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有限責任公司有股票嗎
法律分析:有的。有限責任公司是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規定登記注冊,由五十個以下的股東出資設立,每個股東以其所認繳的出資額對公司承擔有限責任,公司以其全部資產對其債務承擔責任的經濟組織。有限責任公司包括國有獨資公司以及其他有限責任公司。《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所稱的有限責任公司是指在中國境內設立的,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三條 公司是企業法人,有獨立的法人財產,享有法人財產權。公司以其全部財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以其認購的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㈡ 有限責任公司可以發行股票嗎
不能。
股票是一種有價證券,因為是由股份公司發行,所以就叫股票。
股票是股份公司發行的所有權憑證,是股份公司為籌集資金而發行給各個股東作為持股憑證並藉以取得股息和紅利的一種有價證券。每股股票都代表股東對企業擁有一個基本單位的所有權。
有限責任公司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規定登記注冊,由五十個以下的股東出資設立,每個股東以其所認繳的出資額對公司承擔有限責任,公司法人以其全部資產對公司債務承擔全部責任的經濟組織。
其優點是設立程序比較簡單,不必發布公告,也不必公布賬目,尤其是公司的資產負債表一般不予公開,公司內部機構設置靈活。
其缺點是由於不能公開發行股票,籌集資金範圍和規模一般都比較小,難以適應大規模生產經營活動的需要。因此,有限責任公司這種形式一般適合於中小企業。
股票的發行者一般都是上市公司,上市公司是指所公開發行的股票經過國務院或者國務院授權的證券管理部門批准在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其公司規模大,對資金的需求者量對,上市能更好的滿足公司發展的要求,社會對上市公司財務批露要求更為嚴格。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 第十二條 公司首次公開發行新股,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具備健全且運行良好的組織機構;
(二)具有持續經營能力;
(三)最近三年財務會計報告被出具無保留意見審計報告;
(四)發行人及其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最近三年不存在貪污、賄賂、侵佔財產、挪用財產或者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的刑事犯罪;
(五)經國務院批準的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規定的其他條件。
上市公司發行新股,應當符合經國務院批準的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規定的條件,具體管理辦法由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規定。公開發行存托憑證的,應當符合首次公開發行新股的條件以及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規定的其他條件。
㈢ 有限責任公司可以發行股票嗎
一、有限責任公司可以發行股票嗎
1、有限責任公司不可以發行股票。有限責任公司全部資本分為等額股份,股東以其所持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公司以其全部資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必須在公司名稱中標明股份有限公司或者股份公司字樣。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三條
【公司界定及股東責任】公司是企業法人,有獨立的法人財產,享有法人財產權。公司以其全部財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以其認購的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第四條
【股東權利】公司股東依法享有資產收益、參與重大決策和選擇管理者等權利。
第五條
【公司義務及權益保護】公司從事經營活動,必須遵守法律、行政法規,遵守社會公德、商業道德,誠實守信,接受政府和社會公眾的監督,承擔社會責任。
公司的合法權益受法律保護,不受侵犯。
二、欺詐發行股票罪的立案標準是什麼
欺詐發行股票罪的立案標準是:
1、行為人在招股說明書、認股書中隱瞞重要事實或編造重大虛假內容,發行500萬元以上股票的;
2、實施了偽造、變造國家機關公文、有效證明文件或相關憑證、單據行為的;
3、利用募集的資金進行違法活動的;
4、具有轉移或隱瞞所募集資金等其他後果嚴重或情節嚴重情形的。
㈣ 有限責任公司能發行股票嗎
法律分析:有限責任公司是不能發行股票的,只有發行了股票才能叫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 第十二條 公司首次公開發行新股,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具備健全且運行良好的組織機構;
(二)具有持續經營能力;
(三)最近三年財務會計報告被出具無保留意見審計報告;
(四)發行人及其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最近三年不存在貪污、賄賂、侵佔財產、挪用財產或者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的刑事犯罪;
(五)經國務院批準的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規定的其他條件。
上市公司發行新股,應當符合經國務院批準的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規定的條件,具體管理辦法由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規定。公開發行存托憑證的,應當符合首次公開發行新股的條件以及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規定的其他條件。
㈤ 有限責任公司可以公開募股,也可以發行股票
法律主觀:
有限責任公司不可以發行股票。1、有限責任枝搜公司,簡稱有限公司,股東以其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公司以其全部資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這類公司,根據公司法的規定,必須在公司名稱中標明「有限責任公司」或者「有限公司」字樣。2、股份有限公司,簡稱股份公司,其全部資本分為等額股份,股東以其所持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公司以其全部資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這類公司,根據公司法的規定,必須在公司名稱中標明「股份有限公司」或者「股份公司」字樣。
法律客觀:
《公司法》第三條公司是企業法人,有獨立的法人財產,享有法人財產權。公司以其全部財產對公司隱態的債務承擔責任。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灶搭源以其認購的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㈥ 有限責任公司可以發行股票嗎
法律分析:在實踐中一般是不可以的,股份有限公司才能發行股票,設立判清股份有限公司,應當有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為發起人,其中須有半數以上的發起人在中國境內有住所。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七十七條股份有限公司的設立,可以採取發起設立或者募集設立的方式。
發起設立,是指由發起人認購公司應發行的全部股份而設立公司。
募集設立,是指由發起人認購公司應發行股份的一部分,其餘股份向社會公開募集或者向特定對象募集唯雹而設立公指沖帆司。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七十八條設立股份有限公司,應當有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為發起人,其中須有半數以上的發起人在中國境內有住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