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哪一條法令規定在主板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後公司股本總額不少於人民幣5000萬元
證券法第五十條規定申請股票上市的,公司股本總額不少於3000萬元;首發辦法第三十三條提高為發行人發行前股本總額不少於3000萬元。
第五十條股份有限公司申請股票上市,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股票經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核准已公開發行;
(二)公司股本總額不少於人民幣三千萬元;
(三)公開發行的股份達到公司股份總數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公司股本總額超過人民幣四億元的,公開發行股份的比例為百分之十以上;
(四)公司最近三年無重大違法行為,財務會計報告無虛假記載。
證券交易所可以規定高於前款規定的上市條件,並報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批准。
(1)主板上市公司公開發行股票的規定擴展閱讀:
關於對借殼上市股份流動性的要求,目前並沒有相關法規給予明確、直接的規定,普遍的判斷依據是滬深交易所《上市規則》對股權分布發生變化不再具備上市條件的解釋:指社會公眾持有的股份低於公司股份總數的25%;公司股本總額超過四億元的,社會公眾持有的股份低於公司股份總數的10%。
而上述社會公眾是指除了以下股東之外的上市公司其他股東:持有上市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東及其一致行動人;上市公司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及其關系密切的家庭成員,上市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直接或者間接控制的法人。
② 請簡述在主板和中小板塊的上市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的條件這題求解!
(1)發行人應當是依法設立且合法存續的股份有限公司。
(2)發行人的注冊資本已足額繳納,發起人或者股東用作出資的資產的財產權轉移手續已辦理完畢,發行人的主要資產不存在重大權屬糾紛。
(3)發行人的生產經營符合法律、行政法規和公司章程的規定,符合國家產業政策。
(4)發行人最近3年內主營業務和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沒有發生重大變化,實際控制人沒有發生變更。
(5)發行人的股權清晰,控股股東和受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支配的股東持有的發行人股份不存在重大權屬糾紛。
上述1—5項屬於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的主體資格」。
(6)獨立性(資產、人員、財務、機構、業務)
(7)發行人具有健全、運行良好的組織機構
(8)發行人具有持續盈利能力
(9)發行人財務狀況良好
(10)募集資金運用合法
(11)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上市的法定障礙:
③ 主板上市條件有哪些
在主板上市必須滿足的條件有:
1、股票經國務院證券管理部門批准已向社會公開發行;
2、公司股本總額不少於人民幣3000萬元;
3、最近三年內公司的懂事、管理層、實際控制人未發生重大變化;
4、最近三年內公司的主營業務未發生重大變化;
5、最近三年內無重大違法行為;
6、國務院規定的其他條件。
(3)主板上市公司公開發行股票的規定擴展閱讀:
創業板上市和主板上市區別:
一般來說股民稱上交所的主板市場為主板,而創業板是在深交所,因此二者之間有很大區別:
上市條件不同:
滬市主板財務要求:發行前3年的累計凈利潤超過3000萬;發行前3年累計凈經營性現金流超過5000萬或累計營業收入超過3億元;無形資產與凈資產比例不超過20%;過去3年的財務報告中無虛假記載等。
而注冊制推進之後,創業板的上市條件財務標准實施3套上市標准:最近兩年凈利潤均為正,且累計凈利潤不低於5000萬元;預計市值不低於10億元,最近一年凈利潤為正且營業收入不低於1億元;預計市值不低於50億元,且最近一年營業收入不低於3億元等。
漲跌幅不同:
主板日漲跌幅為±10%,創業板日漲跌幅±20%;
股票代碼不同:
上交所主板股票代碼以:60開頭,而創業板股票代碼以300開頭。
以上是二者之間的顯著區別,當然還有其他區別,沒有一一羅列。
主板和中小創區別:
1. 主板市場也被稱為一板市場,是指一個國家股票上市、交易的主要場所,A股的主板市場包括上交所和深交所兩個市場。
2. 在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其代碼以6開頭,稱為滬市主板,一般是600或是603,後來又增加了688開頭的科創板,在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的主板股票以000開頭。
3. 中小板是相對主板而言發行規模較小,股票代碼以002開頭,在深交所上市交易;創業板上市門檻最低,是專為無法在主板上市的創業型企業、高科技企業以及中小企業融資的股票交易市場,股票代碼以300開頭,也在深交所上市交易。
4. 主板上市的都是發行規模較大的公司,約95%的上市公司總股本超過4億;而中小板一般是1億以下,創業板要求發行後股本總額不少於三千萬元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