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股票為什麼有流通股和非流通股之分
這事中國股權分置改革的遺留問題,也是中國特有的
非流通股產生的原因很多
非流通股指中國證券市場上的上市公司中不能在交易市場上自由買賣股票(包括國家股、國有法人股、內資及外資法人股、發起自然人股等);這類股票除了流通權,與流通股不一樣外,其它權利和義務都是完全一樣的。但非流通股也不是完全不能買賣,但可以通過拍賣或協議轉讓的方式來進行流通,但這樣做了,一定獲得證監會的批准,交易才能算生效。
由於很多歷史原因,由國企股份制改造產生的國有股事實上處於暫不上市流通的狀態,其它公開發行前的社會法人股、自然人股等非國有股也被作出暫不流通的安排,這在事實上形成了股權分置的格局。另外,通過配股送股等產生的股份,也根據其原始股份是否可流通劃分為非流通股和流通股。
流通股是指可以在證券市場買賣交易的部分,也就是可以自由流通。
Ⅱ 上市公司為什麼還有非流通股
是由於我國大部分股份制企業都是由原國有大中型企業改制而來,在股份公司上市前原國企改制時產生的國有股以及法人股被做出不參與市場流通的特色形式股票。
在經濟體制轉軌過程中許多企業改製成為上市公司發行股票時,為了不讓國有資源流失以及保護公眾投資者合法權益同時又為了要尊重市場規律,從而對公司的股票做出了股權分置的辦法,被區分為流通股和非流通股。
該兩種股票除了流通權不同以外,其他的權利和義務都是完全一樣的,非流通股的流動形式主要以排放或者協議轉讓的方式來流通,前提是需獲得證監會的批准,交易方可生效。
(2)上市公司股票非流通股擴展閱讀:
2005年8月23日9月4日,中國證監會發布《上市公司股權分置改革管理辦法》,這意味著我國的股權分置改革消除非流通股和流通股的流通制度差異進入全面鋪開階段。
股權分置改革的作用:
1、為了貫徹落實股權分置改革的政策要求,適應資本市場發展新形勢;
2、為有效利用資本市場工具促進公司發展奠定良好基礎。從公司自身角度來說,進行股權分置改革有利於引進市場化的激勵和約束機制,形成良好的自我約束機制和有效的外部監督機制,對於流通股股東來說,通過股改得到非流通股股東支付的對價,流通股股東的利益得到了保護;
3、消除了股權分置這一股票市場最大的不確定因素,有利於股票市場的長遠發展;
4、解決A股市場相關股東之間的利益平衡問題,對於同時存在於H股或者B股的A股上市公司,由A股市場相關股東協商解決股權分置問題。
Ⅲ 上市公司 一般持有自己多少的股票啊非流通股是不是指的這些原始股
持有多少是不確定的,看公司的實際情況!
Ⅳ 什麼叫「非流通股」,有什麼用
非流通股在上市公司的股票中,非流通股股票主要是指暫時不能上市流通的國家股和法人股,其中國家股是在股份公司改制時由國有資產折成的股份,而法人股一部分是成立股份公司之初由公司的發起人出資認購的股份,另一部分是在股份有限公司向社會公開募集股份時專門向其他法人機構募集而成的。這一部分股票未上市流通的原因一是國家股的代表人尚未確定,其上市轉讓難以操作;其二是在發行股票時,部分法人股的募集和社會公眾股條件有所不同;其三是國家股和法人股在上市公司的總股本中所佔比例高達2/3,其上市流通會對現在的二級市場形成較大的沖擊。隨著我國股份制改革的深入、股市的成熟和發展,這一部分股票必然將會進入滬深股市的二級流通市場。
Ⅳ 請問非流通股是不是在公開發行後,卻沒有上市的股票呢
非流通股指中國證券市場上的上市公司中不能在交易市場上自由買賣股票(包括國家股、國有法人股、內資及外資法人股、發起自然人股等);這類股票除了流通權,與流通股不一樣外,其它權利和義務都是完全一樣的.但非流通股也不是完全不能買賣,但可以通過拍賣或協議轉讓的方式來進行流通,但這樣做了,一定獲得證監會的批准,交易才能算生效.
流通股是指可以在證券市場買賣交易的部分,也就是可以自由流通。
Ⅵ 限售股 和 非流通股 有何區別
1、概念不同
限售股是指以前的上市公司,有相當部分的法人股。這些法人股跟流通股同股同權,但成本極低,唯一不便就是不能在公開市場自由買賣。後來通過股權分置改革,實現企業所有股份自由流通買賣。
非流通股指中國證券市場上的上市公司中不能在交易市場上自由買賣的股票,非流通股也不是完全不能買賣,它可以通過拍賣或協議轉讓的方式來進行流通,這樣做了,必須獲得證監會的批准,交易才能生效。
2、包含內容不同
非流通股票:分為國家股、國有法人股、內資及外資法人股、發起自然人股。限售股是指取得流通權後的非流通股,由於受到流通期限和流通比例的限制,被稱之為限售股。中國A股市場的限售股,主要由兩部分構成:一類是股改產生的限售股;另一類是新股首次發行上市(IPO)產生的限售股。
3、期限不同
流通股是指可以在證券市場買賣交易的部分,也就是可以自由流通。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總數5%以上的原非流通股股東,在前項規定期滿後,通過證券交易所掛牌交易出售原非流通股股份,出售數量占該公司股份總數的比例在12個月內不得超過5%,在24個月內不得超過10%。
取得流通權後的非流通股,由於受到以上流通期限和流通比例的限制,被稱之為限售股。
Ⅶ 增發股票、非流通股、流通股、上市股票的區別
流通股和非流通股區別如下:
1.流通股是指上市公司股份中,可以在交易所流通的股份數量。其概念,是相對於證券市場而言的。在可流通的股票中,按市場屬性的不同可分為A股、B股、法人股和境外上市股,與流通股對應的,還有非流通股,非流通股股票主要是指暫時不能上市流通的國家股和法人股。
2.非流通股(non-tradable shares)指中國證券市場上的上市公司中不能在交易市場上自由買賣的股票(包括國家股、國有法人股、內資及外資法人股、發起自然人股等);這類股票除了流通權與流通股不一樣外,其它權利和義務都是完全一樣的。但非流通股也不是完全不能買賣,它可以通過拍賣或協議轉讓的方式來進行流通,這樣做了,必須獲得證監會的批准,交易才能生效。
增發股票是指上市公司為了再融資而再次發行股票的行為,已經上市流通的股票。
上市股票指已經公開發行並於集中市場以開掛牌買賣的股票,公司申請上市須實現連續三個會計年度的盈利,申請條件較上櫃股票嚴格。
Ⅷ 為什麼現在上市公司還有非流通股和流通股
非流通股指中國證券市場上的上市公司中不能在交易市場上自由買賣股票(包括國家股、國有法人股、內資及外資法人股、發起自然人股等);這類股票除了流通權,與流通股不一樣外,其它權利和義務都是完全一樣的。但非流通股也不是完全不能買賣,但可以通過拍賣或協議轉讓的方式來進行流通,但這樣做了,一定獲得證監會的批准,交易才能算生效。
除市場低迷因素外,監管部門也一直希望上述向流通股股東轉讓的辦法能夠一並在《規則》中體現。不過,由於該規定與全流通課題相關,隨著「國九條」股權分置小組成立,這部分內容也讓渡到相應的小組進行研究。有關部門此前的考慮是,非流通股股東在協議轉讓時,必須拿出30%的股份,以高於協議轉讓價10%至20%的價格向流通股股東配售。配售後,流通股股東所持有的這30%股權可上市全流通。這種模式可解決流通股股東無權參與低價協議轉讓市場的問題,也部分解決非流通股的流通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