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1.有限責任公司可以發行股票么
第一百二十六條 股份有限公司的資本劃分為股份,每一股的金額相等。
公司的股份採取股票的形式。股票是公司簽發的證明股東所持股份的憑證。
有限責任公司不可以發行股份籌資資本。
『貳』 公司的股份採取股票的形式。股票是公司簽發的證明股東所持股份的憑證。是對還是錯
對的,股票現在沒有實物,都是以賬目憑證來實現持有和交易
『叄』 關於發起設立的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簽發的問題
和合夥人設立,當然自己簽發,但必須到登記機關注冊。只要不與現有的股票重復,想怎麼製作就怎麼製作。
『肆』 公司與股票是一種什麼樣的關系
股票是公司的融資憑證 是公司給股東的股權憑證 不是所有的公司都能發行股票 也不是所有發行的股票能上市交易
『伍』 我們公司的股票屬於什麼股票啊
只有股份公司才有上市的資格,有限責任公司不能上市。股份公司當然不是一定要上市。上市、不上市,就這兩種狀況吧。
股份公司的設立可以是發起設立,也可以是募集設立;而有限責任公司只能是發起設立,並且股東人數限制是[2,50]人。總體來說,有限責任公司的設立條件寬松。
下面這個,講的比較全面
有限責任公司與股份有限公司的不同點:
(1)兩種公司在成立條件和募集資金方面有所不同。有限責任公司的成立條件比較寬松一點,股份有限公司的成立條件比較嚴格;有限責任公司只能由發起人集資,不能向社會公開募集資金,股份有限公司可以向社會公開募集資金;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人數,有最高和最低的要求,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人數,只有最低要求,沒有最高要求。
(2)兩種公司的股份轉讓難易程度不同。在有限責任公司中,股東轉讓自己的出資有嚴格的要求,受到的限制較多,比較困難;在股份有限公司中,股東轉讓自己的股份比較自由,不象有限責任公司那樣困難。
(3)兩種公司的股權證明形式不同。在有限責任公司中,股東的股權證明是出資證明書,出資證明書不能轉讓、流通;在股份有限公司中,股東的股權證明是股票,即股東所持有的股份是以股票的形式來體現,股票是公司簽發的證明股東所持股份的憑證,股票可以轉讓、流通。
(4)兩種公司的股東會、董事會許可權大小和兩權分離程度不同。在有限責任公司中,由於股東人數有上限,人數相對來計比較少,召開股東會等也比較方便,因此股東會的許可權較大,董事經常是由股東自己兼任的,在所有權和經營權的分離上,程度較低;在股份有限公司中,由於股東人數沒有上限,人數較多且分散,召開股東會比較困難,股東會的議事程序也比較復雜,所以股東會的許可權有所限制,董事會的許可權較大,在所有權和經營權的分離上,程度也比較高。
(5)兩種公司的財務狀況的公開程度不同。在有限責任公司中,由於公司的人數有限,財務會計報表可以不經過注冊會計師的審計,也可以不公告,只要按照規定期限送交各股東就行了;在股份有限公司中,由於股東人數眾多很難分類,所以會計報表必須要經過注冊會計師的審計並出具報告,還要存檔以便股東查閱,其中以募集設立方式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還必須要公告其財務會計報告
『陸』 有限責任公司發行股票嗎
有限責任公司能發行股票,有限公司基本吸收了無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的優點,避免了兩者的不足,股份有限公司可以公開發行股票、債券,在社會上廣泛集資,便於興辦大型企業。
『柒』 注冊公司發行證券與股票有什麼本質區別
公司發行證券就是募集資金來用於公司發展,屬於一級市場。可以是股票,也可以是債券,而一般所說股票交易是公司發行的股票在證券交易所上市後投資者進行買賣的行為,屬於二級市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