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證券公司員工可以炒股嗎
證券公司的員工是不可以炒股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第四十三條證券交易所、證券公司和證券登記結算機構的從業人員、證券監督管理機構的工作人員以及法律、行政法規禁止參與股票交易的其他人員,在任期或者法定限期內,不得直接或者以化名、借他人名義持有、買賣股票,也不得收受他人贈送的股票。任何人在成為前款所列人員時,其原已持有的股票,必須依法轉讓。
(1)證券公司職員不能買賣股票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第一百三十二條因違法行為或者違紀行為被開除的證券交易所、證券登記結算機構、證券服務機構、證券公司的從業人員和被開除的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不得招聘為證券公司的從業人員。
第一百三十三條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和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禁止在公司中兼職的其他人員,不得在證券公司中兼任職務。
第一百三十四條國家設立證券投資者保護基金。證券投資者保護基金由證券公司繳納的資金及其他依法籌集的資金組成,其籌集、管理和使用的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貳』 證券公司工作的人不能炒股嗎
證券公司工作人員禁止買賣股票。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
第四十三條證券交易所、證券公司和證券登記結算機構的從業人員、證券監督管理機構的工作人員以及法律、行政法規禁止參與股票交易的其他人員,在任期或者法定限期內,不得直接或者以化名、借他人名義持有、買賣股票,也不得收受他人贈送的股票。
任何人在成為前款所列人員時,其原已持有的股票,必須依法轉讓。
(2)證券公司職員不能買賣股票擴展閱讀:
主要有以下幾類人員不得買賣股票:
一是上市公司的主管部門以及上市公司的國有控股單位的主管部門中掌握內幕信息的人員及其父母、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不準買賣上述主管部門所管理的上市公司的股票。
二是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及其派出機構、證券交易所和期貨交易所的工作人員及其父母、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不準買賣股票。
三是本人的父母、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在證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任職的,或者在由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授予證券期貨從業資格的會計(審計)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投資咨詢機構、資產評估機構、資信評估機構任職的,這些黨政機關工作人員不得買賣與上述機構有業務關系的上市公司的股票。
四是掌握內幕信息的黨政機關工作人員,在離開崗位三個月以內,繼續受該規定的約束。由於新任職務而掌握內幕信息的黨政機關工作人員,在任職前已持有的股票和證券投資基金必須在任職後一個月內作出處理,不得繼續持有。
『叄』 證券公司從業人員可以炒股嗎
隨著經濟崛起,我國投資理財行業也在不斷高速發展,但在證券行業中,一直流傳著證券從業人員炒股規定,並且國家相關法律也作出明確。那麼,證券從業人員自己能炒股嗎?發現會怎樣?一起去看看。
證券公司從業人員可以炒股嗎?
證券公司從業人員不可以炒股。證券從業人員炒股,可能伴生內幕交易、利益輸送等違法違規行為,破壞市場信心,因此,對於這一行為,法律是明令禁止的。
並且在《證券從業人員執行行為准則》中第九條規定,證券從業人員不得從事以下活動:
(一)從事內幕交易或利用未公開信息交易活動,泄露利用工作便利獲取的內幕信息或其他未公開信息,或明示、暗示他人從事內幕交易活動;
(二)利用資金優勢、持股優勢和信息優勢,單獨或者合謀串通,影響證券交易價格或交易量,誤導和干擾市場;
(三)編造、傳播虛假信息或做出虛假陳述或信息誤導,擾亂證券市場;
(四)損害社會公共利益、所在機構或者他人的合法權益;
(五)從事與其履行職責有利益沖突的業務;
(六)接受利益相關方的賄賂或對其進行賄賂,如接受或贈送禮物、回扣、補償或報酬等,或從事可能導致與投資者或所在機構之間產生利益沖突的活動;
(七)買賣法律明文禁止買賣的證券;
(八)利用工作之便向任何機構和個人輸送利益,損害客戶和所在機構利益;
(九)違規向客戶做出投資不受損失或保證最低收益的承諾;
(十)隱匿、偽造、篡改或者毀損交易記錄;
(十一)中國證監會、協會禁止的其他行為。
如果證券從業人員炒股被發現會怎樣?
將會面臨這些懲罰:一、失去從業資格;二、沒收違法所得款項;三、依法處理非法持有的股票;四、買賣股票等值以下的罰款;五、如果是國家工作人員還將給予行政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