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首頁 » 公司股票 » 股份有限公司發行股票記名規定
擴展閱讀
余額寶是貨幣基金嗎 2025-02-27 05:22:09
哪種股票是國有控股公司 2025-02-27 05:13:05

股份有限公司發行股票記名規定

發布時間: 2025-02-27 02:35:47

『壹』 簡述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的發行和轉讓的法律規定是什麼

股份有限公司 的股份發行和轉讓的規定有: (1)股份發行。同種類的每一股份應當具有同等權利。股票發行價格不得低於票面金額。 (2)股份轉讓。 發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內不得轉讓。公司公開發行股份前已發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內不得轉讓。 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應當向公司申報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變動情況,在任職期間每年轉讓的股份不得超過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總數的25%;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內不得轉讓。 上述人員離職後半年內,不得轉讓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公司章程 可以對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轉讓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作出其他限制性規定。 《 公司法 》第一百二十六條,股份的發行,實行公平、公正的原則,同種類的每一股份應當具有同等權利。 同次發行的同種類股票,每股的發行條件和價格應當相同;任何單位或者個人所認購的股份,每股應當支付相同價額。

『貳』 股份有限公司可以發行股票嗎

法律分析:股份有限公司可以發行股票。根據法律規定,公司發行的股票,可以為記名股票,也可以為無記名股票。公司向發起人、法人發行的股票,應當為記名股票,並應當記載該發起人、法人的名稱或者姓名,不得另立戶名或者以代表人姓名記名。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一百二十九條 公司發行的股票,可以為記名股票,也可以為無記名股票。

公司向發起人、法人發行的股票,應當為記名股票,並應當記載該發起人、法人的名稱或者姓名,不得另立戶名或者以代表人姓名記名。

『叄』 股份有限公司發行原始股是怎樣的,購買原始股要注意什麼

現實生活中原始股是最具價值的幾種股票之一,是公司上市前發行的股票,新聞上也經常有購買原始股一夜暴富的報導,但原始股的騙局也屢見不鮮。那麼,股份有限公司發行原始股是怎樣的,購買原始股要注意什麼?

網友咨詢:購買原始股要注意什麼?

廣東寶鋒律師事務所唐小琴律師解答:

原始股是公司上市之前發行的股票。在中國證券市場上,「原始股」一向是贏利和發財的代名詞。對有意購買原始股的朋友來說,一個途徑是通過其發行進行收購。另外一個途徑即通過其轉讓進行申購。

股份有限公司的設立,可以採取發起設立或者募集設立的方式。發起設立是指由公司發起人認購應發行的全部股份而設立公司。募集設立是指由發起人認購公司應發行股份的一部分,其餘部分向社會公開募集而設立公司。由於發起人認購的股份三年內不得轉讓,社會上出售的所謂原始股通常是指股份有限公司設立時向社會公開募集的股份。

【法律依據】

《公司法》第一百五十八條,記名公司債券的登記結算,記名公司債券的登記結算機構應當建立債券登記、存管、付息、兌付等相關制度。

唐小琴律師解析:

購買原始股要注意什麼

購股者要了解承銷商是否有授權經銷該原始股的資格,一般有國家授權承銷原始股的機構所承銷的原始股的標的都是經過周密的調研後才進行銷售該原始股的,上市的機率都比較大;反之,就容易上當受騙。

要看發行股票的用途。股票企業負債的額度。要看溢價發售的比例。現在的企業發售股票大多採取溢價發售的辦法。溢價發售的比例越小,購股者的風險性越小,溢價發售的比例越大,給購股者造成的風險性就越大。要看預測分紅的股利。

對購買原始股的來說,一個途徑是通過其發行進行收購。股份有限公司的設立,可以採取發起設立或者募集設立的方式。發起設立是指由公司發起人認購應發行的全部股份而設立公司。募集設立是指由發起人認購公司應發行股份的一部分,其餘部分向社會公開募集而設立公司。由於發起人認購的股份一年內不得轉讓,社會上出售的所謂原始股通常是指股份有限公司設立時向社會公開募集的股份。

另外一個途徑即通過其轉讓進行申購。公司發起人持有的股票為記名股票,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內不得轉讓。一年之後的轉讓應該在規定的證券交易場所之內進行,由股東以背書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方式轉讓。對社會公眾發行的股票,可以為記名股票,也可以為無記名股票。無記名股票的轉讓則必須在依法設立的證券交易場所轉讓。一些違規的股權交易大多數是以投資咨詢公司的名義進行的,而投資咨詢機構並不具備代理買賣股權的資質。

唐小琴律師於2007年通過司法考試後開始從事律師工作,在深圳執業十年。主要從事兩類法律服務:1、刑事辯護業務;2、公司法律業務,包括常年法律顧問、合同糾紛、知識產權糾紛、勞動爭議等相關業務。

『肆』 關於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發行有何規定

股份有限公司是指公司資本為股份所組成的公司,股東以其認購的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的企業法人。
網友咨詢:
關於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發行有何規定?
律師解答:
股份發行,是指股份有限公司為籌集資本而進行的出售和分配股份的法律行為。股份有限公司的資本劃分為股份,每一股的金額相等。公司的股份採取股票的形式。股份的發行,實行公平、公正的原則,同種類的每一股份應當具有同等權利。同次發行的同種類股票,每股的發行條件和價格應當相同;任何單位或者個人所認購的股份,每股應當支付相同價額。
根據股份發行時公司所處的階段不同,股份發行可分為設立發行和新股發行兩種類型。所謂設立發行,是指股份有限公司在設立的過程中為了募集資本而進行的股份發行。新股發行,是指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以後,在運營過程中為了增加公司資本而進行的股份發行。
律師補充:
上市公司是股份有限公司中的一個特定組成部分,它公開發行股票,達到相當規模,經依法核准其股票進入證券集中交易市場進行交易。股份有限公司申請其股票上市交易,應當向證券交易所報送有關文件。存在特別表決權股份的上市公司,應當在公司章程中規定特別表決權股份的持有人資格、特別表決權股份擁有的表決權數量與普通股份擁有的表決權數量的比例安排、持有人所持特別表決權股份能夠參與表決的股東大會事項范圍、特別表決權股份鎖定安排及轉讓限制、特別表決權股份與普通股份的轉換情形等事項。
【法律依據】
《公司法》
第一百二十五條股份有限公司的資本劃分為股份,每一股的金額相等。
公司的股份採取股票的形式。股票是公司簽發的證明股東所持股份的憑證。
第一百二十六條 股份的發行,實行公平、公正的原則,同種類的每一股份應當具有同等權利。
同次發行的同種類股票,每股的發行條件和價格應當相同;任何單位或者個人所認購的股份,每股應當支付相同價額。

『伍』 公司發行記名股票的,一定要置備股東名冊嗎

根據我國《公司法》第130條的規定,公司發行記名股票的,應當置備股東名冊,並應當記載下列事項:(1)股東的姓名或者名稱及住所;(2)各股東所持股份數;(3)各股東所持股票的編號;(4)各股東取得股份的日期。

『陸』 公司發行的股票,按照是否記錄股東名稱,分為哪兩種

普通股和優先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