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柔宇科技被曝已6個月發不出工資,該公司究竟面臨哪些困境
該公司面臨著經濟方面的困境,這家公司的股票一直在不斷的下跌,有員工稱,柔宇科技員工人數已經從1800下降到了700。這家公司一直處於虧損狀況,虧損數額高達32個億,目前虧損情況還在不斷的擴大。這家公司已經裁掉了很多員工。
Ⅱ 公司解除勞動合同後,經濟補償金是否計算股票價值(我們公司給員工的工資低,但分有股票,相不之下股票的
股票不屬於工資,歸入獎金福利,不能計算在內
Ⅲ 為什麼發不出工資的公司能夠上市
上市不是為了更好的發展,而是苟延殘喘的公司殼子能夠賣個好價錢。老闆也從來不關心公司業績,權利一放,小打小鬧別玩出格了幾乎不管的,老闆一門心思就放在炒作,炒作,炒作。
Ⅳ 公司不發獎金是不是違法的
要是符合了約定的情況,而單位卻不給發獎金的話,那麼此時可以認為用人單位的行為是存在違約的,當然這樣的行為也可以說是違法的。那麼單位此時就要承擔相應的責任,及時的補發員工的獎金。對於員工來講,也是可以通過法律途徑來索要獎金的。
法律分析
獎金是工資的一部分,是勞動者應得的待遇,向勞動者支付績效獎金是用人單位的義務。應該注意的是,獎金與其他方式的工資一樣,是勞動者與用人單位通過勞動合同約定或由用人單位有關制度規定的。如果勞動者與單位在勞動合同中約定了獎金,或者用人單位通過工資支付、績效考評等制度規定了獎金的發放方式,而用人單位不支付,則違反了法律的規定,勞動者可以向用人單位索要。如果用人單位沒有與勞動者簽定勞動合同,則勞動者可按照同工同酬的規定要求支付報酬,包括獎金。既然獎金屬於工資的范疇,如果有的單位隨意扣發,明顯違反了法律規定。建議被扣發獎金的勞動者向勞動行政部門反映,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其限期支付,如逾期不支付,勞動者可以依法申請勞動仲裁,由仲裁機關裁定其在規定的時間內全額支付扣發的獎金之外,還需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准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八十五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勞動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准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二)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准支付勞動者工資的;(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的;(四)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未依照本法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
Ⅳ 上市公司股票被停牌公司發不出工資怎麼辦
上市公司股票被停牌公司發不出工資,有三種解決辦法:
1、協商解決
2、到勞動行政部門舉報(通常是單位所在區的勞動監察大隊)。
公司不按時支付員工工資的,員工可以隨時解除勞動合同,並立即要求公司支付員工拖欠的工資以及按照拖欠工資的支付25%的經濟補償金。
3、也可以直接申請仲裁
Ⅵ 上市公司不準時發工資對股票有影響嗎
給投資者造成公司經營不善的印象,價值投資者可能不會再買公司股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