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公司如何收購股東股份
公司可以通過股東會或股東大會的決議,並與股東達成收購協議,來收購股東的股份。但收購股份必須具有公司減資、用於員工持股計劃、用於發行可轉換為股票的公司債券等情形。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二條
公司不得收購本公司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減少公司注冊資本;
(二)與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並;
(三)將股份用於員工持股計劃或者股權激勵;
(四)股東因對股東大會作出的公司合並、分立決議持異議,要求公司收購其股份;
(五)將股份用於轉換上市公司發行的可轉換為股票的公司債券;
(六)上市公司為維護公司價值及股東權益所必需。
公司依照本條第一款規定收購本公司股份後,屬於第(一)項情形的,應當自收購之日起十日內注銷;屬於第(二)項、第(四)項情形的,應當在六個月內轉讓或者注銷;屬於第(三)項、第(五)項、第(六)項情形的,公司合計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數不得超過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額的百分之十,並應當在三年內轉讓或者注銷。
❷ 股票收購股票收購的程序
股票收購過程主要包括三個階段:預先收購、報告和強制要約收購。
首先,預先收購是收購要約人在披露收購意向前,持有目標公司股票達到5%的行為,以確保投資者對控股權變動有警惕。美國法要求披露超過5%的股份,以防止股價操縱。同時,一致行動問題也需注意,即兩人或以上持有股份總和超過5%需公開。
其次,報告階段,根據《威廉姆斯法》,當持股達到5%時,股東需在10天內向SEC、交易所和目標公司提交13D表,詳細披露持股信息,包括持股人身份、資金來源、收購目的等。中國與美國的披露要求相似,但中國報告期限為3天,且期間禁止買賣,更關注小股東權益;美國則允許在10天內繼續買賣,降低收購成本。
強制要約收購階段,當收購方持股達到法定比例,如中國30%,法律會強制向所有股東發出公開收購要約。中國法律設立這一制度旨在保護小股東權益。收購要約內容詳盡,包括收購人信息、收購目的、收購價格等,中國規定收購要約期限不得少於30天,美國為20天,且期限內不得撤回。
預受階段,被收購公司股東可以預先接受收購要約,但要約期滿前可以撤回,保護股東權益。收購要約發出後,被收購公司董事會需表明意見,並限制其反收購措施,如發行股票等,以維護股東利益。
最後,當收購達到90%以上,其他股東有權以要約條件向收購人出售剩餘股票,確保中小股東的選擇權。
❸ 一般情況下公司的收購方式有哪些
公司收購是一種有效的資源再分配手段,是企業擴大的最迅速,最有效的途徑。 在公司收購過程中,確定目標公司時,買方將面臨的最重要問題是採用哪種收購方法。 收購方式的確定可能直接影響下一個環節的決策,例如支付方式,融資渠道,甚至直接關繫到收購的成敗。公司收購包括了直接購買公司資產(絕對的所有權)或者間接收購股權在內的所有取得控制權的情況。公司的收購方式包括以下幾種。
最後,全面的證券收購意味著收購公司的投資不僅包括現金和股票,還包括認股權證,可轉換債券和公司債券。這樣,可以將各種付款方式組合在一起。如果正確匹配,則可以避免這兩種方法的缺點,即購買者可以避免支付更多現金,並防止股權稀釋和收購企業原股東的控制權轉移;同時,債券融資利息的稅收抵免效應可以用來避免過度的財務風險。盡管採用全面證券收購將使收購交易的程序變得復雜,但也增加了風險套利的難度。因此,這種獲取方式也呈現逐年上升的趨勢。
❹ 買股票可以採用什麼方式收購
投資者可以收購上市公司的方式:投資者可以採取要約收購、協議收購及其他合法方式收購上市公司。法律規定,以要約方式收購上市公司股份的,收購人應當編制要約收購報告書,聘請財務顧問,通知被收購公司,同時對要約收購報告書摘要作出提示性公告。
法律規定:
《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第十二條
以協議收購方式進行上市公司收購的,收購人應當在達成收購協議的次日向中國證監會報送上市公司收購報告書,同時抄報上市公司所在地的中國證監會派出機構,抄送證券交易所,通知被收購公司,並對上市公司收購報告書摘要做出提示性公告。
中國證監會在收到上市公司收購報告書後十五日內未提出異議的,收購人可以公告上市公司收購報告書,履行收購協議。
【法律依據】
《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第十二條
以協議收購方式進行上市公司收購的,收購人應當在達成收購協議的次日向中國證監會報送上市公司收購報告書,同時抄報上市公司所在地的中國證監會派出機構,抄送證券交易所,通知被收購公司,並對上市公司收購報告書摘要做出提示性公告。
中國證監會在收到上市公司收購報告書後十五日內未提出異議的,收購人可以公告上市公司收購報告書,履行收購協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