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我單位被上市公司收購後,我們原來的股票怎麼辦
你好,如果收購的目的是100%控股並私有化,那麼收購方要提出要約收購;如果僅是上市公司股份被部分收購,其他投資者依舊可以繼續持股。
㈡ 公司要約收購最後三天散戶可不可賣股票
只要該股股票不停牌就可以買賣股票。
㈢ 如果我買的股 被別的公司收購走了。那我的股票怎麼辦
只要你買的股票公司不退市 收購了 你票還在
㈣ 要約收購後股價怎麼走
一、要約收購後股價怎麼走
傳統上,要約收購事件對於公司通常是有利的,因為要約收購價格通常不比股票交易價格低,有時是溢價收購。更重要的是,收購上市公司大股東後,招標收購方會有資產注入、資產重組等一系列動作。因此要約收購一般會刺激上市公司,股價一般會上漲。
二、什麼是要約收購
要約收購是指收購人通過向目標公司的股東發出購買其所持該公司股份的書面意見表示,並按照依法公告的收購要約中所規定的收購條件、價格、期限以及其他規定事項,收購目標公司股份的收購方式。
要約收購是各國證券市場最主要的收購形式,通過公開向全體股東發出要約,達到控制目標公司的目的。
要約收購是一種特殊的證券交易行為,其標的為上市公司的全部依法發行的股份。
三、要約收購的特點
要約收購最大的特點是在所有股東平等獲取信息的基礎上由股東自主作出選擇,因此被視為完全市場化的規范的收購模式,有利於防止各種內幕交易,保障全體股東尤其是中小股東的利益。
四、要約收購的分類
要約收購包含部分自願要約與全面強制要約兩種要約類型。
部分自願要約,是指收購者依據目標公司總股本確定預計收購的股份比例,在該比例范圍內向目標公司所有股東發出收購要約,預受要約的數量超過收購人要約收購的數量時,收購人應當按照同等比例收購預受要約的股份。
全面強制要約,是指投資者持有目標公司股份或投票權達到法定比例,或者在持有一定比例之後一定期間內又增持一定的比例,依法律規定必須向目標公司全體股東發出公開收購要約的法律制度。
㈤ 股權要約收購的法律規定都有哪些
股權要約收購需要遵守如下法律規范:《股票發行與交易管理暫行條例》第五十一條等。前述法律規定,同意接受收購要約的股東,應當委託證券公司辦理預受要約的相關手續。
【法律依據】
《股票發行與交易管理暫行條例》第五十一條
收購要約期滿,收購要約人持有的普通股未達到該公司發行在外的普通股總數的百分之五十的,為收購失敗;收購要約人除發出新的收購要約外,其以後每年購買的該公司發行在外的普通股,不得超過該公司發行在外的普通股總數的百分之五。
收購要約期滿,收購要約人持有的普通股達到該公司發行在外的普通股總數的百分之七十五以上的,該公司應當在證券交易所終止交易。
收購要約人要約購買股票的總數低於預受要約的總數時,收購要約人應當按照比例從所有預受收購要約的受要約人中購買該股票。
收購要約期滿,收購要約人持有的股票達到該公司股票總數的百分之九十時,其餘股東有權以同等條件向收購要約人強制出售其股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