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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託公司購買股票 2024-12-11 22:29:05

個人轉讓非上市公司股票個人所得稅

發布時間: 2024-12-10 15:09:31

『壹』 轉讓非上市公司股權是否繳納個人所得稅

法律分析:個人股權轉讓完成交易以後,負有納稅義務的轉讓方或有代扣代繳義務的受讓方,應到稅務機關辦理納稅申報個人所得稅,並取得完稅證明,再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變更手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 第三條 個人所得稅的稅率:

(一)綜合所得,適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額累進稅率(稅率表附後);

(二)經營所得,適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額累進稅率(稅率表附後);

(三)利息、股息、紅利所得,財產租賃所得,財產轉讓所得和偶然所得,適用比例稅率,稅率為百分之二十。

『貳』 非上市公司股權轉讓如何交稅

非上市公司股權轉讓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企業所得稅以及印花稅。股權轉讓應當按照約定的程序進行。質押後的股權經過質權人同意,出質人也是可以轉讓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第六條
應納稅所得額的計算:
(一)居民個人的綜合所得,以每一納稅年度的收入額減除費用六萬元以及專項扣除、專項附加扣除和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後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二)非居民個人的工資、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額減除費用五千元後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以每次收入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三)經營所得,以每一納稅年度的收入總額減除成本、費用以及損失後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四)財產租賃所得,每次收入不超過四千元的,減除費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減除百分之二十的費用,其餘額為應納稅所得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