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股份延期回購意味著什麼
法律分析:回購股票屬不屬於利好這個問題,要結合實際情況來辨斷。如果上市公司本經營情況良好,那麼延期回購便是沒什麼大不了的事情。如果回購的股票只是九牛一毛的話,更談不上讓投資者恐慌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一百四十二條 公司不得收購本公司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減少公司注冊資本;
(二)與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並;
(三)將股份用於員工持股計劃或者股權激勵;
(四)股東因對股東大會作出的公司合並、分立決議持異議,要求公司收購其股份;
(五)將股份用於轉換上市公司發行的可轉換為股票的公司債券;
(六)上市公司為維護公司價值及股東權益所必需。
❷ 大股東延期回購質押股票是利好嗎
法律分析:不是。基本上關於股東股份質押延期回購是利空,不是好事。股東股份質押延期回購這個消息一旦傳出,造成股價下跌等不可預見的事情相信股東也是不希望看到的。因此,股東為了股票的發展,最好不要延期回購。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條 訂立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依法訂立的勞動合同具有約束力,用人單位與勞動者應當履行勞動合同約定的義務。
第十條 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系,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三十六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