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發放股票股利的會計分錄
股份有限公司經過股東大會批准向股票投資者發放股票股利時:
借:利潤分配——轉作股本的股利
貸:股本
股份有限公司發放股票股利時,可以通過「利潤分配」相關二級科目以及「股本」科目進行處理,其中「利潤分配」科目主要用於核算企業利潤的分配或虧損的彌補和歷年分配或彌補後的余額。
而「股本」科目的性質與「實收資本」科目的性質類似,兩者的不同點在於「股本」科目主要用於核算企業所持有的股票份額,而「實收資本」科目則主要用於核算企業接受投資者所投入的實收資本。
一般來說,普通股股東分配給普通股,優先股股東分配給優先股。這樣,就不能改變公司股東的結構和比例,而要增加股份數量。股票股利分配的計算通常以百分比來表示,如10%和20%,這表示可以分配給每股的新股比例。
如果計算結果少於1股,則可以將零股轉換為現金分配給股東,也可以將零股一並出售,所得金額將在零股股東之間進行分配。採取股票股利形式的必要條件:公司分配的利潤必須由股東大會決定,並符合發行新股的有關規定。
由於股票交易價格通常高於票面價值,對股東而言,支付股票股利可能比現金股利獲得更多的投資收益;但過多的股票分紅會增加公司股份總額,影響公司未來的分紅水平和股票市場價格,不利於公司市場形象的改善和流動資金的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