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能不能通過收購股票成為公司最大的股東
在a股只要控制一家公司25%的股票,並且是第一大股東,就成為這家公司實際控制人了
Ⅱ 上市公司被收購後股民的股票怎麼處理
退市公司在代辦股份轉讓系統掛牌之前,股東應盡快辦理股份確權與轉託管手續,否則有可能無法趕上在該公司第一個交易日進行交易。
退市公司掛牌之後,股東可以繼續辦理股份確權與轉託管手續,但其股份需要經過兩個交易日之後方可轉讓(即三板交易)。
上市公司在被暫停上市後,即停止在A股市場交易。股民避免損失最好的辦法就是在暫停上市前,即股票仍在交易時,賣出該股票,進行適當止損。
(2)收購公司股票擴展閱讀:
《公司法》第157條:
上市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國務院證券管理部門決定暫停其股票上市:
(1)公司股本總額、股權分布等發生變化不再具備上市條件;
(2)公司不按規定公開其財務狀況,或者對財務會計報告作虛假記載;
(3)公司有重大違法行為;
(4)公司最近3年連續虧損。
公司決議解散、被行政主管部門依法責令關閉或者被宣告破產的,由國務院證券管理部門決定終止其股票上市。
Ⅲ 一個公司想收購另一個公司,是不是需要先收購他的股票,該用什麼辦法收購別公司股票呢
如果那家公司已經上市了,就可以公開收購他們的股票,也可以直接跟大股東談,直接收購股東手裡的股份也行。
Ⅳ 企業被收購了,股票會怎樣
公司被收購,這股票一般會在收購前大大的漲.正式收購後莊家出貨就差不多該跌了
Ⅳ 收購公司股份是什麼意思
股份收購,就是一個人收購了另外一個人所擁有的某個公司的股份。一般是指不獲取目標公司控制權的股權收購行為,收購方只處於參股地位,收購股份通常是試探性的多角化經營的開始和策略性的投資,或是為了強化與上、下游企業之間的協作關聯,如參股供應商以求保證原材料供應的及時和價格優惠,參股經銷商以求產品銷售的順暢、貸款回收的及時等。還有一些企業購買股份是為了通過關聯交易轉移利潤,或通過股份的買賣交易獲利。
擴展:
股票是一種有價證券,是股份公司為籌集資金發給出資人作為公司資本部分所有權的憑證,成為股東以此獲得股息和紅利。
股份 Shares
股份代表對公司的部分擁有權,分為普通股、優先股、未完全兌付的股權。
Ⅵ 收購大量股票就可以收購一家公司
只要你擁有該股份公司的50%以上的股份那麼你就是該公司的控股股東,就收購了。 不過在超過5%的時候就要發公告了。後面就要觸發要約收購了。
股份公司的股票都是同股同權。面值相等。所以都一樣。公司內部的股份也可以在市面上流通。不過對於公司內部的股份上市流通又一定的限制。一般都是上市過後的12個月或24個月的限制期限。這就是大小非解禁股。
Ⅶ 怎樣利用股票收購上市公司
如果目標公司是全流通,就有可能通過在二級市場上購買股票進行收購
擁有目標公司股票達5%,必須公告,達30%,要麼減持,要麼發出全面要約收購,然後購買願意出讓股東的股票,完成收購.
Ⅷ 公司被上市公司收購後,原來公司的原始股票怎麼處理
公司被上市公司收購後,公司原股份怎麼處理由收購協議而定,如果是全資收購的一般向被收購公司的股東支付資金,收購股東的股份。
《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
第五十條收購人公告上市公司收購報告書時,應當提交以下備查文件:
(一)中國公民的身份證明,或者在中國境內登記注冊的法人、其他組織的證明文件;
(二)基於收購人的實力和從業經驗對上市公司後續發展計劃可行性的說明,收購人擬修改公司章程、改選公司董事會、改變或者調整公司主營業務的,還應當補充其具備規范運作上市公司的管理能力的說明;
(三)收購人及其關聯方與被收購公司存在同業競爭、關聯交易的,應提供避免同業競爭等利益沖突、保持被收購公司經營獨立性的說明;
(四)收購人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其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最近2年未變更的說明;
(五)收購人及其控股股東或實際控制人的核心企業和核心業務、關聯企業及主營業務的說明;收購人或其實際控制人為兩個或兩個以上的上市公司控股股東或實際控制人的,還應當提供其持股5%以上的上市公司以及銀行、信託公司、證券公司、保險公司等其他金融機構的情況說明;
(六)財務顧問關於收購人最近3年的誠信記錄、收購資金來源合法性、收購人具備履行相關承諾的能力以及相關信息披露內容真實性、准確性、完整性的核查意見;收購人成立未滿3年的,財務顧問還應當提供其控股股東或者實際控制人最近3年誠信記錄的核查意見。
境外法人或者境外其他組織進行上市公司收購的,除應當提交第一款第(二)項至第(六)項規定的文件外,還應當提交以下文件:
(一)財務顧問出具的收購人符合對上市公司進行戰略投資的條件、具有收購上市公司的能力的核查意見;
(二)收購人接受中國司法、仲裁管轄的聲明。
(8)收購公司股票擴展閱讀
原始股的認購
對有意購買原始股的朋友來說,一個途徑是通過其發行進行收購。股份有限公司的設立,可以採取發起設立或者募集設立的方式。發起設立是指由公司發起人認購應發行的全部股份而設立公司。募集設立是指由發起人認購公司應發行股份的一部分,其餘部分向社會公開募集而設立公司。
由於發起人認購的股份一年內不得轉讓,社會上出售的所謂原始股通常是指股份有限公司設立時向社會公開募集的股份。
另外一個途徑即通過其轉讓進行申購。公司發起人持有的股票為記名股票,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內不得轉讓。一年之後的轉讓應該在規定的證券交易場所之內進行,由股東以背書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方式轉讓。對社會公眾發行的股票,可以為記名股票,也可以為無記名股票。
無記名股票的轉讓則必須在依法設立的證券交易場所轉讓。一些違規的股權交易大多數是以投資咨詢公司的名義進行的,而投資咨詢機構並不具備代理買賣股權的資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