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散股持有股本5%以上的股份會怎樣,還可以繼續購買么
散戶只有超過5%以上的股本可以繼續購買,但是超過5%的時候,那有舉牌的義務就是要告知你買這個股票的公所屬公司,我持有股份超過5%。所以告知了之後舉牌了之後,你就相當於這個公司有影響力的股東了,接下來你可以繼續進行操作,但在一定時間之內你只能進行買或者不買的操作,不能進行賣的操作。
之所以這樣規定,就是避免那種短期的出現價格飛速上漲或者飛速下降所導致的價格差,然後導致一些不法的投資者投機交易者從裡面獲取巨大的價差,因為正常的投資者你無論是賺取他的這個分紅還是說長遠來看,你賺他的這個股票價格所上漲的這個差額,但你都不是投機。你是正常投資數額大到一定程度就會擾亂公司股票的這個秩序,所以要有所控制。
2. 上市公司董事、監視、高級管理人員和持有上市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東,將其持有的該公司的股票在買入後6
1、買入上市公司股票後,即為擁有該公司股份,成為該公司股東。
2、若非該上市公司的董監高持有該上市公司股票超過5%,同樣受6個月的限制。且若要賣出需提前通知上市公司公司。若賣出股份後,達到5%、低於5%後,上市公司需要披露公告並編制權益變動表。
3、股票就是充滿無法預知的風險,不知道風險背後是利好或者利空,只能說你覺得價位合理即可拋出。
望採納。
3. 怎樣知道一個人持有某支股票有沒有超過5%的限制
超過5%的按證券法要求要公布於眾。你在交易時系統會自動記錄。因為每筆交易都需要賬號和股東號,上市公司本身是可以查到的。可能在極短的時間內你能隱藏。你持有某上市公司超過5%的股票時就是相對的大股東。上市公司的陰晴冷暖是和你的經濟利益有直接的關系的。除非你在惡意收購。
4. 投資者持有一個上市公司已發行的股份達到百分之五後,在哪些情況下要報告
投資者持有上市公司發行的股份達到5%後,需向證券監督管理機構及交易所報告,並通知上市公司,於3日內公告。在報告期限內,不得買賣該上市公司股票。若後續持股比例每增減5%,也需進行報告及公告。報告後2日內,不得再買賣該上市公司的股票。
5. 散股持有股本5%以上的股份會怎樣,還可以繼續購買么一直買到10%是不是就是公司股東了能參加股東大會么
1、散戶持有公司5%以上的股份會怎樣:當任何一個投資者買進某上市公司股份超過5%後,就必須向上市公司通報這件事情,然後上市公司會向社會公告這一事實。
2、可以繼續購買。
3、一直買到10%是不是就是公司股東了:即使持有1股股票,也是公司的股東。凡持有一家股份制公司的股票者都是公司股東。
4、同股同權,任何一名股東都有權參加公司舉行的股東大會,並具有投票權。
投資者持有一個上市公司已發行股份的5%時,應在該事實發生之日起3日內,向證監會、交易所作出書面報告(簡式權益變動公告),通知該上市公司並予以公告,並且履行有關法律規定的義務。凡是增加到5%的倍數,
例如10%,15%,20%等都要再簽一次報告,否則就算違規,要處罰的。這行為稱作舉牌,舉牌後六個月內不能反向操作,也就是不能賣股票,否則也算違規。這些條例都是防止操縱股價而設的。只要你有1股的股票都是合法的股東,都可以報名參加股東大會。
舉牌後可以買,或者不買。只是不能賣。舉牌後的賬戶,不管是個人的還是機構的賬戶,證監會會監管的比較嚴,戶主的直系親屬或機構法人的相關賬戶都受監控的。
(5)持上市公司股票超過5擴展閱讀
依據《公司法》對股東大會的有關規定,股東大會決議應包含以下內容:
1、會議基本情況:會議時間、地點、會議性質(定時)
2、會議通知情況及到會股東狀況:會議通知時間、方式;到會股東情況,股東棄權情況。召開股東會會議,應該於會議召開15日前通知全體股東,年度股東大會應當提前20日通知全體股東。
3、會議主持狀況:首次會議由出資最多的股東召集和主持,一般情況由董事會召集,董事長主持。董事長因特殊緣故不能履行職務時,由董事長指定的副董事長或其他董事主持。副董事長不能履行職務或者不履行職務的,由半數以上董事共同推舉一名董事主持。
4、會議決議狀況:股東大會由股東按出資比例行使表決權,股東大會對修改公司章程、公司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分立、合並、解散或者變更公司形式作出決議,必須經出席會議的股東所持表決權的2/3以上通過。
股東會會議的具體表決結果,持贊同、反對、棄權意見股東所代表的股份數,占出席股東大會的股東所持股份總數的比例。持反對或棄權意見的股東狀況。
5、簽署:股東大會決議由股東蓋章或簽字(自然人股東)。
6. 個人持股超過5%如何公告
購買方的信息披露義務包括:持有上市公司已發行股份達到5%的,應當在三個交易日內公告(權益變動報告書)且不得再行買賣該公司股票。
持有上市公司已發行股份5%後,每增減5%,應當在三個交易日內公告,並在公告後的二日內不得再行買賣。
通過證券交易所的證券交易,持有上市公司已發行股份30%時,繼續增持的,應當進行要約收購,並應當編制要約收購報告書,並就要約收購報告書摘要作提示性公告。
拓展資料:
根據《證券法》的規定,投資者持有一個上市公司已發行的股份的百分之五後,通過證券交易所的證券交易,其所持該上市公司已發行的股份比例每增加或者減少百分之五,應當依照規定進行報告和公告。首先,這里的「持股」包括直接持有和間接持有。間接持有包括以親屬名義或者以合夥的名義的購買的股票的持有和兩個有控股關系的投資者合計持有。
公告時間。投資者持有一個上市公司已發行的股份的百分之五後,通過證券交易所的交易,其所持該上市公司已發行的股份比例每增加或者減少百分之五時起三日內,向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證券交易所作出書面報告,通知該上市公司,並予以公告。
禁止行為。在報告期限內和作出報告、公告後二日內,不得再行買賣該上市公司的股票。這里的「二日」為公告後二日,因此,在自公告之日起五日內都不得從事該上市公司股票的買賣。
出售方的信息披露義務包括:減持比例達到5%的,應當在三個交易日內公告,並在公告後的二日內不得再行買賣;5%以上大股東因減持股份導致其持股比例低於5%的,應當在二個交易日內公告;公司控股股東因減持股份導致公司控股股東或實際控制人變更的,應當公告權益變動報告書;已實施股改公司的股票,持股5%以上股東每增減1%時必須公告。
購買方的信息披露義務包括:持有上市公司已發行股份達到5%的,應當在三個交易日內公告(權益變動報告書)且不得再行買賣該公司股票;持有上市公司已發行股份5%後,每增減5%,應當在三個交易日內公告,並在公告後的二日內不得再行買賣。
通過證券交易所的證券交易,持有上市公司已發行股份30%時,繼續增持的,應當進行要約收購,並應當編制要約收購報告書,並就要約收購報告書摘要作提示性公告。中國證監會在15日內無異議的,收購人可以公告要約收購報告書。對符合規定條件的收購人,也可以向中國證監會申請要約豁免。
投資者持有一個上市公司已發行的股份的百分之五後,通過證券交易所的交易,其所持該上市公司已發行的股份比例每增加或者減少百分之五時起三日內,向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證券交易所作出書面報告,通知該上市公司,並予以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