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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募基金公司買賣股票繳納增值稅

發布時間: 2021-05-08 01:29:33

⑴ 不同類型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如何繳納增值稅

Q6:FOF私募基金如何繳納增值稅?
《私募投資基金監督管理暫行辦法》(以下簡稱「證監會令[105]號文」)允許私募基金財產投資於其他基金份額,即FOF(Fund of Fund)私募基金,其收益主要為「持有基金分配收益」以及「持有基金贖回收益」兩類。
(1)持有基金分配收益
《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實施辦法》將基金納入「其他金融商品」范疇,而證監會令[105]號文明確規定「私募基金管理人不得向投資者承諾投資本金不受損失或者承諾最低收益」,即私募基金不屬於承諾保本的金融商品。根據財稅〔2016〕140號文第一條「金融商品持有期間(含到期)取得的非保本的上述收益,不屬於利息或利息性質的收入,不徵收增值稅」之規定,FOF私募基金持有基金份額期間所獲得的基金分配收益,不徵收增值稅。
例外的是,根據證監會《關於保本基金的指導意見》規定「保本基金,是指通過一定的保本投資策略進行運作,同時引入保本保障機制,以保證基金份額持有人在保本周期到期時,可以獲得投資本金保證的基金」,如果嚴格執行財稅〔2016〕140號文,FOF私募基金取得保本基金分配收益,應該按照「貸款服務」繳納增值稅。
(1)持有基金贖回收益
根據《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實施辦法》對於「金融商品轉讓」之界定,FOF私募基金申購、贖回基金的差價收入應該按照「金融商品轉讓」繳納增值稅。
可能存在爭議的是,根據證監會《貨幣市場基金監督管理辦法》第十條「對於每日按照面值進行報價的貨幣市場基金,可以在基金合同中將收益分配的方式約定為紅利再投資,並應當每日進行收益分配」之規定,如果FOF私募基金配置了貨幣市場基金,且該貨幣市場基金保持每日1元的面值報價,其分配的基金收益作為紅利再投資,轉為增加FOF私募基金所持有的該貨幣市場基金份額,當FOF私募基金贖回該等貨幣市場基金產生的收益是否繳納增值稅?
國稅總局對此尚未明確規定。筆者認為,上述「紅利再投資」行為可以分解為「貨幣市場基金收益分配」、「用收益增加認購貨幣市場基金」兩項業務。由於貨幣市場基金並非保本基金,根據財稅〔2016〕140號文第一條之規定,「貨幣市場基金收益分配」環節不徵收增值稅,而「用收益增加認購貨幣市場基金」亦不屬於增值稅納稅范疇,故,上述「紅利再投資」行為無需繳納增值稅。
因此,FOF私募基金管理人所增加的上述貨幣市場基金份額本質上系其用所獲得的貨幣市場基金分配收益認購,「買入價」仍是面值1元。FOF私募基金管理人「持有基金贖回收益」來源於上述貨幣市場基金份額的增加,並非貨幣市場基金面值的上升。根據《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有關事項的規定》第一條第三款「金融商品轉讓,按照賣出價扣除買入價後的余額為銷售額」之規定,該類貨幣市場基金不存在銷售額,故筆者認為,該類貨幣市場基金贖回收益無需繳納增值稅。
Q7:管理多支私募基金的管理人如何繳納增值稅?
根據中國基金業協會制定的《私募投資基金管理人內部控制指引》第十八條規定,私募基金管理人應當制定完善的財產分離制度,不同私募基金財產之間要實行獨立運作,分別核算。
在私募基金管理人對其管理的多支私募基金分別建賬核算的情況下,財稅[2017]56號文第四條允許「管理人可選擇分別或匯總核算資管產品運營業務銷售額和增值稅應納稅額」。鑒於私募基金管理人採用簡易方式計征增值稅,「分別核算方式」和「匯總核算方式」對於發生「金融商品(股票、債券除外,下同)轉讓」應稅行為的私募基金影響較大。
由於「金融商品轉讓」系按照賣出價扣除買入價後的余額為銷售額,而「金融商品轉讓」可能會發生正差,亦可能發生負差,「匯總核算方式」下,私募基金管理人可以用A私募基金的轉讓負差沖抵B私募基金的轉讓正差。整體而言,「匯總核算方式」有利於降低私募基金管理人的稅負。
但是,降低的稅負利益是否在A、B私募基金投資人之間分配,以及如何分配,可能需要私募基金管理人予以斟酌。
Q8:合夥企業形式基金可否適用財稅[2017]56號文?
私募基金不但包括契約型基金,還包括以合夥企業形式設立的私募基金。
與沒有稅務登記的契約型私募基金不同,合夥企業形式私募基金設立後,其本身是可以進行稅務登記的,即合夥企業形式私募基金可以其名義獨立進行納稅申報,無需私募基金管理人繳納或代扣代繳。從這個角度,合夥企業形式基金與財稅[2017]56號文的「管理人繳納增值稅」前提並不完全契合。
但是,在稅局加強對資管產品徵收增值稅的趨勢下,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按照3%的徵收率繳納增值稅」對需要按照6%稅率繳納增值稅的合夥企業形式私募基金稅負有利。並且,財稅[2017]56號文將「私募投資基金」納入「資管產品」范圍,而合夥企業形式私募基金又屬於「私募投資基金」。因此,筆者認為,除國稅總局另出規定外,合夥企業形式私募基金可以與稅局溝通,主張適用財稅[2017]56號文。

⑵ 私募直營店:私募基金如何繳納增值稅

根據《增值稅暫行條例》規定,私募基金屬於金融服務手續費、管理費等按直接收費金融服務征稅,在金融市場倒賣證券產生的差價按轉入金融商品征稅。稅率均為6%。

⑶ 投資私募基金繳稅嗎

哪種私募基金需要徵收增值稅?

「140號文」的第四條明確提出,「資管產品運營過程中發生的增值稅應稅行為,以資管產品管理人為增值稅納稅人」。意思就是說,兒子發生了應稅行為,由老子來交稅。

對於契約型私募基金來說,其本身不繳稅,但需要由私募基金管理人來繳納增值稅;而對於有限合夥型和公司型私募基金來說,則由其背後的合夥企業或公司繳納增值稅。

私募基金如何繳納增值稅?

超市購物需要繳納消費稅、買車子、房子需要繳納購置稅,這里的超市購物、買車買房就是所謂的應稅行為。而此次新文件也對私募基金管理人的應稅行為也做了規定。

私募基金簡單說,就是客戶把錢給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在二級市場上買賣股票等投資品種,獲得投資收益扣除固定管理費和業績報酬後,再返還給投資者。

而這其中就有兩處應稅行為:買賣股票(如果是買賣債券,會有利息收入,也屬於應稅行為,在後面會講)、管理費。而對應到文件中則分別是金融商品轉讓和直接收費金融服務。

金融商品轉讓

金融商品轉讓很好理解,就是買賣有價證券、外匯、金融衍生品等行為,而買賣所獲得的收益則需要繳納增值稅。這里說的交易是在未持有至到期的前提下。

直接收費金融服務

根據文件規定,「所謂直接收費金融服務,是指為金融業務提供相關服務、並且收取費用的業務活動。其中就包括提供資產管理、信託管理、基金管理等服務。」而私募基金管理人收取的管理費即屬於直接收費金融服務,因此也需要繳納增值稅。

投資者最關心的問題在哪裡?

申購和贖回私募基金算不算金融商品轉讓?是否也要繳稅?

文件中說的金融商品轉讓都是站在私募基金管理人或合夥企業、公司層面上,而投資者申贖基金完全是個人行為,是投資者與私募基金管理人之間的合同行為,不屬於金融商品轉讓行為,並不需要繳納增值稅。而如果你是持有至到期贖回,也是不需要繳納的。

私募基金繳納增值稅,會影響我們的投資收益嗎?

首先你要記住:是否繳納增值稅和股權類或者證券類私募基金沒有關系,只和投資標的和方式有關。

如果是FOF類,投資標的如果是資管產品的話,在開放日正常贖回,其中產生的贖回收益,是不需要按照金融商品轉讓繳納增值稅。FOF子基金根據投資情況判斷增值稅的,FOF母基金一般不會持有基金至到期,而是會根據市場趨勢調整基金池。而如果是持有至到期的話,基金一般都是非保本,因此就不需要繳納增值稅。

如果是普通的股票策略私募基金,在持有期間有浮盈,也是不需要繳稅的。因為股票的浮盈只有在變現產生差價收益,才需要繳納增值稅。買私募可以去私募排排網,私募排排網不收認購費。

⑷ 私募等)怎麼交增值稅

(一)貸款服務
基金將資金貸與他人使用而取得的具有保本性質的利息收入,按貸款服務繳納增值稅。
基金持有的各類存款取得的利息收入不徵收增值稅,持有國債、地方政府債、央行票據、政策性金融債券、金融債券、同業存單取得的利息收入免徵增值稅。
基金與金融機構發生的質押式和買斷式買入返售取得的利息收入免徵增值稅,其中包括以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公司為中央對手方的買入返售取得的利息收入。
(二)金融商品轉讓
基金轉讓有價證券、非貨物期貨和其他金融商品所有權產生的差價收入,按金融商品轉讓繳納增值稅。
基金買賣股票、債券①的差價收入免徵增值稅。
①債券,是指依法在境內外合法交易場所發行的、按約定還本付息的有價證券;包括國債、地方政府債、央行票據、政策性金融債券、金融債券、政策性銀行債、企業債、公司債、中期票據、短期融資券、超短期融資券、非公開定向債務融資工具、可轉債、可交換債、中小企業私募債、證券公司短期債、資產支持證券(優先順序、中間級)、同業存單等。
基金通過黃金交易所買賣黃金合約,未發生實物交割的,其差價收入免徵增值稅。
金融商品還本兌付、債券回售、債轉股等行為,不屬於金融商品轉讓,不徵收增值稅。
在相關稅收法規明確前,暫不對基金轉讓、贖回證券投資基金計提增值稅。
轉讓金融商品出現的正負差,按盈虧相抵後的余額為銷售額。
若相抵後出現負差,可結轉下一納稅期與下期轉讓金融商品銷售額相抵,但年末時仍出現負差的,不得轉入下一個會計年度。
(三)執行日前估值增值
基金設置備查表,按單只證券計算 2017 年 12 月31日年末市價高於實際買入價的股票、債券(不包括採用攤余成本法核算的債券)、基金、非貨物期貨的實施日期初待抵扣增值額 ②。
2018 年起每個估值日按先進先出計算賣出備查表內證券對應的轉出待抵扣增值額,當月轉出待抵扣增值額抵減當月累計應稅差價收入,計算當月應交增值稅。
上述操作待備查表內證券全部賣出後結束。
②不包括差價收入免徵增值稅的證券。
(四)執行日後估值增值
基金管理人應當綜合評估實施成本、凈值准確性和波動性、對投資者的影響等因素,對應稅金融商品的估值增值計提預估增值稅。若評估預估增值稅對基金資產凈值不產生重大影響,可與託管人協商一致,不進行預估增值稅。
基金持有轉讓差價應稅金融商品的估值增值,按金融商品轉讓計提預估增值稅。
基金持有的證券投資基金視為在終止確認時採用贖回的交易方式,產生的估值增值不計提預估增值稅。

⑸ 一文看懂:私募基金增值稅怎麼交

根據不同分類交稅。

增值稅是針對應稅行為徵收的間接稅,納稅人如何繳納增值稅,取決於其具體的增值稅應稅行為。財政部稅政司《關於財稅[2016]140號文件部分條款的政策解讀》也明確規定「應根據取得收益的性質,判斷其是否發生增值稅應稅行為,並應按現行規定繳納增值稅」。

根據《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實施辦法》對於「金融服務」的分類,私募基金增值稅應稅行為主要表現為:

(1)貸款服務

私募基金將資金貸與他人使用而取得利息收入,包括金融商品持有期間(含到期)利息(保本收益、報酬、資金佔用費、補償金等)收入、買入返售金融商品利息收入等,均需按照「貸款服務」繳納增值稅。

其中,上述的「保本收益、報酬、資金佔用費、補償金等」系指合同中明確承諾到期本金可全部收回的投資收益。

換而言之,如果私募基金投資於銀行委貸、企業債券等取得的利息或具有利息性質的收入,應當繳納增值稅。考慮到私募基金管理人就「貸款服務」可取得的進項稅抵扣有限,財稅[2017]56號文之「按照3%的徵收率繳納增值稅」的規定,實質上降低了「貸款服務」增值稅稅負。

需要提醒的是,根據《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過渡政策的規定》,私募基金因投資國債、地方政府債取得的利息收入免徵增值稅。

(2)金融商品轉讓

根據《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過渡政策的規定》規定,證券投資基金(封閉式證券投資基金,開放式證券投資基金)管理人運用基金買賣股票、債券取得的金融商品轉讓收入,免徵收增值稅。

鑒於《證券投資基金法》已經明確將私募基金納入證券投資基金範疇,私募基金買賣股票、債券取得的金融商品轉讓收入,同樣適用上述免徵增值稅優惠政策。

至於私募基金因買賣外匯、非貨物期貨等其他金融商品取得金融商品轉讓收入,則應當按照財稅[2017]56號文計征增值稅。

當然,私募基金在持有股票期間,可能會取得股票分紅。由於股票分紅不屬於保本性收益,根據財稅〔2016〕140號文,該等股票分紅不屬於增值稅征稅范疇。

(5)私募基金公司買賣股票繳納增值稅擴展閱讀

註:這里假設增值稅附加=應納稅額×12%。實踐中各地增值稅附加率會有所不同。

(一)契約型私募基金A當期收到基金管理費50萬元(無進項稅額)。另外當期買賣公司債,買入價1000萬元,賣出價1100萬元。期間收到公司債利息50萬元,另收到所持有國債利息30萬元。

【1.管理費】

50萬元為直接收費金融服務銷售額,按照一般計稅方法,6%稅率計算應納稅額。

應納稅額=[含稅銷售額÷(1+稅率)×稅率-當期進項稅額] ×(1+增值稅附加稅率)

=[50÷(1+6%)×6%-0] ×(1+12%)

約3.17萬

納稅主體:該契約型基金的管理人。

【2.債券買賣價差】

1100-1000=100萬元為該金融商品轉讓行為的銷售額,按照簡易計稅方法,3%徵收率計算應納稅額。

應納稅額=含稅銷售額÷(1+徵收率)×徵收率×(1+增值稅附加稅率)

=100W÷(1+3%)×3% ×(1+12%)

約3.26萬

納稅主體:該契約型私募基金的管理人。

【3.債券利息】

企業債利息50萬元為貸款服務的銷售額,國債利息收入免稅。按照簡易計稅方法,3%徵收率計算應納稅額。

應納稅額=含稅銷售額÷(1+徵收率)×徵收率×(1+增值稅附加稅率)

=50W÷(1+3%)×3% ×(1+12%)

約1.63萬

納稅主體:該契約型私募基金的管理人。

(二)有限合夥型私募基金當期買賣地方政府債,買入價500萬元,賣出價502萬元。該有限合夥企業為一般納稅人。

【債券買賣價差】

502-500=2萬元為該金融商品轉讓行為的銷售額。本案例應按照一般計稅方法6%稅率計算應納稅額。

應納稅額=[含稅銷售額÷(1+稅率)×稅率-當期進項稅額]×(1+增值稅附加稅率)

=[20000÷(1+6%)×6%-0] ×(1+12%)

約1267.92元

納稅主體:該有限合夥企業。

⑹ 私募基金是怎麼繳納增值稅的

私募排排網為您解答:

超市購物需要繳納消費稅、買車子、房子需要繳納購置稅,這里的超市購物、買車買房就是所謂的應稅行為。而此次新文件也對私募基金管理人的應稅行為也做了規定。

私募基金簡單說,就是客戶把錢給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在二級市場上買賣股票等投資品種,獲得投資收益扣除固定管理費和業績報酬後,再返還給投資者。

而這其中就有兩處應稅行為:買賣股票(如果是買賣債券,會有利息收入,也屬於應稅行為,在後面會講)、管理費。而對應到文件中則分別是金融商品轉讓和直接收費金融服務。

⑺ 到底私募證券投資基金只投滬深A股股票需不需要繳納增值稅

(一)根據《關於資管產品增值稅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稅〔2017〕56號),自2018年1月1日起,私募基金管理人運營私募基金過程中發生的增值稅應稅行為,暫適用簡易計稅方法,按照3%的徵收率繳納增值稅。
(二)根據《關於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6〕36號),對證券投資基金(封閉式證券投資基金,開放式證券投資基金)管理人運用基金買賣股票、債券所取得金融商品轉讓收入免徵增值稅。
(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投資基金法》(2003年10月28日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五次會議通過2012年12月28日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次會議修訂)第二條,證券投資基金包括公開及非公開募集資金設立的證券投資基金,即公募證券投資基金和私募證券投資基金。

⑻ 私募基金產品買賣股票所得是否應征增值稅

現階段國家為了鼓勵投資,暫免個人基金收益的稅收,私募基金提前退出一般會約定高額的贖回費。如果處於封閉期內,只能臨櫃辦理基金份額轉讓手續轉給其他人而無法贖回。

⑼ 私募基金的稅收問題有哪些,直接私募如何納稅

直接私募需要繳納增值稅。征稅方式分為兩種,一是簡易計稅方法,二是一般計稅方法;前者稅率為3%,後者為6%。由於管理費屬於私募基金的自營業務,一直都存在增值稅,按6%交,所以咱就以6%來舉例。我為大家整理了一個表格,便於理解下面的例子。

看題:假設我成立了一家契約型私募基金,向客戶收取了100萬元管理費,另外買賣股票獲利100萬;買賣金融債獲利100萬。(假設進項稅額為零,暫不考慮增值稅附加稅)

解:

1、管理費征稅

100萬元的管理費為直接收費金融服務,而這里的管理費就相當於增值稅銷售額。按照6%稅率計算:

根據公式,銷項稅額=銷售額×稅率

銷售額=含稅銷售額÷(1+稅率)

那麼應納銷項稅額=[含稅銷售額÷(1+稅率)×稅率-當期進項稅額]=[1000000÷(1+6%)×6%-0]

約5.66萬

2、股票、債券買賣收益征稅

炒股賺的100萬元是金融商品轉讓行為的銷售額,由於是契約型基金,則按照簡易計稅方法3%稅率計算:

應納稅額=含稅銷售額÷(1+稅率)×稅率=1000000÷(1+3%)×3%

約2.91萬

買賣債券賺的100萬,同上也要征稅:=1000000÷(1+3%)×3%

約2.91萬

另外,咱們還要注意的是,債券還有利息,假設在持有期間收到金融債和國債利息均為10萬元,那麼這些利息也是要看「地位」征稅的。

金融債利息的10萬元相當於貸款服務的銷售額,而「地位」高點的國債利息收入則是免稅的。所以按照文件的簡易計稅方法3%稅率計算納稅額:=100000÷(1+3%)×3%

約2910

當然,合夥型和公司型私募基金的征稅方法與契約型本質上還是一樣的,不同的則在於稅率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