交易,股票能夠上市交易的只是股份有限公司中的一部分,因此,上市公司一定是股份有限公司,但股份有限公司並不一定都是上市公司。
(二)上市公司的股票上市必須符合法定條件並由證券交易所依法審核同意
由於上市公司存在著眾多的公眾股東,法律更加註重其交易安全。我國《公司法》規定股票上市須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及證券交易所交易規則。而《證券法》則對證券上市的條件和程序作了具體要求,上市的前提條件是股票須經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核准之後而公開發行,然後再向證券交易所提出申請,由證券交易所依法審核同意,並由雙方簽訂上市協議等。
(三)上市公司的股票在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⑺ 公司股價一直跌會倒閉嗎

不會。如果股票下跌,不會直接導致公司破產,因為股價連續下跌後,公司會做退市處理;公司破產主要是由於基層管理者管理不善造成的。正常的股票下跌不會使公司破產。股價一直在變,漲跌是正常現象。但是,股價的下跌會降低公司的市值。

(7)股票下跌公司破產擴展閱讀:
境外證券交易所對作出上市公司退市的決定一般都比較謹慎,並規定了非常復雜的程序。
如紐約證券交易所上市規則規定了以下程序:
交易所在發現上市公司低於上市標准之後,在10個工作日內通知公司;
公司接到通知之後,在45日內向交易所作出答復,在答復中提出整改計劃,計劃中應說明公司至遲在18個月內重新達到上市標准
交易所在接到公司整改計劃後45日內,通知公司是否接受其整改計劃;
公司在接到交易所批准其整改計劃後45日內,發布公司已經低於上市標準的信息
在計劃開始後的18個月內,交易所每3個月對公司的情況進行審核,其間如公司不執行計劃,交易所將根據情況是否嚴重,作出是否終止上市的決定;
18個月結束後,如公司仍不符合上市標准,交易所將通知公司其股票終止上市,並通知公司有申請聽證的權利
如聽證會維持交易所關於終止股票上市的決定,交易所將向SEC提出申請;
SEC批准後,公司股票正式終止交易。由上述情況可見,交易所決定某公司股票終止上市,最長要經過22個月的時間。

香港聯交所的退市程序包括四個階段:
第一階段:在停牌後的6個月內,公司須定期公告其當前狀況
第二階段:第一階段結束後,如公司仍不符合上市標准,交易所向公司發出書面通知,告知其不符合上市標准,並要求其在6個月內,提供重整計劃(ResumptionProposal);
第三階段:第二階段結束後,如公司仍不符合上市標准,交易所將公告聲明公司因無持續經營能力,將面臨退市,並向公司發出最後通牒,要求在一定期限內(一般是6個月),再次提交重整計劃。
第四階段:第三階段結束後,如公司沒有提供重整計劃,則交易所宣布公司退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