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股票的概念及特徵
股票的概念:股票是一種由股份有限公司簽發的用以證明股東所持股份的憑證,它表明股票的持有者對股份公司的部分資本擁有所有權。
股票的特徵:收益性 + 風險性 + 流通性 +參與性 +穩定性
股票雖然只是一種憑證,但由於股票的持有人憑著股票可獲得一定的經濟利益並享有相應的權利,所以股票是一種有價證券,並具有以下一些性質。
收益性
股票的收益性主要表現在股票的持有人都可按股份公司的章程從公司領取股息和紅利,從而獲取購買股票的經濟利益。
如我國就規定,一個公司的股票在證券交易所掛牌前三年必須是連續盈利,這就為上市股票的收益性提供了一定的保障,因為盈利是股票分紅的必要前提條件。
風險性
任何一項投資都伴隨著風險存在,股票投資也不例外。股票的風險主要表現在以下幾點:其一,影響股份公司經營的因素繁多且變化不定。盈利多,股息紅利就可多發;經營不佳盈利少,股東的收益就少甚至無利可分;若公司破產,則股票持有者就可能血本無歸;
其二,當投資者購買的是二級市場上流通的股票時,股票的價格除受公司的經營業績影響外,還要受眾多其它因素的影響。當股票的價格下跌時,股票持有者會因股票的貶值而蒙受損失。
流通性
經國家證券管理部門或證券交易所同意後,股票可以在證券交易所流通或進行櫃台交易,股票的持有者就可將股票按照相應的市場價格轉讓給第三者,將股票所代表著的股東身份及各種權益出讓給受讓者。
當持有的股票是可流通股時,其持有人可在任何一個交易日到市場上將其兌現,這就是股票的流通性。
參與性
根據公司法的規定,股票的持有者就是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他有權出席股東大會、參加公司董事機構的選舉及公司的經營決策。
如最近幾年中,滬深股市上市公司的多起分紅方案和配股議案被股東大會所推翻,從而維護了股東的經濟利益。雖然股東參與股東大會的權利不受所持股票多寡的限制,但參與經營決策的權利的大小是要取決於其持有的股票份額的。
穩定性
股票是一種無期限的法律憑證,它反映的是股東與股份公司之間比較穩定的經濟關系。在向股份公司參股投資而取得股票後,任何股東都不能退股,股票的有效存在是與股份有限公司的存續相聯系的,即股票是與發行公司共存亡的。對於股票持有者來說,只要其持有股票,其股東身份和股東權益就不能改變。如要改變股東身份,要麼將股票轉售給第三人,要麼等待公司的破產清盤。
Ⅱ 簡述公司股票的概念和特徵
是股份公司出具的權屬證明。它是股份公司為籌集資金,向各股東發行的作為持股憑證,以獲取股息、紅利的一種有價證券。股票的特點是:
1.不還款。股票是一種有自由償還期的證券。投資者認購股票後,不能要求退股,只能在二級市場上賣給第三方。
2.參與。股東有權出席股東大會,選舉公司董事會,參與公司重大決策。股東的投資意願和經濟利益通常通過參加股東大會來行使。
3.盈利能力。股東有權憑借其持有的股票從公司獲得股息或紅利,從而獲得投資收益。或者說分紅的大小,主要取決於公司的盈利水平和公司的利潤分配政策。
4.流通。股票的流動性是指股票在不同投資者之間的可交易性。流動性通常用流通股數、股票交易量和股價對交易量的敏感度來衡量。
5.風險。股票作為交易市場的交易對象,和商品一樣,有自己的市場行情和市場價格。由於股票價格受公司經營狀況、供求關系、銀行利率、大眾心理等諸多因素影響,其波動具有很大的不確定性。正是這種不確定性,可能讓股票投資者蒙受損失。價格波動的不確定性越大,投資風險就越大。因此,股票是一種高風險的金融產品。
6.永恆。股票所包含的權利的有效性總是不變的,因為它是一個無限期的法律文件。股票的有效期和股份公司的存續期有關,兩者並存。從期限上看,只要公司存在,其發行的股票就存在,股票的期限等於公司存在的期限。它是股份公司資本的組成部分,可以轉讓、交易或抵押。它是資本市場上主要的長期信用工具,但不能要求公司返還其出資。
Ⅲ 股票的特點
股票的特點是:
1、不可償還性。股票是一種無償還期限的有價證券,投資者認購股票後不能要求退股;
2、收益性。股東憑其持有的股票,有權從公司領取股息或紅利;
3、永久性,股票的期限等於公司存續的期限。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二十五條
股份有限公司的資本劃分為股份,每一股的金額相等。公司的股份採取股票的形式。股票是公司簽發的證明股東所持股份的憑證。
第一百二十六條
股份的發行,實行公平、公正的原則,同種類的每一股份應當具有同等權利。同次發行的同種類股票,每股的發行條件和價格應當相同;任何單位或者個人所認購的股份,每股應當支付相同價額。
第一百二十七條
股票發行價格可以按票面金額,也可以超過票面金額,但不得低於票面金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