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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實質上代表了股東對公司

發布時間: 2024-12-21 07:45:24

⑴ 股票代表了股東對股份公司什麼權

股票代表了股東對股份公司的經營管理權,對於公司重大事項的決策權。根據相關法律規定,股票是所持股份的憑證。股票是可以轉讓的,不記名股票交付即是轉讓。
【法律依據】
《公司法》第一百二十五條
股份有限公司的資本劃分為股份,每一股的金額相等。
公司的股份採取股票的形式。股票是公司簽發的證明股東所持股份的憑證。
第一百二十六條
股份的發行,實行公平、公正的原則,同種類的每一股份應當具有同等權利。
同次發行的同種類股票,每股的發行條件和價格應當相同;任何單位或者個人所認購的股份,每股應當支付相同價額。

⑵ 股票最基本的特徵是什麼

股票是一種有價證券,它是股份有限公司簽發的證明股東所持股份的憑證。

股份有限公司的資本劃分為股份,每一股股份的金額相等。公司的股份採取股票的形式。股份的發行,實行公平、公正的原則,同種類的每一股份具有同等權利。股票一經發行,購買股票的投資者即成為公司的股東。股票實質上代表了股東對股份公司的所有權,股東憑借股票可以獲得公司的股息和紅利,參加股東大會並行使自己的權利,同時也承擔相應的責任與風險。

股票作為一種所有權憑證,有一定的格式。從股票的發展歷史看,最 初的股票票面格式既不統一,也不規范,由各發行公司自行決定。隨著股 份制度的發展和完善,許多國家對股票票面格式作了規定,提出票面應載 明的事項和具體要求。我國《公司法》規定,股票採用紙面形式或國務院 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規定的其他形式。股票應載明的事項主要有:公司名稱、公司成立的日期、股票種類、票面金額及代表的股份數、股票的編號。股票由法定代表人簽名,公司蓋章。桐首發起人的股票,應當標明「發起人股票」字樣。

股票的性質

1.股票是有價證券。有價證券是財產價值和財產權利的統一表現形式。持有有價證券,一方面表示擁有一定價值量的財產,另一方面也表明有價證券持有人可以行使該證券所代表的權利。股票具有有價證券的特徵:第一,雖然股票本身沒有價值,但股票是一種代表財產權的有價證券,它包含著股東可以依其持有的股票要求股份公司按規定分配股息和紅剎的請求權;第二,股票與它代表的財產權有不可分離的關系,二者合為一體。換言之,行使股票所代表的財產權,局宏數必須以持有股票為條件,股東權利的轉讓應與股票佔有的轉移同時進行,股票的轉讓就是股東權的轉讓。

2股票是要式證券。股票應具備《公司法》規定的有關內容,如果缺少規定的要件,股票就無法律效力。

3股票是證權證券。證券可以分為設權證券和證權證券。設權證券是指證券所代表的權利本來不存在,而是隨著證券的製作而產生,即權利的發生是以證券的製作和存在為條件的。證權證券是指證券是權利的一種物 化的外在形式,它是權利的戟體,權利是已經存在的。股票代表的是股東權利,它的發行是以股份的存在為條件的,股票只是把巳存在的股東權利表現為證券的形式,它的作用不是創造股東的權利,而是證明股東的權利。所以說,股票是證權證券。

4股票是資本證券。股份公司發行股票是一種吸引認購者投資以籌措公司自有資本的手段,對於認購股票的人來說,購買股票就是一種投資行為。因此,股票是投入股份公司資本份額的證券化,屬於資本證券。但是,股票又不是一種現實的資本,股份公司通過發行股票籌措的資金,是公司 用於營運的真實資本。股票獨立於真實資本之外,在股票市場上進行著獨立的價值運動,是一種虛擬資本。

5股票是綜合權利證券。股票不屬於物杈證券,也不屬於絕首債權證券,而是一種綜合權利證券。物權證券是指證券持有者對公司的財產有直接支配處理權的證券;債權證券是指證券持有者為公司債權人的證券。股票持有者作為股份公司的股東,享有獨立的股東權利。換言之,當公司股東將出資交給公司後,股東對其出資財產的所有權就轉化為股東權(股權)了。股東權是一種綜合權利,股東依法享有資產收益、重大決策、選擇管理者等權利。股東雖然是公司財產的所有人,享有種種權利,但對於公司的財產不能直接支配處理,而對財產的直接支配處理是物權證券的特徵,所以股票不是物權證券。另外,一旦投資者購買了公司股票,即成為公司部分財產的所有人,但該所有人在性質上是公司內部的構成分子,而不是與公司對立的債權人,所以股票也不是債權證券。
2.股票具有哪些特徵?
股票具有以下五個方面的特徵:
(1)收益性。
收益性是股票最基本的特徵,它是指股票可能為持有人帶來收益的特性。
(2)風險性。
股票投資的收益具有不確定性,或者說實際收益與預期收益之間可能存在偏離。投資者在買入股票時,對其未來收益會有一個預期,但真正實現的收益可能會高於或低於原先的預期,也可能會產生虧損。
(3)流動性。
股票可以通過依法轉讓而變現,即在本金保持相對穩定、變現交易成本較小的條件下,股票很容易變現。
(4)永久性。
股票所載權利的有效性是始終不變的,因為它是一種無期限的法律憑證。股票的有效期與股份公司的存續期間相聯系,二者是並存的關系。
(5)參與性。
股票持有人作為股份公司的股東,有權出席股東大會,行使對公司經營決策的參與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