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上市公司資不抵債,股票無價值,普通股民需要承擔償還余債的責任嗎
普通股民是不需要承擔償還余債的責任的,
所需要承擔的只是股票貶值後的損失。
❷ 上市公司破產會涉及股民嗎股民需要償還負債
你好,會涉及到股民的。股民不需要償還負債,但手中持有的股票就變成廢紙了。
按照國家相關法律,上市公司真破產了的話,是要進行破產清算的。
清算的資產一般要先支付清算費用、國家稅收、員工工資等,然後才考慮股東的利益。一般破產的公司,早就資不抵債了,也少有資產給股東分了。
國內目前極少有上市公司破產,即便到了破產境地,也會進行破產重組,股票也不會一文不值。
❸ 公司在資不抵債時,只要不被注銷股東就不會替公司償還債務若被注銷了股東是否按照持股比例來承擔債務
根據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八條 清算組在清理公司財產、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後,發現公司財產不足清償債務的,應當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請宣告破產。
公司經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產後,清算組應當將清算事務移交給人民法院。
所以,如果公司仍有無法解決的債務即不能稱為清算完畢。清算組在發現公司財產不足以清償全部債務的,應移交法院進入破產程序。
因為有限公司的含義是公司以其全部財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所以股東無需對無法清償的債務承擔償還責任,否則就不是有限公司了。
所以,不管公司有沒有注銷,股東都不需要替公司償還債務。但是如果股東當時出資不實或虛假出資等,應當承擔出資不實的責任。
❹ 公司申請破產,破產清算後的財產不足以抵債,就是說不用清償
1、破產原因是資不抵債或者不能清償到期債務,既然資不抵債或者公司賬面資產不能清償債務才能破產,這些債務是不能按照原來的數額完全清償的了。破產程序後,公司要注銷,從實體和程序上,公司的主體資格都不存在,債務無需再清償。
2、有限責任公司股東對公司債務承擔有限責任,公司的債務以公司所有財產清償,股東以出資額承擔有限責任。也就是說,公司的債務,經過破產程序,沒有完全清償,股東也不用還的。但是如果股東濫用股東地位損害債權人利益的話,股東可能要承擔連帶責任。
按《企業破產法》第一百一十三條規定:破產財產在優先清償破產費用和共益債務後,依照下列順序清償:
(一)破產人所欠職工的工資和醫療、傷殘補助、撫恤費用,所欠的應當劃入職工個人賬戶的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費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支付給職工的補償金;
(二)破產人欠繳的除前項規定以外的社會保險費用和破產人所欠稅款;
(三)普通破產債權。破產財產不足以清償同一順序的清償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4)公司資不抵債破產股票責任散戶償還擴展閱讀:
公司申請破產的條件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企業破產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的規定,申請(被申請)破產的債務人應當具備法人資格,不具備法人資格的企業、個體工商戶、合夥組織、農村承包經營戶不具備破產主體資格。
國有企業向人民法院申請破產時,應當提交其上級主管部門同意其破產的文件;其他企業應當提供其開辦人或者股東會議決定企業破產的文件。 債務人申請破產,應當向人民法院提交下列材料:
(一)書面破產申請;
(二)企業主體資格證明;
(三)企業法定代表人與主要負責人名單;
(四)企業職工情況和安置預案;
(五)企業虧損情況的書面說明,並附審計報告;
(六)企業至破產申請日的資產狀況明細表,包括有形資產、無形資產和企業投資情況等;
(七)企業在金融機構開設帳戶的詳細情況,包括開戶審批材料、帳號、資金等;
(八)企業債權情況表,列明企業的債務人名稱、住所、債務數額、發生時間和催討償還情況;
(九)企業債務情況表,列明企業的債權人名稱、住所、債權數額、發生時間;
(十)企業涉及的擔保情況;
(十一)企業已發生的訴訟情況;
(十二)人民法院認為應當提交的其他材料。 債權人申請債務人破產,應當向人民法院提交下列材料:
一是債權發生的事實與證據;
二是債權性質、數額、有無擔保,並附證據;
三是債務人不能清償到期債務的證據。
❺ 有限責任公司資不抵債,債權人可以向法院申請破產做破產清算。不夠的會讓股東用個人財產償還嗎
不會,有限責任只按認繳的資金償還債務,除非是用欺詐手段借來的
❻ 如果公司破產負債,法人已資不抵債,股東是否有連帶還款責任
不知道你所說的公司是不是一般意義上的有限責任公司。
對有限責任公司來說,(也就是大多數通常意義上的公司),根據《公司法》規定,如果公司的注冊資金已經全部到位,且無股東抽逃資金的情況,股東是無需對公司的債務負連帶責任的。
❼ 有限公司資不抵債,申請破產,小股東有責任還債嗎(根據最新的公司法)
有限公司股東一般僅承擔出資義務,只要出資到位,就無需承擔其他責任。
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規定:第二條企業法人不能清償到期債務,並且資產不足以清償全部債務或者明顯缺乏清償能力的,依照本法規定清理債務。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規定:第三條第二款,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根據上述規定,公司資不抵債,首先必須申請破產,並依法進行清算。股東以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❽ 有限公司宣布破產,如果資不抵債股東應該承擔什麼法律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法條鏈接:《公司法》第三條
1、公司是企業法人,有獨立的法人財產,享有法人財產權。公司以其全部財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
2、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以其認購的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