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股東贈與股權,如何納稅
股權贈與不需要繳稅,對於贈與人來說,因為贈與是無償法律行為,而股權轉讓的應納稅所得額是股權轉讓價款減除股權投資成本和股權交易成本的余額,既然股權轉讓無收益,也就無所謂個人所得稅的繳納。
股權贈與,是公司股東依法將自己的股東權益無償轉讓給他人,使他人取得股權的民事法律行為。股權就是指:投資人由於向公民合夥和向企業法人投資而享有的權利。
㈡ 贈予股份需要交稅嗎
公司股東要繳納個人所得稅,雙方都要繳納印花稅。
㈢ 公司給的股票怎麼交稅
公司鬼的股票給的時候不用交,但是經分紅的時候就需要交納個人所得稅,按股息的20%繳納。
㈣ 無償接受別人贈與的公司股份需要交稅嗎
具體看情況的。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發布〈股權轉讓所得個人所得稅管理辦法(試行)〉的公告》規定: 股權轉讓收入應當按照公平交易原則確定。第十一條第一款:申報的股權轉讓收入明顯偏低且無正當理由的,主管稅務機關可以核定股權轉讓收入。第十三條第二款:視為有正當理由的情形之一:繼承或將股權轉讓給其能提供具有法律效力身份關系證明的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兄弟姐妹以及對轉讓人承擔直接撫養或者贍養義務的撫養人或者贍養人。因此,將股權無償贈與給能提供具有法律效力身份關系證明的子女,屬於有正當理由情形,不需繳納個人所得稅。 如果是無正當理由就需要繳稅的。
㈤ 送股和轉增股哪種需要交稅
送股需要繳稅。轉增股是用公積金轉化為股本的,公積金其實本身就是股本的一種形式,從一種形式轉化成另一種形式,不需要繳稅。
送股,是一種分紅,是當期利潤的一種分配。分紅分為紅利和紅股,對於分紅個人需要交納所得稅。轉增股雖然同樣是上市公司送予股東的股份,與送紅股不同的是,送股是利潤分配所得,轉增股則從資本公積金轉成股本。
《企業所得稅法》第二十六條(二)款規定:符合條件的居民企業之間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為免稅收入。所稱符合條件的居民企業之間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是指居民企業直接投資於其他居民企業取得的投資收益。
企業所得稅法第二十六條第(二)項和第(三)項所稱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不包括連續持有居民企業公開發行並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個月取得的投資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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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股是上市公司將本年的利潤留在公司里,發放股票作為紅利,從而將利潤轉化為股本。送股後,公司的資產、負債、股東權益的總額結構並沒有發生改變,但總股本增大了,同時每股凈資產降低了。
而轉增股本則是指公司將資本公積轉化為股本,轉增股本並沒有改變股東的權益,但卻增加了股本的規模,因而客觀結果與送股相似。不同點
1、轉增股是指用公司的資本公積金按權益折成股份轉增,而送股是用公司的未分配利潤以股票的形式送給股東的股利;
2、紅股來自公司的年度稅後利潤,只有在公司有盈餘的情況下,才能向股東送紅股,而轉增股本卻來自於資本公積,它可以不受公司本年度可分配利潤的多少及時間的限制,只要將公司賬面上的資本公積減少一些,增加相應的注冊資本金就可以了。
轉增股雖然同樣是上市公司送予股東的股份,與送紅股不同的是,送股是利潤分配所得,轉增股則從資本公積金轉成股本。轉增是從資本公積里取出錢換成股份分給大家,送股是從未分配利潤里取出錢換成股份分給大家。
㈥ 公司贈與股份給員工需要交納個人所得稅么
需要。股權受贈方需要按偶然所得進行繳納個人所得稅。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
第二條下列各項個人所得,應當繳納個人所得稅:
(一)工資、薪金所得;
(二)勞務報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許權使用費所得;
(五)經營所得;
(六)利息、股息、紅利所得;
(七)財產租賃所得;
(八)財產轉讓所得;
(九)偶然所得。
居民個人取得前款第一項至第四項所得(以下稱綜合所得),按納稅年度合並計算個人所得稅;非居民個人取得前款第一項至第四項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項計算個人所得稅。納稅人取得前款第五項至第九項所得,依照本法規定分別計算個人所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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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
第三條個人所得稅的稅率:
(一)綜合所得,適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額累進稅率(稅率表附後);
(二)經營所得,適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額累進稅率(稅率表附後);
(三)利息、股息、紅利所得,財產租賃所得,財產轉讓所得和偶然所得,適用比例稅率,稅率為百分之二十。
第四條下列各項個人所得,免徵個人所得稅:
(一)省級人民政府、國務院部委和中國人民解放軍軍以上單位,以及外國組織、國際組織頒發的科學、教育、技術、文化、衛生、體育、環境保護等方面的獎金;
(二)國債和國家發行的金融債券利息;
(三)按照國家統一規定發給的補貼、津貼;
(四)福利費、撫恤金、救濟金;
(五)保險賠款;
(六)軍人的轉業費、復員費、退役金;
(七)按照國家統一規定發給幹部、職工的安家費、退職費、基本養老金或者退休費、離休費、離休生活補助費;
(八)依照有關法律規定應予免稅的各國駐華使館、領事館的外交代表、領事官員和其他人員的所得;
(九)中國政府參加的國際公約、簽訂的協議中規定免稅的所得;
(十)國務院規定的其他免稅所得。
前款第十項免稅規定,由國務院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備案。
第五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減征個人所得稅,具體幅度和期限,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並報同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備案:
(一)殘疾、孤老人員和烈屬的所得;
(二)因自然災害遭受重大損失的。
國務院可以規定其他減稅情形,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備案。
第六條應納稅所得額的計算:
(一)居民個人的綜合所得,以每一納稅年度的收入額減除費用六萬元以及專項扣除、專項附加扣除和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後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二)非居民個人的工資、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額減除費用五千元後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以每次收入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三)經營所得,以每一納稅年度的收入總額減除成本、費用以及損失後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四)財產租賃所得,每次收入不超過四千元的,減除費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減除百分之二十的費用,其餘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五)財產轉讓所得,以轉讓財產的收入額減除財產原值和合理費用後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六)利息、股息、紅利所得和偶然所得,以每次收入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以收入減除百分之二十的費用後的余額為收入額。稿酬所得的收入額減按百分之七十計算。
個人將其所得對教育、扶貧、濟困等公益慈善事業進行捐贈,捐贈額未超過納稅人申報的應納稅所得額百分之三十的部分,可以從其應納稅所得額中扣除;國務院規定對公益慈善事業捐贈實行全額稅前扣除的,從其規定。
本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專項扣除,包括居民個人按照國家規定的范圍和標准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失業保險等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等。
專項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繼續教育、大病醫療、住房貸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贍養老人等支出,具體范圍、標准和實施步驟由國務院確定,並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備案。
㈦ 公司給你股票,你知道怎麼交稅嗎
股票不買不交稅;不分紅不交稅;分紅之後不賣也不交稅;交稅都是在股票賬戶中由系統自動扣款代交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