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公司和股票的關系
股票與上市公司沒有絕對關系,只有相對關系。
上市公司(The listed company)是指所發行的股票經過國務院或者國務院授權的證券管理部門批准在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所謂非上市公司是指其股票沒有上市和沒有在證券交易所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是股份有限公司的一種,這種公司到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除了必須經過批准外,還必須符合一定的條件。《公司法》、《證券法》修訂後,有利於更多的企業成為上市公司和公司債券上市交易的公司。
股票是股份證書的簡稱,是股份公司為籌集資金而發行給股東作為持股憑證並藉以取得股息和紅利的一種有價證券。每股股票都代表股東對企業擁有一個基本單位的所有權。同一類別的每一份股票所代表的公司所有權是相等的。每個股東所擁有的公司所有權份額的大小,取決於其持有的股票數量占公司總股本的比重。
股票是股份公司資本的構成部分,可以轉讓、買賣或作價抵押,是資本市場的主要長期信用工具,但不能要求公司返還其出資。
⑵ 公司與股票的關系
沒什麼密切關系。因為公司哪怕賺了全世界的錢,也不給你分紅,即使分紅,也比不上銀行利息。所以 沒什麼密切關系。
然而,莊家喜歡利用這個題材來炒作。沒有這個題材,莊家是炒不起來的。
當分紅 以及分紅比銀行利率高的時候,股市就像國外一樣,走上正軌了。
⑶ 公司上市跟股票有什麼關系
法律分析:股票與企業的關系更像是商品價格與價值的關系。股價是上市公司價值的體現,上市的內在價值是股價的支撐。股票價格圍繞著企業本身的價值波動。長期以來,庫存一直是企業的稱重機器。從短期來看,股票是企業的投票機。上市公司的業績與股票的漲跌有什麼關系。西方有效市場假說認為,金融產品的市場價格包含了所有的信息。因此在成熟的股票市場中,上市公司的股價應該與其業績高度正相關。然而在我國股票市場上,上市公司股價與公司基本面關系不大。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
第四十八條 申請證券上市交易,應當向證券交易所提出申請,由證券交易所依法審核同意,並由雙方簽訂上市協議。證券交易所根據國務院授權的部門的決定安排政府債券上市交易。
第四十九條 申請股票、可轉換為股票的公司債券或者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實行保薦制度的其他證券上市交易,應當聘請具有保薦資格的機構擔任保薦人。本法第十一條第二款、第三款的規定適用於上市保薦人。
第五十一條 國家鼓勵符合產業政策並符合上市條件的公司股票上市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