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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招聘賣股票

發布時間: 2021-05-14 07:24:46

A. 朋友介紹的一個工作,就是去證券公司幫別人買入賣出股票,請問這個職位叫什麼是交易員還是操手盤還有為

我在證券公司工作過,只有資金雄厚的大型證券公司才有自營業務(即買賣股票),小型券商根本沒有許可權,如果有,那也是違規行為,你不妨查查那家證券公司是不是屬於綜合型券商,有沒有自營許可權

B. 入職上市公司前買的股票賣出需要公告嗎

入職上市公司前買的股票賣出一般不需要公告,因為入職的職員一般沒有多少市值的,肯定沒有占整個公司股票的百分之五,如果股份佔比好大,請咨詢公司證券投資部,所以不用公告,如果佔到百分之五也不可能現在才入職!

C. 什麼是股票,公司為什麼要賣股票,公司又是怎麼賺取股票的錢

股票是一種有價證券,是股份公司在籌集資本時向出資人發行的股份憑證,代表著其持有者(即股東)對股份公司的所有權。

公司賣股票的說法不準確,應該是發行股票,其實公司發行股票就是為了籌集資金,也就是說自己想要發展但是沒有那麼多錢所以就想了一個辦法發行股票讓大家集資,當然這個集資是有你風險的不保本的
公司就是靠發行股票來賺錢的,至於上市後股票的漲跌對公司並沒有實質的太大影響。

D. 公司強迫員工賣股票,怎麼辦

我來總結一下你所描述的事實:原單位是有限責任公司,後來被現在的單位也是一個有限責任公司兼並了;原單位曾叫職工入股,但是現在的單位要把有限責任公司改成股份有限公司,所以要你們把手中的股權轉成股票,而你不想轉。大概就是這么一個事實吧
根據你的補充,我的分析如下:
1.A以前快要倒閉就要求職工認購公司股權,至少15000,當時重慶的房價水平也就3000左右
如果當時是強迫交易,那麼是違法的也是不合理的
違法在於民商事的交易重於意思表示真實,如果沒有購買的意思而一方強加自己意志於另一方強買強賣是違法的行為,根據合同法54條屬於可撤銷可變更行為。但是你明知違法的就應當在1年內行使撤銷權,否則訴訟時效經過就不能勝訴了
不合理在於當時公司已接近倒閉,還要你們認股的話,就是企圖把公司債務轉移到職工的身上,因為一旦公司不是被兼並而是破產的話職工將血本無歸

2.現在被另一家更大的有限責任公司B兼並,現已更名為「**股份有限責任公司」
兼並對於之前已經認股的職工來說是起死回生的事情,也正是由於認了股所以現在職工也是新公司的股東之一,受公司法保護

3.B要申請上市,就急著把A以前的職工內部股份處理掉
這個說法是不正確的,在你完整描述事情經過之前多次誤導了我
首先職工內部股份的提法是不正確的,AB之前都是有限責任公司,而有限責任公司對應的是股權而不是股份,是兩個不同的概念
其次B不是因為要上市才急著把股權轉化,而是B要從有限責任公司轉變為股份有限公司需要把股權轉化為股份

4.以開會的形式通知大家
這個會准確的說是股東會,具體是經股東會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決議才能確定公司轉化事宜。因為職工是小股東,表決權小所以無法與大股東抗衡,只能接受通知
但是小股東的法定權利是在公司決議違反原章程時如果不同意轉化可以要求公司回購股權。不建議這么做,下面還有分析

5.你們必須把股票賣給公司,在時限之內不賣,就作廢
如上所分析,你們當前手上持有的是股權而不是股份,請確認這是否為會議的原話。此外不賣也不作廢,依法應該是把股權摺合人民幣退還

6.公司回購的標準是你們工會認可簽字了的,你們沒資格對回購標准提異議了
工會簽字沒用,只要是沒有按照合理價格回購時股東都有權提出異議。至於合理價格的認定一般以當時的市場價為標准,法律另有規定除外

7.公司上市後,就把你們的股票分到另一個公司里去
公司沒完成從有限責任公司變形為股份有限公司之前是無法上市的,而沒處理好股權變形為股票之前是無法成為股份有限公司的,這個說法其實就是嚇唬人,當笑話聽就可以了

8.持股權證者,在股票未獲准上市前對購買股有所有權和收益權
這句話是說你們現在手上拿著的是股權,不是股票。在沒有換成股票前你們對股權是有所有權和收益權的,但是一旦公司變性成為股份有限公司而你們不願意換成股票的話,那麼公司會依法把股權摺合成現金退還給你們從而順利完成變性。因為退了錢給你們就相當於新的**股份有限公司中你們已經不是股東了,那當然不會再有所有權和收益權

其實看完你的描述,只有第一點中原單位強迫認股是違法的,在現單位中如果收購是經三分二以上表決權股東通過、且價格合理的收購是合法的,只是開會中有些話說得不合法罷了。如果行為合法那麼最終的結果是要麼退股換錢,要麼退股權換股票,你們依法只能二選一
而在本案中,你提到了公司要上市,並且是國有公司上市。請問你是否炒股或者了解股票交易,因為在收購價格合理的情況下把股權換成股份後是很暴利的,往往新股上市都會飆升幾十倍不止...
如果公司是打算讓你們把股權換股票的話,建議考慮接受,如果公司只願意退股不願意換股票的話,只要收購價格合理就可以接受。以上兩種都可以的情況下推薦換成股票繼續持有,這種方式獲利最多
希望對你有幫助吧!

E. 我看到很多操盤手的招聘信息,不知道是真的還是假的!我經常買賣股票、做這個行業怎麼樣呢

要想做操盤手必須詳細了解各方面的知識,特別是股票方面知識,還要全面了解股票單位的行情,等等,不要隨便相信那些招聘信息,你先把武裝好自己,再去玩吧

F. 上市公司的普通員工能買賣本公司的股票嗎

如果是內部股,在未解禁之前只能轉讓,私下交易不受法律保護。如果是已經在二級市場上市流通,則可以通過二級市場自由買賣,證券交易所和相關法律將保護投資者的合法權益。

G. 公司內部的人員是不是不能隨便賣出自己的股票的

國外比較嚴格,國內相對要松很多了,只要過了禁售期,基本上隨便賣了 。
《公司法》第142條規定:「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應當向公司申報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變動情況,在任職期間每年轉讓的股份不得超過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總數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內不得轉讓。上述人員離職後半年內,不得轉讓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H. 公司賣股票和發行股票是一回事嗎

1、公司賣別人的股票,就是一個買賣交易;如果賣本公司的股票,你理解的不錯:一般就是指公司股份發行,因為如非特殊原因(如實施員工股權激勵等),公司一般不允許長期持有自己的股票,所以「賣」的股票一般是新發行的股份。

2、實收資本(contributed capital)中應當是優先股排在普通股之前,因為優先股更類似一種債務類的資本來源,股息固定,而且公司解散或破產時,償付順序在債務之後,但優於普通股。

3、至於優先股和普通股的股本溢價哪個應該排前,似乎沒有什麼差異,如果是優先股列示於普通股之前,那麼,相應的優先股溢價也排在前面。

I. 在上市公司上班,和普通股民一樣買賣股票,請問買自己公司的股票犯法嗎

當然可以,不會犯法的

J. 賞100 一朋友在投資公司上班,就是股票交易員,進去的時候交了5000,隨後每個月從工資里扣10

太奇葩的公司了,這是招聘操盤手,還是招聘生肉往裡投資啊?
建議讓媒體曝光看看這家公司的本質吧,說不定錢有得退。
個人估計就是一家所謂的現貨投資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