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股份有限公司不一定公開發行股票嗎
凡是向社會公開幕集的均為股票,
只不過需要經過公司登記機關報送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的核准文件
也就是必須經過有關部門批准。
2. 股份有限公司向社會公開發行股票應該
選擇D。 理由如下: 1、能代表公司發行股票的發行人身份的主體是股東大會,而不是董事會,董事會是股東大會為處理重大事務的常設機構,由股東大會選舉產生,但代表公司最大的權力機構是股東大會,因此,諸如申請公司股票上市這一重大事件的決定權在股東大會,因此,B、C兩項首先可以排除在外; 2、公司申請發行股票的程序是這樣的,發行人按照中國證監會頒布的《公司公開發行股票申請文件標准格式》製作申請文件,經省級人民政府或國務院有關部門同意後,由主承銷商推薦並向中國證監會申報。由此可見,「A.股東大會作出決議必並報國務院授權部門或省級人民政府批准」這一條,是肯定的,這一條只是「股份有限公司向社會公開發行股份」的第二步,如果公司「作出決議」是第一步的話,那麼,後續仍然需要完成很多道程序才能實現上市,比如第三步「D.股東大會作出決議在國務院授權部門或省級人民政府批准後國務院證券管理部門批准」中的「國務院證券管理部門批准」,才是重中之中,因為,由「國務院授權部門或省級人民政府批准」的批准只是由科技部、中科院、發改委、經貿委等部門對申請上市企業是否符合國家相關產業政策及技術標准要求進行「初審」,這個初審具體需要做的事情也就是由國家相關部委查查資料、回回涵件這些事,只是在「宏觀方面」的把關,而真正涉及到對企業的具體情況進行考察的,正是D項中「國務院證券管理部門批准」這一項,因此,D項比A項更具體,當然,我不能說A項不對,而應該說D項更具體、更准確; 3、「國務院證券管理部門」這是一個抽向概念,而不是一個具體單位,比如中國證監會,可以說是「國務院證券管理部門」,而上海證券交易所、深圳證券交易所,也可以說是「國務院證券管理部門」,或者說,他們都是「國務院證券管理部門」的「相關部門」,只不過,中國證監會是主管部門,而上交所、深交所是執行部門,受中國證監會的管理,因此,股份公司發行股票,首先必須向上交所或深交所提出申請,上交所或深交所再將相關材料報證監會進行相關的「初審」,然由,初審通過,才由上交所或深交所進行具體的考察,再報證監會發行審核委員會進行「審核」,因此,這一步才是關鍵中的關鍵,當然,「發行審核委員會」的信息來源自然是來自上交所或深交所的「具體考察」,也就是說,前述「國務院證券管理部門批准」這一項,決定權是中國證監會,而「決定性的考察工作」則在於上交所或深交所,這就是之所以說D項比A項更具體、更准確的原因; 4、我國證券交易所即上交所與深交所是非營利的會員制交易所,下屬單位由一定的量的會員組成,比如各大券商就是它們的會員,目前比較有實力的券商有中信證券 (深圳)、 海通證券 (上海)、國泰君安 (上海) 、銀河證券 (北京) 、廣發證券 (廣州) 、申銀萬國 (上海) 、國信證券 (深圳) 、招商證券 (深圳) 、中信建投 (北京)、華泰證券 (南京)等等,這些券商就相當於上交所、深交所的代理商,從事全國各地的上交所、深交所相關證券業務,包括對股份公司發行股票的推薦與承銷工作,因此,作為股份公司想發行股票,首先要做的事情是找一家證券公司進行代理合作,然後由他們向上交所或深交所提出代理申請,上交所或深交所進行決定性的考察,中國證監會進行最後的「審核」,再結合大部分券商都是國有資產這一點來看,對於普通投資者來講,上至證監會,下至交易所、券商都可以視之為「國務院證券管理部門」的「相關部門」,因此,只有由這些「相關部門」都「批准」通過後,發行股票才可能成為現實。
3. 股份有限公司都可以向社會公開發行股票嗎
國家公司法規定:
股份有限公司的設立,可以採取發起設立或者募集設立的方式。
發起設立,是指由發起人認購公司應發行的全部股份而設立公司。
募集設立,是指由發起人認購公司應發行股份的一部分,其餘股份向社會公開募集或者向特定對象募集而設立公司。
所以不是所有的股份有限公司都是向社會公開發行股票的。要公開發行必須滿足比發起設立更多的條件,必須經證監會審核通過才行。
4. 股份公司公開發行的股票一般佔到公司全部股票份額的多少呢緊急求助,謝謝!
這要分為IPO還是再融資。如果是IPO,那麼要分發行和上市兩部分來考慮。
以IPO為例,
從發行的角度,發起人認購的股份數量不得少於發行後總股本的35%。也就是說,本次公開發行的股票不能超過發行後總股本的65%。
從上市的角度,公開發行的股票要達到公司總股本的25%以上;如果公司總股本在4億元以上的,公開發行股份的比例要達到總股本的10%以上。這一條無論是IPO還是再融資的公司如果要上市都必須滿足的條件。
5. 什麼叫公司股票公開發行
公開發行是指沒有特定的發行對象,面向廣大投資者分開推銷的發行方式。發行人通過中介機構向不特定的社會公眾廣泛地發售證券。在公募發行情況下。所有合法的社會投資者都可以參加認購。公開發行的股票不一定要求上市。但是上市必須要求公開發行股票。
基本步驟
公開發行證券,必須符合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條件,並依法報經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或者國務院授權的部門核准;未經依法核准,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公開發行證券。
發行人申請公開發行股票、可轉換為股票的公司債券,依法採取承銷方式的,或者公開發行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實行保薦制度的其他證券的,應當聘請具有保薦資格的機構擔任保薦人。
保薦人應當遵守業務規則和行業規范,誠實守信,勤勉盡責,對發行人的申請文件和信息披露資料進行審慎核查,督導發行人規范運作。
保薦人的資格及其管理辦法由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規定。
設立股份有限公司公開發行股票,應當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規定的條件和經國務院批準的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規定的其他條件,向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報送募股申請和下列文件:
(一)公司章程;
(二)發起人協議;
(三)發起人姓名或者名稱,發起人認購的股份數、出資種類及驗資證明;
(四)招股說明書;
(五)代收股款銀行的名稱及地址;
(六)承銷機構名稱及有關的協議。
依照本法規定聘請保薦人的,還應當報送保薦人出具的發行保薦書。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設立公司必須報經批準的,還應當提交相應的批准文件。
6. 有限股份公司募集設立與上市公司公開發行股票有什麼不同
你好,我是國際注冊高級金融分析師李滸,網路名片是大海撈金
有限股份公司募集設立是設立股份公司的一種設立方式,即募集設立。總體來講就是發起人認購一部分股份,其他部分向社會公開募集,募集成功後驗資,再去登記設立股份公司,其結果就是股份公司成立了。
上市公司公開發行股票也是上市之前的公開發行股票,這個一般是在股份制改制這個階段完成,就是公司要上市的話,就必須設立股份公司,就要完善下股權就夠,有的公司在這個階段都會引進戰略投資者,會向戰略投資者發行一部分股份,可以存量發行(即轉讓一部分現有股權),也可以增量發行(即增資擴股),這次發行的股票在上市後1年內會鎖定,1年後戰略投資者就可以買了套現,即收回投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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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股份有限公司申請公開發行股票的條件是什麼
生產經營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發行的普通股限於一種,同股同權,發起人認購的股本數額不少於公司擬發行股本總額的35%等等。
8. 股份有限公司申請公開發行股票的條件
(一)公司的生產經營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具備健全且運行良好的組織機構。
(二)公司發行的普通股只限一種,同股同權。
(三)向社會公眾發行的部分不少於公司擬發行的股本總額的百分之二十五,其中公司職工認購的股本數額不得超過擬向社會公眾發行的股本總額的百分之十。
公司擬發行的股本總額超過人民幣四億元的,證監會按照規定可酌情降低向社會公眾發行的部分的比例,但是,最低不少於公司擬發行的股本總額的百分之十。
(四)具有持續盈利能力,財務狀況良好。
(五)發行人在最近三年財務會計文件無虛假記載,無其他重大違法行為。
(六)經國務院批準的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規定的其他條件。
(8)股份公司公開發行股票的擴展閱讀:
當公司向社會公開募集股份時,應就有關股份發行的信息依法公開披露。其中,包括公告招股說明書,財務會計報告等。同次發行的股份,每股的發行條件和價格應當相同。任何單位或者個人所認購的股份,每股應當支付相同價額。發行的同種股份,股東所享有的權利和利益應當是相同的。
股票的發行價格可以分為平價發行的價格和溢價發行的價格。平價發行是指股票的發行價格與股票的票面金額相同,也稱為等價發行、券面發行。溢價發行是指股票的實際發行價格超過其票面金額。
9. 什麼公司可以公開發行股票
1、所有股份公司都可以公開發行股票,不過對發行方式、發行范圍、股東數量、認股方式、審計要求、公司公告內容有不同的要求。
2、一般公司股東數量不超過50名。
3、非上市公司不可以發行社會公眾股份,但可以發行面向具體對象的股份。
10. 股份有限公司都可以公開發行股票嗎
公開發行就是指通過交易所向不特定的人發行
不通過交易所進行公開發行是違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