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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公司分紅的順序

發布時間: 2021-05-06 02:50:52

⑴ 股票是如何分紅的多久一次

國內股票少有分紅,國外是按季分行。一般來說,上市公司分紅有兩種形式;向股東派發現金股利和股票股利,上市公司可根據情況選擇其中一種形式進行分紅,也可以兩種形式同時用。
國外是按季分行。「按季分紅」就是國外上市公司成熟的表現,表明國外公司是重視回報股東的。中國股市還是一個重融資輕回報的市場。在中國股市裡融資才是第一位的,至於回不回報投資者,其實是一件無所謂的事情。在中國股市裡,上市公司5年、8年甚至10幾年不回報投資者似乎也是正常的。因為中國股市並沒有形成一種以不分紅為恥辱的風氣。

⑵ 公司股權怎麼分紅

股權是指股票持有者所具有的與其擁有的股票比例相應的權益及承擔一定責任的權力,股東根據所持股票份額的大小從而享有不同的權力以及公司利潤的分配權。股權分紅有兩種,一種是直接發錢,俗稱為派息,一種是發股票,俗稱送股。至於要採取哪種方式,那就得看上市公司的決定。根據《公司法》規定,公司繳納所得稅後的利潤,應按照彌補虧損、提取法定盈餘公積金、提取公益金、支付優先股股利、提取任意盈餘公積金、支付普通股股利的順序進行分配。

⑶ 股份公司利潤分配順序(簡述)

(1)提取法定盈餘公積金。法定盈餘公積金按照稅後凈利潤的10%提取。法定盈餘公積金已達注冊資本的50%時可不再提取。提取的法定盈餘公積金用於彌補以前年度虧損或轉增資本金。但轉增資本金後留存的法定盈餘公積金不得低於注冊資本的25%。

(2)提取法定公益金。根據《公司法》規定,法定公益金按稅後利潤的5~10%提取。提取的公益金用於企業職工的集體福利設施。

(3)向投資人分配利潤。企業以前年度未分配的利潤,可以並入本年度分配。

需要指出,不同所有制形式和經營形式的企業都應遵循上述分配順序。但股份有限公司有其特殊性,股份有限公司在提取了法定盈餘公積和法定公益金之後,應按照下列順序進行分配:支付優先股股利;提取任意盈餘公積金。任意盈餘公積金按照公司章程或者股東會決議提取和使用;支付普通股股利。

股份有限公司當年無利潤時,不得向股東分配股利,但在用盈餘公積金彌補虧損後,經股東大會特別決議,可以按照不超過股票面值6%的比例用盈餘公積金分配股利,在分配股利後,企業法定盈餘公積金不得低於注冊資本金的25%。

另外,企業發生的年度虧損,可以用下一年度實現的稅前利潤彌補;下一年度稅前利潤不足彌補的,可以在5年內延續彌補;5年內不足彌補的,應當用稅後利潤彌補。企業發生的年度虧損以及超過用利潤抵補期限的也可以用以前年度提取的盈餘公積金彌補。

需要指出,企業以前年度虧損未彌補完,不得提取法定盈餘公積金和法定公益金。在提取法定盈餘公積金和法定公益金之前,不得向投資者分配利潤。

(3)股票公司分紅的順序擴展閱讀:

公司分配當年稅後利潤時,應當提取利潤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積金。公司法定公積金累計額為公司注冊資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公司的法定公積金不足以彌補以前年度虧損的,在依照前款規定提取法定公積金之前,應當先用當年利潤彌補虧損。

公司從稅後利潤中提取法定公積金後,經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決議,還可以從稅後利潤中提取任意公積金。

公司彌補虧損和提取公積金後所余稅後利潤,有限責任公司依照本法第三十四條 的規定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東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規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

股東會、股東大會或者董事會違反前款規定,在公司彌補虧損和提取法定公積金之前向股東分配利潤的,股東必須將違反規定分配的利潤退還公司。

⑷ 股票分紅

1分紅後因為除權除息確實算起來錢還是那麼多,但分紅的上市工司總比不分紅的要好一些,有很多上市公司不分紅一是因為業績差沒有錢,再就是捨不得錢,所謂的鐵公雞了.
2錢在帳面上因除息沒有多出來,錢去哪裡了?去了股民的資金帳戶了.
這里簡單地說一下除權除息的概念,除權即是總價值除以總股票的數量,重新計算股價.除息也是同樣的道理.
在股市裡的股票由於多種因素股價波動太劇烈,人們都忙著計算股價的漲跌.如果是長期投資者,那麼這個公司的分紅就顯得重要了.
投機者根本不會去想著吃股息.投資者又太少,這就是目前市場的現狀.

⑸ 股份有限公司利潤分配順序

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股份有限公司當年實現的利潤總額,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作相應調整後,依法交納所得稅,然後按下列順序分配:
1. 補以前年度虧損(超過5年補虧期)
2. 取法定公積金(一般按10%,且達到注冊資本的50%時,可不再提取)
3. 向投資者分配利潤或股利

股份有限公司在提取了法定盈餘公積之後,應按照下列順序進行分配:支付優先股股利;提取任意盈餘公積金。任意盈餘公積金按照公司章程或者股東會決議提取和使用;支付普通股股利。

股份有限公司當年無利潤時,不得向股東分配股利,但在用盈餘公積金彌補虧損後,經股東大會特別決議,可以按照不超過股票面值6%的比例用盈餘公積金分配股利,在分配股利後,企業法定盈餘公積金不得低於注冊資本金的25%。

另外,企業發生的年度虧損,可以用下一年度實現的稅前利潤彌補;下一年度稅前利潤不足彌補的,可以在5年內延續彌補;5年內不足彌補的,應當用稅後利潤彌補。企業發生的年度虧損以及超過用利潤抵補期限的也可以用以前年度提取的盈餘公積金彌補。

需要指出,企業以前年度虧損未彌補完,不得提取法定盈餘公積金和法定公益金。在提取法定盈餘公積金和法定公益金之前,不得向投資者分配利潤。

⑹ 股份公司利潤分配順序是什麼

根據公司法等有關法規的規定,一般企業和股份有限公司當年實現的凈利潤,一般應按照下列順序分配:

(1)彌補以前年度虧損;

(2)提取法定盈餘公積金;

(3)提取法定公益金;

(4)支付優先股股利;

(5)提取任意盈餘公積金;

(6)支付普通股股利;

(7)轉作資本(股本)的普通股股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