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以股票形式派發紅利的,如何繳納個人所得稅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印發〈徵收個人所得稅若干問題的規定〉的通知》(國稅發〔1994〕089號)第十一條的規定,股份制企業在分配股息、紅利時,以股票形式向股東個人支付應得的股息、紅利(即派發紅股),應以派發紅股的股票票面金額為收入額,按利息、股息、紅利項目計征個人所得稅。
② 上市公司分紅要交個人所得稅嗎
上市公司的分紅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
一般來說,企業的稅後利潤應當分配給股東。而股東取得的利息、股息、紅利所得也應該徵收個人所得稅。
分紅繳稅計算方法:
1、個人股東按照應得紅利的20%繳納個人所得稅。
2、從上市公司得到的分紅可以減半繳納征稅。
3、外國人取得的紅利無論是否為上市公司,百都不需要繳稅。
4、居民企業從其他居民企業取得的投資分紅收益為免交稅收。
稅務機關是國家行政單位,所以在收稅退稅的這件事情上肯定也是嚴格貫徹落實國家政策的,如果自己已經提交了退稅申請顯示提交成功以後,那當事人等稅務機關的通知就行了,通過年度匯算退稅的,一定要注意和對自己的狀況是否符合退稅要求。網上投資的空洞分紅都是要按照股息紅利所得,代扣代繳20%的個人所得稅的。但是,個人購買境內上市公司股票,再轉讓時期所得不繳納個人所得稅;如果是境外上市公司的股票,是需要繳納個稅的。這是兩種不同類型的所得,前者是股息紅利,後者是財產轉讓所得。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
第二條 下列各項個人所得,應當繳納個人所得稅:
(一)工資、薪金所得
(二)勞務報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許權使用費所得
(五)經營所得
(六)利息、股息、紅斗梁枯利所得(七)財產租賃所得
(八)財產轉讓所得
(九)偶然所得。
居民個人取得前款第一項至第四項所得(以下稱綜合所得),按納稅年渣纖度合並計算個人所得稅居民個人取得前款第一項至第四項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項計算個人所得稅。納稅人取得前款第五項至第九項所得,依照本法規定分別計算個人所得稅。
③ 個人持有上市公司股票期間取得股息紅利如何繳納個人所得稅
自2015年9月8日起,對上市公司股息紅利所得差別化個人所得稅政策進行了適當調整,對持股1年以上的投資者加大了稅收優惠力度,即持股超過1年的,其取得的股息紅利所得暫免徵收個人所得稅。同時,對持股1個月以內和1個月至1年的,原有政策保持不變,實際稅負仍為20%和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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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 個人取得上市公司派發的紅利,應如何繳納個人所得稅
個人取得股息紅利,根據持有時間的不同,繳納個人稅的計算依據也不同。
1、個人從公開發行和轉讓市場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超過1年的,股息紅利所得暫免徵收個人所得稅。
2、個人從公開發行和轉讓市場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在1個月以內(含1個月)的,其股息紅利所得全額計入應納稅所得額。
3、持股期限在1個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暫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
上述所得統一適用20%的稅率計征個人所得稅。
(4)上市公司股票紅利所得稅所擴展閱讀
股息紅利的發放形式有:
1、股東發放股息
由於要在獲得利潤後才能向股東分派股息和紅利,上市公司一般是在公司營業年度結算以後才從事這項工作。在實際中,有的上市公司在一年內進行兩次決算,一次在營業年度中期,另一次是營業年度終結。相應地向股東分派兩次股利,以便及時回報股東,吸引投資者。
2、股東送派股利
採用送紅股的形式發放股息紅利實際上是將應分給股東的現金留在企業作為發展再生產之用,它與股份公司暫不分紅派息沒有太大的區別。股票紅利使股東手中的股票在名義上增加,但與此同時公司的注冊資本增大了,股票的凈資產含量減少了。但實際上股東手中股票的總資產含量沒什麼變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