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如果大股東發布增持公告,到期後沒有完成增持會有什麼後果
沒什麼,沒臉沒皮的大股東多得很,參考2015年的萬科。
『貳』 上市公司大股東公布要增持股票後是否一定必須增持,若不增持是否違法
1.上市公司大股東公布要增持股票後是否一定必須增持不增持,不違法的。
2.大股東增持,僅指持股30%以上股東繼續增持免於發出全面收購要約的情形:
1)持有上市公司股份達到或者超過該公司已發行股份的30%但未達到50%的相關股東,每12個月內增持不超過該公司已發行股份的2%;
2)持有上市公司股份達到或者超過該公司已發行股份的50%的相關股東,繼續增持股份。大股東增持的市場關注度不及大股東減持,相關規則也不及減持規則那麼詳細和明確。對於大股東增持,除了《證券法》外,證監會層面的規則主要集中於《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交易所層面僅有上海證券交易所(以下簡稱「上交所」)發布過《上市公司股東及其一致行動人增持股份行為指引》(以下簡稱「《增持股份行為指引》」)這一專項規定。因此上市公司大股東在公司股價下跌想要增持公司股票時,常常因為對相關規則不熟悉而擔心觸發要約收購義務等。
拓展資料:
為遏制內幕交易,《上市公司股東及其一致行動人增持股份行為指引》規定四個時間段內,大股東不得進行增持。包括,上市公司定期報告公告前30日內;業績預告、業績快報公告前10日內;重大交易或重大事項決定過程中重大事項決定過程中至該事項公告後2個交易日內;其他可能影響股價的重大事件發生之日起至公告後2個交易日內。若擬實施增持計劃的上市公司控股股東、其他投資者及其一致行動人,以及公司高管,通過增持計劃的實施進行內幕交易或進行市場操縱的,交易所將按照規定對相關當事人採取監管措施。
『叄』 上市公司以0元增持是什麼原因
那就是上市公司沒有增持股票,一般情況下沒有增持並不是利空消息,有的公司大股東沒有減持就很不錯了。
『肆』 承諾,不增持股票會有什麼懲罰
這個不違規的,承諾的事情可以反悔的。不是法律規定一定要做的。增持無非是穩定股民的信心,現在股市跌了,增持也沒有什麼用的。所以它就不增持了。
大額增持承諾對市場有重要影響,容易引發股票價格異動。而股東發出增持承諾是市場主體的自主行為,只要符合信披要求監管不宜過度干預,只能在增持承諾落空後才能採取進一步的監管措施。因此,投資者對於股東的增持承諾要仔細甄別,謹防希望落空。
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等作出承諾,通常是相關主體因某種原因和目的所做出的單方允諾,依規履行信息披露公開做出的承諾,會成為投資者決策的依據,不履行公開承諾的增持會誤導投資者,擾亂證券市場秩序。
對於增持承諾落空,監管機構通常會發監管函,或者通報批評,上市公司的後續再融資會受到一定影響。相關規則需要進一步完善,提高增持承諾的強制性。另外,增持承諾可要求每月披露進展情況,如明顯滯後,應及時予以提醒,讓投資者有一定的預期。
拓展資料:股東增持股票意味著什麼?
1.股東增持股票的意思是增加持有本公司的股票,多半是意味著公司股東持續看好公司的發展,所以才會加大資金投入,對二級市場的股民來說,是一個利好消息。
2.股東得到的信息比二級市場股民參考的信息多,公司股東增持,很可能是因為公司未來有重大發展計劃,因此增持是為了未來能獲得更多的收益。
3.如果股票經過長期的下跌之後,股價處於低位,股東認為公司的股票價格與價值不符,被嚴重低估了,從而進行抄底操作,增加持有量等待股票價格上漲。這種情形是向二級市場傳遞公司股票被低估的信號,因此如果股東在底部增持,投資者可大膽買進,持股待漲。
『伍』 個股機構持股數量大幅度減少而股東戶數也大幅度減少,籌碼去哪了
股票機構持股數量大幅撿減少,而股東股數也大幅減少,這些籌碼肯定是去了大股東手中或者機構手中,股票不可能憑空消失的。
上市公司流通股份可以進行建議買賣的,這些股份買賣始終都是有人接手,要麼在機構或者大股東手中,要麼在個人投資者手中,始終都是有人持有這些股份。
比如一家上市公司總流通股份是1000股,共有10家機構持有600股,而另外400股是在個人投資手中。
隨著10家機構原先持有600股,這只股票出現持續陰跌,其中有5家機構選擇賣出這只股票,當賣出的時候另外5家機構進行收集籌碼,從而會導致這只股票機構數量減少一半,但掌握的籌碼更集中了。
同理,還有400股是分別有80個散戶持有,由於這只股票有些散戶不看好,當然還有一些散戶堅決看好這只股票,選擇逐步的加倉。只要有散戶願意賣出,這些看好的散戶就會加倉,導致看好這只股票的散戶籌碼越來越多。經過一番折騰後這只股票只有40個散戶,同樣掌握400股,散戶數量減少了,但持股數量沒有減少。
所以通過例子得知,雖然股票的機構數量和散戶數量在大幅減少,但還留在這只股票的機構和散戶手中更多籌碼了,這只股票的籌碼更加集中了,只要籌碼集中起來,機構更有實力去控盤,這種股票很容易漲起來。
當然除了籌碼更集中之外,還會發生另外一種特殊情況,上市公司會進行回購股份,上市公司出資買回自家股份,只要有籌碼願意賣出,上市公司就會買入,有多少籌碼都願意收購。
上市公司為了提高股權,為了保證大股東權益,或者作為備用股份,等公司需要錢的時候再度拿出來融資等;意味著上市公司回購股份後,要麼暫時拿著不流通,要麼就會進行注銷,隨著股份越少持股的機構和個人投資者大幅減少是非常正常的。
最後一種情況就是大股東自己購買自家股份,大股東看好自家股票,然後動用現金通過二級市場進行買股票。只要機構或者個人投資者願意賣出,大股東就會進行買入,導致股份都會集中在大股東手中,從股東列表來看機構和個人投資者數量都會明顯減少的。
綜合通過上面後得知,一隻股票機構和個人投資者數量都在大幅減少, 這些股份去了機構、大股東或者個人手中,當然也可能被回購注銷了; 總之明白一個道理,只要不注銷股份,這些股份始終都是掌握在有些人的手中,不會憑空消失不見的。
你說的這種情況在股市大幅震盪之時,就像處在目前的行情經常出現。
個股持股結構大致可以分為機構、主力、游資、散戶。比較正常,平穩的時期,一隻股票的主力軍都是由機構和主力組成,散戶、游資作為輔助持股部分。機構投資者一般是屬於中長線的投資者,但也並非完全不動,基金就屬於機構投資者,他們也會根據市場變化而進行不同股票的搭配,而調倉換股。出現機構持股數量減少,大都是代表基金進行了調倉換股,從而持股數量減少。股東人數減少,大多數是散戶投資者的減少,股票占絕大多數的股東屬於散戶。那麼就很容易得出結論,股票的籌碼已經由主力莊家和游資所持有了。
這有時候是股價大幅拉升的先決條件。機構投資者往往建倉完成以後,很少進行操作,大多數都是以中長線持股來獲取股價上漲的收益,屬於早期主動,持股後被動的獲利者。散戶投資者大多數快進快出短線操作,對股價有助漲助跌的作用,極易形成追漲殺跌的局面。而真正能夠促進股價活躍及上漲的就是主力,他們資金量大,目標明確,在收集到足夠數量的籌碼以後,就能夠操縱股價。游資的資金量也並不少,象前期比較活躍的一些游資,大多數都擁有十億以上的資金,他們對股票短期的上漲有極大的促進作用。
你說的這種情況反而要密切的關注股價短期內是否會出現異動,從以往經驗來看,而且異動的概率不小。
個股持股的機構和股東戶數都大幅度減小,說明籌碼集中了,可能一些機構選擇了拋售,而另一些機構選擇了增持,縱然是機構投資者,他們的對同一隻股票的態度也會有所不同,而股東戶數的減少,大概率是有部分散戶投資者選擇了離場。
通過以上的分析,雖然可以斷定籌碼集中了,但是並不意味著股價就一定要上漲。一些股票開啟主升浪之後,會有大量的短線散戶沖進來賺快錢,這就導致了持股股東數大幅增加。
主升浪行情很快就結束了,隨後而來的就是一波下跌,於是了很多追高的散戶就被套住了,股價跌到一定位置的時候,就會出現反彈行情,有些被套散戶就會乘著反彈少虧離場,很多機構也是如是操作,這樣發展的結果就會出現個股持股機構大幅減少,股東數量也呈現出減少的特徵,但是這並不代表股價馬上就會轉成升勢,股價可能還要下跌一波。
當然,如果機構持股數量和股東戶數在股價底部區域出現減少的狀況,可以看成是一個積極的信號,但是介入這樣的股票還是要做好「長期抗戰」的准備,主力通常都是很有耐心的,在底部繼續磨蹭個兩三年都有可能,也有可能股價還要下跌一個台階繼續洗盤。遇到這樣的股票,持股對於投資者是一個很大的考驗。
股市中的投資者有幾種,機構投資者,也就是各種境內基金和經過國家監管部門批準的境外機構投資者。各類證券公司及下設的眾多證券營業部。個人投資者。
機構投資者,由於是專業投資者,所以其行為更具前瞻性。因其資金量龐大,被稱為「大資金"。
分布於各證券公司營業部的自營組織,被稱為「主力",也被稱為「大資金″。
對於頗具實力的個人投資者,則被稱為「游資″。普通個人投資者,則被稱為「散戶″。
個股機構持股數量大幅度減少,而股東戶數也大幅度減少。籌碼的去向,可能有這幾種狀態:
持股機構增加了。雖然有機構在減持該股,但依然有其他機構看好該股,而新進持有。
股東人數在大幅減少的同時,絕大部分股東持股數量也在增加。
主力在悄悄的吸籌。這是我們廣大的散戶,最希望和最喜歡出現的情形了。因為只要有足夠的耐心,必能享受主力為你抬轎子 的喜悅。
任何一隻股票,在特定的比較長的一個時間之內,它上市流通的股份數量是保持穩定,不會發生改變的,在總量恆定的情況下,如果股東數量減少了,那就是股東持有的股份數量增加了。
這里提到的個股,機構持股減少,同時股東數量也減少,那就說明這只股票機構減持了,把股票賣出去了,而股東數量也減少,就是說除了機構以外的其他股東,不但吃進了機構賣掉的股票,還吃進了其他投資者賣掉的股票。籌碼從原來的機構手中,發生變化,集中到了少數具有實力的投資者手裡,這個有實力的投資者,可能是一個,也可能是一群,他們就成為了新的主力。至於這只股票以後怎麼走,是要暴力拉升,還是洗盤震盪,就要看後來的這個主力如何去做了。不同的主力有不同的風格,如果我們能從股東數據上發現大量增持的股東印記,那麼可以去查這類股東以前的操作風格,就有可能預判這只股票會怎麼走了。
我們以某一隻股票為例:
這只股票2020年9月的數據表明,股東人數大幅度減少,減少幅度很大,而通過前十大流通股東數據來看,是各類機構進場,所以這只股票的股東戶數減少,主要原因就是籌碼被各類機構吃進了。後來這只股票價格從120元左右,到2020年年底,短短三個月上漲到150元左右,漲幅超過25%。
除了兩頭 大戶與小戶,
那還有中間的 中戶吧。
『陸』 萬科管理層為什麼不增持萬科股票
你怎麼知道沒有?管理層一直在悄悄的增持,只不過在老姚舉牌的時候他們手裡的股票也沒過10%,要不然以萬科這么好的業績,沒漲之前怎麼可能才13塊多,說它是地產龍頭誰信啊,現在這個價格差不多。
『柒』 上市公司公告擬增持。最終未增持算違規嗎
如果承諾增持的期間滿了還沒有增持,就屬於違背承諾,監管機構會處罰的。
上市公司增持股票沒兌現是否會罰款,要看上市公司增持股票是否違反了其增持公告。一般來說,主要看三個方面:有無最低增持金額限制、有無價格限制、有無時間限制。
如果沒有最低增持金額限制,或者最低增持金額很低,上市公司已經滿足了,就不算沒兌現;如果有增持價格限制,但是目前價格已經過於其價格限制,也不算沒兌現;如還在增持時間限制內,也不算沒兌現。
拓展資料
1、2020年3月1日實施的《證券法》第六十三條中,對股東違規增持行為新增限制其表決權的規定,具體如下: 「通過證券交易所的證券交易,投資者持有或者通過協議、其他安排與他人共同持有一個上市公司已發行的有表決權股份達到百分之五時,應當在該事實發生之日起三日內,向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證券交易所作出書面報告,通知該上市公司,並予公告,在上述期限內不得再行買賣該上市公司的股票,但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規定的情形除外。
2、投資者持有或者通過協議、其他安排與他人共同持有一個上市公司已發行的有表決權股份達到百分之五後,其所持該上市公司已發行的有表決權股份比例每增加或者減少百分之五,應當依照前款規定進行報告和公告,在該事實發生之日起至公告後三日內,不得再行買賣該上市公司的股票,但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規定的情形除外。
3、投資者持有或者通過協議、其他安排與他人共同持有一個上市公司已發行的有表決權股份達到百分之五後,其所持該上市公司已發行的有表決權股份比例每增加或者減少百分之一,應當在該事實發生的次日通知該上市公司,並予公告。
4、違反第一款、第二款規定買入上市公司有表決權的股份的,在買入後的三十六個月內,對該超過規定比例部分的股份不得行使表決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