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股份有限公司採用收購本公司股票方式減資的,在注銷的時候,下列說法中不正確的有( )。
1、回購股票作為庫存股,回購時較少所有者權益,注銷時所有者權益不變;
2、減少的股本為回購股票的總面值,即剩餘未注銷的股票面值+已注銷的股票面值,所以選項A正確;
3、A正確了,其餘選項BCD都不正確,這道題考得是1的理解。
Ⅱ 公司法中為什麼收購本公司股份是減少公司注冊資本的途徑
收購本公司股份是用公司的錢買的意思,錢花出去自然資本就少了。
《公司法》規定了公司可以收購本公司股份的四種情形:
第一百四十二條 公司不得收購本公司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減少公司注冊資本;
(二)與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並;
(三)將股份獎勵給本公司職工;
(四)股東因對股東大會作出的公司合並、分立決議持異議,要求公司收購其股份的。
公司因前款第(一)項至第(三)項的原因收購本公司股份的,應當經股東大會決議。公司依照前款規定收購本公司股份後,屬於第(一)項情形的,應當自收購之日起十日內注銷;
屬於第(二)項、第(四)項情形的,應當在六個月內轉讓或者注銷。
公司依照第一款第(三)項規定收購的本公司股份,不得超過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額的百分之五;用於收購的資金應當從公司的稅後利潤中支出;所收購的股份應當在一年內轉讓給職工。
公司不得接受本公司的股票作為質押權的標的。
(2)收購本公司股票方式減資擴展閱讀
公司回購股權需要合法進行。
強制公司收購退出股東的股份還涉及到收購價格這一重要問題,價格偏低會損害退出股東的利益,價格偏高會損害公司的利益。
因此,如何確定收購價格成為雙方關注的核心問題。
收購價格的確定,通常可以考慮以下幾個方式:
(1)協商價格。
(2)章程事先約定的價格或者計算方式。
公司章程可以事先約定公司收購股份的價格,作為以後可能發生股份收購時的價格。
例如可以約定以股東提出退股時的公司賬面價值來計算收購價格,也可以將股東的原始出資予以退回,還可以約定由專業機構進行評估。
(3)司法評估價格。
當提出退股的股東選擇訴訟進入退股,股東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司法評估的申請,由法院委託專業的評估機構進行評估。
股東退股的分類從股東退股所依據的意思表示來劃分其一為協商退出。
又分兩種情況,一種情況是在公司成立伊始訂立的合同或者章程中事先規定好股東退股的情形。
另一種情形是在公司運作的過程中,一方股東提出退股,其餘股東表示同意的退出。
其二為單方退股,指股東不能、不願或者不適合繼續參加公司的經營,而退出公司的方式,例如強制公司回購股權。
實現股東的退出權,讓股東退出公司的方式:
1、我們建議股東建立事先的防範機制。
2、有限責任公司股東在章程中規定退出的條件和程序。
3、考慮到將來可能出現的矛盾狀態,預先規定應盡可能詳盡。
Ⅲ 回購股票減資什麼意思
就是把股東的出資退給出資人,所以採用收購本公司股票方式可以減資。可以簡單理解為一個 上市公司 在股票二級市場上購買本公司的股票,將購買回來的股票進行注銷處理,這種做法就是減少公司賬面上的實收資本,即減少 注冊資金 。《中華人民共和國 公司法 》第一百四十二條 公司不得收購本公司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減少 公司注冊資本 ; (二)與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並; (三)將股份獎勵給本公司職工; (四)股東因對股東大會作出的公司合並、分立決議持異議,要求公司收購其股份的。
Ⅳ 回購公司股票為什麼是減資行為
公司收購本公司股票,就是把股東的出資退給出資人,所以採用收購本公司股票方式可以減資。
可以簡單理解為一個上市公司在股票二級市場上購買本公司的股票,將購買回來的股票進行注銷處理,這種做法就是減少公司賬面上的實收資本,即減少注冊資金。
股票回購是指上市公司利用現金等方式,從股票市場上購回本公司發行在外的一定數額的股票的行為。公司在股票回購完成後可以將所回購的股票注銷。但在絕大多數情況下,公司將回購的股票作為「庫藏股」保留,不再屬於發行在外的股票,且不參與每股收益的計算和分配。
(4)收購本公司股票方式減資擴展閱讀:
股票回購對公司利潤的影響。當一個公司實行股票回購時,股價將發生變化,這種變化是兩方面的疊加:首先,股票回購後公司股票的每股凈資產值將發生變化。
在假設凈資產收益率和市盈率都不變的情況下,股票的凈資產值和股價存在一個不變的常數關系,也就是凈資產倍數。因此,股價將隨著每股凈資產值的變化而發生相應的變化,而股票回購中凈資產值的變化可能是向上的,也可能是向下的。
其次,由於公司回購行為的影響,及投資者對此的心理預期,將促使市場看好該股而使該股股價上升,這種影響一般總是向上的。
假設某公司股本為10 000萬股,全部為可流通股,每股凈資產值為2.00元,讓我們來看看在下列三種情況下進行股票回購,會對公司產生什麼樣的影響。股票價格低於凈資產值。
Ⅳ 為什麼公司回購自己的股票,股東權益會減少
拿到題來說明,某公司目前的普通股股數為1100萬元(每股1元),每股市價8元,每股收益2元。該公司准備按照目前的市價回購100萬股並注銷,如果回購前後的利潤不變、市盈率不變。
答:回購後的每股收益為22元(21100/1000=22元)
由於市盈率不變,市盈率=8/2=4
所以回購後的每股市價為 224=88元。
可以看出資本增加額為88100-81=800。由於注銷了100股的股票,所以這100萬股的股票股本減少了8100=800萬元。由於是股票回購,股票回購同現金股利一樣都是用未分配利潤來支付的,所以未分配利潤減少800萬。
合起來就是,股本的減少(-800)+資本公積的溢價(+800)+未分配利潤的減少(-800)=-800萬元。
(相關知識:股東權益的構成:1股本2資本公積3盈餘公積(這題沒涉及)4未分配利潤;
在有些題中友留存收益,留存收益=3+4,具體這里就不介紹了。)
相關總結,其實對於現金股利和股票回購對於股東權益減少的部分其實就是現金支付的部分,個別題還友稅金除外)
懂了嗎?我覺得是這樣的~~歡迎追問~~~天天學習好心情~~~
回購公司股票為什麼是減資行為
其實你的問題不是太清楚,這個公司如果不上市的話
1,權益沒有減少,基本是你的意思,支付自有資金換回他發行的股票 ,不是換回庫存股
2,不影響權益的總額回購後不注銷的股票就作為庫藏股保留,不再屬於發行在外的股票,且不參與每股收益的計算和分配。庫藏股日後可移作他用,如發行可轉換債券、雇員福利計劃等,或在需要資金時將其出售,回購注銷就是公司花錢從股東手裡把股票買回來,然後燒掉,就本來3個人開公司賺了,然後花公司的錢從其中1個手中把股份買回來,那以後公司就是2個人的了。順便回答3,也就是說分錢的人少了,少了的那個拿走了他該拿的那份(不考慮溢價等等)
如果是上市公司的話比較復雜,因為上面說的都是股票的凈資產,實際的股價跟它並沒有太大的關系。一般來說回購注銷會增加籌碼集中度,有利股價上漲,算利好但要看他回購的原因是什麼,在一般情況下,股票一經發行,持股者不得退股,發行公司也不得自行購買自己的股票,但在下列情況下允許注銷股票: (1)當公司出現很大虧損時,可按股東持股份額縮減一定的資本; (2)當一家公司分成幾個公司時可注銷原股票,同時向股東交付分立後的新股票; (3)根據公司章程規定,以股東應分配的利潤注銷股票,如某礦業公司在其采礦礦源枯竭,公司即將解散時,按公司章程規定事先逐步以利潤購回股票,以簡化最後的結算手續。
公司收購本公司股票,就是把股東的出資退給出資人,所以採用收購本公司股票方式可以減資。
可以簡單理解為一個上市公司在股票二級市場上購買本公司的股票,將購買回來的股票進行注銷處理,這種做法就是減少公司賬面上的實收資本,即減少注冊資金。
股票回購是指上市公司利用現金等方式,從股票市場上購回本公司發行在外的一定數額的股票的行為。公司在股票回購完成後可以將所回購的股票注銷。但在絕大多數情況下,公司將回購的股票作為「庫藏股」保留,不再屬於發行在外的股票,且不參與每股收益的計算和分配。
(5)收購本公司股票方式減資擴展閱讀:
股票回購對公司利潤的影響。當一個公司實行股票回購時,股價將發生變化,這種變化是兩方面的疊加:首先,股票回購後公司股票的每股凈資產值將發生變化。
在假設凈資產收益率和市盈率都不變的情況下,股票的凈資產值和股價存在一個不變的常數關系,也就是凈資產倍數。因此,股價將隨著每股凈資產值的變化而發生相應的變化,而股票回購中凈資產值的變化可能是向上的,也可能是向下的。
其次,由於公司回購行為的影響,及投資者對此的心理預期,將促使市場看好該股而使該股股價上升,這種影響一般總是向上的。
假設某公司股本為10 000萬股,全部為可流通股,每股凈資產值為200元,讓我們來看看在下列三種情況下進行股票回購,會對公司產生什麼樣的影響。股票價格低於凈資產值。
Ⅵ 公司減資怎麼辦理
法律分析:
公司減資程序包括:1、必須由股東的表決通過。由董事會提出減資的具體方案,有限責任公司股東會按特別程序通過決議,股份有限公司股東大會以一般決議程序通過決議,修改公司章程。
減資決議或決定的內容大體有:(1)減資後的公司注冊資本。(2)減資後的股東利益、債權人利益的安排。(3)有關修改章程的事項。(4)股東出資及其比例的變化等。2、公司需要減少注冊資本時,必須編制資產負債表及財產清單。公司應當自作出減少注冊資本決議之日起十日內通知債權人,並於三十日內在報紙上公告。債權人自接到通知書之日起三十日內,未接到通知書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內,有權要求公司清償債務或者提供相應的擔保。公司減少資本後的注冊資本不得低於法定的最低限額。3、履行相應的變更登記手續。公司減少注冊資本,應當依法向公司登記機關辦理變更登記手續。公司資本的減少,將會引起公司章程的變更,因而,公司資本的減少應當向登記機關辦理變更登記。股份有限公司通過收購本公司股票的方式減少注冊資本的,必須在10日內注銷該部分股份,並依照法律、行政法規辦理變更登記並公告。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一百七十七條 公司需要減少注冊資本時,必須編制資產負債表及財產清單。
公司應當自作出減少注冊資本決議之日起十日內通知債權人,並於三十日內在報紙上公告。債權人自接到通知書之日起三十日內,未接到通知書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內,有權要求公司清償債務或者提供相應的擔保。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法人登記管理條例》
第十七條 企業法人改變名稱、住所、經營場所、法定代表人、經濟性質、經營范圍、經營方式、注冊資金、經營期限,以及增設或者撤銷分支機構,應當申請辦理變更登記。
第十八條 企業法人申請變更登記,應當在主管部門或者審批機關批准後30日內,向登記主管機關申請辦理變更登記。
第十九條 企業法人分立、合並、遷移,應當在主管部門或者審批機關批准後30日內,向登記主管機關申請辦理變更登記、開業登記或者注銷登記
衍生問題:
增資登記需要的材料有哪些?1、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公司變更登記申請書》;2、公司股東會關於減少注冊資本的決議;3、公司章程修正案或者新的公司章程;4、公司於30日內在報紙上登載公司減少注冊資本公告至少三次的有關證明;5、公司債務清償報告或者債務擔保情況說明;6、具有法定資格的驗資機構出具的驗資證明;7、公司《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正、副本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