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股權分配原理
創業就離不開合夥人及股權分配的話題,那比如新東方合夥人就是3駕馬車、復興4個合夥人、騰訊5虎、小米8個合夥人、阿里巴巴18羅漢:但在2014年9月19日,阿里巴巴在紐交所掛牌上市。阿里巴巴IPO後股權架構為,馬雲7.8%、蔡崇信3.2%、軟銀32.4%、雅虎16.3%、其他40.3%。
找合夥人這件事情,考驗你對創業方向的思考深度。如果你戰略想不清楚,其實你找不對人,你也不容易說服人。你的戰略想得越透,你對所規劃需要找的人的描述就越清楚。
其實做企業,就是一個不斷進行「股權分配」、「股權激勵」、「股權運營」的過程,股權就是企業的根!自從你開辦公司成為老闆那天起,不管是凝聚合夥人,吸引優秀人才,激勵優秀員工還是進行融資、投資、股改、掛牌或上市、重組或並購,不管是開疆拓土還是構建版圖,股權一直與您同在!
股權激勵的初衷是留住人才、吸引人才,提高管理。核心團隊持股並不等於公司的團隊持股,公司的團隊可能有七八個人,但是不是所有人都是創業者,可能創業者只有兩三個人,所以讓真正的創業者去持股。
1.合夥人合夥創業第一天,就會面臨股權架構設計問題(合夥人股權設計);
2.公司早期要引入天使資金,會面臨股權架構設計問題(天使融資);
3.公司有三五十號人,要激勵中層管理與重要技術人員和公司長期走下去,會面臨股權架構設計問題(員工股權激勵);
4.公司需要招兵買馬、跑馬圈地,加速發展,引入A輪、B輪、C輪投資人,……IPO時,會面臨股權架構設計問題(創業股權融資);
5.公司足夠NB,做到BAT的體量,需要把大公司做小,把老企業做新,也會面臨股權架構設計問題(孵化器、阿米巴經營)。
股權:企業的所有權,包括收益權、增值權、表決權、資產所有權等。
股份:所佔股額的收益權。有時常常將股份和股權混為一談。
股權與股份最大的區別是:
股權一般是在工商登記的實股股東,公司在辦理很多變更時,需要所有的實股股東簽名。
股份一般不需要登記注冊,多數是與大股東簽訂契約,明確其擁有的權利、責任和義務。 通常沒有實股股東的表決權,也不太參與實際的決策。
有限責任公司 指依據公司法由全體股東共同出資設立的,每個股東以其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公司以其全部資產對公司債務承擔責任的企業法人。
股份有限公司 是指依法成立的,其全部資本分成等額股份,通過發行股票籌集公司資本,股東以其所持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公司以其全部資產對公司債務承擔責任的企業法人。
注冊資本 也叫法定資本,是公司制企業章程規定的全體股東或發起人認繳的出資額或認購的股本總額。
建議創業公司採取有限責任公司的形式,這樣在法人治理的結構設計上比較靈活、簡單、直接。股份有限公司基本喪失了靈活性,初創企業最好不要直接設立公司為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法規定股東分紅以 實繳出資比例 分紅,公司法也允許全體股東作出另行規定。公司表決權若沒有另行規定以出資比例行使表決權,這個出資比例可以理解為 認繳出資比例 ,但是分紅權是以實繳比例分紅。
為解決資金股、資源股、人力股、管理股等因出資不同而引起的股權不平衡,股東之間可以約定同股但表決權和分紅權不同。
股東的實際出資數額和持有股權的比例屬於公司股東協商的范疇。一般情況下,有限責任公司股東持有股權的比例和實際出資比例一致,但是也有例外。從實踐來看,股東認繳的注冊資本只是公司發展的基礎,公司的良好經營離不開各種條件或資源的整合。
從法律上講,股東內部對各自的實際出資數額和佔有股權比例做出約定,我國法律並未禁止。即使約定出資比例和持股比例不同,對公司債權人而言,也不會對公司償債能力產生影響。因此,這種約定不是規避法律,都屬於公司股東內部的事兒。
股東認繳出資後,大家根據認繳出資額占注冊資本的比例將股權一劃分,就按這個持股比例確定分紅比例。
你的公司是否就是這樣做的呢?
從公司發展和股東公平角度講,實繳出資多少才更重要,而不是認繳的多少。因此,公司法明確規定,「股東按照實繳的出資比例分取紅利」。實繳的出資比例,是按照股東實際已經繳納的出資占公司注冊資本總額的比例。
有原則就有例外,公司法賦予了股東按照商業規則可以自由靈活地作出約定,即「全體股東約定不按照出資比例分取紅利」的除外。
在創始人、聯合創始人、員工和投資人的股權架構設計中,要有一個核心大股東,特別是創始人在初創期應保持對公司的控制權。
既出資又出力而全職創業的人,與只出資不出力或只出資但不全職創業的人,在表決權設計上應有不同。前者對公司的情況了解更全面,更利於作出正確的管理決定,猶如「讓聽得見炮聲的人做決策」。
同時,表決權大小的差異化設計,也進一步體現人力股和資金股對創業公司的貢獻值的不同。
再進一步,股東也可以約定預留一部分分紅給公司員工。當然,這也可以放在公司發展到一定階段後實施股權激勵時進行。
那在公司發展過程中離開不了市場資源、管理資源、技術資源和人脈資源等各種資源,股東完全可以不按出資比例分配,而是 結合股東實繳出資額以及各自掌握的、對公司發展需要的優勢資源,確定股東在股東會會議中行使表決權的比例。
要特別提醒的是,股東會議表決權不按照出資比例行使的,一定要在公司章程中予以明確記載。這就是那句經典的「公司章程另有規定的除外」! 但是,股東分紅權和公司增資時優先認繳出資權不按照出資比例行使的,全體股東約定即可,而並非必須記載在公司章程中。
因為創始人合夥創業,有的提供資金,有的提供場地,有的提供技術能力,有的提供銷售渠道,有的提供融資資源。各個創始人提供不同的貢獻,各個貢獻性質不同,似乎完全無法等價對比。如果沒有明確的標准,很難說研發就比銷售更重要,也很難說拉來投資的工作就比提供辦公場的貢獻更重要。所以創始人之間如何分配股權,往往成為一個難題,往往不得不用「拍腦袋」的方法劃分比例。
(1)投資人投大錢,佔小股,用真金白銀買股權;
(2)創業合夥人投小錢,佔大股,通過長期全職服務公司賺取股權。簡言之,投資人只出錢,不出力。創始人既出錢(少量錢),又出力。因此,天使投資人購買股票的價格應當比合夥人高,不應當按照合夥人標准低價獲取股權。
(3)非全職投入本公司創業的兼職人員,哪怕技術NB,也建議按照公司外部顧問標准給予大量現金,或者發放少量股權(股權來源於期權池:常規的做法是預留10—20%的期權池,滿足3-5年的激勵需求,後期再以3-5年為一個激勵周期,不斷增發新的激勵措施。),而不是按照合夥人的標准配備大量股權。
員工期權激勵,會經歷四個步驟,即授予、成熟 、行權 、變現。公司的期權池,10-30%之間較多,15%是個中間值。公司總池子確定下來,再綜合考慮他的職位、貢獻、薪水與公司發展階段,員工該取得的激勵股權數量基本就確定下來了。同一個級別的技術大拿,在VC進來之前就參與創業、在VC進來後才加入公司、在C輪甚至IPO前夕加入公司,拿到的期權應該設計成區別對待。另外,公司也可以給員工選擇,是拿高工資+低期權,還是拿低工資+高期權。
(4)早期普通員工不宜發放大量股權,這些員工最關注的是漲工資,並不看重股權。早期員工流動性也大,股權管理成本很高,激勵效果有限,甚至起到反作用。
(5) 別把持股多少誤當控制權的唯一要素: 公司控制權需要的是綜合設計,不僅僅是持股比例,更要看到股權背後的各種特別安排。
公司的控制權主要包括以下三個方面: 股權層面的控制權、董事會層面的控制權、公司經營管理的實際控制權。
公司控制權設計是根據公司實際情況、合夥人的具體特定需求、股東在股東會的表決權、董事會席位、經營層面的管理等因素,並結合每個公司所處的行業、地位綜合考量,為公司量身定製的最佳方案。千萬不要 靠參考模板,小心模板會害了你。
1、充分利用公司法「公司章程另有規定的除外」這一廣闊空間,嘗試將表決權與股權比例分開;
2、不妨在公司章程中直接規定董事會過半數的董事由創始股東團隊或核心創始人提名或委派。在董事會層面,股東之間可約定董事會議事規則,並記載於公司章程,進而對公司及所有股東產生約束力。
3、對於公司有重大影響的事件,比如出讓控制權、重大人事任免等,可規定須核心創始人同意方可通過。
4、簽訂一致行動人協議或採取表決權委託。
5、在公司引進資本時應進行風險評估,了解投資人的戰略,制定應對方案。當然,公司長期聘用深諳股權的律師進行風險控制,是非常必要的。
股權是對公司的終極控制權利,公司最重大的事項通常是基於股權由股東(會)決定的,如公司章程修改、董事任命以及融資等。
股權層面的控制權包括絕對和相對控股:絕對控股權情形下創始人持股達到67%,也就是達到三分之二,公司決策權基本可以完全掌握在手中;絕對控股權情形下創始人至少要持有公司至少51%的股權;而相對控股權往往需要公司創始股東為持有公司股權最多的股東,與其他股東相比可以保持對公司的相對控制力。
法律依據在於:根據中國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公司的最高決策機構是股東(會),股東會的普通表決事項,多為二分之一以上多數表決權通過,而少數重大事項(如公司章程修改)還需要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通過。掌握了控股權,就能夠控制股東(會)決策,進而控制公司。
注意事項: 公司初創時期,最好避免容易導致僵局的股權比例設置,例如50:50、65:35、40:40:20甚至50:40:10這樣的股權比例設置,盡管50:50和65:35這樣的股權結構設置往往是對股東作用或影響力的一種真實反映或者是對現實的一種妥協,在公司早期的蜜月期平安無事,但隨著公司的發展壯大往往會發生共貧賤易共富貴難的情況,利益分配的沖突日趨明顯,小股東可能會行使投票權否決公司重大事項,使公司喪失船小好掉頭的決策迅速的優勢。
同樣,類似於40:40:20的股權比例設置可能會導致二大股東都希望聯合小股東控制公司股東(會)決策的情形,50:40:10這樣的股權比例設置也面臨小股東聯合易出現僵局的可能性。
熟悉境內外上市公司治理的人可能明白,董事(會)與股東(會)是相對獨立的,公司股東(會)往往無權直接干預董事(會)依據法律和公司章程行使日常經營決策的權力。所以,公司的控股權和公司運營的控制權並無必然聯系,尤其是股權相對分散的公司中,公司的控制權往往在於公司的董事會。
對於未上市的境內初創公司來說,股東往往與董事一致所以很少面臨這樣的沖突,但是隨著公司的不斷融資,投資人往往會要求向公司委派董事,董事會的構成會發生變化,此時就需要創始人注意控制公司的董事會、法定代表人等掌握公司的實際控制權。
①公司董事
公司的日常經營事項,主要由公司董事(會)來決定。一般情況下,公司很少需要開股東會,所以也很少通過股東會的控制權來參與公司日常經營,只是在重大事件(如修改章程進行融資)的時候才召集一次股東會或者要求股東簽署決議等文件。所以,如果控制了董事會,也就控制了公司的日常經營管理。核心創始人可以佔有公司董事會的大部分席位,以保障決策效果和決策效率。
注意事項: 控制董事會最重要的法律手段是控制董事的提名和罷免。公司控制權之爭往往體現在董事的提名和罷免上,如果創始人之外的公司股東沒有提名或罷免公司董事的權利,這些股東也很難插手爭奪公司的控制權。 但現實中,公司的投資人往往要求董事任免權,而公司往往也需要創始人之外的董事助力公司的發展,所以創始人需要注意控制董事會的人數以及創始人任命的董事人數。
創始團隊在公司初期控制2/3的董事人數,而在後期最好能控制1/2以上的董事席位,公司盡量將外部董事席位留給對公司發展具有戰略意義的(投資)人,隨著外部董事的增加而擴充董事總人數,盡可能保持創始股東對董事人數的上述控制比例。
比如京東的招股書顯示,京東的董事會為9人,老虎基金、Best Alliance、Strong Desire以及DCM分別有權任命一名董事,而劉強東及管理團隊則有權任命5名董事,並且有權任命董事會主席。
董事會席位來看,劉強東及其管理團隊與其他股東在董事會的投票權為5:4,劉強東在董事會在投票權過半數,在董事會重大問題上應是劉強東及其管理團隊擁有主導權。這樣,劉強東及其管理團隊在董事會與股東會都有絕對的發言權,從而牢牢的把握公司的控制權。
創始人需要知道的另一個法律知識是股權與投票權是可以分離的。 現實情況中,隨著公司的不斷融資壯大,創始人股權將被不斷稀釋,很難一直保持公司的絕對控股權。為了繼續維持公司的控制權,可以將其他部分股東股權中的投票權分離出來,交給創始股東行使。
投票權從其他股東的股權中分離出來,主要有以下四種體現行使:
有些公司一開始創始人是控股的,但由於後續不停融資、增發股票,(據統計:很多比較好的互聯網公司到了上市時,創始人股權投資剩下20%左右。)這時,控制人則會面臨不控股的情況。比如如京東上市前,通過投票權委託制度,劉強東持有80%公司股權,牢牢控制京東。
再比如阿里巴巴與萬科:
股權相同:
1、股權高度分散、創始人運營團隊占股很少
2、都搞過事業合夥人制度
然而2家公司控制權卻大相徑庭。馬雲運用事業合夥人制度(董事提名權+投票權委託)牢牢控制,而萬科一直遭受外部挑戰,去年年底的股權大片到現在還沒有結束。
其核心內容:在股東會董事會上的決議,大家要事先協商達成一致;如果不能達成一致則以某個股東意見為准。
有限合夥持股,創始人(作為管理合夥人持有很少權益但)控制有限合夥持有公司的投票權;
境外架構中的「AB股計劃」(或「牛卡計劃」,或「雙股權結構」)
注意事項,在融資節奏上要把控好,創始人需要注意把握融資的節奏。企業早期融資的估值和股價比較低,隨著公司發展壯大,公司的估值和溢價越來越高,融資對創始人股權的稀釋效應會有遞減的效果。但是,資本對企業擴張的作用不言而喻,而融資市場瞬息萬變,創始人需要仔細衡量和規劃,什麼階段需要融多少資,以維持公司穩健的資金流,同時兼顧與公司估值的合理平衡。
通常這樣約定:(如:創始人一共10個投票權,其他股東一股一個投票權;極端情況如京東上市後劉強東1股20個投票權,國外有些互聯公司上市後1股70個投票權)即公司創始人和高管持B類股票,投資人持A類股票,B類股票每股表決權等於A類股票10股的表決權。
A序列普通股通常由機構投資人與公眾股東持有,B序列普通股通常由創業團隊持有;
A序列普通股與B序列普通股設定不同的投票權。
美國上市的公司通常採用這種結構來維持公司創始團隊的控制器,比如, Facebook、Google與網路等企業都將其A序列普通股每股設定為1個投票權,B序列普通股每股設定為10個投票權。近些年上市的京東、聚美優品、陌陌都是採取的這種AB股制度。根據京東的股東協議,劉強東及管理層持有的股份每股代表20份投票權,其他股東持有的股份每股只能代表一個投票權,這樣劉強東及其管理團隊雖然只持有20%左右的普通股,但是由於有雙層投票結構保護,其投票權能確保股東會上重大議案有絕對的發言權。
投票權與股份份額並非一一對應或不可分離,創始人可以通過上述四種方式爭取控制其他股東的投票權,讓渡出投票權的股東基於對創始股東的信任或依賴很有可能會同意這樣的讓渡安排,從而維持公司穩定的控制權。例如,創始人股東通過其控制的持股平台實體(如有限合夥)間接持股(如員工激勵或公司的小額投資人的股權),可以實現以小博大的控制效果,下圖就是一個典型的創始股東通過員工持股實體控制激勵股權的情形。
股權的背後,體現的是責權利,因此,股權架構設計要明晰股東各方的相關責權利,如合夥人的責權利、投資方的責權利,並匹配到位。股權架構設計要為未來的核心人才與骨幹預留股權激勵的空間。 一家公司最重要的東西是什麼,是資源、技術、資金、還是人?什麼樣的東西最重要,就要讓什麼佔大股份。
但是,如果公司在中後期給員工發放激勵股權,少量股權可以解決500人的激勵問題,而且激勵效果特好。在這個階段,員工也不再關注自己拿的股權百分比,而是按照投資人估值或公司業績直接算股票值多少錢。
那在不同的商業模式中,每個合夥人的重要程度與貢獻顯然是不同的,股權應是不同的。比如,平台型、重運營的公司,COO的重要性可能遠大於CTO、CFO、CMO等;技術導向型的公司,CTO可能是最重要的;融資需求型的公司,CFO的可能更重要。 合夥人的整體收入=基礎年薪+績效年薪+股權。
創始人期限:每個創始人,包括你自己,都設定4年的股權兌現期,以及1年的最短服務期。
業務主管股權(0.5-2.0%):4年(或2年)的股權兌現期,根據情況確定最短服務期,以及股權兌現加速機制。
創始人持股比例代表的權力:
67%公司完全控制權(有權修改公司的章程、增資擴股)
51%相對控制權(對重大決策進行表決)
34%一票否決權(董事會的決策可以不同意)
1,投資人的持股不建議超過30%;
2,創始團隊開始持股的不能超過3人;
3,初創團隊中大股東能保持不低於60%的股份,因為低於50%的股權經不起稀釋;
4,初創公司的股權設計:
1)忌諱江湖方式處理,結構與利益不明細;
2)忌諱股權平均或分散,沒有「帶頭大哥」作為決策中心;
3)忌諱股權比例配錯,非關鍵人員擁有大股權比例。
1、全職創業合夥人-限制性股權
①與股權有關的分配方式:項目提成、虛擬股票、期權、股權。
②創業團隊一開始應發限制性股權。
首先:是股權;其次:有權利限制(股份必須跟創業合夥人全體服務期限掛鉤,分期成熟)
2、股權分期成熟
在一定期限內(比如,一年之內),約定股權由創始股東代持;
①每年成熟25%。
②滿2年成熟50%,第3年成熟25%,第4年成熟25%(避免團隊短期投機行為,如「小米」)。
③第1年成熟10%,第2年20%,第三年30%,第4年40%(時間越長,股票兌現越多,如「360」)。
④第1年成熟20%,剩餘股權在3年內每月成熟1/48(較精確)。
國外常見的:5年成熟,干滿1年成熟1/5,剩下的每月1/48。
以上四種模式對團隊不同導向,實操時還應按需選擇。
因為創業項目在成長階段總有一些更替,如果發現合夥人已經跟不上公司的成長節奏,需要引入技高一籌的合夥人,老合夥人很可能需要「出局」。
股東中途退出,公司或其它合夥人有權股權溢價/折價回購離職合夥人未成熟、甚至已成熟的股權。對於具體回購價格的確定,需要分析公司具體的商業模式,既讓退出合夥人可以分享企業成長收益,又不讓公司有過大現金流壓力,還預留一定調整空間和靈活性。
對於離職不交出股權的行為,為避免司法執行的不確定性,約定離職不退股高額的違約金。
①股東購買時原購買價格一定溢價。
②離職時公司凈資產。(重資產公司較適用)
③公司近期融資估值折扣價。(互聯網等輕資產公司)
基於兩因素考慮:從公平合理角度考慮,通常互聯網公司估值通常水平較高,且投資人的角色投資公司的未來估值而不是當下真實市值;從公司現金流壓力考慮,若完全按照公司估值回購,很可能融1、2KW,若一個重要合夥人離職,可能融資款還不夠回購創始人股權。
可能會使創始股東個人承擔較大的個人風險:
第一、中國公司法雖是認繳制,不代表認而繳股東出資到位之前,相當於股東一直欠著公司一大筆錢。
第二、若公司經營過程中出現重大對外負債人,股東要以認繳出資額為限。對外承擔風險。例:若公司注冊資本五千萬,認繳的情況下,創始股東仍欠著公司五千萬 ,只是早繳晚繳的問題 。
第三,若公司對外有重大負債,股東要以5千萬為限對外承擔責任。
對於非資金驅動型、資源驅動型公司,大部分是人力驅動型這種互聯網企業,互聯+/+互聯咨詢企業,建議注冊資本一開始一百萬為限,如果後續資金不足,可通過股東借款。之後可以通過股東增資或外部融資來解決資金問題。
假如合夥人裡面特別是技術人員,後面增資的時候常常沒有錢,但是他們又特別重要,如果直接稀釋又不能調動積極性,這個時候一般要怎麼處理。
對於這種互聯網相關企業,最重要、最值錢的財富是技術開發人員。對技術開發人員拿股票,分兩部分付出對價:第一、是他們拿出一部分現金,第二、貢獻時間、腦力,這主要是技術,對技術人員,錢不應成為他們拿股票的障礙,可以通過團隊持股計劃或注冊資本本身不高的情況下,把他們的股權給到位 。
對核心技術人員,主要是人力資本的激勵機制與約束機制。 激勵機制的意義:第一、可按照第一投資人的估值然後 甚至低於其他 人價格拿股票;第二、約束,股票給到位的情況下 這些股份要分期成熟 ,要全職投入,不能從事同業競爭,開發這些產品專利應屬公司職務作品等等要加進,所以技術人員是否能拿出錢不應成為他們拿股票的障礙。
若公司注冊資本為一百萬,投資人願意出100萬買10%的股份,那麼公司估值為1000萬。現在公司為兩百萬的資產,今天投資人進來,明天你就將公司清算掉,那麼投資人只能拿到20萬。
所以許多投資公司為了保障自己的權益會在投資協議中約定,公司如果要清算,第一需要投資機構同意,第二要拿出投入的投資,第三還要拿出投入的投資收益。
如果公司注冊資本是一百萬,假設凈資產也是一百萬,當公司的估值達到一千萬時,這時候投資人出100萬買10%的股份,就意味著每股的價值翻了十倍,我買一股需要一塊錢,投資人進來買一股就需要十塊錢,這就是溢價。當溢價發生時,你就賺了投資人九塊錢。
如果你注冊資本直接放到一千萬,恰好公司估值也是一千萬,這時候理論上就不存在溢價,你們是同股同價,你與投資人的區別只是認繳與實繳的區別。說的再長遠一點,你想拿回公司的分紅必須把九百萬的認繳全部實繳以後才能拿到,當然你也可以用未來公司賺的錢來填補這個空檔,那就意味著雖然現在沒有掏錢,但是你在用你未來的收益和現在的投資人進行同股同價的安排,你讓步的實際上是你未來的收益。
如果注冊資本是一百萬,而不是一千萬,同樣是10%的股權你獲得的一百萬,其中絕大部分的資金是溢價,而歸屬於整個公司,因為注冊資本低,而估值高,所以你賺了投資人的溢價。
Ⅱ 股市政策底、市場底個估值底各什麼意思如何判斷股市三底
股票市場有三底,分別是政策底,市場底和估值底,只要股市出現這三底說明股市牛市會越來越近了,三底出現就證明股市處於可投資價值之內了。
但很多股民根本弄不清楚,始終都不會明白這政策底、市場底和估值底到底是什麼意思?如何判斷股市是否處於三底呢?我們帶著這兩大困惑下面進行詳細分析。
3.判斷估值底線
判斷估值底是最簡單的,股民投資者們只要進入監測股票市場的市盈率的數據即可,當上證指數總體估值在13倍~10倍之內,這個位置絕對是估值底。
意思就是想要判斷是不是估值底,只需要進入市盈率的數據監測為基準,只要什麼時候股市連續殺跌,而且已經跌回可投資價值之內的時候,這就是所謂的估值底,只需要看數據就能知道是不是估值底。
最後匯總
綜合通過上面分析後得知,股市三底就是牛市前夜的信號,有一個共同點都是經過連續下跌之後形成的底部;真正想要判斷股市三底,必須要具備觀察力,總結力和盤感等,利用三股能力去判斷股市的三底是最精準的,最後祝所有股民投資愉快。
Ⅲ 股權出資評估
股權出資登記管理辦法
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令
第39號
《股權出資登記管理辦法》已經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局務會議審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09年3月1日起施行。
局長 周伯華
二〇〇九年一月十四日
[編輯本段]股權出資登記管理辦法
第一條 為規范股權出資登記,根據《公司法》、《公司登記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的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投資人以其持有的在中國境內設立的有限責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統稱股權公司)的股權作為出資,投資於境內其他有限責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統稱被投資公司)的登記管理,適用本辦法。
第三條 用作出資的股權應當權屬清楚、權能完整、依法可以轉讓。
具有下列情形的股權不得用作出資:
(一)股權公司的注冊資本尚未繳足;
(二)已被設立質權;
(三)已被依法凍結;
(四)股權公司章程約定不得轉讓;
(五)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務院決定規定,股權公司股東轉讓股權應當報經批准而未經批准;
(六)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務院決定規定不得轉讓的其他情形。
第四條 全體股東以股權作價出資金額和其他非貨幣財產作價出資金額之和不得高於被投資公司注冊資本的百分之七十。
第五條 用作出資的股權應當經依法設立的評估機構評估
第六條 公司設立時,投資人以股權出資的,自被投資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內,投資人應當實際繳納,被投資公司應當辦理實收資本變更登記。
公司增加註冊資本時,投資人以股權出資的,應當在被投資公司申請辦理增加註冊資本變更登記前實際繳納。
第七條 投資人以持有的有限責任公司股權實際繳納出資的,股權公司應當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辦理將該股權的持有人變更為被投資公司的變更登記。
投資人以持有的股份有限公司股權實際繳納出資,出資股權在證券登記結算機構登記的,應當按照規定經證券交易所和證券登記結算機構辦理股份轉讓和過戶登記手續;其他股權依照法定方式轉讓給被投資公司。
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務院決定規定股權公司股東轉讓股權必須報經批準的,還應當依法經過批准。
第八條 股權出資實際繳納後,應當經依法設立的驗資機構驗資並出具驗資證明。
驗資證明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一)以有限責任公司股權出資的,相關股權依照本辦法第七條規定辦理股東變更登記情況;
(二)以股份有限公司股權出資的,相關股權依照本辦法第七條規定轉讓給被投資公司情況;
(三)股權的評估情況,包括評估機構的名稱、評估報告的文號、評估基準日、評估值等;
(四)股權出資依法須經批準的,其批准情況。
第九條 投資人在公司設立時,依法以股權出資的,被投資公司應當在申請辦理設立登記時辦理股權認繳出資的出資人姓名或者名稱,以及出資額、出資方式和出資時間登記。投資人實際繳納股權出資後,被投資公司應當申請辦理實收資本變更登記,被投資公司屬於有限責任公司或者以發起設立方式設立的股份有限公司的,還應當申請辦理有關投資人實際繳納出資額、出資時間等的變更登記。
投資人在公司增加註冊資本時,以股權實際繳納出資的,被投資公司應當申請辦理注冊資本和實收資本變更登記。被投資公司屬於有限責任公司的,還應當申請辦理有關投資人姓名或者名稱,以及認繳和實際繳納的出資額、出資時間等的變更登記。
第十條 股權公司依照本辦法第七條規定申請辦理有關登記提交的材料,按照《公司登記管理條例》和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有關企業登記提交材料的規定執行。
第十一條 被投資公司依照本辦法第九條規定申請辦理有關登記手續,除按照《公司登記管理條例》和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有關企業登記提交材料的規定執行外,還應當提交以下材料:
(一)以股權出資的投資人簽署的股權認繳出資承諾書。有關投資人應當對所認繳出資的股權符合本辦法第三條第一款規定,且不具有該條第二款規定情形等作出承諾;
(二)股權公司營業執照復印件(需加蓋股權公司印章)。
第十二條 投資人、被投資公司的股權出資行為違反《公司法》、《公司登記管理條例》以及本辦法規定的,驗資機構、資產評估機構出具虛假證明文件或者因過失提供有重大遺漏的報告的,公司登記機關依照《公司法》、《公司登記管理條例》等有關規定予以查處。
第十三條 本辦法規定事項,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務院決定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十四條 本辦法自2009年3月1日起實施。
Ⅳ 九號公司股票可以買嗎公司的業績怎麼樣
很多人都會將手中的余錢投入到股市,購買一份自己看好的股票。但是在投資股市之前,一定要了解公司的發展,不然就有可能虧損。比如你知道九號公司的股票嗎?這個股票有購買的價值嗎?公司的業績怎麼樣呢?
公司的股票可以買嗎?
關於這家公司的股票能不能買,其實還是仁者見仁智者見智的,因為沒有專家可以向你保證,這支股票一定能夠上漲。並且公司的股票一直是起起伏伏的,因為公司的產品、技術這些都會影響股價。所以究竟要不要買,還是看你自己的想法,別人的說法只能是一種參考。不過從整體上來看,九號公司還是有升值空間的,發展的也是很不錯。
Ⅳ 有人說不要碰股票,這句話有什麼含義呢
這句話的含義很好理解,就是不要炒股,因為炒股容易虧錢。股票對於多數人來說確實不適合,因為我們的股票牛短熊長,很多人無法忍受熊市的煎熬,進去一被套就割肉。或是很多人炒股用喜歡追漲殺跌,總是頻繁的買賣股票。
我早期炒股也都是這樣,所以從2010年開始炒股一直到2018年,基本都沒有賺到錢,還虧了不少錢。可是進入到2019年後,我通過炒期貨總結出來一些方法,然後今年就開始賺錢了,雖然只有15%不是很多,但起碼是一個好的開始。
我現在炒股只會在行情好的時候做一波,比如今年年初炒了一波蘇寧易購和航天彩虹,賺了15個點後就清倉不玩了,一年的目標已經完成,剩下的時間就是專心炒期貨了。
所以我認為股票不適合長期投資,只適合做波段,寧可錯過也不可亂做。有機會就做一波,沒機會就休息。股票不像期貨,期貨可以做多也可以做空,而且是T+0交易,我自己就只做日內。每天賺錢都落袋,這樣風險相對就小很多。
我不是內行炒股者,那些年已經虧死我了。
最近又手癢癢的沖進去,先是看熱鬧,看著看著控制不了發財夢想,今天又意思意思買了一點試試看,津勸業,封了一分鍾不到的漲停板有打開。真是深不可測的股市!讓人進退兩難…
股票的風險很大,賠錢的幾率很大,沒有相當的經驗和技術支持很難做到長期穩定盈利,很多人一時賺錢了,或者遇到一波小牛市賺了錢,以為自己是股神了,結果遇到熊市就連本帶利還回去了,從開始選股,到最後賣出股票的整個過程,我覺得是要付出很大精力的,結果最後沒有賺到錢,從心理上就有很大波動,所以炒股是世界上入門門檻相當低的職業,但同時也是賺錢門檻相當高的職業,這個職業既然存在即是合理的,你可以想想現在炒股最起碼都是幾萬塊錢起步吧,大部分人都是短線多一點,今天買明天賣,無論賺錢與否每天交易額過萬,一年下來幾十上百萬的流水,但是真的把這個職業當做每年上百萬流水的生意去認真對待了嘛?我們買個大件商品都要花點時間認真考慮一下,何況炒股呢,所以,要麼就是敬畏市場,管好自己,按照鐵的紀律去執行。要麼就是被市場所消滅。
「千萬不要碰股票」這句話包含了太多意義,特別對一個老股民來說,這是對自己的總結,也是對後輩的忠告;並不是每個股民都能在股市裡長久的生存下來。
A股市場成立區區三十年,並不是一個完全成熟的市場,現在還是一個以股票漲跌差價來賺取利潤為主要手段的市場,並且散戶投資者占整個投資群體的90%以上,參與股票的投資者大多是懷有爆富的心態,恨不得今天買入明天就翻一倍,所以作為沒有技術,沒有經驗,沒有好的心態的散戶從踏入股市的第一天起,就註定了成為占板上的魚肉。
股市裡有爆發的神話,巴菲特,林園,趙老哥,徐翔等一批從股市裡成長的神話,激勵著一批批有幻想的散戶闖入股市,但在佛山幫,山東幫,浙江幫等圍剿下傷痕累累或者屍骨無存,這只是前菜,如果這些幫派還沒消滅你,那還有東方園林,長生股份,康德新,東旭光電等給你致命一擊;處處是風險,個個是套路。
作為散戶,散戶心態是根深蒂固的,是很難改變的,沒有個幾年甚至十幾年的的積累和渲染,不會明白一買就跌,一賣就漲的道理。所以散戶就成了各方收割的韭菜;想死裡逃生真是難上加難,但並不是沒有成功者,作為散戶中的成功者,一定是身經百戰,不斷的試錯,不斷的修正自己,最後找到一種穩定的適合自己的操作方法。
當你開通股票賬戶看到的第一句話:投資有風險,入市需謹慎。你就應該明白,股市不易,且行且珍惜。所以,如果有一個人給你說「不要碰股票」,那麼這個人一定是為你好。
股票的危險是什麼?是虧錢。A股向來有七虧二平一賺的說法,所以對於大部分A股投資者來說,股票其實是充滿危險的東西,碰了它會虧錢,所以,不要碰股票是充滿善意的規勸,是過來人是明白人的真誠的勸誡,對於任何一個普通人來說,不碰股票其實是對的,不知道多少A股股民都曾經帶著發自內心的後悔說:「把錢還給我,我不玩了!」
無論是毒品,還是賭博,之所以 社會 危害大,很關鍵的一點就是特別容易讓人成癮,無法割捨,很不幸,股票恰恰有這種類似的功能,做股票和賭博一樣,能夠刺激人的大腦產生一種醫學上稱為多巴胺的神經介質,多巴胺負責傳遞讓人感到快活的神經信號,而一旦人體品嘗到多巴胺給人帶來的欣快感受,很多人都會多次重復那種與欣快感覺相聯系的行為,所以賭博也好,炒股也罷,很容易成癮,很難放棄。
如此一來,對於大多數人而已,不接觸股票就是福分啊,要珍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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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為一名從業者和交易員,我經常勸人家不要來股票市場炒股,請記住是炒股,炒期貨;今天在飯局才和以前同事聊以前初入股市沖動,每天看到都是短線機會,眼界不夠,心也不夠沉穩,也是經過幾年磨煉沉澱才慢慢形成自己交易風格,投資理念。
人只有來了這個市場都有貪欲,特別非專業者盲目的追漲殺跌,光鮮亮麗的入場,被割幾次之後,專業躺死,運氣好遇到利好拉升還小有盈利,大多數是一路下跌,只等待一波牛市來救場,這個牛市十年一次,恭喜你,持股十年終於賺回本金了。
對於新手和非專業投資者,我一般會從風險和資金年化率來做講解,適當資金可以買基金,定投指數基金,定投個股等,專業事情交給專業人來做(選基金需要看基金經理),從投資角度來講,不要做的太短,除非你有能力做好短線,把握短線機會,沒有能力情況下,建議以大波段和價投為主,選擇高品質白馬股,合適估值,大跌或者跌無可跌時候入場,買完做你事情,不需要復盤,不需要看盤;這點和成功領導在管理企業是一樣的,離開了領導者,一切正常運行。
能否來做短線投機者呢?答案是可以,但個人建議從資金兩個方面入場,一個是波段或者長線資金為主,一個短線資金,短線資金可以讓你快速形成投資理念,如果走不通情況下,很自然會轉型成波段,這點每個人都有一個過程,從我自己和身邊朋友都是這樣經歷過來。
索羅斯有句名言叫做:投資本身並沒有風險,失控的投資才有風險。由此可見,股票投資,一個人的心態及為重要,這也就為什麼大多數人在股市中賠錢的原因。
在股市中,有這么一句話叫:七虧二平一贏。從這可以看得出來,在股市中,能夠賺到錢的,只是少數。甚至,有些炒股的,炒著炒著,最後卻跳樓去了。這是因為他們把股市當成了賭場,以賭博的心態去炒股。你說這又怎能賺到錢呢?用格雷厄姆的說法,這是投機行為,而不是投資的行為。
所謂投資就是通過自己研究、調查某上市公司,所結出的結果。如果不滿足這些條件的都稱投機行為。
在股票投資過程中,我們不斷學習投資知識,給自己充電,來提升自己。我們要熟練運用k線與基本面結合去投資。同時,不盲從、不能有貪婪之心、在自己的能力圈內投資。這樣你才能在股市中賺到錢。
不要碰股票,指的是散戶不要盲目投入股市,特別是我們A股,如果像美股或印度股市一樣來個十年牛市,那散戶的盲目投資也有很大可能獲利。
前一陣很多人都在比較,A股十年前和現在的指數基本相同,讓人失望。有人說現在和十年前股市的體量完全不同了,這樣的比較沒有意義,不過這些人都忘記了,美股的體量十年前就很大,不是一樣漲起來了,根本原因還是在管理上。
股市的最終目的是讓企業更好的發展,但現在很多企業上市就是為了讓股東賺錢,這在創業板上更明顯,當目標偏離之後,企業的發展就會出現問題,直接影響到股市的 健康 。
其實股東賺錢沒有問題,但必須合理合規,不然就會受到懲罰,就在這一環節,出現了最大的問題,股市的管理者更喜歡以德服人,對於各種坑及違規套現等現象以教育為主,同時罰對方一點零花錢並寫檢查,結果就是各種管理條例很完善,但管的都是自覺的企業,最終造成劣幣驅逐良幣。
股市本身就有風險,加上各種不合規的操作現象,散戶想要從中賺錢,難上加難,所以如果你沒有豐富的專業知識和信息來源,以及專業的炒股手法,就不要輕易碰股票。
何時可以參與呢?當然是牛市的時候,但如果還是現在的管理方式,牛市一樣很短暫。
買股票,短期來說是想賺差價,這個沒點能耐是被賺的那個。
買股票是一件專業的事,如果認為不專業,那隻能說是碰運氣。
所以不懂股票市場去炒股,大多數是虧的。
股票的本質是融資,長期持有股票是陪著公司成長,只要是處於上升期的公司,在股價合理的情況下買入,長期持有,基本是會賺的。
有三點:
1.比較好的公司;2.上升期;3.合理價位買入並長期持有,等到公司進入成熟期可以考慮賣出。
道聽途說得來的消息不一定是對的,所以很多機構是親自去調查公司的,不是不要碰股票,是要專業地去做。
要發現好金融機構,讓群眾信得過他們,把資金放心交給他們投資,不然中國股市真的很難 健康 發展。散戶太多,以投機為主,中國股市註定是大起大落的。
股民不專業這個問題短短幾年基本無法解決的,只能寄希望於做大做強機構,讓機構去調查公司,幫大家選擇股票,選擇價位。
這樣才能讓股票市場 健康 發展。
我從佛學的角度給你解釋一下,但是我炒股,小打小鬧,你就聽著一樂就行。儒佛道都不贊成買賣股票,其理由如下:1,一個人所得的財富由以前此人對 社會 他人所作利益的價值量決定,一個人該發財時終會發,不會因為是否進入股市而改變。2,如果把所有股民看做一個整體,這個整體的支出包括給上市公司發行股票的錢、還要交交易稅、交易手續費,股民整體所得收入是上市公司的股息或紅利,這些股息比銀行的存款利率基本低十倍還多,相對股價市值就和沒有差不多。所以股民整體支出絕對大於收入,是絕對虧損的,這就是客觀事實。對於單個股民來說,炒股十有八九就是虧錢,這也是應該的事實。靠股市賺錢生活的人,有人說是千分之一的股民,能發財的可能就是十萬分之一,能大發的可能就是千萬分之一。所以,儒佛道勸人不要進入股市,是為人好,是讓人避開損失錢財的危險事情。3,儒佛道並不認為炒股是作惡或有罪,股民把錢給企業,讓企業有錢組織生產而利益 社會 他人,應該說只要股民遵守股市法規,股民就是做好事、就是善人。政府為了保護股民免遭人為損害,制定了交易規則及頒發了管理制度,只要股民不違犯這些法規制度,股民就不是作惡或犯罪,也不會受到惡報。至於虧錢,對於大多數股民來說是自願的、是自找的,或者說是不懂防範損害而自找的損害,怪不得別人或政府。對於違犯股市交易規則而損害他人,終究會遭惡報,或嚴重虧損,或遭罰款入獄,這就是作惡得惡報的規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