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購買非上市公司股票風險

發布時間: 2024-11-01 06:20:54

1. 證券類私募基金可以直接入股未上市的其他公司嗎

如果大家想要在股票市場中獲得一個不錯的收益,那麼對於市場之中的各種信息就應該了解清楚,證券類型的私募基金可以直接入股未上市的其他公司嗎?

三、結語

大家如果對於相關的問題感興趣的話,其實也可以在網路上搜索中國證券投資基金協會對於私募股權基金的相關規定,其實這方面的規定是非常詳細的,而且如果大家打算在股票市場中做投資的話,對於有關信息最好要把握全面,這樣的話才能夠進一步降低大家的風險因素。

2. 沒上市的公司能買賣嗎

可以的,股票交易是分為兩種的,一種是我們常見的可以在交易所自由買賣的股票,這種屬於場內交易,另外一種就是上面所說的場外交易,沒有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想要募集資金,可以通過發行股票進行場外交易的方式來籌集資金,通常情況下,上市公司需要批准在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拓展資料:
股民在投資時對於一些公司的變動或者上市都是極為注重的。然而我們在考察一個公司上市的同時還要觀察一下股票的發行方式我們也可以從公司的公告欄中了解相關信息。那麼今天我們就看一下股票發行的形式到底有哪些吧。

一、公開發行也稱公募是指股票發行人向社會公開出售股票的方式;

二、非公開發行也秫私募或內部發行是指股票發行人向公司內部職工或特定投資者出售股票的方式。

公開發行和非公開發行都可以採用直接發行或間接發行的方式。

1、直接發行也稱自蕾發行是指股票發行人自己辦理股票發行手續。這種方式下一般是發行人在投資銀行或證券機構的協助下通過私下接詩的方法直接將股票出售給個人投資者或機構投資者。一旦到期。募集不到原定的股份拉行人將不足部分自行認購。

2、間接發行也稱委託代理發行。是指股票發行人不直接辦理股票發行手續而是委託證券經營機構代理盅行招募投資者。

間接發行根據受託責任不同分為代銷發行和包銷發行。

(1)代銷發行是指發行人委託有資格的證券經營機構代辦銷售股票的方式。在此方式下代銷機構只是同意按照發行人委託的價格盡可能地銷售股票只收取手續費和其他有關費甩發行風險由發行人承擔到期銷售不完的股票退給發行人。

(2)包銷發行是指發行人與代理發行機構簽訂合同委託其發行股票。並且規定在承銷期內如果不能足額發行尚未銷售的股票由受託方收賄然後在證券交易市場上接市價出售。包銷發行下。股票發行的風險性實際上轉移給了包錆發行機構。

另外為了股票一上市就給公眾一個大有潛力、蒸蒸日上的深刻印象上市公司在選擇股票上市的時機時經常會考慮以下幾方面的因素:

(1)在籌備的當時及可預計的未來一段時間內股市行情看好。

(2)要在為未來一年的業務做好充分鋪墊使公眾普遍能預計到企業來年比今年會更好的情況下上市;不要在公司達到頂峰又看不出未來會有大的發展變化的情況下上市或給公眾一個成長公司的印象。

(3)要在公司內部管理制度派息、分紅制度職工內部分配製度已確定未來發展大政方針已明確以後上市這樣會給交易所及公眾一個穩定的感覺否則上市後的變動不僅會影響股市嚴重的還可能造成暫停上市。

很多投資者都喜歡購買新股雖然新股的投資風險比較小但是我們還要了解一定的知識希望以上股票發行的形式能夠讓大家更加了解新股票的出售過程

3. 非上市證券是指不能在市場上

非上市證券是指未在上交所、深交所等證券交易所上市的證券。

1. 非上市證券的定義:非上市證券,顧名思義,就是未在任何證券交易所上市的證券。這些證券不能在證券交易所進行買賣,但可能在其他平台或場外市場(Over-the-Counter,OTC)進行交易。由於它們沒有上市,所以流動性通常較低,風險也可能較高。

2. 非上市證券的類型:非上市證券可以是股票、債券或其他類型的證券。例如,某些小型公司或初創企業可能發行非上市股票,這些股票通常只在親友、員工或少數投資者之間進行交易。同樣,一些大型企業也可能發行非上市債券,以滿足特定的融資需求。此外,某些復雜的金融衍生品,如某些類型的期權和期貨,也可能是非上市的。

3. 非上市證券的風險與機會:由於非上市證券的流動性較低,買賣價格可能不如上市證券那樣透明,因此投資者可能面臨更高的信息不對稱風險。此外,由於缺乏證券交易所的監管,非上市證券可能存在欺詐或其他不法行為的風險。然而,這並不意味著所有的非上市證券都是高風險的。實際上,一些非上市證券可能提供了很好的投資機會,尤其是對於那些對特定行業或公司有深入了解的投資者來說。

4. 非上市證券的交易:非上市證券的交易通常在場外市場進行,這意味著買賣雙方需要直接聯系並協商交易條款。這種交易方式可能不如證券交易所那樣方便和高效,但也為投資者提供了更多的靈活性和談判空間。在某些情況下,非上市證券也可能通過經紀人或交易平台進行交易,這些平台可以提供更多的信息和流動性。

總的來說,非上市證券是投資領域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盡管它們可能帶來更高的風險,但也可能為投資者提供獨特的投資機會。在投資非上市證券時,投資者應該進行充分的調查和盡職調查,並尋求專業的財務建議。

4. 准備上市公司的原始股,有風險嗎

准備上市公司的原始股,其風險在於是否真的能夠上市。
因此,你要先去調查清楚:是不是真的要上市,成功的幾率有多大(若真成功你就發了 )。為此,你要調查以下情況:
1.查資產,營業收益,納稅,等等看是不是具備了上市要求,這些應該比較容易。
2.了解公司的上市計劃:如委任財務顧問及法律、會計等中介機構做財務審計、企業價值評估等等。
3.未來兩年發展計劃(包括:產品、專利權、機器設備、人員及銷售計劃)等。

5. 購買非上市公司的股份或股票該如何挽回損失

律師您好,向您請教有關於購買非法股票的法律咨詢,一年前的八月份我接到一個證券投資公司的電話,稱我是某某證券公司的開戶者並且准確說出我的開戶賬戶和戶名,這樣我也深信不疑他是證券公司的工作人員。他非常熱情地告訴我,西安有一家做煤礦業務的公司發展良好,正在對外募集資金,如果現在購買他們的股票過些日子可以賺20%,一年後可以賺70%,比打新股還要有利可圖。法律咨詢 我有些股票知識,問他股票代碼是多少,業務員說折價公司還沒有上市,賣的是沒有上市的公司股權,將來一旦上市就是股票,我就是發起人老闆,到時候把股票拋售掉,可以賺得一桶金。還稱即便現在股票沒有上市,在公司內部的股東間是可以自由流動的,也可以委託他們證券咨詢公司出售,和上市的了股票是一樣買賣的。於是我嘗試性買了幾手,一個月後賣掉,果然賺了10%,之後我買了30多萬元等待機會。結果這30多萬的股票過了一年也沒有人要,變成了一張廢紙,我想法律咨詢律師該如何維護權益?上海律師 沈潔律師答復,您好根據您的法律咨詢,我感覺到你買了社會上非法出售的未上市公司的股權,或者未上市公司的股票。這種案件有一個基本的模式:未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甚至是有限責任公司,股權或者地下股票的承銷商和投資人,股票承銷商往往是一些不具備證券交易資格的證券咨詢公司,投資顧問公司,他們形成一個交易平台,讓公司內部和外部的投資者自由交易。法律咨詢 未上市公司和承銷商約定,銷售人代銷公司的股權或者股票,投資人購買後,承銷商抽取一定比例的提成作為傭金,銷售股票或者股權的公司獲得融資。這是一種變相吸收民間資本融資的方式。而承銷商為了獲得高額的承銷回報,有的甚至高達30%,對不特定公眾銷售,以產權交易,投資委託等方式對外吹噓股票或者股份的利潤,吹噓股票或者股權可以流通。上海律師 銷售的方式多種多樣,從我們接到的幾起法律咨詢來看,多數是採用電話推銷、網路推銷的方式,少數組織股民聽投資講座,發放獎品等方式將投資人哄騙至銷售場所。雖然銷售手段不同,不過吹噓的內容基本一致,就是以可以海外上市,或者國內上市的名義,讓投資人購買原始股份,誇大或者虛構目標公司的盈利率。法律咨詢 具體的操作環節上有的是用股權轉讓協議和投資人交易,有的是用合作投資、戰略投資等名義進行,有的是簽訂入股協議,有的是發放股民證書,有的是進行了公司的股東登記。收到投資款後絕大多數是轉移資產,聲稱公司盈利下降,甚至破產來達到逃避對投資者的責任。法律咨詢 這種地下股票市場有的完全脫離於監管,甚至有非法集資,高額借貸的典型特徵,也有的持有當地政府的一些批文,相比之下後者更具有迷惑性。即便將來「出事」,非法銷售公司股票的主要人員被公安機關以為非法經營者,非法吸收存款罪處理,受騙的股民有的血本無歸,有的也只能拿回部分損失。多數這樣的案件解決之道只有刑事途徑,民事訴訟獲得賠償或者追回損失的可能性基本很渺茫。法律咨詢 民事訴訟要求賠償的,只能通過確認和未上市股份公司簽訂的認股合同無效,要求返還全部款項為由,要求未上市公司承擔還款責任。賠償金額為投資款本金和銀行同期貸款利息。 如果您的合同是和承銷商簽訂的,起訴承銷商;如果承銷商是代理商,而未上市公司是銷售方的,將承銷商和未上市公司共同起訴;如果僅僅和承銷商簽訂合同,或者僅僅持有股權證的,起訴未上市公司。不過這里「泡沫」不破,往往對方採取了各種規避法律的行為,比如不承認承銷股票,而認為是股份轉讓合同,那麼投資者起訴對方還有一定的敗訴風險。另外這些銷售主體遠在外地,對於投資者來說還要承擔更多的司法風險。

6. 原始股騙局:其實就是王婆賣瓜,自賣自誇

處在當下全民理財時代,投資風險日益凸顯,人們既關心收益,又擔憂存在風險甚至上當受騙。近年來,各種「原始股」騙局換上了新的外衣,來迷惑投資者。近期出現了3種類型的「原始股」騙局。

第一類,以公司要在四板、Q板、E板等「上市」之名,通過當地報紙等媒體公開宣傳並發行「原始股」。第二類,以股權眾籌之名,通過第三方網站平台、微信公眾號、朋友圈等網路媒體公開宣傳發行「原始股」或公開轉讓股權。第三類,以發售「原始股」的名義實施傳銷騙局,通過熟人圈相互推薦購買虛構的海外上市公司「原始股」,形成金字塔形傳銷網路。

提醒,識別上述騙局,要謹記一條:未經中國證監會批准,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公開發行股票,也不得通過報紙、電視、網路平台、微信公眾號、電話、推介會、說明會等方式公開宣傳發行股票。如果投資者輕信並購買此類非法「原始股」,自身權益將不受法律保護。

除「原始股」騙局外,近年來還出現了打著「私募基金」旗號的非法集資活動。

私募基金違法違規行為主要有五種類型。第一類,通過報紙、電視、互聯網等媒體進行公開宣傳、募集。而國家規定私募基金只能以非公開方式募集。

第二類,以虛構投資項目或者明顯不具有投資價值的項目為由募集資金,或以借新債還舊債為目的騙取投資者資金。第三類,向不具有風險識別能力和資金實力的投資者募集資金。第四類,向投資人承諾保底收益。第五類,投資者人數超標准。根據國家規定,私募基金項目以股份公司設立的,投資者人數不得超過200人;以有限公司形式設立的,投資者人數不得超過50人;以合夥制形式設立的,合夥人人數不得超過50人。超過人數限制的,都可能構成非法集資。

最近時常有投資者告訴論壇君,自己可能被騙購買了某新三板公司所謂「原始股」,不僅面臨虧損,且無法出售。

今天論壇君就為大家普及原始股的相關知識,同時提醒大家,注意提防騙局。

什麼是原始股

先來看一個案例:2017年6月,全國首例非法經營新三板股票案在上海靜安法院宣判。以洪某軍、鄧某華為首的12人涉嫌非法買賣新三板股票獲刑。

根據檢方指控,自2015年12月起,由洪某軍、鄧某華實際控制的點石公司、正宏公司使用所控制的股票賬戶,通過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從相關企業原始股東處先後受讓了「曉進機械」、「晶鑫股份」、「麥迪製冷」、「宇晶機器」等股票。

經他們所控制的新三板股票賬戶,直接轉讓或者指使其下轄公司、代理銷售公司、個體銷售人員對不特定公眾公開銷售上述股票。

被告人採用微信等通訊工具搭識眾多股民,向受蒙騙的股民推薦、分析新三板股票、誇大宣傳並預測新三板股票具有轉入A股市場的可能,鼓動眾多股民買入,進而以互報成交的交易方式高價轉讓上述新三板股票。

原始股是指公司上市之前發行,可在上市一段時期後售出的股票。一般情況下,只有公司的創始團隊、高管等人,才會擁有公司的原始股。他人想要擁有原始股,可以通過認購公司增發的股份等方式獲得。

不過,這種增發一般是私募性質的,通常只面對少量的或和公司有特殊關系的人群,例如合作夥伴、供應商等。而目前,不少通過電話、門店銷售人員、網路渠道向民眾公開銷售原始股的行為,實際上是一種違反證券法的行為。

在新三板,一些從事原始股中介的人員,往往會熱心幫助投資者開好戶,甚至將股票交易至投資者賬戶,而他們選擇的股票轉讓對象,通常並非對新三板較為了解的合格投資者,很多都是從來沒有接觸過新三板市場的人。

論壇君最近接觸的不少投資者就是如此,不僅不了解新三板,甚至連最基本的股票交易買賣知識也不清楚,由中介人員直接幫他們買好了相應公司的股票。在股價上,投資前,標的公司股價可能出現明顯拉升,在入股後,又明顯下跌,導致投資者嚴重虧損。

目前,許多原始股轉讓中介人員通過微信、QQ等社交軟體尋找目標客戶。通常會潛伏在各個新三板交流群,並不斷推薦一些掛牌公司的股票。同時會經常私下與群中某些成員介紹股票,宣傳股票的巨大升值空間,直至完成交易。

原始股騙局裡有一條完整的利益鏈條:假如原始股的面值是1元,推銷時的價格可能是四五元錢,其中有三四元的價差,中介公司可以拿到一兩元、推銷員分0.5元、原始股轉讓者也有相應收益,幾乎所有人都能從中獲得收益,只有投資者賠個精光。

相關法律規定

根據我國證券法規定,公開發行證券,必須符合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條件,並依法報經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或者國務院授權的部門核准或者審批;未經依法核准或者審批,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向 社會 公開發行證券。

公司法也有相關規定,股東轉讓其股份,必須在依法設立的證券交易場所進行,或者按照國務院規定的其他方式進行。《非法金融機構和非法金融業務活動取締辦法》則規定,因參與非法金融業務活動受到的損失,由參與者自行承擔。

從這一角度看,非法進行原始股權轉讓、買賣的行為,不符合相關法律規定,參與此類非上市公司股權轉讓交易的投資者的權益難以受到法律保護。

對於投資者來說,參與原始股轉讓的風險還不止這些。大多數情況下,普通投資者能夠買到的原始股,根本不能上市,如不能上市,投資者將面臨極大的退出風險。

同時,非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充分性、及時性和可靠性很不夠,投資者認購自己不熟悉的公司股權,必然會增加投資風險。

很多原始股轉讓騙局中,公司收到投資者的入股資金後,投資者無法監控資金的使用用途和收益信息。公司獲得投資後很長時間內再也沒有相關的上市信息,導致投資人再也看不到公司實際進行上市的進程和上市的結果。

另外,根據目前掌握的有關情況,非上市公司股權的推銷者基本上都是無證券經營資格的投資咨詢公司或產權經紀公司,這部分公司推銷股權,超越了依法核定的經營范圍,屬於違法經營。

自然人參與原始股買賣時,沒有辦法判斷企業的真實價值,導致股票成交價格存在水份。所以不建議自然人直接與新三板股東進行原始股買賣,投資者想要參與投資,可以通過購買新三板基金間接參與新三板私募股權投資。

如何辨別騙局?

大多數以「零風險、高回報」為噱頭的原始股轉讓騙局,都是利用投資者一夜暴富的心理,實施詐騙。原始股轉讓詐騙通常有以下特點:

投資者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盡量避免上當受騙:

第一,選擇合法的證券經營機構。證券市場中掛牌交易的證券投資品種,都有嚴格的上市准入門檻。凡是投資者遇到「沒有管理層批准文件的證券」應避而遠之。

第二,了解承銷商是否有授權經銷該原始股的資格。一般有國家授權承銷原始股的機構所承銷的原始股的標的都是經過周密的調研後才進行銷售該原始股的,上市的機率都比較大;反之,就容易上當受騙。

第三,注意推銷人員的推銷行為。凡是非公開發行的證券,一般都是較為隱蔽的,並不為市場所熟知,更沒有固定的經營場所和合法的經營證件,其來電、信函、上門服務等應當謹慎看待。

第四,投資者要詳細了解所投企業的生產經營現狀。了解考察企業的經營效益的好壞可從企業的銷售收入、銷售稅金、利潤總額等項情況去看。對於投資者而言,如果一個公司沒有發展前景,所持有的的原始股就沒有價值,投資也不具備獲取回報的基礎。 yuan shi gu

正規的企業募集資金時,一定會對原公司進行評估和審計,同時向新股東出具允許新股東入股的決議。新股東一旦決定入股,公司的章程中必須出現新股東的名字,並在工商管理局備案。

在任何原始股投資中,需要有公司股東會簽字認可的決議,要看到該公司原有的章程,在工商局查到你成為股東的信息,只要有一個條件不能滿足,均存在欺騙的可能性,在法律上投資入股的身份有可能不被認可,投資人的身份也有可能不受法律法規保護。

最後,投資者需要謹記,天上不會掉餡餅,投資有風險,入股需謹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