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散戶買進的股票屬於什麼性質的算其該公司的股東嗎,是否有權參與該公司的管理決策
1.散戶買進的股票屬於普通股,也就是可以隨意買賣的股票,除此之外一般還有限售股,主要是由該公司的職工持有,這種股票在賣出時有一些限制條件,比如持有超過36個月才允許賣等等,所以才有限售股解禁這種說法。
2.散戶只要持有該公司的股票,哪怕只有1股,都算是該公司的股東。當然,股東也分大股東和小股東,一般的散戶就只能算是微型股東了。
3.只要是股東,都可以參與審議該公司的經營活動,現在一般是採用網路投票的方式。但是佔有股份少的話,投票所佔票數自然也少,如同滄海一粟,所以不論你投反對票或贊成票,幾乎都不會有什麼影響,想要讓自己有影響力,就要買更多的股票,不過國家規定散戶持股比例一般不能超過總股本的5%,超過5%後需要向主管部門申報,如果不申報就算違規,會有一些處罰的。
B. 散戶的股票和股東的是同一種嗎拿分紅嗎求詳解!
是一樣的。
只要在股權登記日之前買入就可以得到紅利,有派股和派現兩種,派股,紅利後股票會增加;派現紅利後股票數不變。目前我國股票分紅機制不健全,主要來源還是價差的收入。
投資者購買一家上市公司的股票,對該公司進行投資,同時享受公司分紅的權利,一般來說,上市公司分紅有兩種形式;向股東派發現金股利和股票股利,上市公司可根據情況選擇其中一種形式進行分紅,也可以兩種形式同時用。
1、現金股利
現金股利是指以現金形式向股東發放股利,稱為派股息或派息;股票股利是指上市公司向股東分發股票,紅利以股票的形式出現,又稱為送紅股或送股;另外,投資者還經常會遇到上市公司轉增股本的情況,轉增股本與分紅有所區別,分紅是將未分配利潤,在扣除公積金等項費用後向股東發放,是股東收益的一種方式,而轉增股本是上市公司的一種送股形式,它是從公積金中提取的,將上市公司歷年滾存的利潤及溢價發行新股的收益通過送股的形式加以實現,兩者的出處有所不同,另外兩者在納稅上也有所區別,但在實際操作中,送紅股與轉增股本的效果是大體相同的。
2、配股
配股也是投資者經常會遇到的情況,配股與送股轉增股本不同,它不是一種利潤的分配式,是投資者對公司再投資的過程。配股是指上市公司為了進一步吸收資金而向公司股東有償按比例配售一定數額的股票,它本身不分紅,而是一種籌資方式,是上市公司的一次股票的發行,公司股東可以自由選擇是否購買所配的股票。
C. 普通人買股票就是股東嗎
買了股票就是股東,如果買入的量比較小,就只能算是小股東,如果買入的量比較大就屬於大股東。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一百三十九條 記名股票,由股東以背書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方式轉讓;轉讓後由公司將受讓人的姓名或者名稱及住所記載於股東名冊。
拓展資料:
普通股
普通股是指在公司的經營管理和盈利及財產的分配上享有普通權利的股份,代表滿足所有債權償付要求及優先股東的收益權與求償權要求後對企業盈利和剩餘財產的索取權。普通股構成公司資本的基礎,是股票的一種基本形式。現上海和深圳證券交易所上進行交易的股票都是普通股。
普通股股東按其所持有股份比例享有以下基本權利:
(1)公司決策參與權。普通股股東有權參與股東大會,並有建議權、表決權和選舉權,也可以委託他人代表其行使其股東權利。
(2)利潤分配權。普通股股東有權從公司利潤分配中得到股息。普通股的股息是不固定的,由公司贏利狀況及其分配政策決定。普通股股東必須在優先股股東取得固定股息之後才有權享受股息分配權。
(3)優先認股權。如果公司需要擴張而增發普通股股票時,現有普通股股東有權按其持股比例,以低於市價的某一特定價格優先購買一定數量的新發行股票,從而保持其對企業所有權的原有比例。
(4)剩餘資產分配權。當公司破產或清算時,若公司的資產在償還欠債後還有剩餘,其剩餘部分按先優先股股東、後普通股股東的順序進行分配。
優先股
優先股相對於普通股。優先股在利潤分紅及剩餘財產分配的權利方面優先於普通股。
(1)優先分配權。在公司分配利潤時,擁有優先股票的股東比持有普通股票的股東,分配在先,但是享受固定金額的股利,即優先股的股利是相對固定的。
(2)優先求償權。若公司清算,分配剩餘財產時,優先股在普通股之前分配。註:當公司決定連續幾年不分配股利時,優先股股東可以進入股東大會來表達他們的意見,保護他們自己的權利。
D. 是不是持有某個公司的股票就是該公司的股東
是。
股票是一種有價證券,每家上市公司都會發行股票,持有股票就擁有公司的一份資本所有權,每股股票都代表股東對企業擁有一個基本單位的所有權。
每個股東所擁有的公司所有權份額的大小,取決於其持有的股票數量占公司總股本的比重。股東權利的大小,取決於股東所掌握的股票的種類和數量。股東可以申請參加股東大會,投票表決參與公司的重大決策,收取股息或者分享紅利等。
(4)散戶股票算公司股東嗎擴展閱讀:
證券交易所(Stock Exchange)是由證券管理部門批準的,為證券的集中交易提供固定場所和有關設施,並制定各項規則以形成公正合理的價格和有條不紊的秩序的正式組織。
(1)股票是一種出資證明,當一個自然人或法人向股份公司參股投資時,便可獲得股票作為出資的憑證;
(2)股票的持有者憑借股票來證明自己的股東身份,參加股份公司的股東大會,對股份公司的經營發表意見;
(3)股票持有者憑借股票參加股份發行企業的利潤分配,也就是通常所說的分紅,以此獲得一定的經濟股票市場的影響作用。
同一類別的每一份股票所代表的公司所有權是相等的。股票一般可以通過買賣方式有償轉讓,股東能通過股票轉讓收回其投資,但不能要求公司返還其出資。股東與公司之間的關系不是債權債務關系,股東是公司的所有者,以其出資額為限對公司負有限責任,承擔風險,分享收益。