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上市公司股權質押給信託利三年空還是利好
你說的行為是持有上市公司股票的持有人將股票質押給信託公司進行融資,但是總體來說都是缺少流動資金造成的。
這個行為具體要看才能判斷是利空還是利好,主要是根據質押的目的。
如果目的是為了純粹緩解資金壓力,可以理解成利空。
如果目的是為了上一些新項目,那可以理解成是利好。
但是一般股票質押方都是上市公司的小股東,這些股東和上市公司本身經營不會太緊密,一般不太會有大的影響。
㈡ 公司股份質押給信託公司,為其股權收益權轉讓到期回購提供擔保。這里股權收益權轉讓到期回購。什麼意思
就是公司需要貸款,信託公司把錢貸給此公司,為了保障還款,信託公司要求一定的抵押物或質押物,如房產,地皮,股票等實物或者有價證券,此公司把股權質押給了信託公司,信託公司擁有了這些股權的收益權,如果到時此公司不能及時還本付息,信託公司有權處置此股權,這就是股權的收益權。到期回購就是只還本付息,還本付息後,信託公司歸還股權,信託計劃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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㈢ 股權質押類信託有哪些風險
股權質押類信託的風險主要有兩方面,一個是股權質押比例過高,也就是說抵押出去的股份佔全部股份的比例過高,另外一種是質押率高,也就是說相對項目方的融資總金額與質押股票市值的比例高,當股價下跌,股東沒有辦法追加質押股票,投資者的本金和收益兌付出現問題。在業內,一般情況下質押率在50%以下是比較安全的。
事實上,股權質押類信託的最大風險就在於質押的股權出現貶值,對此,信託一般會按照一個折扣比例來進行估值。
法律依據:
《擔保法》第七十八條;
以依法可以轉讓的股票出質的,出質人與質權人應當訂立書面合同,並向證券登記機構辦理出質登記。質押合同自登記之日起生效。股票出質後,不得轉讓,但經出質人與質權人協商同意的可以轉讓。出質人轉讓股票所得的價款應當向質權人提前清償所擔保的債權或者向與質權人約定的第三人提存。以有限責任的股份出質的,適用法股份轉讓的有關規定。質押合同自股份出質記載於股東名冊之日起生效。
㈣ 什麼是股票質押,和信託有什麼區別
股票質押:上市公司把股票質押給別人,融資
信託:投資人基於對信託公司的信任,把資金交由信託公司幫忙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