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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股票的承銷人應當是誰

發布時間: 2025-02-07 02:16:59

A. 公司債券承銷人應當是

公司債券承銷人指的是:
幫著企業發行債券的機構,目前的機構是由銀行證券公司。廣義的公司債券包括:公司債、企業債、銀行間債務融資工具(CP/SCP/PPN/MTN),理財直融工具、債權融資計劃。
其中公司債、企業債承銷人是證券公司才有資質做,在證監會注冊審批;
銀行債務融資工具主要是銀行、某些證券公司(中信、中金等資質比較好的可以)發行;

B. 公司債券承銷人是哪些

一、公司債券承銷人應當是誰 發行公司債券應當由具有證券承銷業務資格的證券公司承銷。取得證券承銷業務資格的證券公司及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中國證監會)認可的其他機構非公開發行公司債券可以自行銷售。 承銷機構應當遵循公平、公正、客觀的原則承接項目,不得採用承諾價格或利率、承諾獲得批文及獲得批文時間等不正當手段招攬項目。確定承銷費用時,承銷機構應當綜合考慮發行人資質、承銷風險等多種因素,合理報價,不得擾亂正常的市場秩序。主承銷商應當與發行人簽訂承銷協議,在承銷協議中界定雙方的權利義務關系,約定明確的承銷基數。採用包銷方式的,應當明確包銷責任。 公司債券承銷的方式有哪些 根據證券經營機構在承銷過程中承擔的責任和風險的不同,承銷又可分為包銷、 投標 承購、代銷、贊助推銷四種方式。 1、包銷是指發行人與承銷機構簽訂合同,由承銷機構買下全部或銷售剩餘部分的證券,承擔全部銷售風險。適用於那些資金需求量大、社會知名度低而且缺乏證券發行經驗的企業。 2、投標承購通常是在投資銀行處於被動競爭較強的情況下進行的。採用這種形式發行的證券通常信用較高,受到投資者歡迎的證券。 3、代銷一般是由投資銀行認為該證券的信用等級較低,承銷風險大而形成的。這時投資銀行只接受發行者的委託, 代理 其銷售證券,如在規定的期限計劃內發行的證券沒有全部銷售出去,則將剩餘部分返回證券發行者,發行風險由發行者自己承擔。 4、贊助推銷是指當發行公司增資擴股時,其主要對象是現在股東,但又不能確保現有股東均認購其證券,為防止難以及時籌集到所需資金,甚至引起本公司股票價格下跌,發行公司一般都要委託投資銀行辦理對先有股東發行新股的工作,從而將風險轉嫁給投資銀行。 二、 上市公司 發行公司債券相關 法規 內容怎樣》? 公司債券發行是指公司債券從發行者手中轉換到債券投資者手中的過程。公司發行債券的實質是以負債方式向社會公眾籌措資金。發行公司債券必須具備法定條件,這些條件涉及債券總額、債券利率水平、公司凈資產數額、公司盈利水平、政府產業政策等。 公司債券的發行方式包括直接發行和間接發行兩種。直接發行是公司直接向投資者發行債券。其發行成本低,無需公開財務資料,但發行量和社會影響較小。間接發行是公司通過證券發行中價機構向投資者發行債券。具體方式有代銷、余額包銷和全額包銷。 相關法律規定: 第一百五十四條、本法所稱公司債券,是指公司依照法定程序發行、約定在一定期限還本付息的有價證券。 公司發行公司債券應當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 證券法 》規定的發行條件。 第一百五十五條、發行公司債券的申請經國務院授權的部門核准後,應當公告公司債券募集辦法。 公司債券募集辦法中應當載明下列主要事項: (一) 公司名稱 ; (二)債券募集資金的用途; (三)債券總額和債券的票面金額; (四)債券利率的確定方式; (五)還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六)債券擔保情況; (七)債券的發行價格、發行的起止日期; (八)公司凈資產額; (九)已發行的尚未到期的公司債券總額; (十)公司債券的承銷機構。 第一百五十六條、公司以實物券方式發行公司債券的,必須在債券上載明公司名稱、債券票面金額、利率、償還期限等事項,並由法定代表人簽名,公司蓋章。 第一百五十七條、公司債券,可以為記名債券,也可以為無記名債券。 第一百五十八條、公司發行公司債券應當置備公司債券存根簿。 發行記名公司債券的,應當在公司債券存根簿上載明下列事項: (一)債券持有人的姓名或者名稱及住所; (二)債券持有人取得債券的日期及債券的編號; (三)債券總額,債券的票面金額、利率、還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四)債券的發行日期。 發行無記名公司債券的,應當在公司債券存根簿上載明債券總額、利率、償還期限和方式、發行日期及債券的編號。 第一百五十九條、記名公司債券的登記結算機構應當建立債券登記、存管、付息、兌付等相關制度。 第一百六十條、公司債券可以轉讓,轉讓價格由轉讓人與受讓人約定。 公司債券在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按照證券交易所的交易規則轉讓。 第一百六十一條、記名公司債券,由債券持有人以背書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方式轉讓;轉讓後由公司將受讓人的姓名或者名稱及住所記載於公司債券存根簿。 無記名公司債券的轉讓,由債券持有人將該債券交付給受讓人後即發生轉讓的效力。 第一百六十二條、上市公司經 股東大會決議 可以發行可轉換為股票的公司債券,並在公司債券募集辦法中規定具體的轉換辦法。上市公司發行可轉換為股票的公司債券,應當報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核准。 債券的發行,涉及到多個機關,包括證券公司,還有國家證券監督的管理機構等。因為債券的承銷,自行銷售等,是需要這些公司機關的同意之後才可以實施的行為,債券對於一個公司來說是非常重要的,是重要的資金來源之一。

C. 股權持有人是公司的經紀人還是承銷商

承銷商。主承銷商是股票發行人聘請的最重要的中介機構。它既是股票發行的主承銷商,又是發行人的財務顧問,且往往還是發行人上市的推薦人。

D. 股票證券的承銷、代銷、包銷分別是什麼呢

股票承銷方式:

股票代銷:指發行公司和證券經營機構達成協議,由後者代理發行公司發行股票的方式.

股票包銷:指發行公司和證券機構達成協議,如果證券機構不能完成股票發售的,由證券機構承購的股票發行方式,股票包銷又分全額包銷和余額包銷二種。

區別:

代銷和包銷都是發行公司於證券經營機構達成協議,由後者代理前者發行股票的方式,但二者之間存在一些顯著區別:

(1)代銷指代企業銷售,銷售多少是多少,銷售不完的由企業自己處理。

(2)包銷指包銷商一次性從企業打包拿走所有發行標的後銷售,銷售不完剩下的包銷商要自己出錢買下。然後由自己處理。

(3)代銷對股票發行企業有銷售不完的風險;包銷對股票中介機構有銷售不完的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