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賣股票軟體的公司涉嫌詐騙罪,員工怎麼辦
明知道是上了賊船,不果斷離開,反而和他們分享不義之財,那就是同謀詐騙。
你那麼相信網上那些用戶名就是廣告和聯系方式的,24小時掛網上主動留q號刷評論發私信的,自稱每天兩三個小時就能掙到生活費的,費盡心思兜售網站插入亂碼發鏈接的,哭著喊著要你去看圖片個人空間的,現身說法鼓吹一根網線一台電腦輕松創業的,叫囂網上商城新興項目國外上市免費代理的,貼出截屏附件收款圖要你下載可疑文件的,花言巧語拉你去什麼yy頻道改昵稱交會費的。。是現身說法道聽途說來當托的么?
❷ 一新員工進公司一個多月,他們公司股票詐騙,只是普通業務員,沒有業績,能被叛刑嗎
不會的
如果不知情,沒有參與,就是沒有關系的。
❸ p2p詐騙案件普通員工罪大嗎
判斷員工有沒有責任的依據:1、是不是主觀故意,也就是說你知道不知道公司是詐騙;2、資金有沒有經過你的賬戶,你有沒有非法所得。如果這兩條都沒有的話,那就沒有責任,不過即使如此,如果你是融資業務員,也得上交你的提成和傭金哦
❹ 公司金融股票詐騙,我是剛來公司的員工,不知道公司是詐騙,也沒有業績,我會被判刑嗎
不知者無罪,明知而故為的,涉嫌共同犯罪。涉罪了即有刑事責任後果(判刑)。
❺ 涉嫌詐騙案的公司所有人都被抓起來了,公司的普通員工會負刑事責任麽
要看涉案有多深了,如果知情並參與了非法活動,就麻煩了
❻ 公司涉嫌詐騙我是公司員工會判刑嗎
有的公司專門設立起來對他人進行詐騙,如果公司員工有參與的,就是共犯,也會以詐騙罪論處。
1、犯本罪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2、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3、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詐騙案件具體應用法律的若干問題的解釋》(1996年12月16日)的規定:個人詐騙公私財物2千元以上的,屬於「數額較大」;個人詐騙公私財物3萬元以上的,屬於「數額巨大」。
個人詐騙公私財物20萬元以上的,屬於詐騙數額特別巨大。詐騙數額特別巨大是認定詐騙犯罪「情節特別嚴重」的一個重要內容,但不是唯一情節。詐騙數額在10萬元以上,又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應認定為「情節特別嚴重」:
(1)詐騙集團的首要分子或者共同詐騙犯罪中情節嚴重的主犯;
(2)慣犯或者流竄作案危害嚴重的;
(3)詐騙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急需的生產資料,嚴重影響生產或者造成其他嚴重損失的;
(4)詐騙救災、搶險、防汛、優撫、救濟、醫療款物,造成嚴重後果的;
(5)揮霍詐騙的財物,致使詐騙的財物無法返還的;
(6)使用詐騙的財物進行違法犯罪活動的;
(7)曾因詐騙受過刑事處罰的;
(8)導致被害人死亡、精神失常或者其他嚴重後果的;
(9)具有其他嚴重情節的。
如果公司涉嫌詐騙員工且證據確鑿的情況下,公司會被以詐騙罪論處。我國法律對詐騙罪作出了明確的規定,對詐騙罪的判刑標准也是清楚明了的,由此我們可以知道詐騙公司員工怎麼判刑。只要犯有詐騙罪,最輕的刑罰都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嚴重的會被處以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6)股票公司特大詐騙案普通員工擴展閱讀: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詐騙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2011年4月8日起施行)的規定:詐騙公私財物價值三千元至一萬元以上和三萬元至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上的,應當分別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的「數額較大」與「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
騙公私財物達到上述規定的數額標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能夠依照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的規定酌情從嚴懲處:
(一)通過發送簡訊和撥打電話或者利用互聯網、廣播電視、報刊雜志等發布虛假信息,對不特定多數人實施詐騙的;
(二)詐騙救災和搶險、防汛、優撫、扶貧、移民、救濟、醫療款物的;
(三)以賑災募捐名義實施詐騙的;
(四)詐騙殘疾人、老年人或者喪失勞動能力人的財物的;
(五)造成被害人自殺、精神失常或者其他嚴重後果的。
詐騙數額接近上述規定的「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的標准,並具有前款規定的情形之一或者屬於詐騙集團首要分子的,理當分別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的「其他嚴重情節」、「其他特別嚴重情節」。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關於審理詐騙案件具體應用法律的若干問題的解釋的通知
❼ 公司涉嫌詐騙,普通員工怎樣判刑
要根據該員工是否參與公司股票詐騙的行為來定。如公司員工明知公司從事詐騙行為,而參與詐騙行為的,應當根據參與的詐騙數額進行處罰。詐騙數額不能達到詐騙罪立案標準的,應當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九條規定,對違法行為人進行處罰。
❽ 公司涉嫌詐騙,普通員工有責任嗎
如果員工知道該公司從事的是詐騙活動而進行參考的,員工要作為團伙詐騙的從犯或者主犯承擔相應的刑事責任,如果不知情的,一般不需要承擔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